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一个澳大利亚人眼中的法律高等学位课程的国际化 JOHN GILCHRIST 本文从一个澳大利亚人的视角描述了法律高等学位课程的国际化的背景与现实。 (一)澳大利亚大学的设置 首先,重要的是要了解澳大利亚大学自从20世纪80年代末起经历了巨大的变革,从 那时起教育基础变得更加广泛,而非只面向精英,同时第三等教育环境的影响也使得大学开设 的法律课程数量大为增加。 澳大利亚大学的模式起源于优秀的英国模式,在20世纪后二十年,出于对未来利益和社会 技能的考虑,即所谓“知识经济”的考虑,的持续强调第三等教育作为公共福利的重要 性。与以往相比,中学生进入大学深造的比例大为增加了,尤其是法科课程增设了不少。在20 世纪70年代初,全澳大利亚只有8所法学院拥有专业优质的课程,而现在,这一数字已变为28 所。 在过去的20多年中,有意于从事法律职业的法学本科生大幅度增加,法学研究生的教育也 得到显著增长。 澳大利亚最大的几所法学院,诸如墨尔本、悉尼、新南威尔士和蒙那仕的法学院都设置了范 围广泛的法学课程,涵盖了公法和私法的学科。 一些其他的法学院,像我所在的堪培拉大学法学院,则注重于其各自的学科设置。以她为 例,我们拥有专业的商法课程,所以我们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设置都是以商法为导向的。 其次,在过去十年中,有相当数量的举措是旨在提升教育质量的,澳大利亚大学质量委 员会(AUQA)运作了一个质量保证项目,每五年对各所大学各自的指标进行一次评估,对于那 些在教学和科研方面卓有成效的学校,联邦将提供不菲的财政奖励。最为重要的是,与这 ・JOHN GILCHRIST,澳大利亚最高和高等的出庭律师和诉状律师,新南威尔士的诉状律师,堪培拉大 学法学院资深讲师,法学学士,法学硕士。该作者在堪培拉大学法学院负责教学委员会和硕士学位项目组。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太平洋学报》2006年第7期 些助学金相对应的,学校能够提供更具专业化的教育。 再次,澳大利亚在留学生教育方面拥有悠久的历史,现在澳大利亚接受的国外留学生和准 备到海外接受教育的学生在人口比例和人均补助费方面已经处于世界领先的行列。澳大利亚 大学为海外留学生在澳的学习提供住处,但要求必须按((2000年海外留学生教育服务法案》进行 注册登记,并遵守法案对学生消费权利和移民等在内的各项要求。运作海外留学项目的大 学并不依赖于澳大利亚对海外留学项目的专门立法,但却要受制于由大学质量委员会和学校本 身应澳大利亚名誉校长委员会(AVCC)的《实践和指导方针章程》所做的教学质量评估。这一切 就像是在进行促销和市场营销,要考虑准入机制,学生的个人信息,学生的资金支持和费用返还 等问题。当然,为了海外教育的最好的实践模式的发展和传播,近来也提供了一定数量的 助学金。 (二)法学研究生教育增长的理由 澳大利亚法学研究生教育的增长可以归因于以下几个因素: 1.研究生学位被视为增加了法律职业实践的流动性以及由此进入其他法律和半法律职业 的可能性,她成为了更多更广阔的机遇的入口。 2.法律实践本身的变革。法律职业本身的运作方式使其变得越发专业化了,法律实践的焦 点变得越发多元司法化和国际化了。对很多法律实践者而言,管辖以外的和全球化的法律 交易变得相当普遍。这一职业变得越来越专业化,并且出现了像信息技术法这样在二十年前还 闻所未闻的法学学科。这一切直接导致了对更高水平的专业法学教育的强烈需求。 3.澳大利亚的法律已经经历了急速的变化,尤其是制定法的数量大为增加。法律变化的比 率和职业实践的本质意味着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现在的法律对准许从业人员的持续性法学教 育做出了强制性要求,以使其能够保持其法律知识与技能的新鲜和及时。之所以是强制性的要 求,是因为在大多数的国家和地区,持有私人从业证书是加之于法律职业的先决条件。当这些 要求一一得以满足时,例如,通过职业实践所提供的短期课程或者通过商业和非盈利供应商所 认可的课程,研究生法律课程为拓展新学科和进一步深造打下了更充分的基础,并且还能够以 公认的资历毕业。 4.反映了本科毕业生数量的增加。相应地,有更多的学生希望通过更高的学历来获得他们 对其智商水平的认可。 (三)硕士研究生学位 研究生法学教育的主要增长点在于研究生课程硕士学位的发展。为了补充或拓展参与者 法律知识方面的某项专长,或者为了提供进入法律行业的途径,很多澳大利亚大学也颁发法律 方面的研究生文凭。尽管如此,这些文凭并不像硕士学位证那样通用和权威。 各大学法学院为回应市场变化设置了如法学硕士这样的传统学位——直到20世纪7O年 代还仅由毕业论文来决定是否授予学位,又经由有课程作业和小论文参与的阶段,直到最近才 最终决定由课程作业决定其学位授予。这种以课业为基础的学位设置因建立在全付费基础上 才得以正常运作。 课程作业在传统的普通法硕士学位授予中是极为适当的,但是现在在法律本科生的专门课 程学位中也有大量运用,并于最近已推广至有志于获得法律资格的非法学本科生中。 ・2‘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_个澳大利亚人眼中的法律高等学位课程的国际化 一个关于学位设置广泛程度的例证来自于墨尔本大学,这所大学的历史在全澳大利亚排名 第二。在法学方面,2006年她共设置了14种硕士学位,包括电子信息法硕士,医疗健康法硕士, 知识产权法硕士,解释法学硕士以及一个并非不祥头衔的税法硕士。在这14种学位中,除了有 两种要由课程作业或者课程作业和小论文来认定学位外,其它的全都是专业的硕士学位,既适 合法学本科生,也适合非法学的相关学科领域的本科生就读。 因为这些学位中的绝大部分志在深入的法学研究而非介入司法实践,所以在过去的五年或 更长时间内,部分澳大利亚大学,包括我所在的堪培拉大学,都设置了诸如法律博士和偏法律实 务的法学硕士这类注重司法实践的学位。 在堪培拉大学这所专长于商法的小型法学院中,除了法律博士学位,我们还设置了4个硕 士学位。其中除了法学硕士仅向法学本科生招生以外,其他的专业均面向法学和非法学的本科 生招生。其中有一个法学研究硕士学位,是总括性的学位,而其它,像国际经济法,习惯法与救 济的学位都是专门性的学位,只专攻各自的领域。 除了研究生阶段的法律博士和类似学位的课程以外,大多数硕士学位的内容是不会教条化 地写明进入法律职业的ll项要求的,故此,它们的国际化的范围仅受制于市场需求。因此,这 一市场在跨司法管辖权和法律制度进行深入研究方面是最具有灵活性和吸引力的。这些植根 比以毕业论文为根本的学位拥有更高的结业率,而且由于对学生的课业成绩给出明确的分数而 于硕士学位的课程作业为国际化和跨司法管辖权的研究提供了最简便明智的路径。他们一贯 从本质上对学生们提出了更多外在的要求。 硕士学位的可适性和普遍性为下列的国际化教育提供了机遇: 1.学位的所有课业和其它组成部分都将基于相互间的共享协议在两个机构共同讲授,如同 评估的结果一样,他们将共担课程的教学责任。尽管这样的课程被普遍认为在一个机构获得一 个学位,但它同样可能获得双重认可。举个例子来说,这就好像是两个学位的共同组成部分,只 不过是各个机构发给各自的学位罢了。 2.学位的课业和其他组成部分由一个机构教授就完全由它负责教学,但是却可以使用另一 个机构的教研设备。 3.每个机构各自讲授的科目,包括国内的和海外的,以及在一个机构所获得的学位在另一 套司法管辖权下也能得到普遍认可,要么是因为双方协议,要么就是因为在另一套司法管辖权 下的高水平的学术研究。 4.学位的课业和其他组成部分都在大学的海外分校讲授。 5.学位的课业和其它组成部分被一个机构在国际上在线传授,即所谓的“界供应”。 以上所列的并不完全,还没有包括诸如联合地界供应和现场教学这一些发展趋势的结 合体。 我认为在未来的三十年或更长时间内,各种形式的无国界教育将不可避免地成为普遍形 式。据Ryan所说的,现在在澳大利亚的39所大学中已有38所开展了各种形式的远程教育。 这种设置的实质将随着需求、机构、市场动力的变化而改变。尽管我只代表堪培拉法学院,但我 相信大多数澳大利亚法学院和我们一样,有意于与中国的法学院建立合作关系,在学习,奖学金 激励以及相互友谊方面建立长期而非一时的联系。我们都同样热衷于教学研究。我认为无论 澳中两国将来在自由贸易中的发展如何或者服务业的贸易总协定影响怎样,我们共同的热情在 ・3‘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太平洋学报 2006年第7期 将来的合作关系中是至关重要的。 所有澳大利亚大学的组成都是非盈利性的,并力求能以工作中得到的收入回馈于大学里的 活动。几乎所有大学都极大地依赖联邦一直以来支持高等教育的经费,但在过去的十年中, 这种支持减少了。因此,一些澳大利亚大学大力发展海外教育项目包括在国外设立分校以 增加收入,但这样做产生了综合性的结果。一所大学2003年在其南非分校投入了2000万澳元, 在2004年又进一步投入了1400万澳元。 任何形式的无国界教育都要求我们对于需求、资源、发展愿望、法制和教育以及教育和财政 回报作出评估。共同的冒险需要集思广益,这样做的一大好处就在于能让我们有机会仔细推究 我们想做的事。 (四)专业博士学位的发展 与硕士课程学位的发展相联系的,是包括课业的法学博士学位的发展。一般而言,博士课 业的科目与相应的硕士学位课程科目是一致的。但二者之间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对长篇论文或 毕业论文的要求既是强制性的又是至关重要的。一般来讲,一篇毕业论文至少需要5万字,大 多数情况下则要达到6~8万字。攻读法学博士学位之前,通常还要求参报者在高学历资格之 外拥有至少3~5年的职业从业经历。这与传统的法律专业博士学位相比,无疑提高了就读的 门槛,而后者往往只需提供8~1O万字的毕业论文即可。 对于高智商的国际化学生而言,掌握一门第二外语对获得学位也有好处。这一专门博士学 位对于我所描述的无国界教育具有相同的可适性,在它的课业构成甚至是毕业论文构成中,跨 司法管辖权的监督和指导是完全可能和必要的,一如在比较法学中那样。 双方的法学博士学位可以充当研究和出版方面更广泛合作的媒介。 (五)结论 此时此刻我们聚首一堂.自然感到欢欣鼓舞。这种欢乐促成了许多良好的合作意图,并将 带来此后更为殷切的合作渴望。我认为,我们要用规范的视角来框定我们想做的事情,这是相 当重要的。为了在研究、奖学金制度和相互友谊方面建立更为坚实的基础,我们应该对经费、助 学金、技能、专业化水平和学习能力做出现实的期待。 与做出合作的决定相伴生的,是要考虑学校和社会福利以及前景、对方的专业化知识 和技术、互相之间对于高质量教育的承诺,以及同样拥有的跨越国界探究前景和实现条件的意 愿。这种承诺和意愿符合各方的利益,并且对于学生的培养和教育也是最为重要的。 (责任编辑:白巴根)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