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油料管理制度
1.0 目的
有效控制车辆油耗,实现车辆有效经济运行。
2.0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景区所有车辆。 3.0 职责
3.1 分公司负责人负责油料标准和油料采购的的审批。
3.2 综合部经理负责车辆油耗标准和油料采购的审核,监督检查本制度执行。
3.3 车队负责人负责油料的申购管理工作,并根据车辆使用条件、年限等情况对油料标准调整提出建议。
3.4 采购负责油料的采购,并对车辆使用油耗按月进行统计和分析。 4. 0 管理要求
4.1 驾驶人员加油时,应向车队借用公司储油证件(如:加油本、加油卡等),到公司指定油站加油。车辆因公外出临时加油,应开具正式,在油耗标准范围内费用,经车队负责人审核后予以报销。否则,所加油料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4.2 驾驶人员加油时,应保留加油票据或凭证,并在票据或凭证上签字确认。驾驶人员车辆加油后,应及时将公司储油证件和加油票据(凭证)及时交回车队。因公外出加油票据,由驾驶人员在差旅费用报销时,向采购员提供加油票据(凭证),经采购人员登记签字后再行报销。
4.3 采购人员在审核因公外出驾驶人员加油票据时,应当将车辆里程和加油量进行登记,并将行车里程和油耗列入车辆月油料分析报表进行分析统计,列入油耗考核。
4.4 为便于进行油料考核,要求驾驶员每月25日把油箱加满油后,将车辆里程表读数抄报与采购员。采购员对驾驶人员抄报里程数据进行确认。 4.5 采购员对经核实里程数和车辆实际加油数量进行统计(统计数据应经车辆所属驾驶人员签字确认),编制车辆油耗分析报表(报表格式见附件),交车队负责人审核。报表一式两份,一份采购员存档,一份于每月底前上报综合部经理,作为驾驶人员绩效奖惩依据。 4.6 当车辆出现月油耗超标情况,车队应及时对油耗进行检测和核定,查找超标原因。如因车辆自身原因造成油耗超标,车队应当及时安排维修处理。当车辆出现异常油耗超标时,驾驶人员应当做出说明。对于倒卖、转借、私人赠送油料等行为,由责任人按超标油料市值的5倍予以处罚。 5. 奖惩
5.1 车队在每年1月30日前,依据公司确定的油耗标准和对应车辆的行车里程,对车辆油耗使用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对上一年度车辆节约油料,按当期市值50%标准予以车辆驾驶人员奖励。车辆驾驶人员在奖励兑现前离职、申请离职、车辆变动、工作变动等情况,不再享受节约奖励。
4.2 车辆油料当月超额数量在5%以内,不计处罚。超过5%(含5%)的按当月超出油料市值的3倍予以处罚,处罚金额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5.0 记录
5.1 《**景区车辆油耗定额表 》 5.2 《**景区车辆油料统计分析表 》
附件1:《**景区车辆油耗定额表》
**景区车辆油耗定额表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2℃标准(L/100KM) ≤2℃标准(L/100KM) 车牌 车型 油类/型号 高速公路 普通公路 高速公路 普通公路 备注 附件2:**景区车辆油料统计分析表
**景区车辆油料统计分析表
年 月 NO. 序号 车牌 油类名称 油类型号 期初里程(KM) 期末里程(KM) 调度 高速公路(KM) 普通公路(KM) 理论加油量(L) 实际加油量(L) 节/超(L) 审核 节/超(元) 备注 采购 说明 1.加油量、里程数需同加油票据数量和派车单里程相符; 2.有油类型号、公路类别变化时需分栏填写; 3. 节/超分别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