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广进 当前,我国正处于案件的高发期,反的形势不容乐观。从我县近年来查处的案件来看,村干部即村官案件仍处于高发态势,基层反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村官违纪违法案件的频发,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败坏了社会风气,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对当前村官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专题分析研究,对于促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顺利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村官违纪违法案件的总体情况 从我县近三年来查办的案件情况来看,村官违纪违法案件总体呈高发态势,案件数量不断增长,违纪违法方式不断翻新,侵害集体和群众经济利益的现象比较突出,“一把手”和会计违纪违法问题比较严重。 1、村官违纪违法案件总量居高不下并呈上升态势。2008年1月至2010年9月,我县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449件,其中村官违纪违法案件86件,占全县查办案件总量的19.2%。其中,2008年度,我县查办违纪违法案件144件,村官违纪违法案件为27件,占全年查办案件总量的18.8%;2009年度,我县查办违纪违法案件150件,村官违纪违法案件为27件,占全年查办案件总量的18%;截至2010年9月30日,我县共查办违纪违法案件155件,其中村官违纪违法案件为32件,占全县查办案件总量的20.6%。 2、村官违纪违法方式不断翻新,经济类问题仍占据主体地位,失职渎职案件日渐增多。从我县立案查处的村官违纪违法案件分析,发现当前村官违纪违法方式无奇不有、花样不断翻新,但是涉及经济方面的案件仍在违纪违法案件中占据主体地位,其次是失职渎职案件。近三年来,我县共查处村官违纪违法案件86件,其中违反财经纪律类案件24件,受贿、职务侵占、非法占有、挪用资金案件34件,失职渎职类案件8件。由此可知,在我县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经济类案件占村官违纪违法案件总量的67.4%,居第二位的失职渎职类案件占村官违纪违法案件总量的9.3%。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开展,农村集体经济会进一步壮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会受到越来越严格的保护,在村官违纪违法案件中的,经济类案件、失职渎职类案件仍将一定程度地占据主导地位。 由于农村财经制度的不健全和监督的不到位,我们可以发现,在经济类案件中,村官违纪违法的主要形式仍将以职务侵占、非法占有、违反财经纪律等为主,直接侵害的主要是村集体的资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由于村官权力有限,受贿类案件占比较小,在以农业为主业的经济薄弱村尤其如此。村官经济类违纪违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在工程建设上捞取好处。近年来,各地为发展农村经济,改变村容村貌,兴建了不少乡村道路、上马了不少水利工程等。有些村官通过多开材料费、多填写人工工资单、虚增工程量捞取工程款;有的村官则利用工程施工矛盾协调、给付工程款之机,索取或收受工程老板的贿赂。(2)在专项资金上动脑筋。有的村将土地开发费、补偿款、租赁费,各种拆迁补偿款,粮食直补资金农网改造资金等专项资金截留不入村帐,有的被挪着他用,还有部分村官从中直接私分或经手人侵吞。(3)在返还款上想办法。在村里完成乡镇交给的征收自来水开户费、有线电视开户费、各企业征用土地、购买泥土及公益设施建设等各项任务后,有的村官将上级或协作单位返还的部分奖金、手续费或协调费,不进村财务账,有的直接私分,有的在账外坐支。(4)在招待费上做文章。自从村级取消招待费后,村官为了招待上级来人和村官自己的吃喝,以虚开路砂、水泥洞、公用工的形式变相报销招待费或者将村营收入不入村财务账,村官从中捞取好处。(5)在处理集体资产时做手脚。为了增加集体收入,有些村变卖或承包集体财产,村官就在处理集体财产、物资上大做手脚,将集体的资产以低价出让给他人或自己的亲戚朋友,将集体企业、房屋、鱼塘、土地以低价承租给他人或自己,村官从中捞取好处,来满足自己的贪欲。 3、村官违纪违法,“一把手”占比较大,会计问题不容忽视,窝案现象比较普遍。从我县查办的村官违纪违法案件来看,其中村支部、村委会主任作为“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在村官违纪违法案件中占有很大的比例,“一把手”村官伙同村会计问题不容忽视。近三年来,在我县查处的86件村官案中,村支部违纪违法案28件,村委会主任违纪违法案件13件,“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共41件,占村官违纪违法案件总量的47.7%。村会计案件23件,占村官违纪违法案件的26.7%。由此可以看出,“一把手”案件和村会计案件就占到村官违纪违法案件总量的74.4%。查处村官案件,往往一查一大窜,窝案现象比较普遍,这是村官案件的一个非常显著的特点。2009年3月,在查处我县孙庄镇孙庄村村干部职务侵占案过程中,村委会主任许某、村会计朱某、村民调治保主任唐某均牵涉其中,三人都严肃查处。2010年5月,在查处城东镇韩洋村村干部违纪案过程中,发现村支部吴某、村委会主任杨某、村会计王某、村支部副毛某、村党支部副韩某、村委会副主任吴某均涉案其中,整个村领导班子几乎全军覆没。 二、村官违纪违法案件产生的原因及主要危害 (一)村官违纪违法案件产生的原因 村官违纪违法案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村官整体素质参差不齐、法纪观念淡薄、制度缺失、监督形同虚设、村务公开落实不够到位、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还不够大是主要的原因。 1、部分村官素质不高,法纪观念极其淡薄。据统计,我县210个行政村有村官1261人,平均年龄46岁,其中高中以下学历732人,占村官总人数的58%,村“两委”班子中,35岁以下的年轻人只有109人。村官群体总体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法纪意识淡薄,小农思想较为严重。有相当数量的村官一干就是十几年,长期在一个村当村官,形成了“一个人”说了算的工作作风,法纪观念极其淡薄。由于当前村官待遇等实际问题的存在,在我县农村,年轻的劳动力大都外出务工或经商,尤其是有文化的,掌握一技之长的年轻人不愿当村官。近年来,尽管陆续有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但是大学生村官能不能扎下根,工作上能不能独挡一面还有待观察,目前村官中农民占主体的现状仍然没有改变。 2、制度缺失,监督管理不到位是村官违纪违法案件产生的核心原因。从客观上讲,村官作为一个特殊群体,他们的身份多数是农民,不属于国家公职人员,约束国家公职人员的条条框框、法律法规,大多对他们不适用。村官管理制度的缺失是新时期加强村官管理中亟待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监督管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一是对用权缺乏有效监督。村官权力过于集中,常集领导决策权和资金支配权于一身,大小事情自己说了算。在监督上上级太远,同级太软,下级不敢。以至作案时有恃无恐,导致;二是对工作机制缺乏有效监督,特别是财务正规化管理跟不上,账目设置不规范,财务审批不严格;三是上级缺乏有效监管。一些乡镇对村官重使用、轻管理,导致一些村官素质下降,自律能力降低;四是现行法规对非党员村官的监管形成事实上的空当。非党员村官由村民选举产生,不是党员,党纪管不了,也不是监察对象,行政监察对其无效,只有司法机关可以监管,但由于立案等法律上的问题,也往往不了了之。 3、村级财务管理混乱,规章制度形同虚设。从我县查处的村官违纪违法案件来看,经济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占到村官违纪违法案件总量的67.4%,显然居于主体地位。有些乡镇和村财务管理不规范,对财经纪律宣传教育不够,财务制度不落实,财务监管难到位,对专项资金的处置监管缺失、乡镇相关部门职责分工不明确、资产监管不到位,这些都在客观上为村官经济方面违纪行为的产生创造了条件。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不到位,部分村会计难司其职,“一把手”村官掌握财经大权,削弱了会计职责和监督作用,会计的职能无法实现,“一把手”想怎么入帐,村会计只能照办,规章制度形同虚设。更有甚者,“一把手”村官伙同村会计共同违纪,共同侵占资产、损害群众利益。有些村多年不清账,村官手中有大量的“白条帐、包包帐、胡涂帐”,还有些村官脑袋是帐本,口袋是银行,这就成了贪占村集财产的黑洞。有的村民主理财流于形式,村级财务失于监督,财务公开走了过场。 4、村务公开还有待进一步落实。这些年我县村务公开工作逐步完善,比较规范,但还有少数村避重就轻,只公开成绩,不公开问题,只公开结果,不公开过程,特别是对经费支出不如实公开,甚至把村务公开栏变成村干部不廉洁的挡箭牌和弄虚作假的盖头,没有起到公开的真正作用,村务公开要做到公示与公开相结合、过程与结果相合、事前与事后相结合。 5、对村官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村官作为农村基层组织的工作人员,党员村官一般属于乡镇纪委监督管理的对象,但是乡镇纪委工作人员偏少,办案力量薄弱,对村官案件的查处力度难以加大。而县级纪委对村官的监督管理也是鞭长莫及,力不从心。这严重制约了对村官违纪违法案件的严肃查处。从我县实际情况来看,2008年至2010年9月,被查处的86名村官中,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查办案件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二)村官违纪违法的主要危害 群众利益无小事。村官尽管“干部”不大,有时金额也不大,但是违纪违法的危害大。具体来说,村官违纪违法的主要危害有以下几点: 1、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给集体经济造成重大损失。少数村官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侵占、私分、挪用的行为,其后果是坑害集体、损害群众、肥了自己。个别村干部作风霸道,以“一支笔”为名,独揽财经大权,在资金使用上随意操作,盲目拍板,决策失误,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一些村官大肆挥霍,造成严重铺张浪费。 2、引发群众上访,影响农村稳定。由于村官不廉洁、不民主等问题,导致群众信访举报增加,牵扯各级、领导的很大精力,甚至投入很大人力物力来解决问题,直接危害农村稳定,干扰和破坏了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 3、直接损害党群政群关系,影响基层政权的巩固。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面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与人民群众直接联系的纽带。村官工作在最基层,同群众的接触最直接、最广泛,代表着党和的形象,村官的违法违纪行为,群众看得最清楚,也最痛恨。村官的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久而久之,群众对党和就会失去信任,严重损害党在人民群众的形象和威信,直接影响到农村基层政权的巩固。 4、影响了党在农村各项方针的落实,阻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村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违法违纪行为和现象,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削弱了农村党组织和干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挫伤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影响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严重阻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三、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措施 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大多数人口居住在农村,农村的发展稳定,是实现全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基础。村级组织直接做群众工作,是党和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村官拥有广泛的权利,并在一定范围内代替行使国家的管理职权。“基层干部的,是最具有离心力的。”加强村级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惩治农村党员干部行为,建立预防的长效机制,抓好村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堡垒作用,进一步密切党群政群关系,是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工作。 经批准下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方面提出了今后五年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采取有力的对策措施,努力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1、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村干部素质。村官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从根本上说,还是自身素质差、缺乏自控能力造成的。要针对村级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一定范围的政治思想和业务培训,以达到提高村官综合素质的目的。同时,继续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给村官队伍不断输送新鲜血液,改善村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有效提升村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2、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要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村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是民主监督的基础,没有公开,就谈不上监督。实行村务公开,要从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公开的内容必须全面真实。二是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钱帐分管、民主理财、会计委派、村帐乡管、定期审计等制度。三是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重大项目、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村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决不能个人说了算。四是民主评议制度,村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工作,都要由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五是加强党内监督,要利用党支部大会、支委会和各种民主生活会,针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良风气,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战斗力、凝聚力,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六是健全村官监管法规,并重点针对村官特别是非党员村官违法违纪的处理办法作出操作性较强的具体规定,以弥补村级制度建设上的不足,确保对村官的监管有法可依。 3、切实加大村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行村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有效的经济监督形式。通过审计,并作出真实、客观的评价,有利于客观公正地评价村官任内遵纪守法、廉政勤政情况;有利于及时发现和查处少数村官违纪违法行为,避免给集体造成更大的损失;有利于对村官的缺点错误早发现、早提醒,促其改过,最大限度地教育和保护干部。实行村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不但为选拔村官提供了依据,还可以促进干部作风的转变,调动和保护真正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干部的积极性。 4、加强监管,加大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各级执纪执法机关要把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作为办案的一个重点,形成合力,严肃查处那些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的案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侵吞公物、中饱私囊的案件,与民争利、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作风粗暴、称王称霸、欺压群众的案件,弄虚作假、浮报虚夸、欺上瞒下、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的案件。乡镇纪委要充分发挥最直接、情况清的优势,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把握好界限,改进办案方法,创新办案模式,提高办案水平,做到保护改革者、帮助失误者、严惩违纪者,使分子没有藏身之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驾护航。 5、改善村官待遇也是预防违纪的又一举措。由于目前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村官待遇低的问题普遍存在,有些村官干了好几年拿不到工资,或者完不成乡镇下达的工作任务,只能拿到一部分工资,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村官工作的积极性。有些村官认为自己工作很辛苦,就想方设法从集体收入“吃一点、占一点、拿一点”,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村官违纪的一个客观原因。因此,要从改善和提高村官待遇方面多想办法,制订更为科学合理的村官考核管理机制,使用好农村转移支付资金,让完成工作任务的村官能及时领取报酬,对工作出色的给予奖励,从而调动村官工作积极性和廉洁从政的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