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09-015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09年5月13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09年5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董事曹秀英、张铁华因公出不具备表决条件缺席此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大壮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企业短期融资券,以募集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方案如下:
1.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意义
发行短期融资券可以降低公司的银行贷款比例,优化融资结构;弥补流动资金不足,实现资金的高效运作;降低融资成本,节省财务费用。
2.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
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1
3.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
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期限不超过365天。 4.短期融资券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拟承销机构以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5.短期融资券发行利率
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指导利率,并经评估机构以企业实际评定等级进行最终确定,利率约为2.2%。
6.短期融资券发行对象
本次短期融资券将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发行。 本议案表决时获得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召开公司股东大会二○○九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股东大会二○○九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议程为:
1.审议《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时获得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