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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木采购、进场、种植操作规程

来源:微智科技网


苗木采购、进场、种植操作规程

编制:设计与工程技术管理中心

二0一三年十一月

目 录

目 录……………………………………………………………………………………..1 第一章 总则

一、范围…………………………………………………………………………………..2 二、引用标准……………………………………………………………………………..2 三、 术语和定义……………………………………………………………………….…2 第二章 苗木采购、进场、种植标准

一、苗木的基本要求 ………………………………………………………………….…3 二、各类型苗木规格质量标准 ……………………………………………………….…4 三、苗木土球质量标准 ………………………………………………………………….5 四、苗木检验标准 ……………………………………………………………………….5 五、苗木进场标准 ………………………………………………………………………5 六、种植土回填标准 ……………………………………………………………………6 七、种植穴、槽挖掘标准 ………………………………………………………………7 八、苗木修剪标准 ………………………………………………………………………7 九、苗木种植标准 ………………………………………………………………………7 十、草坪种植标准 ………………………………………………………………………8 第三章 检验方法

一、检验方法………………………………………………………………………….....9 二、检验标准…………………………………………………………………………….9 第四章 工作程序

一、采购工作流程………………………………………………………………………12 二、进场验货工作流程…………………………………………………………………12 三、种植工作流程………………………………………………………………………13 四、责任划分……………………………………………………………………………13

附录

一、苗木验货检(抽)查记录表 二、苗木验货汇总记录表 三、流程图

苗木进场验收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一、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到场苗木的规格、质量、检验、验收等基本质量要求,用于指导各项目公司(甲方)对到场苗木的进场验收工作,亦可作为采购单位的采购参考标准,施工单位种植后观感检查标准。 二、引用标准

1、《重庆市风景园林技术管理操作规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试行)》 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3、《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4、《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5、《园林栽植土》

6、《城市绿化植树工程施工规范》 7、《园林树木养护技术规程规范》

8、《城市园林苗圃育苗技术规程》 三、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树高、冠宽、尺寸均不包括徒长枝,以徒长枝剪除后,量得的尺寸为准。 1、苗木类型

按苗木的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灌木、常绿藤木、落叶藤木、竹类等种类;按苗木的自然形态分为丛生型、单干型、多干型、匍匐型等类型。 2、丛生型苗木

自然生长的树形呈丛生状的苗木。 3、单干型苗木

自然生长或经过人工整形后具1个主干的苗木。 4、多干型苗木

自然生长或经过人工整形后具有3个以上主干的苗木。 5、匍匐型苗木

自然生长的树形呈匍匐状的苗木。 6、小乔木

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5 m~8 m的乔木。 7、中乔木

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8 m~15 m的乔木。 8、大乔木

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15 m以上的乔木。 9、干径

指乔木主干离地表面 m处的直径平均值(特殊情形,另定者不在此限),双干、多干或分枝树,则以断面积推算。 10、基径

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 m处的直径平均值。

11、冠径(冠宽)

指乔木树冠水平方向尺寸的平均值。 12、蓬径

指灌木、灌丛水平方向尺寸的平均值。 13、树高

也称自然高、稍高、高、苗高,指修剪后从地表面至乔木顶端的垂直高度。 14、分枝点高

指从地表面到乔木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 15、灌高

指从地表面至灌木正常生长顶端的垂直高度。 16、移植次数

苗木培育的全过程中移植的次数。 17、护根土球

指移植前后植株根部周围的土球的直径平均值。 18、容器苗

指直接栽植于容器内或由地栽移植到容器内,在容器内生长至少半年以上,已形成完整根系的苗木。 19、移植苗

指经过断根处理并移植一年以上(不超过三年)已形成完整根系的苗木。 20、骨架苗

指带有分枝,棵形基本固定的苗木,特点是成形周期短,适合小范围绿化的速成。 21、达标苗木

指符合本规程下述各项规定的苗木。 22、不达标苗木

指不符合本规程各项规定的苗木,如截干严重,无叶或叶量极少,树形差。定意为不合格苗木的,不予收货。

23、设计规格

指苗木定植、修剪后所达到的规格要求。 24、重点苗木

指施工图纸交底时由设计师及设计与工程技术管理中心专业工程师确定的重点区域所种植的中、大型苗木,包括但不仅限于珍贵树种、大规格孤植树、阵列树、移栽成活率低的树种。

第二章 苗木采购、进场、种植标准

一、苗木的基本要求

1、应选择当地适生树种,包括乡土树种以及引种驯化成功并已得到广泛应用的树种。

2、到场苗木应有标牌,标明种类(中文植物名称与拉丁学名)、规格、数量和质量,重点区域的重点乔木还应标明种植位置。

3、到场苗木应具备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冠形完整、色泽正常、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冻害等基本质量要求。

4、使用的苗木应以熟货为主,即指苗木经过移植培育。5年生以下的移植培育至少1次;5年生以上(含5年)的移植培育至少2次。野生苗和山地苗应经本地苗圃养护培育3年以上,适应当地环境和生长发育正常后才能应用。

5、植株健壮苗干通直,规格要求一致,枝条茁壮,组织充实,木质化程度高。

6、乔木树主干明确;花灌木分枝均匀;绿篱个体上下一致,下部不脱裸;球形苗木枝叶茂密。

7、根系发达而完整,乔木树种苗木主根达到30厘米,有较多的侧根和须根,根系无劈裂。

8、具有完整健壮的顶芽 。

9、苗木起挖装车前应对树冠做适当整形修剪,原则保留2/3以上冠幅(即5m以上),可抽剪掉部分弱势枝条,但必须保证剪后树型美观。

10、若条件允许,保留全冠,留待施工栽植前进行整形修剪。

11、一、二年生花卉,株高应为10~40cm,冠径应为15~35cm。分枝不应少于3~4个,叶簇健壮,色泽明亮。

12、宿根花卉,根系必须完整,无腐烂变质。 13、球根花卉,根茎应茁壮、无损伤,幼芽饱满。 14、观叶植物,叶色应鲜艳,叶簇丰满。

15、水生植物,根、茎发育应良好,植株健壮,无病虫害。 二、各类型苗木规格质量标准 (一)、乔木类苗木主要质量要求:

具主轴的应有主干,主枝3个至5个,主枝分布均匀,乔木类苗木主要质量要求以干径、树高、冠径、主枝长度、分枝点高和移植次数为规定指标。

1、行道树用乔木类苗木主要质量规定指标为:落叶乔木类干径不小于7cm,主枝3至5个,分枝点高不小于2m(特殊情况下可另行掌握);常绿乔木树高4m以上。

2、高接乔木嫁接时间应在3年以上,接口平整、牢固。

3、落叶乔木裸根栽植品种,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使护心土占整个根冠直径的1/3以上。

(二)、灌木类苗木主要质量标准:

以主枝数、蓬径、苗龄、高度或主枝长、基径、移植次数为规定指标。 1、丛生灌木主要质量要求:灌丛丰满,主侧枝分布均匀,主枝数不少于5个,主枝平均高度达到1m以上。

2、匍匐型灌木主要质量要求:应有3个以上主枝达到0.5m以上。

3、单干型灌木主要质量要求:具主干,分枝均匀,基径在2cm以上,树高1.2m以上,或从设计。

4、绿篱用灌木类苗木主要质量要求:灌丛丰满,分枝均匀,下部枝叶无光秃,苗龄3年以上。

(三)、藤木类苗木主要质量标准:

以苗龄、分枝数、主蔓直径、主蔓长度和移植次数为规定指标。

1、藤木类苗木主要质量要求:分枝数不少于3个,主蔓直径应在0.3cm以上,

主蔓长度应在1m以上。 (四)、竹类苗木主要质量标准:

以苗龄、竹叶盘数、土坨大小和竹秆个数为规定指标。 1、母竹为2年至5年生苗龄。

2、散生竹类苗木主要质量要求:大中型竹苗具有竹秆1个至2个;小型竹苗具有竹秆5个以上。

3、丛生竹类苗木主要质量要求:每丛竹具有竹秆5个以上。 (五)、草坪:品种符合设计要求,按照设计图纸要求位置、面积栽植。

1、草坪卷草色鲜亮,无杂株,无病虫害,根系新鲜完整,根部无失水现象。 2、草坪卷规格应一致,一般为30㎝×30㎝,边缘平直,草块土层厚度宜为3~5cm,草卷土层厚度宜为1 cm ~3 cm。

三、苗木土球质量标准

1、常绿乔木土球规格为干径的6-8倍,土球的高度应为土球直径的4/5左右,土球的底部应为土球直径的1/3。

2、落叶乔木土球规格应为干径的6-8倍,土球高度应为土球直径的2/3以上,土球的底部应为土球直径的1/3以上。

3、挖地栽苗的土球直径最小是地径的6-8倍,直根品种与侧根品种高度可比土球直径少5-10cm,土球底径应是土球最大直径的1/3。

4、土球平滑,包装严实,不松散。 四、苗木检验标准

苗木栽植前,无论新植、补植、换植均应经项目公司(甲方)检验认可,不合格者应及时运离,不得留置现场,若有下列情形,不得使用:

1、不符合规格要求者。

2、有显著病虫害、折枝折干、裂干、肥害、药害、老衰、老化、树皮破伤者。 3、树型不端正、干过于弯曲、树冠过于稀疏、偏斜及畸形者。 4、挖取后搁置过久,根部干涸、叶芽枯萎或掉落者。

5、剪型类植物材料、其形状不显著或损坏原型者。 6、护根土球不够大、破裂、松散不完整、或偏斜者。 7、高压苗、插条苗,未经苗圃培养2年以上者。 8、灌木、草花等分枝过少,枝叶不茂盛者。 9、树干上附有有害寄生植物者。

10、针叶树类失去原有端正形态、断枝断梢者。 五、苗木进场标准

由于在景观上对植物的要求是多方面的,在不同的场地需要不同的树型的植物,现就景观中起主导效果的植物的进场标准制订如下:

1、景点树(孤植树)

此类树木要求的质量非常高,根据在环境的不同位置,对其树木的高度、冠幅、 分枝点、干径有不同的侧重点,但最基本的要求如下:

1) 正常的种植季节

a) 落叶的乔木:首先根据设计保证干径、高度、冠幅。

I.生长健壮,无明显的枯弱主枝,全树冠进场,4 级以上骨架枝型无损伤。 II.土球要求为树木的直径的 6-8 倍。 III.土球进场的损伤的度不超过 1/5。

b) 常绿乔木:根据设计对干径、高度、冠幅进行选择。

I.生长健壮,无明显的枯弱主枝,全树冠进场,4 级以上骨架枝无损伤, 树叶保留 1/3。

II.土球要求为树木的直径的 6-8 倍, III.土球进场的损伤的度不超过 1/5。 2) 非种植季节

a) 落叶的乔木:首先根据设计保证干径、高度、冠幅。

I. 生长健壮,无明显的枯弱主枝,全树冠进场,3 级以上骨架枝型无损伤,可不保留树叶。

II.土球要求为树木的直径的 8-10 倍,

III.土球进场的损伤的度不超过 1/5。

b) 常绿乔木:根据设计对干径、高度、冠幅进行选择。

I. 生长健壮,无明显的枯弱主枝,全树冠进场,4 级以上骨架枝无损伤, 保留树叶 1/5 量。

II. 土球要求为树木的直径的 8-10 倍, III.土球进场的损伤的度不超过 1/5。 2、景观骨架树

1) 正常的种植季节

a) 落叶的乔木:首先根据设计保证干径、高度、冠幅。 I.

生长健壮,全树冠进场,3 级以上骨架枝型无损伤,

II.土球要求为树木的直径的 6-8 倍, III.土球进场的损伤的度不超过 1/5。

b) 常绿乔木:根据设计对干径、高度、冠幅进行选择。 I.

生长健壮,全树冠进场,3 级以上骨架枝无损伤,树叶保留 1/5.

II.土球要求为树木的直径的 6-8 倍, III. 土球进场的损伤的度不超过 1/5。 2) 非正常的种植季节

a) 落叶乔木:根据设计保证干径、冠幅、高度的要求。

I.生长健壮,全树冠进场,3 级以上骨架枝型无损伤,可不保留树叶。 II. 土球要求为树木的直径的 8-10 倍, III.土球进场的损伤的度不超过 1/5。

b) 常绿的乔木:根据设计保证干径、冠幅、高度的要求

I.生长健壮,全冠进场,4 级分枝以上枝条无损伤,保留树叶 1/10。 II. 土球要求为树的直径的 8-10 倍。 III.土球进场的损伤度不超过 1/5。 3、灌木

根据设计要求,对进场的植物进行高度和冠幅进行检查,特别对每株灌木的枝条

的密实度检查,要求垂直看单株灌木基本不能见土。 4、草坪

a) 新进草皮的年底不超过2年 b) 枯黄和有病虫害的草坪不准进场 c) 草皮必须成块,零散度控制在10%内 六、种植回填土标准

1、种植回填土准备:根据景观设计造型及标高图、综合管网图,施工单位编制回填土施工方案,明确回填区域顺序。

2、种植土质要求:种植土应选用土质疏松的地表土,土壤透水性好,土中不能有建筑垃圾、草根,土中石块含量少于10%,石块直径泥岩小于15cm,砂岩小于10cm。 3、种植土厚度:种植土厚度控制在60cm(其中已经包含了沉降量)。种植土回填完成后的标高与设计图标高得误差控制在±10cm以内(回填土应考虑沉降高度)。 4、根据设计造型及标高图准确测量地面标高并找坡,对土地进行灌水沉降,及时补足所沉降的土壤。平整场地时中心土表应高于路沿石或挡土墙,边沿土表低于路沿石或挡土墙5cm。在种植土壤周边设置必要的排水沟,保持排水通畅、不积水。 5、草坪种植地、花卉种植地等应施足基肥,翻耕20cm-30cm,搂平耙细,去除杂物,平整度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七、种植穴、槽的挖掘标准

1、种植穴、槽挖掘前,应复核地下管线和隐蔽物埋设情况,便于环境施工。 2、种植穴、槽的定点放线要求:

1)种植穴、槽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必须准确,标记明显。 2)种植穴、槽的大小,应根据苗木根系、土球直径和土壤情况而定。穴、槽必须垂直下挖,上口下底相等。土层深度不够时应进行局部换土,树穴开挖尺寸应比土球稍大,乔木一般比土球大 20cm,深度比土球高度尺寸增加 20cm。 八、苗木修剪标准

种植前应进行苗木根系修剪,应将劈裂根、病虫根、过长根剪除,并对树冠进行适时修剪,保持地上地下平衡。

1、乔木修剪要求:

1)具有明显主干的高大落叶乔木应尽量保持原有树形,进行适当疏枝,对保留的主侧枝应在健壮芽上短截,可剪去枝条 1/5,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处理,应征得甲方相关人员的同意。

2)无明显主干、枝条茂密的落叶乔木,对干径 10cm 以上树木,可疏枝保持原树形,对干径为 5-10cm 的苗木,可选留主干上的几个侧枝,保持原有树形进行短截。 3)修剪原则:剪除病虫枝、枯死枝、生长衰弱枝、过密的轮生枝、徒长枝和多余的下垂枝。

4)用作行道树的乔木,主干高度应大于 2M,第一分枝点以枝条应全部剪除,分枝点以上枝酌情疏剪或短截,并应保持树冠原型。 5)珍贵树种的树冠应作少量疏剪。 2、灌木及藤蔓类修剪的要求:

1)分枝明显、新枝萌发花芽的小灌木,可顺其树势适当修剪,促生新枝,更新老枝。 2)用作绿篱的乔灌木,可在种植后按设计要求整形修剪。 3、苗木修剪质量标准: 1)剪口应平滑,不得劈裂。

2)枝条短截时应留外芽,剪口应距留芽位置以上1cm。

3)修剪直径 2cm 以上大枝条及粗根时,截口必须削平并涂防腐剂。 九、苗木种植标准

1、苗木种植前的质量要求:

1)应按设计图纸要求核对苗木品种、规格及种植位置。

2)种植原则“先高后低、先内后外”,种植顺序“大乔木—小乔木—灌木— 地被植物”

3)树木置入种植穴前,应先检查种植穴大小及深度,不符合根系要求时,应修整种植穴。

2、苗木种植的质量要求:

1)种植带土球树木时,不易腐烂的包装物必须拆除。

2)种植时,根系必须舒展,填土应分层踏实,种植深度应与原种植一致。竹类可比原种植线深 5-10cm。

3)种植裸根树木时,应将种植穴回填完的标高与周围地面相平(带土球栽植完后也与周围地面相平),置入树木填土至 1/3 时,应轻提树干使根系舒展,并充分接触土壤,随填土分层踏实。

4)带土球树木必须踏实穴底土层,而后置入种植穴,填土踏实。 5)珍贵树种应采取树冠喷雾、树干保湿和树根喷洒生根激素等措施。 6)假山或岩缝间种植,应在种植土中掺入苔藓、泥炭等保湿透气材料。

7)种植绿篱的株行距应均匀。树形丰满的一面应向外,按苗木高度、树干大小搭配均匀。在苗圃修剪成型的绿篱,种植时应按造型拼栽,深浅一致。

8)规则式种植应保持对称平衡,行道树或行列种植树木应在一条线上,相邻植株规格应合理搭配,高度、干径、树形近似,种植的树木应保持直立,不得倾斜,应注意观赏面的合理朝向。

9)种植胸径 15cm以上的乔木,应设支柱固定。支柱应牢固,绑扎树木处应夹垫保护物,各支架高度、角度、方向应一致,保证整个环境的整洁,绑扎后的树干应保持直立。

10)攀缘植物种植后,应根据植物生长需要,进行绑扎或牵引。 十、草坪种植标准 1、草坪整地

1)草坪栽植前,需将乔木、灌木栽植地中的坑、穴予以二次平整,平整坡度符合堆坡整地要求,并挖土翻地,挖土深度为20~30cm,捣碎土块,最大土块不能大于2cm,用细齿耙刨平。

2)挖土翻地时,须将砖石、瓦块、草根等杂物全部清除。

3) 整地按设计标高平整地形,整理出排水坡度,大面积草坪的排水坡度为3‰至4‰,不得有坑洼处,避免积水。

4)对于小区域换土较少的地方,整地完毕后,可用250~500㎏铁滚碾压1~2次,低洼处用细土填平,对于换土量较大的区域,在初平后必须对土壤进行浇水,浇透

后自然沉降,沉降充分后再进行精平施工。

5)翻地同时可洒施农药,以防地下害虫,若土壤肥力较差时,应在翻地同时施以基肥。乔木为主的地方少施,灌木为主的地方适中,草坪为主的地方多施。 6)所有整地工作完成后,在表面先覆细沙3cm厚,然后覆营养土5cm。 2、草皮铺设

1)铺草皮前应先喷水渗透,先耙松表土,然后运输草块至种植地轻拿铺平,块薄的要填土,块厚的要削土。

2)铺时可采用密铺或间铺,密铺应相互衔接不留缝,间铺时草块要铺成“丁”字形,留缝1cm,草缝间用土填平并用脚踏实。

3)草坪铺设后,用250㎏重滚筒压实,然后才灌水,水压要低,缓缓浸透草皮。 4)草坪铺设完成的高度应符合施工图相应处的接点要求。

第三章 检验方法

一、检验方法

1、测量苗木干径、基径等直径时用胸围钢尺,干径10cm以下的乔木精确到0.2cm,干径10-30cm乔木读数精确到0.5cm,干径30cm以上的乔木精确到1cm。

2、测量苗木树高、灌高、分枝点高、冠径和蓬径等尺寸时使用钢卷尺、皮尺或木制直尺,读数精确到10cm。

3、测量苗木干径,断面畸形时,测取最大值和最小值的平均值;测量苗木基径,基部膨胀或变形时,从其基部近上方正常出测取。

4、测量乔木树高时不计徒长枝。

5、测量灌高时,取每丛3个以上主枝高度的平均值。

6、测量冠径和蓬径,取树冠(灌蓬)垂直投影面上最大值和最小值直径的平均值,最大值与最小值的比值应小于。

7、检验苗木苗龄和移植次数,应以出圃前苗木档案记录为准。

8、感官检测苗木的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冠形完整、色泽正常、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冻害等基本质量要求。

9、土球包装:以钢卷尺或木制直尺测量包装体积,读数精确到1厘米。 二、检验标准 (一)、一般标准

1、珍贵苗木、大规格苗木和特殊规格质量要求的苗木要逐株进行检验。 2、成批(捆)的苗木按批(捆)量的10%随机抽样进行质量检验。 3、同一批出圃苗木应统一进行一次性检验。

4、同一批苗木的质量检验的允许误差范围为2%;成批出圃苗木数量检验的允许误差为%。详见下表1和表2。

表1 质量检验允许不合格值测定表 同批量数(株) 1000 500 100 50 25

允许值(株) 20 10 2 1 0 表2 数量检验允许误差值测定表

同批量数(株) 5000 1000 400 200 100

(二)、乔木标准

允许值(株) ±25 ±5 ±2 ±1 0 1、树干头径:

在高度、冠幅、分枝高等指标均达到设计要求的情况下,头径允许偏差:

项目 10cm以内 20cm以内 乔木头径 30cm以内 50cm以内 60cm以内 允许偏差 ±1cm ±2cm ±3cm ±4cm ±5cm 测量 检验方法 注:允许偏差是指乔、灌木等对整体性要求较高的

苗木偏差值,其数量不超过总数量的30%。

2、树干胸径

1)规则式种植同一品种规格的相邻胸径允许偏差:±2cm。

2)假植苗、骨架苗、移植苗在高度、冠幅、分枝点等指标均达到设计要求的情况下,胸径允许偏差:

项目 10cm以下 20cm以下 乔木胸径 30cm以下 30cm以上 ±3cm ±4cm 允许偏差 ±1cm ±2cm 测量 检验方法 3、树木高度

1)规则式种植或列植的树木高度标准:

①同一品种规格的相邻高度与标准允许偏差:±50cm。

②在高度、冠幅、分枝点等指标均达到设计要求的情况下,高度允许偏差:

项目 乔木高度 300cm以下 允许偏差 ±30cm 检验方法 测高仪或400cm以下 600cm以下 600cm以上 ±40cm ±60cm ±100cm 尺量检查 注:允许偏差是指乔、灌木等对整体性要求较高的

苗木偏差值,其数量不超过总数量的30%。

2)自然式种植的树木高度标准:

①同一品种规格的相邻高度与标准允许偏差:±80cm。

②在高度、冠幅、分枝点等指标均达到设计要求的情况下,高度允许偏差:

项目 300cm以下 400cm以下 乔木高度 600cm以下 600cm以上 ±100cm ±150cm 尺量检查 允许偏差 ±30cm ±50cm 测高仪或检验方法 4、树冠冠幅

1)冠幅是苗木质量的主控指标,规则式和自然式栽植都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采购和验收。

2)在高度、分枝高等指标均达到设计要求的情况下,冠幅允许偏差:

项目 100cm以内 150cm以内 乔木冠幅 200cm以内 280cm以内 350cm以上 允许偏差 ±10cm ±20cm 测高仪或±30cm 尺量检查 ±50cm ±70cm 检验方法 5、分枝高

在高度、冠幅、胸径等指标均达到设计要求的情况下,分枝高允许偏差:(行道树

除外)

项目 100cm以内 150cm以内 乔木分枝高 200cm以内 250cm以上 ±30cm ±50cm 允许偏差 ±10cm ±20cm 尺量检查 检验方法 注:允许偏差是指乔、灌木等对整体性要求较高的

苗木偏差值,其数量不超过总数量的30%。

(三)、灌木标准 1、散生类

在头径、分枝数、冠形浑圆饱满等指标均达到设计要求的情况下,高度、冠幅允许偏差(注:修剪后的偏差尺寸):

项目 100cm以下 灌木高度、冠幅 150cm以下 200cm以下 200cm以上 允许偏差 ±10cm ±15cm 尺量检查 ±20cm ±25cm 检验方法 注:允许偏差是指乔、灌木等对整体性要求较高的

苗木偏差值,其数量不超过总数量的30%。

2、整形类、袋苗、移植苗

在头径、分枝数、冠形浑圆饱满等指标均达到设计要求的情况下,高度、冠幅允许偏差(注:修剪后的偏差尺寸):

项目 100cm以下 灌木高度、150cm以下 冠幅 200cm以下 ±15cm ±10cm 尺量检查 允许偏差 ±5cm 检验方法 200cm以上 ±20cm 注:允许偏差是指乔、灌木等对整体性要求较高的

苗木偏差值,其数量不超过总数量的30%。

(四)、地被标准 1、花灌木

高度在50cm以下的,其高度、冠幅在种植时视花坛大小,合理监控其设计规格,以达到景观效果;种植密度必须合理,保证黄土不裸露,并及时进行修剪。 2、草皮

草皮纯净无杂草,密度在80%以上,铺草间隙不超过1cm。

第四章 工作程序(参见附录三流程图)

一、采购工作流程

1、一般苗木按上述标准结合设计规格由贸易公司专业采购人员采购。重点苗木需通知设计与工程技术管理中心专业工程师一同前往苗圃确认、编号、拍照,并在种植施工图上注明完成重点苗木种植指导图,苗木编号与种植位置一一对应。

2、苗源充足的常规苗木(含外省苗源)采购时限不超过30天,重点苗木需超前(半年至一年)落实苗源、选型、确认,并实施断根等移栽前准备措施。

3、施工单位依据种植施工图结合当期施工进度计划,制定苗木进场时间计划,考虑苗木采购时限,提前15日向贸易公司提交准确的苗木采购计划,每期计划应注明该批苗木进场时间。除重点苗木外,一般苗木提交采购计划至苗木进场时间周期不得超过45天,因为周期过长苗木价格及苗源情况会产生较大波动,不利于成本控制,因此施工单位还应在施工现场规划好苗木假植区域。

4、为尽量避免苗木种植时间根据项目进行时间推移而错过最佳种植期,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采购计划(该计划必须对种植时间进行合理规划)所反应的种植施工时间,由设计与工程技术管理中心专业工程师对错过最佳种植期的苗木品种进行调整,从而降低苗木死亡率,保证生长状态和建植效果。以变更通知单的形式发放给项目公司、采购单位、施工单位等存档、执行。

二、进场验货工作流程

1、每批苗木到场后,由项目公司(甲方)及时组织采购单位(商贸公司)、施工单位(园林公司)相关人员组成验货小组,进行验货。每次验货以上各部门可指定一人参加验货。重点苗木项目公司(甲方)还需通知设计与工程技术管理中心专业工程师到场参与验货。

2、验货小组应严格按验货程序和以上标准执行验货。对不达标苗木不予收货,并要求供货商及时运离施工现场,验货小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不达标苗木进行留置、扣款。

3、对不达标苗木做出不予收货处理时还应考虑:如不影响工期,则全部退货,安排供应商重新供货;如影响工期,则明确是否可以降级使用,如果不行则通知设计与工程技术管理中心寻找代替方案;如属轻微缺陷但可降级使用的苗木,经项目公司、采购部门、供应商、设计与工程技术管理中心协商后,重新确定使用部位。

4、采购人员应至少在苗木到场前一天通知甲方,以便项目公司(甲方)及时通知验货小组成员到场验货。

5、苗木到场后,验货小组成员应及时对苗木进行验货,并对到场苗木进行评定,确认收货与否。验货小组成员应共同填写《苗木验货检(抽)查记录表》、《苗木验货汇总记录表》,留各方存档,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6、已收货的合格苗木,收货后由施工单位(园林公司)负责及时栽植或假植,做好保护措施,如发生苗木死亡、遗失、损坏后不达标等情况,由施工单位(园林公司)承担重新采购、种植、养护等一切经济和工期损失。 三、种植工作流程

1、重点苗木种植时项目公司需通知设计与工程技术管理中心专业工程师现场指导定点、定向,施工单位应全面配合。

2、施工单位应注重过程和施工程序,应通过严格的工艺流程来保证施工质量,工艺过程必须留下记录(详见《重庆市建设工程技术用表》)。

3、种植工作的前一步工序必须经甲方工程师验收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工序流程:种植土回填符合要求→种植穴、槽开挖符合要求→大乔木种植符合要求→小

乔木种植符合要求→灌木种植符合要求→地被种植符合要求。

4、灌木种植按设计密度种植如果效果不达标,需种植样板经甲方工程师现场收方认可,示范区还需经设计与工程技术管理中心专业工程师认可。施工方需当场完善工程量签证手续,方可作为竣工结算依据。 四、责任划分

1、项目公司作为建设单位(甲方)对苗木进场、种植承担管理责任,全面负责进场验货工作的组织和开展,种植过程的协调管理。

2、集团设计与工程技术管理中心应加强监督职责,对软景施工效果进行事前控制,技术指导苗木种植效果。

3、贸易公司作为采购人承担采购责任,负责协调供货,确保按时、按需供货,并维持与各供货商良好的供货合作关系。

4、园林公司作为施工单位承担施工责任,全面负责已收货苗木的种植、养护、更换、补种等工作,并保证灌木、地被(含时令花卉)种植成活率95%以上,一般乔木全冠种植成活率95%以上,重点区域重点乔木、特型苗木、珍贵树种、孤植植物应保证全冠种植成活率100%。

附录一

苗木验货检(抽)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 编号: . 部位 工程 序号 苗木 规格(cm) 品种 1 2 3 4 5 6 7 8 9 10 (%) 验货记录值(cm) 合格率 高度 冠幅 胸径 地径 蓬径 土球径 土球高 高度 冠幅 胸径 地径 蓬径 土球径 土球高 高度 冠幅 胸径 地径 蓬径 土球径 土球高 高度 冠幅 胸径 地径 蓬径 土球径 土球高 验货意见: 验货小组成员: 日期: 附录二

苗 木 验 货 汇 总 记 录 表

工程名称 序苗 木 名 称 号 数量 验货日期 单位 规 格 种植部位 备注 参 加 验 货 单 位 负 责 人 建设 单位 单位 采购 单位 施工 单位 监督

流 程 名 称:流程流 程 编 号:OP-RD-A-00 流程责任部门:设计与工程技术中心施工单位设计与工程技术中心贸易公司项目公司提前15日向贸易公司提交准确的苗木采购计划,每期计划应注明该批苗木进场时间。除重点苗木外,一般苗木提交采购计划至苗木进场时间周期不得超过45天调整确认苗木进场计划,并下发给相关单位进行采购(重点苗木设计与工程中心参与)苗木进场时间计划苗源充足的常规苗木(含外省苗源)采购时限不超过30天,重点苗木需超前(半年至一年)落实苗源、选型、确认,并实施断根等移栽前准备措施采购阶段对不合格苗木,根据实际情况按验收流程进行处理及时栽植或假植,做好保护措施组织验货(重点苗木设计与工程中心参与)验货阶段苗木种植(重点苗木设计与工程技术中心现场指导)组织验收

种植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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