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微小型企业职工维权的调查
我所居住的社区成形于九十年代后期,是一个纯居民住宅社区。从整体结构了解到社区内大中型规模的企业几乎没有,国营和集体企业也廖廖无几。而微小型民(私)营企业“一统天下”。如何维护微小型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一直是社会所关注的问题,我就此次关于微小型企业职工维权的调查作以下报告:
一、社区企业职工的基本状况
根据调查显示,社区现有企业1055家,其中企业职工25人以下微小型企业966家,占企业总数91.6%,职工人数9486人,其中外来务工者6545人;10人以下微型企业695家,占企业总数65.9%,职工人数5421人,其中外来务工者4228人。主要分布在餐饮娱乐、零售百货、工地建筑、医药服装、卫生教育、绿化护养、以及各类服务性行业之中。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68
家,占27.74%;批发零售业263家,占27.23%;住宿餐饮业163家,占16.87%;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149家,占15.42%;房地产业54家,占5.59%;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
和软件业29家,占3.01%;文化、教育、卫生、建筑、电力燃气、科学研究等行业共计40家,占4.14%;从统计数据分析,社区微小型企业具有三个特点:一是餐饮服务零售服务性微小型企业占据主体;二是这些企业劳动的形式简单粗放且流动性大,收入低;三是从事企业的劳动的人群文化程度较低,大都为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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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工者多,知识型劳动者少。
二、当前微小型企业职工处境和存在的问题
在党和的高度重视下,职工权益保障已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企业和职工的守法、维权意识日益增强。然而,在法律法规的监督机制还不健全和完善的今天,由于各自经济利益的驱动,侵犯职工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和顽固性。
(一)劳动合同签订比较粗糙,合同履行率还有待提高
根据调查情况显示,一些微小型企业在劳动用工方面有法不依,不按《劳动法》规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故意延长试用期,一旦试用期就将职工解雇;有些企业即使签了劳动合同也不按有关的法律规定订立,合同内容比较空泛,规定职工履行义务的多、享受权利少,涉及职工工资、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的规定大多抽象原则,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职工很难依据劳动合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的企业甚至还要求职工要签订劳动合同就必须先交保证金,存在违法收取押金、扣压证件等现象。
(二)工资待遇相对偏低,普遍存在劳动延时现象
一些微小型业主求得高产量、高效益,而职工为了挣钱也主动延长工作时间;一些行业自定劳动定额,缺乏科学性和以人为本的原则,延时劳动,也领取不到足额的报酬。多数企业延长劳动时间,实行超常工时定额,职工劳动强度大、报酬低,具体表现职工没有固定休息日,每天工作12小时以上,每周工作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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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超出《劳动法》规定每周40小时40%-50%,已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企业不向职工支付加班报酬,职工身心健康、合法经济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多数企业的工资水平仅高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一点点。 企业经营者与劳动者之间收入差距拉大,不同领域、不同层次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扩大。一些小型建筑企业对进城务工人员,依然存在着工资先欠后清的现象。
(三)社会保险覆盖面不够,职工缺乏社会保障
社会保险参保率不高。一些微小型企业职工,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缺乏社会保障。目前,社区微小型企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情况不容乐观,部分企业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据调查结果,为了应敷检查企业也会帮一些职工买保险,但是总是以企业职工队伍不稳定,临时就业等等原因不能足额帮助职工办理,往往只是一些企业的骨干才能享受保险待遇,如果企业不缴纳职工医疗工伤保险,职工一旦发生工伤事故,职工追索经济赔偿、医疗保障就无从谈起。
三、微小型企业职工维权建议和对策
结合本次调查,谨对依法维护微小型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提出以下建议和对策。
(一)注重宣传引导 增强企业、职工自我维权意识
积极引导微小型企业树立社会责任意识,加强宣传教育,形成企业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帮助企业确定以人为本、民主管理的思想观念,充分认识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企业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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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的法律义务。广泛利用社区黑板、宣传栏、海报横幅等形式,最大范围地宣传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社会保险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使企业和职工都明白在劳动报酬、劳动标准、社会保障、安全卫生等方面应该执行和享受法律依据、维权途径和享受的权利,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利用正反案例进行教育,变被动为主动,让企业和职工充分认识到,依法保障和维护职工权益,不仅关系到职工的工作权和生存权,同样也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更重要的还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和发展,将依法办事和依变为企业和职工的自觉行动和责任。
(二)注重横向借势,加大检查督查力度
相关执法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的有效监控和督察。社区劳动、卫生、工商、、安全监察等行政部门形成联合工作机制。安监部门对于存在职业危害和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责令其整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工商部门把好企业注册年检关,对于存在侵犯职工合法权益行为的微小型企业提出批评警告,必要时责令其停业整顿;劳动部门要把好劳动合同关,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行为的监督检查,推行企业欠工资情况申报制度,对拖欠职工工资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要加重处罚,责其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
(三)构建互动交流平台,多方位解决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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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以人为本服务在先,提供学习培训、帮困救助、体检慰问等服务;二是大力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活跃员工文化生活,促进身心健康,满足员工的精神需求;三是针对社区外来务工者居多的实际,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企业员工的子女入托、上学、自身劳动保险等切身利益问题,努力帮助他们解除后顾之忧。
依法维护微小型企业职工合法权益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重道远。希望企业、职工和执法部门要以大局为重,责无旁贷,在发展、维护和秉公执法的前提下,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共同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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