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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岸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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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景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工程名称 **公园护岸工程

编 制 人

总 监

目 录

一、工程概况 ............................................................................................ 3 二、监理范围和目标 ................................................................................ 3 三、监理工作内容和依据 ........................................................................ 3 四、监理工作制度 .................................................................................... 5 五、监理内部管理制度 ............................................................................ 9 六、监理工作细则 .................................................................................. 11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简介

(l)工程名称:**公园护岸工程

(2)建设地点:**路至跃龙南路海港引河段及西山河段

(3)工程计划于20**年9月 26开工, 20**年12月10日完工。 1.2工程范围

实施范围为海港引河(**路至跃龙南路段),全长700米;西山河东侧(沿河路至海港引河段),全长190米。

二、监理范围和目标

2.1监理范围:

根据本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的规定监理工作范围为: 按阶段分,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

按监理的内容分:包括本工程的建设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和进行合格工程数量审核签证及开展相应的合同、信息管理和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2.2监理目标:

质量控制目标 一次验收合格。

进度控制目标 按期完成工程节点目标。 造价控制目标 合格工程量签证。 安全文明目标 无伤亡事故。 三、监理工作内容和依据

3.1监理工作内容:

施工阶段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围绕实施施工质量、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3.1.1协助业主组织设计技术交底;

3.1.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督促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

3.1.3参与基准点、线移交,复核测量放样成果;

3.1.4审查原材料和设备的质保资料,并按规定频率见证取样复试; 3.1.5检查现场布置以及材料、人员、机械进场情况,签发开工报审单;

3.1.6工序中间检查签证坚持同步,并跟踪检查每道施工工艺,同时按规定频率抽测;

3.1.7组织工程例会,编报会议纪要与监理周报,定期报告质量、进度、安全文明动态情况;

3.1.8审查竣工资料,提供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工作总结及监理资料。

3.2监理依据

3.2.1设计图纸及有关设计技术文件;

3.2.2本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施工承包合同、招投标文件、对已批准的监理规划及施工组织设计;

3.2.3经工程参建单位协商决定的生态石笼验收评定办法。 3.2.4与本工程有关的规范规程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3)、《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部分)

6)、《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行)》(DGJ08-90-2000); 7)、《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8)、《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DG∕TJ08-2035-2008);

9)、《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八)》(DL/T5113.8-2000);

10)、《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G/TJ08-903-2003); 14)、《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15)、《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16)、《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 3.2.4业主单位指令及有关技术等问题的会议纪要等等。

3.2.5现行南通市水利局及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和性文

件。

3.2.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 四、监理工作制度

4.1工程开工、竣工制度 4.1.1开工申请制度

4.1.1.1开工前施工单位要办理开工申请报告 4.1.1.2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批准开工的报告实施: a、“三通一平”已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b、施工图纸已经会审并已组织过设计交底; c、施工组织设计已被批准;

d、原材料已部分进场,并经试验结果合格,后续材料供应计划已经落实; e、施工机械、设备、器具、已经维修保养,进场后试运转正常; f、施工人员已进场,满足施工需要,并进行了必要的技术、安全、文明教育;

a、 施工用的永久性或临时性坐标和水准点已设置,并经过报验校核; b、 施工许可证已办妥; c、 施工承包合同已签定;

d、 开工前的准备符合要求,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1.2竣工申请制度

4.1.2.1施工单位完成设计和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后,向监理单位交竣工报验单、内业资料,同时组织竣工测量。

4.1.2.2工程具备下列条件时,建设单位方可批准并组织初验;

a经监理确认合同和设计图纸规定的工程量已全部完成,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满足功能上的要求;

b技术档案资料真实,齐全并满足有关规定; c场地清理工作已基本完成;

d监理同意验收,并出具了施工质量评估报告。

4.1.2.3由建设、施工、设计、监理、质检站等单位进行初验,确认符合竣工验收要求后,再组织竣工终验。

4.2设计交底制度

工程开工前,监理部协助业主进行设计交底工作。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部成员认真参阅施工图,并在设计交底时澄清疑问,确保设计思想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贯彻。

对设计交底中提出的问题和设计变更等内容(设计交底会议纪要由业主整理),以书面形式形成, 经业主、设计、监理合法签署后落实于施工中。

4.3各种监理报表的填写、发送、反馈制度

4.4监理工地例会制度

工地例会是监理工作和信息管理的需要,是监理了解工程动态情况、协调各种关系、传递工作要求,回报工作情况的重要手段,会议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施工中经常性工地会议以及监理工程师召集的协调会议等。

第一次工地会议在开工之前举行,会上澄清业主、监理、承包商的组织及其主要人员,明确监理的工作程序,发放有关表式等。

经常性的工地会议定时召开,会上确认上次工地会议纪要,总结本次质量、进度等情况,预见下次进度,阐述质量控制点,了解施工中技术、合同、变更及其它有关的事宜。

必要的其它会议,主要视工程技术、合同、进度、质量、协调需要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召集有关单位参加。

工地会议均由项目监理部整理出会议纪要,纪要应言简意赅,便于信息储存,但关键性意见应录用发言者原话,确保记录的真实性。一般会议纪要由参加会议的各方项目负责人签名确认,重要会议还应加盖公章。

4.5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4.5.1施工单位在设计交底后,即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交监理工程师审阅。

4.5.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单位技术负责人的审定意见,并加盖公章。 4.5.3施工组织设计要体现设计意图和建设单位意向。

4.5.4施工组织设计要有明确的质量目标,进度目标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

4.5.5施工组织设计要有健全的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详细的安全保障措施。对重要部位尚需有专项施工方案,可靠的技术措施以及对质量通病的防控措施。

4.5.6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主要部位的进度节点和详细进度计划并用图表反映出来(网络图或横道图)。

4.5.7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后,方可付诸实施。被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自然成为工程施工准则,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改动,如需变动要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申报表(通用)经批复后实施。

4.5.8施工单位要上报安全施工保障措施,主要内容包括:劳动保护、动力及照明用电安全、防洪、排水、气象灾害防护、各工种作业防护规程、文明工地保障措施。

4.5.9监理部定期组织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情况,防止偏离。 4.6设计变更处理制度

4.6.1经签发后供施工使用的图纸,在施工前或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条件与现场条件差别较大或发现施工图纸中有矛盾、错误或施工技术要求不能满足等情形,在不改变原设计原则的条件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可以要求对施工图作局部变更。

4.6.2业主、承包商提出变更要求,都应以书面形式通过监理工程师联系协商处理。

4.6.3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如属纠正错误、补充遗漏的合理方案,图纸应无条件纳入施工图范围;其它原因均应详细说明变更理由、细节并附上变更图纸。

4.6.4设计单位收到监理工程师已签好的变更业务联系单后,应在合理的时间内予以答复,设计单位若同意变更方案,则报请业主批准。

4.6.5承包商按正式变更图施工。

4.6.6监理工程师应尽量控制变更设计或设计变更,以免引起索赔和工期延误。

4.7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班组自检、互检,合格后再由项目部专职

质检员终检,终检合格后,填报隐蔽工程质量验收报验单,报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经检查合格后,办理隐蔽工程检验签证手续,列入工程档案。监理人员在隐蔽工程验收过程中提出质量问题,施工单位要认真进行处理,处理后需经监理人员复核,并写明处理情况。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隐蔽工程,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覆盖。

4.8工序报验制度

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专职检,检查合格后填报工程报验单,报现场监理人员会同检验。检验合格后,签证工程报验单,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9原材料、半成品进场报验制度

对工程所需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进行检查与控制。凡进场原材料都应有产品合格证或技术说明书,经监理工程师核准后方可用于工程之中。

水泥、石子、块石、钢筋、土工布等原材料到岸时,先由监理工程师上车目测检查,合格后方可下车,并按批量见证取样进行复试,合格后施工单位填报水泥、砂、石子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核准后方可用于工程之中。对于不符合标准的材料应予以拒绝,任何工程中使用了未经批准和测试的材料,一切后果都由承包商承担,并由承包商自费拆除。

4.10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及时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重大事故还需会同建设、设计、质监等单位),对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以便确定事故范围、性质、影响和原因等,为事故的分析、处理提供依据。

事故的原因分析要建立在调查的基础上,避免情况不明就主观分析、推断。只有对调查提供资料、资料进行详细分析,才能去伪存真,找到造成事故 的主要原因。

事故的处理要建立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本着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建筑物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可靠、经济合理、施工方便提出处理方案,经审批后,监督其实施。

对于不按设计图纸施工或违反施工安装验收规范等质量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并要求改进或返工,改进不力或不听劝告者,应签发监理通知单,通

知其整改;问题严重者,征得业主同意后签发停工通知单。 五、监理内部管理制度

5.1监理日记制度

5.1.1项目监理部(组)应当认真详细记录监理工作日记,监理日记由驻地监理工程师记录,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负责检查监理日记的质量。

5.1.2监理日记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现场每日的天气记录;

主要施工情况(进度、材料、机械、人员、变更等); 工程质量情况;

监理工作纪要(意见、通知、指令、协议等) 其它有关内容。

5.1.3监理日记应每日及时记录,忠于事实,尽可能详细。

5.1.4对重要事件或重大问题应按有关汇报制度要求,迅速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与工程部报告。

5.1.5监理日记涉及的内容,如需有关单位确认,则应采用专门的表式。 5.1.6监理日记中提出的问题,应在日后的记录中前后对应,将处理结果和落实情况加以说明。

5.1.7监理日记应有记录人签名,记录人对监理日记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1.8监理日记是考核驻地监理人员工作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5.2监理周报制度

5.2.1驻地信息监理工程师必须每周编写监理周报,内容包括: 1)上周计划工程量及本周实际完成工程量; 2)材料进场及耗用情况;

3)施工单位报监理审批的各种表式; 4)质量评述及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5)设计变更、业务联系单;

6)本周监理工作及下周监理工作安排; 7)本周召开的各种会议; 8)其它有关内容。

5.2.2周报及时报送业主及公司工程部。 5.3监理月报制度:

5.3.1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每月的26日前将月报表送达业主与公司工程部。

5.3.2月报内容包括: 1)完成工作量; 2)材料进场及耗用情况; 3)进度比较; 4)质量比较;

5)签定的各种合同和协议; 6)设计变更; 7)施工存在的问题; 8)监理活动; 9)各种会议;

10)下月监理工作计划; 11)其它有关内容。

5.3.3上报的工程量指经过监理工程师或有关方面认证、质量合格的工程量。

5.3.4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申述的工程量、耗用材料需认真核实,确保资料正确。

5.3.5月报由总监理工程师汇总审核后签发。

5.3.6项目监理部(组)根据施工进度情况,作好计划调整工作,并提出下月施工质量预控措施。

5.4监理信息处理制度

5.4.1建设监理信息是监理工程师实施项目目标控制的基础,是监理决策的依据,是协调工程项目参与各方的重要媒介。

5.4.2建设监理信息是监理工程师在信息的收集、传送、加工、储存、维护、使用过程中的管理活动。

5.4.3监理信息主要来自业主、承包商、设计单位、材料供应部门等项目相

关单位。

5.4.4监理信息的收集:

1)外源信息的收集:各类合同、规范、设计文件等应在开工前收集。 2)内源信息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现场资料,收集的具体表达方式为监理记录。

六、监理工作细则

本工程施工现场监理,主要从事前控制、过程控制、跟踪控制、资料控制等方面实施。

6.1浆砌块石挡墙工程

6.1.1砼结构工程的质量控制

1)模板:模板的制作与安装对砼的成型以及外观质量影响很大,因此监理在模板工序质量验收时,a、检查支架的强度、刚度、稳定性,要求架子支撑合理稳定,支撑基点结实牢固,拉结有序,节点有扣,扣不松动;b、检查模板拼结情况,板面光洁度,脱模剂均匀度;c、检查模板、轴线、对角线、垂直度以及长度、宽度、高度等几何尺寸,使其严格控制在施工规范允许的范围内;d、在砼浇筑过程中随时对模板检查、加固,防止松动跑模和下沉。

2)混凝土浇筑:在砼浇筑前,检查劳动组合、材料准备、计量设施、试块模具、坍落度检查工具,砼配合比等;检查施工道路,走道板是否牢固安全。自拌砼要求配合比挂牌施工,砂石过磅称量。在砼浇筑过程中,严格控制砼的拌和时间、下料高度、浇筑厚度、顺序和方向,砼入仓后及时振捣,务必做到快插慢拔、不欠振、不过振、不漏振。认真检查模板,若发现模板变形、移位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砼浇筑12小时内及时覆盖浇水,养护48小时后拆模,监理人员按规定随机见证取样。在砼浇筑过程中,监理实行旁站制度,对关键部位和重要单元工程及隐蔽工程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监控。

6.1.2石料控制

石料应大小均匀,质地坚硬,不得使用风化或裂缝石料,石料表面的泥垢等杂质应清除干净,,石料的质量及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单块重量不宜小于25kg,最小边长不宜小于200mm。块石厚度允许偏差±3cm,用钢尺实测,其厚度最小值不得低于设计的85%。

6.1.3砌石

1)块石厚度、座浆密实度、缝隙中有无污泥、杂物等。砌筑前,逐块实测块石厚度,作好记录并填入“监理实测表”中,不合要求的及时剔除;砂浆应嵌填饱满,插捣密实,否则不能勾缝;块石上粘附的泥垢,缝内的杂物、污泥等座浆前都要清除干净,否则不允许砌石。

2)断面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5cm,用钢尺实测,每20延米不少于四点(或100m2不少于3点)。坡面平整度用2米靠尺实测,允许偏差±3cm。护坡坡度用坡度尺量,不陡于设计规定0.5%。相邻块石面错缝用钢尺实测,允许偏差3cm。最大缝口宽度用钢尺实测,控制范围不大于4 cm。高程用水准仪测量,允许偏差±2cm。

3)砌石体之间必须错缝,护坡工程只允许有两条砌石缝同缝,即所谓“通二不通三”,墙体、墩台体浆砌石工程在垂直面上不允许有通缝,缝宽应在规定范围内;浆砌石体是否分层铺浆,是否分层砌筑,咬扣是否紧密,上下层竖缝是否错开;砌体的砂浆是否嵌填饱满,插捣密实;灰缝宽度是否满足要求;块石大小是否搭配使用,大头是否朝下,片状石不得平放;浆砌体勾缝是否宽窄均匀,深浅凹凸是否一致,丁字缝搭配是否平整,是否有裂纹、粘结不牢等现象,勾缝应注重外表美观。

4)砌体所用砂浆强度不得低于设计标号,任意一组试块的最低值不得小于设计标号的85%。配合成分、稠度、初凝时间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配料误差不得超过2%,不得掺水重新搅拌使用。

5)砂浆用原材料品种、规格、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规范有关规定;砂浆配合比应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砂浆拌和时间采用机械拌和,时间不少于2min,少量用人工拌和时,不少于拌3遍,再用湿拌至色泽均匀;砂浆沉入度(4-6)cm,每台班至少抽检(2-3)次。

6)砂浆石体必须分层铺浆,分层砌筑,咬扣紧密,上下层竖缝必须错开。浆砌墙体严禁墙体竖缝通缝(即相邻两层块石同缝)。砌体的砂浆必须嵌填饱满,插捣密实,灰缝宽粗料石和毛料石不宜大于(2-3)cm;砌体勾缝应宽窄均一,深浅凹凸一致,丁字缝应搭接平整,不得有裂纹和粘结不牢等现象。

浆砌石重力式墙身检测项目及允许偏差

序号 1 2 3 4 5 6 7 6.2.护岸安全生产流程

6.3土方回填工程 6.3.1土方填筑前的检查

工序开工准备或标志,施工区隔离,管线拆迁保护 检测项目 轴线位移 墙顶标高 断面尺寸 允许偏差 (mm) 15 +15 +20 -10 检测频率 范围 点数 3 3 每段 或每 15 延米 3 3 3 3 2 检测方法 用经纬仪测量 用水准仪测量 用钢尺量 吊垂线和用钢尺量 用坡度尺 用2m开尺和塞尺 用钢尺量 墙面垂直度 6.3.1.1必须对基层和已完工工程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及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及规范规定的允许填筑的标准时才能进行土方回填,检查方法采取现场实地检查和查验相关资料相结合的方法。

6.3.1.2填筑前必须清除基坑底部的积水、杂物,所有填筑基面线接触面的表层腐质土、树根、垃圾等均应清除。

6.3.1.3填筑的土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含有淤泥,植物根茎、垃圾等杂物,控制含水量接近最优含水量,允许偏差为+2%。 6.3.2监理工作程序流程图(见下图) 不符 (督促整改合格) 不符 (督促整改合格) 土方回填前检查 已完工程隐蔽工程验收,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实地检查及查验相关资料 回填土料检查 是否有淤泥杂质及含水量过大 清基检查 检查是否有杂物、建筑垃圾 分层回填 检查分层回填的土层厚度、质量 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 下一层回填 回填土报验手续 检查回填的边坡、高程、取土样试验 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 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6.3.3土方填筑的质量控制

6.3.3.1所有土方回填均应分层夯实,每层厚度不超过300mm,压实度不小于90%,干容重不低于14.5KN/m3。含水量较大的土料必须进行翻晒处理。

6.3.3.2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墙后1m范围内的回填土必须采用小型压实机具或人工夯实,铺土厚度不大于150mm,回填时,应先进行墙前填土,后进行墙后填土。墙背及伸缩缝经清理整修合格后,方可回填,填土应采取均衡上升的方式,严禁一次填筑高度过高。

6.3.3.3分层、分段、分片碾压的控制

1)下一层填料按规定施工完成并经检查合格后方能进行新一层的铺筑。 2)在铺筑上层新料时,注意对压实表面进行处理,以免形成各层结合不良的现象,分段处应留有坡度、错缝搭接,碾压密实。

3)分段、分片碾压,相邻作业面的搭接、碾压宽度,平行与堤轴线方向不应小于0.5m,垂直于堤轴线方向不应小于3.0m。

4)填筑边线及高程的控制

(1)严格控制最终形成的填筑边线,不允许出现欠填。

(2)填筑高程应在施工详图规定的高程上预留沉降超高,顶标高允许偏差30mm。

(5)填筑控制内容,技术质量要求,控制方法

土方回填质量控制要点 序号 1 2 3 控制内容 土料质量及夯实 填土层厚度 压实干密度 技术质量要求 不得含有淤泥,腐质土及有机杂质,结块土 250~300mm 平均值不低于设计值,最小值不低于设计值96% 基层和已完工隐蔽工程验收合格,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标准 清除积水、杂物、建筑垃圾 最佳含水量 平行堤轴线大于0.5m,垂直堤轴线大于3.0m 不允许欠填±30mm 控制方法 现场旁站 监督 用钢尺量 环刀取样 实地检查和检查有关资料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钢尺量 钢尺量水准 仪测 4 5 6 7 8 回填前工序检查 清基 土料含水量 分段分片搭接宽度 填筑边线及顶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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