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编号: 2010-025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0年5月5日(星期三)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5月4日-2010年5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5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5月4日下午15:00 至2010年5月5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M-6栋二层一区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魏连速先生主持。
6、公司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84139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263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82998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10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41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5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合并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8300340票同意、2500票反对、111155票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41%。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8300340票同意、2500票反对、111155票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41%。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8300340票同意、2500票反对、111155票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41%。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8299840票同意、3000票反对、111155票弃权,同意股数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28%。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8299840票同意、114155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28%。
6、经关联股东赵后鹏、周晓斌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255220票同意、2500票反对、111155票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3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支付报酬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8300340票同意、2500票反对、111155票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41%。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8300340票同意、0票反对、113655票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41%。
9、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董事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9-(1)选举魏连速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董事
所获得的表决权数为38299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28%;
9-(2)选举赵后鹏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董事
所获得的表决权数为38299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28%;
9-(3)选举周晓斌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董事
所获得的表决权数为38299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
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28%;
9-(4)选举李霞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董事
所获得的表决权数为38299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28%。
上述非董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董事。
以上非董事简历详见2010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0-(1)选举张百哲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所获得的表决权数为38299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28%;
10-(2)选举刘勇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所获得的表决权数为38299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28%;
10-(3)选举刘澄清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所获得的表决权数为38299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28%。
上述董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以上董事简历详见2010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1-(1)选举何林桥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所获得的表决权数为38299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28%; 11-(2)选举蔡蓁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所获得的表决权数为38299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28%。
上述监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新当选的监事何林桥先生和蔡蓁女士将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阳帆先生共同 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四、董事述职情况
董事张百哲、刘勇、尹殿祥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了《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报告了董事2009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包括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发表意见、保护投资者权益等工作。《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2010年4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张炯、张森林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见证意见如下: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