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2011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三助”考核
及下学期“三助”岗位申报的通知
学校各有关单位:
本学期研究生“三助”工作即将结束,为确保本学期研究生“三助”津贴发放和下学期“三助”岗位申报工作的有序、顺利进行,根据《北方民族大学关于在校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的规定(试行)》(校办发[2008]19)和《北方民族大学关于在校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在岗研究生的实际工作表现
各设岗部门应从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方面对本学期在岗研究生进行考核,认真填写《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三助”考核表》,并注明工作量(助教注明课时量,助管注明工作起止日期),于12月29日之前交研究生处审核备案,研究生处将根据研究生的考核成绩和实际工作量为其核发“三助”津贴。
二、申报下学期的“三助”岗位
学校各行政单位、教辅部门、本科生任课教师、研究生导师如需要“三助”学生,请仔细阅读《北方民族大学关于在校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的规定(试行)》和《北方民族大学关于在校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符合条件各单位或教师按要求填写《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岗位设岗申请表》,于12月29日前交研究生处审核。
三、下学期“三助”岗位的招聘
研究生处将于12月30日-1月9日通过校园网公布获批准的研究生“三助”岗位及其应聘条件、岗位报酬、工作量等信息。申请“三助”工作的研究生需选择已在校园网上公布的“三助”岗位,填写《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三助”申请表》,经导师同意,培养单位推荐, 于1月10日前交到对应的设岗部门。各培养单位申请“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本院在校生的10%。
1月11日-1月17日,各设岗部门对应聘研究生进行选拔,将《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三助”申请表》返回至研究生处,在设岗单位意见栏明确填写“聘用”或“不聘用”, 确定上岗名单,经研究生处审核并公示后,可让研究生下学期上岗。
以上表格均可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四、各培养单位推荐时应优先考虑品学兼优、经济确有困难的在校研究生。
研究生处
201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