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概论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及相关法规
1.安全生产的概念
安全是指预知人类在生产和生活各个领域存在的固有的或潜在的危险,并且为消除这些危险所采取的各种方法、手段和行动的总称。
安全生产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通过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使劳动生产在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的前提下顺利进行。它涵盖了三个方面:对象、范围和目的。
(1)安全生产的对象包含人和设备等一切不安全因素,其中人是第一位的。消除危害人身安全健康的一切不良因素,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使其舒适地工作,称为人身安全;消除损坏设备、产品和其他财产的一切危险因素,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称为设备安全。
(2)安全生产的范围覆盖了各个行业、各种企业以及生产、生活中的各个环节。
(3)安全生产的目的,则是使生产在保证劳动者安全健康、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从而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树立企业文明生产的良好形象。
2.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特点
(1)随着建筑业的发展,超高层、高新技术及结构复杂、性能特别、造型
奇异、个性化的建筑产品不断出现。这给建筑施工带来了新的挑战,同时也给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技术提出了新的课题。
(2)随工现场受季节气候、地理环境的影响较大,如雨期、冬期及台风、高温等因素,都会给施工现场的安全带来很大威胁;同时,施工观场的地质、地理、水文及现场内外水、电、路等环境条件也会影响施工现场的安全。
(3)施工生产的流动性要求安全管理举措必须及时、到位。当一建筑产品完成后,施工队伍就必须转移到新的工作地点去,即要从刚熟悉的生产环境转入另一陌生的环境重新开始工作;脚手架等设备设施、施工机械都要重新搭设和安装,这些流动因素时常孕育着不安全因素,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的难点和重点。
(4)生产工艺复杂多变,要求有配套和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予以保证。建筑安全技术涉及广,涉及高危作业、电气、起重、运输、机械加工和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多工种、多专业,组织安全技术培训难度较大。
(5)施工场地窄小。建筑施工多为多工种立体作业,人员多,工种复杂。施工人员多为季节工、临时工等,没有受过专业培训,技术水平低,安全观念淡薄,施工中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而引发的安全事故较多。
(6)施工周期长,劳动作业条件恶劣。由于建筑产品的体积特别庞大,故而施工周期较长从基础、主体、屋面到室外装修等整个工程的70%均需进行露天作业,劳动者要忍受春、夏、秋、冬的风雨交加、酷暑严寒的气候变化,环境恶劣,工作条件差,容易导致伤亡事故的发生。
(7)施工作业场所的固定化使安全生产环境受到局限。建筑产品坐落在一个固定位置上,产品一经完成就不可能再进行搬移,这就导致了必须在有限的
场地和空间上集中大量人力、物资机具来进行交叉作业,因而容易产生物体打击等伤亡事故。
通过上述特点可以看出,项目施工的安全隐患多存在于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垂直运输以及使用电气工具上,因此,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的重点和关键点是对项目流动资源和动态生产要素的管理。
3.制定安全生产法的必要性
由于生产中存在以下一些问题,因此必须制定安全生产法来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以及各方面工作的顺利进行。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薄弱。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生产安全事故率居高不下。许多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大量非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差,管理混乱,各种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不能被及时、有效地发现和排除,以致重大、特大事故频繁发生。
(3)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缺乏应有的法律保障。
(4)安全生产问题严重制约和影响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很多地方和生产经营单位把发展经济和提高经济效益列为首要任务,但是不能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发展经济的关系,不是把两者有机结合而是加以对立。
4.建筑安全法规与行业标准 (1)安全生产法规与安全技术规范 1)安全生产法规
安全生产法规是指国家关于改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生产,为保护劳动者
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定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和,是必须执行的法律规范。
2)安全技术规范
技术规范是指人们关于合理利用自然力、生产工具、交通工具和劳动对象的行为准则。安全技术规范是强制性的标准。因为违反规范、规程造成事故,往往会给个人和社会带来严重危害。为了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把遵守安全技术规范确定为法律义务,有时把它直接规定在法律文件中,使之具有法律规范的性质。
(2)相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行业标准
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建筑业的发展对于推动国民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建设工程安全是建筑施工的核心内容之一。建设工程安全既包括建筑产品自身安全,也包括其毗邻建筑物的安全,还包括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而建设工程质量最终是通过建筑物的安全和使用情况来体现的。因此,建筑活动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都必须紧扣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加以规范,我国的立法部门和相关行业则结合国情和行业特点制定了许多有关建筑安全的法规和行业标准,主要名称如表所示。 类别 编号 法律 法规 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家 GB 50194-1993 标准 JGJ 59-2011 JGJ 128-2010 JGJ 130-2011 行业 标准 JGJ 33-2012 JGJ/T 77-2010 JGJ 146-2004 JGJ 147-2004 JGJ 46-2005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
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概念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部门或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的策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改进的一系列活动,目的是保证建筑施工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促进建筑施工的顺利进行,维持社会的稳定。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管理部门或管理人员应通过对生产要素过程的控制,使生产要素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得以减少或消除,达到减少一般事故、杜绝伤亡事故的目的,从而保证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施工项目作为建筑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载体,必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建筑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必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从而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2.安全生产管理策划 (1)安全生产管理策划的原则
1)预防性原则。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策划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体现安全管理的预防和预控作用,针对施工项目的全过程指定预警措施。
2)全过程性原则。项目的安全策划应包括由可行性研究开始到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策划;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策划要覆盖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和全部内容,使安全技术措施贯穿于施工生产的全过程,以实现系统的安全。
3)科学性原则。施工项目的安全策划应能代表最先进的生产力和最先进的管理方法,承诺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照地方的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科学地指导安全生产。
4)可操作性原则。施工项目安全策划的目标和方案应尊重实际情况,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其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安全技术措施具有针对性。
5)实效最优化原则。施工项目安全策划应遵循实效最优化的原则。既不能盲目地扩大项目投入,又不得以取消和减少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来降低项目成本,而应在确保安全目标的前提下,在经济投入、人力投入和物资投入上坚持最优化原则。
(2)安全生产管理策划的内容 安全生产管理策划的内容如表所示
安全生产管理策划的内容
类别 设计策划的依据 内容 (1)国家、地方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采用的主要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和其他依据。 (1)本项目设计所承担的任务及范围。 (2)工程性质、地理位置及特殊要求。 工程概述 (3)改建、扩建前的职业安全与卫生状况。 (4)主要工艺,原料、半成品、成品,设备及主要危害概述。 (1)根据场地自然条件预测的主要危险因袭及防范措施。 (2)工程总体布置中,如锅妒房、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建筑及场地布置 造成的影响及防范措施建筑及场地布置。 (3)临时用电变压器周边环境。 (4)对周边居民出行是否有影响。 (1)安全防护工作,如脚手架作业防护、洞口防护、临边防护、高空作业防护和模板工程、起重及施工机具机械设备防护。 (2)关键特殊工序,如洞内作业、潮湿作业、深基开挖、易燃易爆品、防尘、防触电。 生产过程中危 (3)特殊工种,如电工、电焊工、架子工,爆破工、机械工、起重工、险因素的分析 机械司机等,除一般育外,还要经过专业安全技能培训。 (4)临时用电的安全系统管理,如总体布置和各个施工阶段的临电(电闸箱、电路、施工机具等)布设。 (5)保卫消防工作的安全系统管理,如临时消防用水。临时消防管道、消防灭火器材的布设,等。 (1)根据全面分析各种危害因素确定的工艺路线,选用的可靠装置设备,从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设置的安全设施和必要的检测、检验设备。 (2)按照得作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类别、等级、范围选择电气设备的安主要安全防范措施 全距离及防雷、防静电防止误操作等设施。 (3)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所新定的预案、方案及抢教,疏散和应急措施。 (4)危险场所和部位,如高空作业、外墙临边作业等,危险期间如冬期、雨期,高温天气等所采用的防护设备、设施及其效果等 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保证计划、安全组预期效果评价 织机构、安全保证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持证上岗、安全设施、安全标志、操作行为、违规管理、安全记录。 (1)主要生产环节专项防范设施费用。 (2)检测设备及设施费用。 安全措施经费 (3)安全教育设备及设施费用。 (4)事故应急措施费用 3.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确保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应结合工程的特点,建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原则
1)要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和控制。
2)依据我国《建筑法》《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国际劳工组织167号公约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规和规程进行编制。
3)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必须包含的基本要求和内容。项目经理部应结合各自实际加以充实,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项目的施工安全。
4)建筑业施工企业应加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指导、帮助项目经理部建立、实施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策划建立,生产分包单位应结合分包工程的特点,制订相适宜的安全保证计划,并纳入接受总承包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
(2)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目标
1)使员工面临的安全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2)直接或间接获得经济效益; 3)实现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 4)提升企业的品牌和形象; 5)促进项目管理现代化; 6)增强国家经济发展的能力。 (3)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作用
1)职业安全卫生状况是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反映,是所有劳动者获得安全与健康,是社会公正,安全、文明、健康发展的基本标志,也是保持社会安定、团结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
2)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对企业环境的安全卫生状态规定了具体的要求和限定,通过科学管理,使工作环境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要求。
3)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运行主要依赖于逐步提高、持续改进,是一个动态、自我调整和完善的管理系统,同时也是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基本思想。
4)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项目管理体系中的一个子系统,其循环也是整个管理系统循环的一个子系统。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安全生产验收制度;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5)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6)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7)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8)工人因工伤亡的事故报告、统计制度; (9)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定点使用管理制度; (10)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5.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1)公司安全管理机构
建筑公司要设专职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人员。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是公司一个重要的施工管理部门,是公司经理贯彻执行安全施工方针、和法规,实行安全目标管理的具体工作部门,是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建筑公司施工队以上的单位,要设专职安全员或安全管理机构,公司的安全技术干部或安全检查
干部应列为施工人员,不能随便调动。1979年,批转原国家劳动总局、卫生部的报告,就安全管理人员的编制做了明确规定:“公司应按职工总数的2‰~5‰配备专职人员。”
根据国家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相关规定,建筑一、二级公司的安全员,必须持有中级岗位合格证书;三、四级公司安全员全部持有初级岗位合格证书。安全施工管理工作技术性、性、群众性很强,因此安全管理人员应挑选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经验和相当文化程度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以利于促进安全科技活动,进行目标管理。
(2)项目处安全管理机构
公司下属的项目处,是组织和指挥施工的单位,对于管理施工、管理安全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
(3)工地安全管理机构
工地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负责人的安全施工管理小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员,同时要建立工地领导成员轮流安全施工值日制度,解决和处理施工中的安全问题和进行巡回安全监督检查。
(4)班组安全管理组织
班组是搞好安全施工的前沿阵地,加强班组安全建设是公司加强安全施工管理的基础。
6.安全生产教育 (1)安全生产教育的对象
1)工程项且经理、项目执行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 2)工程项目基层管理人员。
3)分包负责人、分包队伍管理人员。 4)特种作业人员。 5)操作工人。
(2)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 1)安全生产思想教育. 2)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3)安全生产技能教育. 4)法制教育.
(3)常见安全生产教育的形式 1)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是企业必须坚持的安全生产基本教育制度。对新工人(包括新招收的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农民工及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公司、项且作业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
2)特种作业安全教育 3)班前安全活动交底 4)周一安全活动 5)季节性施工安全教育 6)节假日安全教育 7)特殊情况安全教育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1.项目经理部的工作要求
(1)项目经理部应在施工前先了解经过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标出位置,
并加以保护。施工时发现文物、古迹、爆炸物、电缆等,应当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及时地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2)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环境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事先告示。在行人、车辆通过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洞覆盖物和标志。
(3)项目经理部应对施工现场的环境因素进行分析,对可能产生的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源采取措施,并进行控制。
(4)建筑垃圾和渣土应堆放在指定地点,定期进行清理。装载建筑材料、垃圾或渣土的运输机械,应采取防止尘土飞扬、撒落或流溢等有效措施。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机动车辆冲洗设施,冲洗的污水应进行处理。
(5)除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化沥青和焚烧油毡、油漆,亦不得焚烧其他可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味的废弃物。项目经理部应按规定有效地处理有毒、有害物质。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现场回填。
(6)项目经理部应依据施工条件,按照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认真进行所负责区域的施工平面图的规划、设计、布置、使用和管理。
2.施工现场布置的要求
(1)施工现场的场容管理应符合施工平面图设计的安排和物料器具定位管理标准的要求。
(2)现场的主要机械设备、脚手架、密封式安全网与围挡、模具,施工临时道路、各种管线,施工材料制品堆场及仓库、土方及建筑垃圾堆放区,变配电间,消火栓,警卫室,现场的办公、生产和生活临时设施等布置,均应符合
施工平面图的要求、
(3)现场人口处的醒目位置,应公示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
2)职业健康安全纪律。 3)防火须知。
4)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规定。 5)施工平面图。
6)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图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
(4)施工现场周边应当按当地有关要求设置围挡和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预防设施。危险品仓库附近应有明显标志及围挡设施。
(5)施工现场应设置畅通的排水沟渠系统,保持场地道路的干燥、坚实。施工现场呃泥浆和污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放。地面宜做硬化处理。有条件时,可对施工现场进行绿化布置。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
1.基坑工程安全管理
(1)基坑(槽)支护的主要方式:简单水平支撑;钢板桩;水泥土桩;钢筋混凝土排桩;土钉:错杆;地下连续墙;逆作拱墙;原状土放坡;桩、墙加支撑系统。基坑工程监测包括支护结构的监测和周围环境的监测。地下水的控制方法主要有集水明排、真空井点降水、喷射井点降水、管并降水、截水和回灌等。基坑支护破坏的主要形式包括4个方面。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出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基坑支护结构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2)基坑开挖过程中,出现渗水或漏水,应根据水量大小,采用坑底设沟排水、引流修补、密实混凝土封堵、压密注浆、高压喷射注浆等方法及时处理。位移持续发展,超过设计值较多应采用水泥土墙背后卸载、加快垫层施工及垫层加厚和加设支撑等方法及时处理。悬臂式支护结构发生位移时,应采取加设支撑或锚杆、支护墙背卸土等方法及时处理。悬臂式支护结构发生深层滑动时应及时浇筑垫层,必要时也可加厚垫层,以形成下部水平支撑。对轻微的流沙现象,在基坑开挖后可采用加快垫层浇筑或加厚垫层的方法“压住”流沙。对较严重的流沙,应增加坑内降水措施。对邻近建筑物沉降的控制一般可采用跟踪注浆的方法。
2.脚手架工程安全管理
单排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应超过24m;双排脚手架一次搭设高度不宜超过50m,高度超过50m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分段搭设的措施。脚手架立杆基础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脚手架的检查与验收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施工、技术、安全、作业班组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参加,按照技术规范、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有关技术文件,对脚手架进行分段验收。对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进行检查和验收的阶段包括7个方面;对脚手架定期检查的主要项目包括6个方面。
3.模板工程安全管理
模板设计主要包括模板面、支撑系统及连接配件等的设计。立柱底部应设置木垫板,禁止使用砖及脆性材料铺垫。立柱接长的对接接头沿竖向错开的距
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不宜大于步距的1/3。影响模板钢管支架整体稳定性的主要因素包括:立杆间距、水平杆的步距、立杆的接长、连墙件的连接、扣件的紧固程度。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及2m以上时,要有安全可靠的操作架子或操作平台。5级以上大凤天气,不宜进行大块模板拼装和吊装作业,当现浇混凝土结构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设计无要求时,后张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底模必须在预应力张拉完毕后,才能拆除。各类模板拆除中,如果模板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可按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拆非承重的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架。吊运大块或整体模板时,竖向吊运不应少于两个吊点。
4.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分为四个等级。高处作业危险部位应悬挂安全警示标牌。在6级及6级以上强风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思劣气候条件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在高空安装管道时,管道上不允许人员站立和行走。在绑扎钢筋及钢筋骨架安装作业时,不允许施工人员站在钢筋骨架上作业和沿骨架攀登上下。悬挑式操作平台安装时不能与外围护脚手架进行拉结,应与建筑结构进行拉结。拆下的模板等堆放时,应与楼层边沿留出不小于1m的安全距离,码放高度也不宜超过1m。结构施工自二层起,高度超过24m的交叉作业,通道口应设双层防护棚。
5.洞口、临边防护管理
楼梯口、楼梯边应设置防护栏杆。电梯井口应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设一道安全平网进行防护。在建工程的地面入口处和施工现场人员流动密集的通道上方,
应设置防护棚。施工现场大的坑槽、陡坡等处在夜间应设红灯示警。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一层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栅;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必须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防护。位于车辆行驶通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临边外侧靠近街道时,立面还应采取荆笆等硬封闭措施。防护栏杆的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都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6.施工用电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网临时用电工程,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施工用电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形成“三级配电”模式。总配电箱(配电柜)要尽量靠近变压器或外电电源处。施工用电回路和设备必须加装两级漏电保护器。施工用电配电系统各配电箱、开关箱中应装配隔离开关、熔断器或断路器。在开关箱中作为末级保护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
7.垂直运输机械安全管理
物料提升机架体外侧应沿全高用立网进行防护。各层通道口处都应设置常闭
型的防护门。外用电梯底笼周围2.5m范围内必须设置牢固的防护栏杆。外用电梯在大雨、大雾和6级及6级以上大风天气时,应停止使用。遇6级及6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将吊钩升起。
8.施工机具安全管理
使用1类手持电动工具外壳时应做接零保护,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严禁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必须采用Ⅱ类工具,狭窄场所宜采用Ⅲ类工具电焊机。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应穿管保护,长度一般不超过5m,焊把线长度一般不应超过30m,并不应有接头。电焊机施焊现场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9.施工安全检查与评定
安全检查可分为经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安全管理的检查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应急救援。文明施工的检查保证项目:现场固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管理、现场办公与住宿、现场防火。基坑工程的检查保证项目:施工方案、基坑支护、降排水,基坑开挖、坑边荷载、安全防护。模板支架的检查保证项目:施工方案、支架基础、支架构造、支架稳定、施工荷载、交底与验收。施工升降机的检查保证项目:安全装置、限位装置、防护设施、附墙架、钢丝绳、滑轮与对重、安拆、验收与使用。起重吊装的检查保证项目:施工方案、起重机械、钢丝绳与地锚、索具、作业环境、作业人员。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评定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当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的等级为不合格时,必须限期整改达到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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