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租用地委托和补偿协议
(合同号:ZTHX-JJY-0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建设海西天然气管网金井岩隧道工程,需征/租用乙方辖区的土地。为尽快推动项目建设,加快用的征/租用进度,甲方委托乙方就征/租用地的协调、补偿与支付达成如下协议:
一、征/租用地的地点、面积、范围及使用权限
1. 征/租用地地点:
2. 征/租用地面积:临时租地1.519亩(见附图)。
3. 征/租用地期限:临时租地期限2年(按乙方交付甲方之日起计算)。
二、甲方工作与义务
1. 甲方的工作与义务
及时对用地范围、面积和补偿款予以确认,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支付补偿款,组织施工。
2. 乙方的工作与义务
负责组织开展本项目用地的征/租地面附作物的清点工作,制止、排除甲方用地中受到的干扰和妨碍行为。向被用地的权属单位、组织或个人支付相应的用地补偿费。
三、补偿费用与范围
1. 本项目征/租用地补偿采用单价包干,即:
租地补偿款: 元/亩(大写:贰万圆整)。
注:本单价为两年的租赁单价。
2. 补偿范围与补偿费组成:
1) 补偿范围:临时租地补偿费。
2)补偿费组成:临时用地补偿包干费中包含:租地费、青苗赔偿费、复耕费、绿化苗圃搬迁费、地面附作物补偿费、工作协调费、交通工具补贴、分户及测量费、相关税费等。
3) 施工便道,甲方负责修缮平整铺上石渣,方便以后乙方村民耕种、运输使用。一次性给予村民修筑及租地补偿款叁仟元整(¥ ),在甲方施工结束前不再做任何经济补偿。
四、补偿款的金额及支付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征/租用地补偿款叁万叁仟叁佰捌拾元整(¥ )一次性汇往乙方指定账户。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乙方应在收到款项后2天内向甲方出具行政事业专用收款收据。
五、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 (公章)
代表:
乙方: (公章)
代表: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