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绍兴县华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租赁条款:
一、租赁物及租赁期限
1、甲方同意将位于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详见本合同所附“租赁物”平面图)
2、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个租赁年的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第二个租赁年的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第三个租赁年的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2、租金的支付办法:第一个租赁年的租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付清;以后每个租赁年的租金在当年 月 日前付清。
三、其它费用
1、乙方负责支付“租赁物”在乙方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水费、电费等费用,水费、电费按供水、供电部门的收费标准收取,水电费的损耗按实际用量的5%计收,当月产生的水费、电费,乙方应在次月5日前支付给甲方,乙方用水、用电数量以甲方抄表数为准。
2、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交纳水、电押金元,在合同解除或租赁期届满时,乙方结清所有费用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3、乙方在租赁期内的物业管理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元的标准向甲方交纳,每一租赁年的物业管理费与房屋租金同时付清。
四、“租赁物”的使用及装修
1、对于“租赁物”乙方只能用于商务办公。
2、“租赁物”交付乙方后,乙方因使用需要,如需对“租赁物”进行必要的改建、加固和装修的,改建、加固和装修方案需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以不损坏“租赁物”整体结构及第三方利益为前提,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停电、停水等措施。改建、加固、装修费用及完工后的维护由乙方自理。
五、甲方在租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
1、依本合同规定将“租赁物”交付给乙方使用,水、电单独设立计量表。
2、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干扰乙方对“租赁物”的正常使用。
六、乙方在租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
1、自觉遵守治安、消防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保证“租赁物”的安全,接受甲方对“租赁物”的安全检查和整改意见。
2、按时、足额地向甲方交纳租金和水、电等其它费用。
3、负责对租赁区域内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维修,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
4、按本合同规定使用“租赁物”并开展经营活动。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分租、出借“租赁物”。
6、遵守甲方对“租赁物”所作的各项管理规定。
七、合同的续订
在租赁期届满后,乙方如需继续承租的,应在租赁期届满日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
八、保密责任
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以及因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
九、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及“租赁物”的归还
1、本合同可因租赁期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或发生不可抗力致“租赁物”不能使用而终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实际损失。
A、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其它任何一项费用达30天以上(含本数);
B、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租赁物”之用途的;
C、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建、加固、装修租赁房屋的,或擅自转租、分租、出借“租赁物”的;
D、乙方利用“租赁物”进行违法活动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一切实际损失。
A、甲方未按时交付“租赁物”,经乙方书面催告后超过30天以上(含本数)仍未能交付的;
B、甲方交付的“租赁物”存在严重质量缺陷,乙方若使用将危及安全的。
4、本合同提前终止、解除或因租赁期届满而终止时,乙方应在解除或届满之日起三天内将“租赁物”腾空,并交还甲方。对于“租赁物”内的固定装修及附着物,乙方应予拆除(甲方认可不拆除的除外),并恢复交房前原样。乙方逾期归还“租赁物”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十、违约责任
1、逾期支付租金或逾期交付“租赁物”或无正当合法理由拒收“租赁物”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每天500元。
2、一方违约,另一方依法律规定或本合同规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相当于该解除合同年度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3、任何一方单方面擅自终止本合同的,应向另一方赔偿相当于该解除合同年度的租金作为违约金,但依据本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时除外。
4、如因发生不可抗力,致“租赁物”损坏或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加以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则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起诉。
3、本合同系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是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均不存在受欺诈、胁迫等违背其真实意志的情形。
十二、合同生效及份数
1、本合同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一:防火安全责任书
附件二:租赁物平面图
附件三:乙方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方:绍兴县华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租赁条款:
一、租赁物及租赁期限
1、甲方同意将位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详见本合同所附“租赁物”平面图)
2、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个租赁年的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
第二个租赁年的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整(¥________);
第三个租赁年的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整(¥________);
2、租金的支付办法:第一个租赁年的租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付清;以后每个租赁年的租金在当年月日前付清。
三、其它费用
1、乙方负责支付“租赁物”在乙方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水费、电费等费用,水费、电费按供水、供电部门的收费标准收取,水电费的损耗按实际用量的5%计收,当月产生的水费、电费,乙方应在次月5日前支付给甲方,乙方用水、用电数量以甲方抄表数为准。
2、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交纳水、电押金元,在合同解除或租赁期届满时,乙方结清所有费用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3、乙方在租赁期内的物业管理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元的标准向甲方交纳,每一租赁年的物业管理费与房屋租金同时付清。
四、“租赁物”的使用及装修
1、对于“租赁物”乙方只能用于商务办公。
2、“租赁物”交付乙方后,乙方因使用需要,如需对“租赁物”进行必要的改建、加固和装修的,改建、加固和装修方案需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以不损坏“租赁物”整体结构及第三方利益为前提,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停电、停水等措施。改建、加固、装修费用及完工后的维护由乙方自理。
五、甲方在租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
1、依本合同规定将“租赁物”交付给乙方使用,水、电单独设立计量表。
2、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干扰乙方对“租赁物”的正常使用。
六、乙方在租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
1、自觉遵守治安、消防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保证“租赁物”的安全,接受甲方对“租赁物”的安全检查和整改意见。
2、按时、足额地向甲方交纳租金和水、电等其它费用。
3、负责对租赁区域内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维修,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
4、按本合同规定使用“租赁物”并开展经营活动。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分租、出借“租赁物”。
6、遵守甲方对“租赁物”所作的各项管理规定。
七、合同的续订
在租赁期届满后,乙方如需继续承租的,应在租赁期届满日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
八、保密责任
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以及因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
九、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及“租赁物”的归还
1、本合同可因租赁期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或发生不可抗力致“租赁物”不能使用而终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实际损失。
A、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其它任何一项费用达30天以上(含本数);
B、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租赁物”之用途的;
C、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建、加固、装修租赁房屋的,或擅自转租、分租、出借“租赁物”的;
D、乙方利用“租赁物”进行违法活动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一切实际损失。
A、甲方未按时交付“租赁物”,经乙方书面催告后超过30天以上(含本数)仍未能交付的;
B、甲方交付的“租赁物”存在严重质量缺陷,乙方若使用将危及安全的。
4、本合同提前终止、解除或因租赁期届满而终止时,乙方应在解除或届满之日起三天内将“租赁物”腾空,并交还甲方。对于“租赁物”内的固定装修及附着物,乙方应予拆除(甲方认可不拆除的除外),并恢复交房前原样。乙方逾期归还“租赁物”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十、违约责任
1、逾期支付租金或逾期交付“租赁物”或无正当合法理由拒收“租赁物”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每天500元。
2、一方违约,另一方依法律规定或本合同规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相当于该解除合同年度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3、任何一方单方面擅自终止本合同的,应向另一方赔偿相当于该解除合同年度的租金作为违约金,但依据本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时除外。
4、如因发生不可抗力,致“租赁物”损坏或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加以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则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起诉。
3、本合同系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是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均不存在受欺诈、胁迫等违背其真实意志的情形。
十二、合同生效及份数
1、本合同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一:防火安全责任书
附件二:租赁物平面图
附件三:乙方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证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证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方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地址及使用面积
出租地址:____面积:____;(租赁房屋具体位使用位置见附件图纸)
第二条租赁用途及租赁期限
租赁用途:____,不能做非商业或非法用途。乙方承担全部经营责任。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工程免租期为天,自20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其中20____年____月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为免租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两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支付方式
1、首年租金为人民币肆十捌万元整(元),房租每叁年递增一次,增幅为原租金总额的5%,二次递增按前次递增后房租计算,不按原租金计算。具体付款金额和付款日期明细(单位:万元)如下:
2、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当年全年租金。
3、租金收取方式为上打租,乙方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将下一年度租金交清,逾期甲方将收取乙方违约金日租金的三倍。
4、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需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伍万元整。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1、在租赁期内,该房屋的基础框架结构维修责任由甲方负责。
2、如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需将装修、改造的书面方案报给甲方,经甲方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实施。甲方应于乙方提出书面方案五个工作日内做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逾期不答复视为甲方同意,如甲方不同意,应在此期限内一次性提出整改意见,双方将方案签字确认后即可实施。
3、本合同房屋经甲、乙双方依交接清单(附件一)交接并签字之日起,除本条第1款因该房屋的基础框架结构维修责任由甲方负责外,若因乙方装修及使用过当等出现的问题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对于房屋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进行及时的无偿维修。其它问题均由乙方负责维护、维修。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2、该房屋出租产生的租赁税、租赁证的办理及经营手续均由乙方负责,同时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水、电、暖气费、税金(租赁税、营业税)等。
第六条在租赁该房屋经营活动中,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监督乙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2、甲方不得扰乱乙方正常营业秩序,如对乙方正常营业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由甲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不准为乙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第七条在租赁该房屋经营活动中,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有根据经营需要转租的权利,但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4、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扰乱甲方正常营业秩序,如对甲方正常营业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转租或转让。
2、如果出租方(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出租方出售房屋,须在对外出售三个月前告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甲方在租赁合同期内(指五年)出售物业,需保证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权利。
第九条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须于签订合同之日起,收到房租7日内将该商铺正式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保证该商铺交付使用时水、电不欠费。如超过十五天仍无法将该商铺交付使用,则乙方有权宣布本合同无效,甲方需于当日无条件退还乙方保证金及全部费用。
3)、合同期满时,乙方须在租约期满之日退还房屋,同时经甲方验收该商铺无设备损坏及欠缴的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后十天内,返还乙方所交的保证金。乙方无须将房屋恢复原貌。
4)、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该物业转租他人,若甲方中途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对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须双倍赔偿。
2、乙方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2、不得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中途擅自退租的。
4、需按约定将装修方案报于甲方擅自装修、改造。
第十条续租及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
2、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按房屋交接清单上标明的品项交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剩余租金不予退还:
1)、乙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2)、经甲方提醒后,乙方仍拖欠房租30天以上的,保证金不返,合同终止。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2、出租房屋甲方不能提供房屋正常使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终止合同,甲方返还乙方剩余租金。
3、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4、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5、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6、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7、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8、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二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甲方需退还预付租金。
第十三条补充与附件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交接房屋以经甲乙双方签字的房屋交接清单为准。(附件一)
3、在承租期内,如果甲方房产动迁,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正式通知三个月内无条件腾房,甲方应当将未到期内租金于乙方腾房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
4、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出租房屋若动迁,甲方获得房屋及土地的所有补偿,乙方获得装修设施、设备及经营部分的补偿;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后若动迁房屋、土地及装修经营赔偿全部归甲方,与乙方无关。第十五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租赁条款:
一、租赁物及租赁期限
1、甲方同意将位于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详见本合同所附“租赁物”平面图)
2、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个租赁年的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第二个租赁年的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第三个租赁年的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2、租金的支付办法:第一个租赁年的租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付清;以后每个租赁年的租金在当年 月 日前付清。
三、其它费用
1、乙方负责支付“租赁物”在乙方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水费、电费等费用,水费、电费按供水、供电部门的收费标准收取,水电费的损耗按实际用量的5%计收,当月产生的水费、电费,乙方应在次月5日前支付给甲方,乙方用水、用电数量以甲方抄表数为准。
2、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交纳水、电押金元,在合同解除或租赁期届满时,乙方结清所有费用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3、乙方在租赁期内的物业管理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元的标准向甲方交纳,每一租赁年的物业管理费与房屋租金同时付清。
四、“租赁物”的使用及装修
1、对于“租赁物”乙方只能用于商务办公。
2、“租赁物”交付乙方后,乙方因使用需要,如需对“租赁物”进行必要的改建、加固和装修的,改建、加固和装修方案需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以不损坏“租赁物”整体结构及第三方利益为前提,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停电、停水等措施。改建、加固、装修费用及完工后的维护由乙方自理。
五、甲方在租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
1、依本合同规定将“租赁物”交付给乙方使用,水、电单独设立计量表。
2、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干扰乙方对“租赁物”的正常使用。
六、乙方在租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
1、自觉遵守治安、消防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保证“租赁物”的安全,接受甲方对“租赁物”的安全检查和整改意见。
2、按时、足额地向甲方交纳租金和水、电等其它费用。
3、负责对租赁区域内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维修,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
4、按本合同规定使用“租赁物”并开展经营活动。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分租、出借“租赁物”。
6、遵守甲方对“租赁物”所作的各项管理规定。
七、合同的续订
在租赁期届满后,乙方如需继续承租的,应在租赁期届满日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
八、保密责任
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以及因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
九、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及“租赁物”的归还
1、本合同可因租赁期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或发生不可抗力致“租赁物”不能使用而终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实际损失。
A、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其它任何一项费用达30天以上(含本数);
B、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租赁物”之用途的;
C、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建、加固、装修租赁房屋的,或擅自转租、分租、出借“租赁物”的;
D、乙方利用“租赁物”进行违法活动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一切实际损失。
A、甲方未按时交付“租赁物”,经乙方书面催告后超过30天以上(含本数)仍未能交付的;
B、甲方交付的“租赁物”存在严重质量缺陷,乙方若使用将危及安全的。
4、本合同提前终止、解除或因租赁期届满而终止时,乙方应在解除或届满之日起三天内将“租赁物”腾空,并交还甲方。对于“租赁物”内的固定装修及附着物,乙方应予拆除(甲方认可不拆除的除外),并恢复交房前原样。乙方逾期归还“租赁物”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十、违约责任
1、逾期支付租金或逾期交付“租赁物”或无正当合法理由拒收“租赁物”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每天500元。
2、一方违约,另一方依法律规定或本合同规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相当于该解除合同年度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3、任何一方单方面擅自终止本合同的,应向另一方赔偿相当于该解除合同年度的租金作为违约金,但依据本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时除外。
4、如因发生不可抗力,致“租赁物”损坏或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加以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则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起诉。
3、本合同系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是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均不存在受欺诈、胁迫等违背其真实意志的情形。
十二、合同生效及份数
1、本合同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一:防火安全责任书
附件二:租赁物平面图
附件三:乙方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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