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水质事故应急预案
1.总 则
1.1目的
为确保城市供水重大突发事故应急处理的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保证城市正常供水,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城市供水条例》、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某某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某某市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规章制度。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供水区域的供水水质污染重大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2.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2.1.1应急处理指挥部
公司建立供水重大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为指挥部),人员由总经理、副总经理组成。总经理担任指挥长,副总经理担任副指挥长。
指挥部工作职责:
a、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水质事故的应急工作。
b、负责根据突发事件报告分析判断形势,认定事件等级,启动和关闭预案。 c、负责决定事故应对措施,统一协调和指挥各方力量,实施应急响应行动; d、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调整应对措施和工作部署。 e、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1.2 应急处理办公室
指挥部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由供水服务调度(指挥)中心主任担任主任,其
他成员由水质事故应急处置相关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应急处理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a、负责应急预案现场的具体协调和处置工作。
b、负责对事故现场和信息做出研判、评估和决策咨询等工作。 c、负责向新闻发言人报送事故应急处置相关信息。 d、负责编制事故调查书面报告。 e、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 应急处理各专业组
根据供水重大突发事故类型、供水生产特点和现场救援情况,指挥部下设应急处理专业组。工作职责如下: 2.2.1水厂抢险组
a、负责组织水质事故发生时的水质监测、工艺参数调整和控制。 b、负责事故现场的维护。
c、协助应急处理办公室制定恢复制水生产方案并组织实施。 d、协助市原水管理部门做好原水保障应急调配和处置。 2.2.2管网抢险组
a、负责管网水水质受污染时的应急处置。 b、负责事故现场维护。
c、协助应急处理办公室做好管网水水质突发事故的调查工作。 2.2.3水质监测组
a、负责水质监测、分析、数据上报,并指导责任部门实施水质控制措施。 b、负责对水质事件的原因分析、现场调查和危害程度的初步评估。 c、负责与外部单位水质专家的咨询和联络工作。
d、协助与环保、卫生等上级部门做好水质污染事故联动处置和工作沟通。 e、协助应急处理办公室编制相关水质分析和调查报告。 2.2.4物资、后勤保障组
a、负责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和设备的调配工作。 b、完成应急处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3.水质污染分级
按照水质污染的程度,将污染分三级:一般污染(Ⅲ级)、重大污染(Ⅱ级)、特大污染(Ⅰ级) 3.1一般(Ⅲ级) 污染
a、原水水质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体,但经过净水处理后,出厂水水质除嗅味指标外均能达标; b、原水嗅味3级以下; c、出厂水嗅味1级; d、管网水嗅味1级。 3.2重大(Ⅱ级) 污染
a、藻类大面积(区域)爆发,藻类计数达到1亿个/升或藻毒素超标,严重影响制水工艺正常运行;
b、原水毒理性指标超标; c、原水嗅味3、4级; d、出厂水嗅味2级;
e、出厂水除嗅味以外的水质指标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f、管网水嗅味2级或其他感官、理化指标超标,影响局部区域; 3.3 特大污染(Ⅰ级)
a、水源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b、原水嗅味5级或5级以上; c、出厂水嗅味3级或3级以上;
d、出厂水出现红水、油污等感官指标严重超标; e、出厂水出现红虫等生物;
f、管网水嗅味3级及以上或其他感官、理化指标超标而影响整个供水区域用水。
g、其他严重威胁供水水质安全的情况。
4.事故报告和处置
4.1 一般污染(Ⅲ级)的报告和处置程序 4.1.1 报告
由责任部门值班人员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和供水服务调度(指挥)中心,由供水服务调度(指挥)中心将情况通知生产技术质量部。
值班人员 供水服务 调度(指挥)中心 生产技术 质量部 水质分管副总 责任部门负责人 4.1.2 处置
4.1.2.1水厂要加强监测频次,确定重点监测项目,掌握水质发展动态。 4.1.2.2根据超标项目投加相应的药剂。原水嗅味3级可在取水口投加高锰酸钾,在反应池投加粉末活性炭降低出厂水嗅味等级。
4.2.2.3生产技术质量部提供水质处理技术支持,协助责任水厂消除水质风险。 4.2重大污染(Ⅱ级)报告和处置程序 4.2.1 报告
4.2.1.1值班人员报告应急处理办公室主任和部门负责人,应急处理办公室主任接报并初步确认情况后上报指挥部指挥长和副指挥长。
4.2.1.2应急处理办公室根据指挥部意见将情况报告上级部门(包括某某市水利水务围垦局、某某市水务集团、某某市卫生监督所、某某市环保局。如有人员伤亡需报安监部门)。
4.2.1.3如上级部门超过24小时无明确的反馈意见,则上报某某市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请示处置方案和措施。
4.2.2 处置 4.2.2.1 当发生本预案第3.2条a、b、c、d、e款的情形之一时,责任水厂停止取用污染水源,并立即将情况通报原水管理部门,调用其他水源。
4.2.2.2如水厂采取了调用其他水源等相关措施后,仍无法保证正常供水水量,供水服务调度(指挥)中心调整区域供水方案。
4.2.2.3如上述措施仍无法保证正常供水时,应急处理办公室根据指挥部指示,实施降压或停止供水。
4.2.2.4当发生本预案第3.2条f款的情形时,营业所应立即隔离被污染的供水区域,排放污染水,查找原因,冲洗管道,消除水质风险。必要时采取应急送水措施。 4.2.2.5新闻发言人根据应急处理办公室通报的水质事故情况统一对外发布水情信息。
4.3 特大污染(Ⅰ级)报告和处置 4.3.1 报告
4.3.1.1值班人员直接报告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和部门负责人。
4.3.1.2应急处理办公室根据应急指挥部意见向有关上级部门报告。必要时,直接报告某某市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
4.3.1.3责任部门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写出事故快报,报送应急处理办公室。
责任部门负责人 值班人员 应急处理 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 上级部门 新闻发言人
4.3.2 处置
4.3.2.1当发生本预案第3.3条a、b款的情形之一时,值班人员立即停止取用原水,并停止供水,排空清水池并清洗净水构筑物。责任水厂将被污染的净水构筑物清洗干净,将情况通报原水管理部门,并配合原水管理部门实施原水水质应急预案和相关措施。
4.3.2.2 当发生本预案第3.3条c、d、e、g款的情形之一时,值班人员立即停止供水。
4.3.2.3当发生本预案第3.3条f款的情形时,营业所根据应急处理办公室指示隔离被污染的供水区域,排空管网水。待原因查明和供水条件允许后,组织人员冲洗整个供水管网。
4.3.2.3应急指挥部根据某某市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的指令实施应急措施。
4.3.2.4应急处理办公室和各应急部门根据指挥部的统一指令,按工作职责迅速开展各项应急工作。
4.3.2.5新闻发言人根据应急处理办公室通报的水质事故情况统一对外发布水情信息。
4.3.2.6因恢复生产以及疏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责任部门负责人 值班人员 应急处理 办公室 新闻发言人 应急 指挥部 上级部门
5.应急结束和预案关闭
5.1指挥部确认抢险救援、抢修完毕且现场环境处置合格,根据上级领导机构的处置意见,由指挥长发布关闭预案指令。
5.2公司有关部门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条款规定对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进行奖惩。
a、对在重大突发事故的抢救、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突出贡献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b、对在发生重大突发事故时迟报、漏报、瞒报、误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或在处理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人员,以及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员,由公司或上级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3应急处理办公室应在应急终止后半个月内向上级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领导机构递交应急处理书面报告。包括主要内容有:发生事故的供水系统基本情况、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主要经验教训和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等。 5.4 所有记录归档保存,预案关闭。
6.附 则
6.1应急处理办公室每年组织对本预案进行评审、修订。
6.2公司生产、营业部门遵照本预案规定,制定和落实本部门应急预案实施细则。 6.3应急处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及通讯录由应急处理办公室登记、备案。 6.4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某某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供水水质事故快报
No: 事故单位 或部门名称 地 址 发生事故 时 间 危害程度 影响范围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发生事故 地 点 伤亡人数 事故 简要 经过 (可附页,共 页) 原因初步 分析判断 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 故控制情况 需有关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 有关事宜 备注 编制: 审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某某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供水水质重大突发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组成主要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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