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投资合作合同
不动产投资合作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不动产投资合作合同
14.1 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不动产投资合作合同
9.1 甲方确认自己的联系地址为: ,联系电话为: ,电子邮箱为: 。
9.2 乙方确认自己的联系地址为: ,联系电话为: ,电子邮箱为: 。
9.3 甲、乙双方通过EMS、电话(或短信)、电子邮件中的任何一种方式给对方的通知自任何一种方式达到对方的联系地址、手机、电子邮箱时视为对方收到了通知。
不动产投资合作合同
本协议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本协议的约定和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准。
不动产投资合作合同
通过对上述标的房屋的出租、出售等方式获得利润。
不动产投资合作合同
1.1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购买 房屋(以下简称标的房屋)。
1.2 标的房屋以乙方名义购买(包括但不限于以乙方名义签订居间协议、房屋买卖合同、以乙方名义审税,以乙方名义贷款,以乙方名义办理过户和交房手续等),产权登记在乙方名下。
1.3 标的房屋的一切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益、所有权等)均平均地归属甲、乙方双方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