各乡镇,街办,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企事业单位,驻县各单位,各群众团体:
根据行署办公室《关于元旦放假的通知》(和行办发电〔〕201号)精神,现将元旦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月1日(星期日,元旦)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与星期六连休,共3天。
节日期间,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带班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请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将节日期间值班表于12月30日18:00前报县委办公室、办公室。
x办公室
20xx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