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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来源:微智科技网
 执行日期:XXXX年1月1日 员工奖惩制度 修改状态:00 1、目的: 为增强员工的遵章守纪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做到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奖惩分明。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XX啤酒工厂全体员工。 3、职责部门: 3.1办公室(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修订、贯彻、检查与日常管理。 3.2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3.3财务部负责兑现奖罚。 4、具体规定 4.1奖励部分: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将给予20—200元的奖励。 4.1.1服从分配、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计报酬,出满勤干满点,一贯坚守工作岗位,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成绩显著者。 4.1.2严格执行GMP和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发生质量事故,完成本岗位质量指标,能得到用户和下道工序普遍认同,并为改进提高生产质量和工作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 4.1.3在节约公司资材和能源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或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能修旧利废、节约费用成绩显著者。 4.1.4在产品设计改进生产工艺和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公司大力提倡提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定,并通过实施,取得较大成果或显著成绩者。 4.1.5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提高劳动效率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对公司贡献较大者。 4.1.6敢于同损坏公司形象,扰乱正常生产秩序的行为作斗争,在维护公司利益方面成绩显著者。 4.1.7公司认为其他应该奖励的事项。 4.1.8对员工的奖励,年底由办公室组织,由所在部门选拔提报,经职能管理部门认可,主管经理审查,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记入本人档案,财务部兑现奖励。 4.2处罚: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10-200元)或行政处分。 4.2.1重大工作失误,造成损失在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者; 4.2.2违反《劳动考勤管理规定》和《现场综合管理规定》的执行相关处罚; 4.2.3员工旷工者; 4.2.4 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员工予以辞退; 4.2.5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违章指挥,忽视安全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损失者,按照安全管理制度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一次性罚款、辞退等处理; 4.2.6野蛮操作,损坏设备和工具者,按损失价值的5-100%罚款。丢失工具者照价赔偿; 4.2.7肆意挥霍或浪费原辅材料(包括:因保管不当发生霉烂的,变质的、丢失的)、包装材料(包括标签),按价值的5-50%进行罚款; 4.2.8报出的计划、总结、报表等出现差错的,扣2分/次,造成不良影响者,扣5分/次,同时罚款10-50元/次; 4.2.9浪费能源的长明灯、长流水,跑、冒、滴、漏等,设备空转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罚10-50元; 4.2.10滥用职权,违反、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挥霍浪费公司资材,损公肥私,使公司在经济上遭受损失者,扣5-10分/此,视情节加罚50-200元; 4.2.11对他人有过激言行,被他人投诉的,扣5分/次,罚款20元/次。 4.3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辞退 4.3.1员工从事的与产品直接接触的工作,但员工入职上岗之前未能说明身体有重大健康隐患的; 4.3.2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公司内无其它合适职位或不能胜任另行安排的工作者; 4.3.3员工在外兼职,对本职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 4.3.4不执行公司相关制度而屡次违反的(每月内累计2次及以上者、每季度累计4次及以上者、每年累计5次及以上者); 4.3.5员工连续旷工2天或月累计旷工3天及以上者,公司予以辞退。; 4.3.6半年内出勤率低于90%(实际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100%)者; 4.3.7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 4.3.8参与或教唆他人参加非法组织,、抢劫、偷盗及卖淫嫖娼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者; 4.3.9参与或教唆他人打架斗殴(予以降职降薪处理)、酗酒、联系社会闲杂人员、威胁甚至殴打本公司员工者; 4.3.10 因个人问题,给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直接和间接损失超过10000元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的; 4.5实习人员和试用期员工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员工奖惩制度同日废止。 批准人

编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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