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协议甲方(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座落于
的私有住房租赁给乙方用于家庭租住使用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确保该房为自己合法产权有权处分(有处分权),并配备必要的生活设备和用具的前提下,交由乙方承租使用。租期限为 月(按自然日历计算,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约定期满之日止)。
二、租金、押金及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月租金: (人民币),押金: (人民币),并与首期房租一并支付;房租支付时间: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首期房租和押金,首期租赁期限为三个月。以后每期租赁期限均为三个月。乙方支付租金应当在本期第三个月的第一周内,按约支付下期房屋租金;付款方式:甲方提供银行帐号 ,乙方在支付租金的期限内将下期租金汇(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约定收取房屋租金;
2、不定期检查房子设备的使用情况(以不妨碍乙方的正常生活为原则),对非正常损毁、灭失有权要求恢复到房屋出租交付时的状况,如不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当按照原价赔偿损失;
3、了解房屋的用途,对擅自转租、转借及其它不符合本协议的用途或其他非法行为的使用有权制止,直至终止本协议;
4、确保首期提交的出租房屋清洁和生活设备和用具的完好;
5、在租赁期间对非乙方人为的自然损耗或损毁予以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6、与该住宅物业等部门保持联系,协助乙方解决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有关问题;
7、提交有关房屋的房产证、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以及代为出租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交乙方保存);
8、不得利用乙方的身份证明从事任何商业及其它用途,仅代为保存,当合同解除时退还乙方;
9、甲方不得擅自在合同期间内提高租金、押金等各项费用,不得擅自降低各项住房、家具、设施质量;
10、承担因本人使用水、电、燃气、暖气等消耗用品发生的费用。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约居住、使用房屋内各项设施、家具的权利;
2、爱护房屋及其所配生活用具、设备,对非本人造成的自然损耗或损毁应及时告知甲方维修;
3、发生与物业管理等部门难以解决的或非业主出面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告知甲方协调或出面处理;
4、确保房屋(含所配生活设备和用具)的合理使用,对因乙方人为损毁或灭失承担恢复原状或赔偿的责任;
5、乙方无权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不得擅自拆除改建、移动房内固定设施;
6、依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方式、足额缴纳房屋租金。
7、协议到期或不租时,须将所配生活设备和用具完好(自然损耗和成旧除外)返还给甲方;
8、提交有效身份证明,对房屋及其所配备的生活设备和用具依约使用;
9、不得利用甲方的身份证明从事任何商业及其它用途,仅代为保存,当合同解除时退还甲方。
五、乙方承担承租期间的水电费、燃气费等,并按时缴纳,甲方也应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承担部分费用。入住时水表、电表等基数为:水 吨、电 度、管道燃气 立方;水、电、燃气等价格均为正常价格,甲方不得私自加价。
六,甲方配备住房内家用电器、家具等按乙方生活需要商定,其财产(品牌、规格,价值)清单如下:
七、乙方应按时缴纳房租费不得拖欠,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乙方交纳的押金中扣除,乙方拖欠房租一个月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补足房租、搬出租住房屋。
八、甲方有权出租房屋内其它卧室,应以便利和谐为原则,具体租房对象应征得乙方同意,并重新订立合同或变更合同,此合同有关条款即告作废;如未经乙方就具体承租人提出同意意见,甲方擅自出租其它卧室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一个月的房租;如乙方因此不继续承租的,甲方还应退还剩余房租以及押金,乙方不构成违约。
九、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损毁、灭失或发生火灾、等,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但因第三人行为所致(第三人行为)或不可抗力的除外,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前款所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预防,不可避免的事实。如雷击、地震、洪水及战争、国家()行为、犯罪行为等。
十、协议的终止和续签。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议到期,双方提前一个月协商是否续签,续签期限周期为三个月。
十一、协议有效期间和本租期将要届满是否续签新的租赁期前,甲方不得对本协议下的出租房屋做出转让、出租、赠与、抵押等任何涉及产权转移、变更的处分行为,如确需出卖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如甲方有排斥乙方优先权的故意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乙方放弃优先权,甲方的买卖行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否则,甲方在此期间涉及该出租房的一切产权转移、变更视为无效。
十二、协议有效期间内,甲乙双方均应恪守合同,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一方应支付一个月的房租作为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协议到期,双方提前一个月协商是否续签。
十三、在乙方承租期内,如无法正常供电、供水、供气或因房屋装修问题(如漏水等)或因邻居长期的噪音过大等而影响到乙方的正常居住;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乙方将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并形成书面文字形式,补充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协议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提起诉讼解决。
十六、本协议共计肆页,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贰份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任何单方涂改、添加均视为无效。
十七、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10年 月 日 2010年 月 日
下方无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