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起草,经公司相关部门会签,公司领导审核完毕,现予以发布实施,望各部门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起草部门 初审部门 审核部门 副总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 安全生产管理部 安全生产管理部 安全生产管理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各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在我公司的贯彻执行,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纠正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xx有限公司
第二章 内容
第三条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重要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状况;
二、员工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三、员工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
起草人 初审人 审核人 审批人 批准人 作规程;
四、员工是否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五、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 六、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行为;
七、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对员工的违章违纪行为是否及时发现和制止;
八、各类安全隐患;
九、其他应当检查的安全生产事项
第三章 安全检查的方式
第四条 定期检查。公司每月对工序、部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工序、部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班组每天安全检查;岗位工人每班前、班后要对自己使用的工器具、设备的安全性能、运行状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来不及处理的要向领导报告并向人员讲明,同时做好记录。
第五条 专业性检查。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和季节特点,安全生产管理部和设备管理部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电气、起重、油库、压力容器等特殊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技术性能和安全防护装置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可靠性进行检查。夏季要进行防雨、防触电、防雷、防汛、防暑降温措施检查;冬季要进行防寒措施的检查。
第六条 现场巡回检查。各级领导、专业技术人员、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坚持经常深入现场巡回检查。对设备、
安全防护装置、生产及检修现场状况、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情况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严肃处理违章作业,对一般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解决;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采取必要的临时预防措施,防止形成事故,同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解决。
第四章 安全隐患处理
第七条 各单位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本单位能解决的要认真组织解决;本单位确实解决不了,需要公司解决的安全隐患,报安全生产管理部,请示公司领导后解决。
第 负责解决事故隐患的单位,要在管辖范围内,认真做到人员、措施、时间三落实。对一时难以解决的事故隐患要有解决问题的方案和防止事故发生必要的临时措施。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由于没有及时制定安全预防措施而造成事故的,要追查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条 检查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必须按照“三定”(定责任人、定措施、定完成期限)的原则,认真进行整改。
第十条 各单位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认真组织整改,能今天整改的决不拖到明天,能当班整改的决不拖到下一班。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管理部所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落实到责任单位,限期完成。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部对隐患整改单位给予复查,整改不到位的应重新整改,并注明检查人、复查人、整改责
任人,做到谁检查谁负责。
第十三条 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单位不能及时整改,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公司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 安全检查记录、《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存档,保存期限为一年。
第五章 安全检查记录
第十五条 各单位应按要求认真组织好安全检查,并将每次安全检查的情况,包括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详细记录在《安全检查记录表》上,作为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档案,以备需要时查阅。
第十六条 各单位领导要发动员工及时排查生产现场、岗位以及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除按《第九条安全隐患处理》规定办理外,填写《安全隐患排查表》,每月30日汇总报安全生产管理部。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安全生产管理部。 第十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