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第三条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本合同于
工作完成时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第九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或按执行。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十五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编号:
劳动合同书
甲方(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建立劳动关系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甲方已向乙方如实告知涉及劳动合同的有关情况基础上,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双方承诺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项条款。
第1条 合同的前提条件
1.1 甲、乙为劳动合同的当事人;
1.2甲方系乙方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合法用工主体,具有用工资格;
1.3 乙方向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时,与任何第三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亦非在有关竞业期限内,且乙方保证与原用人单位之间没有任何足以影响本合同生效和履行的事宜;
1.4 乙方保证受聘于甲方后,从事甲方交付的任何工作均不会侵犯此前曾受聘单位的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如有违反,乙方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 不符合录用条件:若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后不符合下列任一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即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1.5.1 伪造学历、证书与工作经历的;
1.5.2 个人简历、求职登记表所列内容与自然情况不符的;乙方的条件与甲方招聘简章、招聘广告中的职位要求不相符;
1.5.3 经体检发现患有传染病、不可治愈以及严重疾病的;
1.5.4 不能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的或经试用期考核成绩不合格的;
1.5.5 拒绝接受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的;
1.5.6 非因工伤无法在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
1.5.7 乙方在试用期内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累计超过1天的;
1.5.8 在甲方提出要求的十五日内,乙方未能在提供相关资料,致使入职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无法办理的;
1.5.9 有任何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规定行为的;
1.5.10 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
第2条 合同期限
2.1 甲、乙双方就合同期限选择一下 类劳动合同;
有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无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履行,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2.2 本合同试用期结束前,乙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有义务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有关转正事宜;乙方试用期内不符合有关录用条件的或具有本合同10.2.5条规定的情形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2.3 本合同期满,且不具有法定续签情形的,则本合同即行终止;
2.4 如本合同签订的起始日期与实际用工之日不一致,则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期限亦自实际用工之日起计算。
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3.1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门从事 工作。乙方应履行本岗位的工作职责(见附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
3.2 乙方的工作地点在 ,随着甲方经营范围的扩大,甲方在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可委派乙方至其他城市工作;
3.3 甲方根据经营需要、乙方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及身体状况等因素,可依法合理变更本条中规定的乙方工作部门、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如甲方举行广告展会、广告调查、进行广告设计、创意等项目的需要,可临时性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或地点,该临时性调整不视为对乙方工作内容或地点的变更。)
第4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4.1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制;
4.2 甲方可根据部分岗位特征、业务状况,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在本合同期内,乙方所在岗位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则本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自动变更为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4.3 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甲方将依法支付超时工作的劳动报酬或给予调休。
加班须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加班申请手续;否则视为乙方自行加班。乙方自行加班的,无权要求甲方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4.4 甲方定期将乙方的通勤记录(含加班记录)汇总成表,并由乙方签字确认。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记录以该通勤记录表的记载为准。如对通勤记录表的记载有异议,乙方必须自收到通勤记录表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否则视为乙方完全认可通勤记录表的记载。
4.5 乙方所在工作岗位申请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后,加班报酬按相关法律执行;
4.6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婚假、丧假等假期。
劳动报酬
5.1 乙方正常出勤并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后,有权获得劳动报酬;
甲方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乙方工资收入=岗位工资+奖金+津贴。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实际技术业务水平,确定乙方的月岗位工资收入标准为
元;乙方奖金与其工作数量、工作质量、服务水平、出勤率等实绩挂钩;津贴按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中,试用期月工资为人民币 元;
5.2 甲方发薪水期为次/当月 日至 日。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享有最低工资保障。甲方有合理解释迟延支付劳动报酬的,不属于拖欠乙方工资。工资支付方式按照甲方规定执行;
5.3 本条第一款所列乙方收入为税前收入,乙方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5.4 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经营状况、经济效益及乙方的业务能力、绩效情况、岗位、地点变化等对乙方的劳动报酬进行合理调整,也包括提高或降低,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决定;
5.5 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发放年终奖,若甲方发放年终奖的,年终奖视为特殊福利,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劳动报酬,甲方有权确定每次年终奖发放时间和发放标准,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决定。
5.6 奖金、津贴根绝甲方内部规章制度执行。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制定修改、完善或废止奖金、津贴制度;
5.7 如对劳动报酬有异议,乙方应当自劳动报酬发放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否则视为乙方确认甲方已完全结清劳动报酬(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奖金等)。
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6.1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 省(区/市)有关规定,按比例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乙方也应当按比例缴纳其应承担的部分,并由甲方在工资内代为扣除。乙方保证其将及时向甲方递交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如因乙方迟延递交而造成的任何后果,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6.2 乙方因病或非因公负伤期间待遇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6.3 乙方因公负伤及女职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等待遇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6.4 甲方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结合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向乙方支付或调整其他补贴及福利费用。具体标准由甲方规定;
6.5 培训员工、鼓励个人发展是甲方的之一,甲方会有计划地为乙方提供职业培训。除各种内部培训活动外,甲方也鼓励乙方自己参加一些外部的培训活动或课程。
如甲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则双方约定服务期至少为 个月。在服务期内,如乙方提出辞职或因过失被甲方解除劳动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服务期违约金=(应服务月数-已服务月数)/应服务月数×培训费总额
如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培训协议的,该协议为本合同附件。存在冲突之处以另行签订的培训协议为准。
6.6 甲方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经营效益等相应调整乙方的各项福利待遇。
第7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防护
7.1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环境,确保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下从事工作;
7.2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7.3 甲方将按照国家及当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职业病防护措施,确保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
第 劳动纪律
8.1甲方有权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遵循民主原则,制定员工手册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甲方依据前述制度对乙方进行劳动纪律的日常管理。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前述制度,否则甲方可根据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分;
8.2 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将及时予以公示。甲方要求乙方认真阅读相关内容,以保证及时了解掌握甲方的各项信息。如乙方因不在公司而无法阅览,甲方要求乙方在返回公司出勤后的一周之内及时进行阅览。如出现乙方未能及时阅览上述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8.3 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对其员工手册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或制定新的规章制度。如果原规章制度与甲方新规章制度不一致,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新的规章制度执行;
8.4 无论是否收取费用,乙方均不得私自接受他人委托,进行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工作;
8.5 甲方鼓励乙方主动开拓客户并发展业务,但所有业务均应以甲方名义与相应客户签订合同,并以甲方名义对外收费,乙方不得在其中私自收费,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最高相当于乙方私自收费金额五倍的罚款;
8.6 乙方应妥善爆罐甲方财物,乙方因任何原因离职时,均需归还甲方财物,包括但不限于电脑、软件、光盘、技术文档等。如乙方疏忽丢失或蓄意损害,应予以赔偿;
8.7 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证明等均属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责任;
8.8 乙方因尚未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而致甲方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9条 保密及知识产权归属
9.1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在履行工作职责时必然会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前述事项均属于甲方的财产和权利,乙方负有当然的保密义务;
9.2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任何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非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职责和义务,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员工)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
9.3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属甲方所有;
9.4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甲方交付的工作任务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和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完成的发明创造、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著作权等(包括但不限于广告设计、产品设计、广告图纸及其说明、广告开发项目计划等技术秘密或者经营秘密),其相关的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应属于乙方的身份性权利除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的利用或允许他人利用上述广告成果和广告创意等;
9.5 乙方在离职后一年内做出的与其在甲方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在甲方分配的任务有关的涉及广告的一切设计、创造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
9.6 乙方在执行甲方任务时,若需引用互联网、电视、电影、广播等公共传媒中素材的,须在引用前向权利人申请授权,或向甲方申报,不得擅自引用;
9.7 乙方保证,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不得利用前述信息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牟利。除了履行职务外,乙方承诺其在职期间及离职后,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保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9.8 甲、乙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必须将所有机密信息和资料及其复印件返还给甲方,并向甲方保证本人不再有任何使用该资料或者信息的权利,并申明已将该资料和信息的所有原件及复印件退还给甲方。如甲方发现乙方未及时归还前述资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9.9 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非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职责和义务而以直接或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给第三方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10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10.1 劳动合同的变更
10.1.1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定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10.1.2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10.1.3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变更;
10.1.4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或职务所做的调整,如果双方未签订书面变更合同或协议,且乙方自到岗后一个月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同意该调整;
10.2 劳动合同的解除
10.2.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0.2.2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辞职书呈交主管或人事部门,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最后工作日期。乙方在试用期内辞职的,须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
10.2.3 甲方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0.2.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额,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0.2.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依法办理退工手续:
1)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成的;
6)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而致本合同无效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的;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甲方决定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乙方死亡,或被人民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10.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10.2.2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乙方从事解除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因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门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5 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如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法律法规执行;
10.6 在最后工作日前,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并配合所载部门及其他部门办理完所有的工作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
归还所有代表公司员工身份的证明文件,如工作证、介绍信函、员工信息卡等;
归还所有公司文件、资料、记录、设备、工具、文具、通讯设备等;
归还更衣箱、工具箱以及员工保管的所有公司的钥匙;
向继任者或公司指派的其他同事交代清楚所有工作;
与财务部门结算所有应付款项、应收款项;
;
其他根据公司规定必须移交的物品。
办理工作交接的程序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交接完毕,由甲方在工作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乙方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第11条 违约及赔偿责任
11.1 在本合同期限内,如乙方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资培训,或者约定竞业的,依照双方约定办理。如乙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乙方还应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如甲、乙双方就竞业另行约定的,该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二者发生冲突的,以另行订立的附件为准);
11.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1.3 一方侵占甲方财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返还相应财物,并赔偿甲方损失。没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获得甲方利益的,乙方应将所获得不当得利返还甲方。
其他事项
12.1 本合同如 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应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准、如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变更,应以新的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为准;
12.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没有约定的,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12.3 本合同生效期间,乙方违约或甲方据本合同、公司规章制度向乙方追偿的,乙方承担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而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鉴定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等费用);
12.4 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
12.5 释义;
本合同所称“法律”、“法规”、“规章”。若未做特殊说明,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甲方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规章;
本合同所称第三方,若未做特殊说明,系指除甲方、乙方之外的第三方;
12.6 本合同一式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贰份,乙方壹份。叁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7 甲、乙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条款,即:
。
乙方确认:
劳动合同期间,乙方户籍所在地址、先行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在3日内及时告知甲方。如乙方以上事项变更事宜,没有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依此信赖送达法律文书,将视为已经送达;
乙方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已详细阅看,对合同内容予以全面理解,并已知晓甲方的各类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任职保密责任合同书》、《竞业禁止协议书》等,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其他附件一起,与劳动合同同等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员工号: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书
甲方(单位名称):
生产场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固定电话)____________(移动电话)
紧急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确定劳动关系。
甲方承诺作为合法用人单位,有权自主招聘符合法律规定的劳者。若因为用工主体不合格造成合同无效,甲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乙方承诺达到劳动法规定的订立合同的最低年龄,且无法律规定的禁止从业的限定,以及和原单位无竞业的约定。若乙方违背以上承诺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一、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一)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 A )。
A. 本合同期限为有固定期限,期限为 年 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 本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的前 个月为试用期(即从年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一)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岗位(工种)工作。录用条件依甲方岗位任职资格规定。
(二)乙方的工作内容为: 。具体任务或职责依甲方岗位工作职责规定。
(三)乙方工作地点为: 。
(四)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表现,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一)乙方所在岗位实行工时制度(A.标准工时制B.不定时工时制C.综合计算工时制)
(二)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应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员工的休息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甲方确因工作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或节假日加班。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四)乙方按国家规定享有婚假、产假等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以货币形式于每月 15 日支付乙方上月劳动报酬,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二)乙方试用期及转正后的薪资待遇按甲方《薪资管理办法》执行,乙方在正常出勤付出正常劳动后工资额为 1300 元/(月/日)(大写: 壹仟叁佰元人民币), 执行公司制度规定的绩效提存等,共计元。其中,试用期工资额为 元/(月/日)(大写: 元人民币)。
(三)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规定。
(四)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的调休货按规定支付乙方加班费。
五、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根据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及当地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三)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七、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定;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二)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根据本单位规章制定,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等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实际损失。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和续订
(一)订立合同所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合同。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三)有关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四)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也可经协商甲方同意时以一个月的工资代替提前通知,立即解除合同。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离岗,否则甲方有权以旷工论处,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五)出现以下情形,甲乙双方也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有甲方《员工奖惩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时,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连续两次考核等第为 ,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3)乙方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旷工3天或三个月内累计旷工6天,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甲方有权合理调动乙方工作岗位,自甲方提出调动之日起三日内,乙方未提出书面异议,本合同工作岗位及相应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自动更改,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双方均可解除本合同。
九、违反或解除合同的责任
(一)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给对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二)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人事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甲方自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日起不再负担上述有关费用。乙方应立即办理人事关系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若因乙方未及时办理上述手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合同时应按甲方《员工离职管理办法》办理工作交接。乙方当月工资和甲方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理工作交接后支付。
十、劳动争议的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
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十一、培训服务期与竞业
(一)培训:乙方参加甲方举办的专业培训,应与甲方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双方有关培训的一切权利义务以该培训协议为准。
(二)商业秘密及竞业: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不限于行销策略、客户资料、生产工艺流程、产品配方、财会资料等各方面,如有违反并使甲方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其赔偿。乙方涉及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时,应与甲方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协议书做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可加附页)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准则等)均属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合同条款同等。
(二)本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化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双方没有造成重大损害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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