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继承权有哪些
现实⽣活中有很多的⽼⼈在去世的时候将⾃⼰的财产留给⼦⼥,作为⼦⼥是可以依法享有继承权的,关于继承的⽅式是有很多种的,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式。那么关于民法典的继承权具体有什么呢?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的解答。
⼀、民法典的继承权有哪些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接受被继承⼈遗产的资格,即继承⼈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对被继承⼈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使、⽽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民法典》第⼀百⼆⼗四条 ⾃然⼈依法享有继承权。⾃然⼈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继承权丧失的效⼒
1.继承权的丧失于继承开始时即发⽣效⼒
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既可发⽣于继承开始前,也可发⽣在继承开始后,但因继承权的丧失是使继承⼈失去继承的资格,因此,继承权的丧失应于继承开始时即发⽣效⼒。因继承权的丧失,涉及继承⼈的继承资格的被依法剥夺,因此继承⼈之间因是否丧失继承权发⽣纠纷的,应由⼈民确认继承⼈是否丧失继承权。⼈民在遗产继承中确认继承⼈丧失继承权的,继承权的丧失溯及继承开始之时发⽣效⼒。
2.继承权的丧失对继承⼈的晚辈直系⾎亲发⽣效⼒
继承权的丧失,是继承⼈对特定的被继承⼈的继承权的丧失,仅对特定的被继承⼈发⽣效⼒。因此,继承⼈因法定事由丧失对某⼀被继承⼈的继承权的,并不影响其对其他被继承⼈的继承权。但依我国现⾏制度规定,继承权的丧失对继承⼈的晚辈直系⾎亲发⽣效⼒,即继承⼈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亲不得代位继承。
以上就是⼩编整理的内容,按照规定继承权有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和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两种,对于公民的合法财产都是可以被继承的,合法的继承关系是会受到国家法律所保护的。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