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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教办针对校长管力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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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序号 1 2 3 4 果都镇教育办公室对校长管理规定 题 名 日 期 页 号 责 任 者 5 6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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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管理目标

(1)果都镇教师管理办法…………………………………………………………3 (2)果都镇教育办公室人员管理办法……………………………………………7 (3)果都镇教育办公室人员考勤及工作纪律管理制度…………………………10 (4)果都镇教育干部管理办法 ………………………………………………… 12 (6)果都镇教职工考勤及请假制度………………………………………………14 (7)果都镇中小学校长管理办法…………………………………………………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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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都镇教师管理办法

(试行稿)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教师队伍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搭建公平公正的工作平台,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作风正派、业务精湛、家长满意、社会认可的教师队伍,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师德方面

教师要遵纪守法,注重形象,积极工作,树立为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崇高师德。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侮辱学生人格,乱收费,向学生摊派或销售资料,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辅导班,从事第二职业,参与反动邪教活动,违规上访,以各种方式违法散布自由言论,以及其他各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如有违反,视其情节轻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出现乱收费、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因责任心不强出现重大事故的,取消当年内一切评优树先、职称评聘资格,绝不姑息。各学校每学期对教师进行一次师德考核,考核结果上报教办存档。

二、考勤方面

教师要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如有违反,按照学校的考勤制度严肃处理。教师不得无故请假,教师要严格按照学校作息时间和课程表上课,严禁教师集中上课,其它时间大量请假现象,保证充足的教学工作时间,按要求科学合理授课。若确需请假,按照《果都镇教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执行。各学校要严格考勤,每月如实将教师的考勤结果在校内公示后上报教办存档。

三、教学方面

教师要将主要精力放在教学工作上,认真研究课堂教学,努力探索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保证完成教学任务。对不能完成正常教学任务的,取消当年度一切评优树先、职称评聘资格。

四、工作岗位调动方面

教师要立足现有工作岗位,扎实工作,不得擅自脱岗。教育办公室每学年将根据岗位需要和教师的教学成绩进行岗位调整。教师要无条件服从教育办公室的岗位调动。教育办公室在全镇范围内实行岗位交流,对工作表现差,综合评估成绩连续两年处于全校后1/10的教师进行岗位调整,相关教师必须无条件服从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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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对不服从教育办公室调整,不能按时到岗的,自调令中规定的到岗日期起,依据《果都镇教职工考勤及请假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按旷工处理。

五、对接近退休年龄的老教师的管理

这部分教师指55岁以上的男教师和53岁以上的女教师。为进一步激发这部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采取“专项设奖”的激励机制。即:这部分教师在参与全镇所有教师的评估和奖励的基础上,对教学评估成绩进入该办法第七款第二项第四条奖励范围的老教师,以相应奖励金额的两倍进行奖励。注;根据上级文件和市领导要求,男教师年满60周岁和女教师年满55周岁方可退休。新学期对原病休人员将按相关要求,进行重新检查认定,成教中心按新划的校址按时上班,否则将按教师考勤及请事假制度的相关条例执行。

本规定适用于新泰市纪委、财政局于2012年3月关于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等问题清理工作的通知开始我镇在职人员,原我镇相关规定自行终止。

六、对考查科目教师的管理

考查科目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备课,上课,保证开足课时,完成教学任务。考查科目教师计算教学工作成绩时,学科成绩部分(三率一分的计算)按所在学校全体教师的平均分计算。

六、班主任管理

各学校要制定详细的班主任工作评估细则,镇每学年对班主任进行一次表彰。表彰时,以学校为单位根据班级数分配相应比例优秀名额(占全镇班主任的40%),其中A档占30%,B档占40%,C档占30%,具体人选由学校推荐,A档奖励现金700元,B档奖励奖励现金500元,C档奖励现金300元。

七、评估及运用

(一)、评估。各校制定德能勤绩评估细则,每学年两次计算教师综合成绩。 (二)、评估结果的运用。

教师评估结果主要运用于评优树先、职称评聘和工作调整。

(1)在评优树先中的运用。业务类荣誉依据教师的教学工作评估成绩。综合类荣誉依据教师的综合评估成绩。依据荣誉分配情况按照评估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由于荣誉分配的级别和名额存在不确定性,确定时征求相关教师的个人意见进行确定。如:先分配镇级荣誉时,要从排名第一的教师开始征求意见,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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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某个教师同意为止。但以后无论再有哪一级的荣誉,该教师便无资格参评。 (2)在职称评聘中的运用。教师的综合评估成绩列全校教师成绩的后六分之一的,取消当年职称评聘资格。

(3)在工作调整中的运用。教师的综合评估成绩在全校列倒数第一的,给予黄牌警告,连续两年列倒数第一的,调整其工作岗位。连续两年列倒数第二的,给予黄牌警告,连续三年列倒数第二的,调整其工作岗位。

(4)表彰奖励。根据教师的教学工作评估成绩进行全镇统排(中小学分别排列),每年教学工作会对前90名进行表彰奖励。共分三档,中学列前四名的,小学列前六名的,奖励现金800元,中学列第五至十二名,小学列七名至十八名的,奖励现金600元,中学列十三名至三十名,小学列十九名至六十名的,奖励现金300元。

八、本管理办法解释权、监督权在果都镇教育办公室。 九、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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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都镇教育办公室人员管理办法

(试行稿)

为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办公室人员管理,努力调动办公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全镇广大教职员工做出表率,充分发挥教育办公室人员的督促监管职能,根据市教育局和镇指示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政治素质和工作理念

教育办公室人员必须保持较高的政治素质,时刻保持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镇的高度一致,在工作中要谨慎自己的言行,时刻为各学校干部教师作出好的表率。要积极主动进行理论学习,保持先进的教育理念,采取合理的工作方法,注重工作的成效,在工作中真正起到引领作用。

二、工作态度和业务水平

教育办公室人员要端正工作态度,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对待工作积极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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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问题谨慎果敢。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熟悉自己的工作职责,努力发挥岗位职能。

三、奖惩办法

1、教办主任。教学工作方面,在市教育局教学工作综合评估中,学年度内,教育办公室获得先进单位奖,奖励教办主任现金1000元,获得进步奖,奖励教办主任现金500元。非教学工作方面,学年度内,被新泰市级或以上相应部门表彰为先进单位的,(不重复奖励,以学年度内最高的为准),新泰市级奖励教办主任现金500元,泰安市级1000元。在上级组织的集体活动中,镇教育办公室被评为优秀组织奖或以等次进行奖励的一等奖,(不重复奖励,以学年度内最高的为准),新泰市级奖励教办主任现金500元,泰安市级1000元。在市教育局教学工作综合评估中,教育办公室的评估成绩列全市末尾或连续两年列后三位,教办主任向镇写出书面检查。连续两年列末尾或连续三年列后三位的,给予教办主任诫勉谈话,连续三年列末尾的,给予教办主任组织处理。在非教学工作中,由于工作失误或不到位,被上级领导口头批评的,镇给予教办主任口头批评;被上级领导通报批评的,镇给予教办主任通报批评。被上级领导发文通报的,镇给予教办主任诫勉谈话。

2、教学工作人员。在市教育局教学工作综合评估中,学年度内,教育办公室获得先进单位奖,奖励教办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现金2000元,获得进步奖,奖励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现金1000元。在市教育局教学工作综合评估中,教育办公室的评估成绩列全市末尾或连续两年列后三位,教育办公室分管领导在镇教育工作会议上进行表态发言,其他相关人员写出书面检查。连续两年列末尾或连续三年列后三位的,调整分管领导的分工,其他人员黄牌警告。

3、非教学人员。学年度内,被新泰市级或以上相应部门表彰为先进单位的,(不重复奖励,以学年度内最高的为准),新泰市级奖励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现金1000元,泰安市级2000元。在上级组织的集体活动中,镇教育办公室被评为优秀组织奖或以等次进行奖励的一等奖,(不重复奖励,以学年度内最高的为准),新泰市级奖励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现金1000元,泰安市级2000元。在工作中,由于工作失误或不到位,被上级领导口头批评的,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写出书面检查;被上级领导通报批评的,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在教办人员和全体校长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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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通报批评。被上级领导发文通报的,调整工作分工。

果都镇教育办公室人员考勤及工作纪律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教育办公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内部管理,严明工作纪律,为全镇干部教师做出表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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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时签到、签退,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2、有事向主任请假。主任有事向镇领导或局领导请假。

3.、出发、外出学习、开会或参加其他有关教育教学活动,要出具有关文件、通知或说明理由,经主任同意后按要求参加,期间按正常出勤处理。 4、每迟到或早退3次,按请假1天处理。

5、请病假按照《果都镇教职工考勤及请假制度》中有关病假的规定执行。 6、教育办公室领导分工值班考勤,安排专人负责考勤的统计和保存。 二、工作纪律

1、要按时出勤,保证正常的工作时间。

2、对待工作要积极主动、协同合作、相互帮助,不得推诿扯皮,敷衍了事。 3、注意维护教育办公室的形象,工作中要言行谨慎,方法得当。 4、上班期间不得玩游戏、打牌、打球或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5、工作期间中午一律不得饮酒。 三、奖惩

设考勤奖和工作成绩奖。

1、考勤奖。设考勤奖和全勤奖。考勤奖指每月累计请假不超过3天,奖励30元。全勤奖指一月内无请假现象,奖励40元。无故旷工1天,取消当月考勤奖。(考勤奖和全勤奖不重复设奖)

2、工作成绩奖。按《果都镇教育办公室人员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制度于公布之日起执行。

果都镇教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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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都镇教育干部管理办法

(试行稿)

为进一步优化我镇教育干伍,充分发挥教育干部的积极带头作用,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下”,打造一支业务精湛、管理能力强、团结协作、干事创业的领导干伍,特制定本办法。 一、率先垂范、业务精湛

1、学校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担任主要科目并承包级部。 2、中层教育干部必须担任主要科目且担任班主任工作。

3、学校领导干部无论在哪个岗位,都要具备良好的岗位业务素质,主动策划组织并积极参与各种学校管理活动。 二、积极主动、履行职责

1、领导干部要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分工不分家,积极配合校长和其他领导的工作,主动协调合理处理各种关系,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校长因评估结果较差被免职或引咎辞职的学校的其他领导干部,当年内不得提拔重用。

2、认真履行所在岗位职责,努力干好本职工作。充分发挥个人的聪明才智,为学校工作的全面开展做出贡献。

3、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准确求是地提供信息,保障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评估及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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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估。镇教育办公室每学年对教育干部进行一次评估。计算办法为: 某领导干部评估得分=(该领导干部的综合评估成绩÷所在学校教师的评估成绩最高得分)×60 +校长评价得分+教师评价得分

说明:(1)学校领导干部参与全校教师的评估,计算方法参照教师评估的相关规定。

(2)校长每学期对所在学校的教育干部进行打分,两学期的平均分作为校长对领导干部的评价得分,占总分中的30分。

(3)每学年教育办公室组织全体教师对该校教育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占10分。 2、运用。评估成绩位于学校前列的,作为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并由该学校校长自筹适当经费报教育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用于对优秀教育干部进行奖励。评估成绩位于学校末尾的,给予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位于学校末尾的,调整其工作岗位。

果都镇教职工考勤及请假制度 (试行稿)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各学校科学管理水平,规范教职工教育教学行为,严明工作纪律,激发内部活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考勤、请假制度如下:

一、考勤

1、各学校要严格考勤,每个工作日必须有2次考勤记录。考勤要有专人负责,严禁代签。考勤记录要完整保存,定期汇总公示并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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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要严格落实各项请假制度。对无故不考勤每学期累计达4次者,学校可按照本校规定严肃处理,同时书面上报教育办公室。经劝告无效,每再违反一次,按事假第4条中超过20天后再超5天的处罚措施执行。

3、凡离开学校,参加镇及镇以上统一组织的开会、学习等集体活动,要纳入正常考勤,考勤人员要严格记录。

4、各学校每月要将考勤进行统计并公示,于每月5号之前上交教育办公室,并在校内存档。学期结束后,要将全学期的考勤进行统计,公示后上报教育办公室并在校内存档。

5、教育办公室不定时到各单位抽查考勤和跟班上课情况,发现违规现象,责令学校写出书面证明,校长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教育办公室,教育办公室依照相关规定执行。发现知情不报、瞒报漏报现象,一经核实,校长与违规者接受相同处罚并全镇通报。

二、请假 (一)事假

1、教职工因事请假必须写出请假条(一式两份),注明事由及请假天数(含双休日和假期),严禁找人代为请假。

2、请假两天(含两天)以内,校长签字审批;请假两天以上十天(含十天)以下的,由校长核实同意后,签字并加盖公章,做好相应的教学工作安排,报教育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批;十天以上须报教育办公室主任审批。

3、校长请假,由教育办公室主任审批。

4、每学期累计请假达20天(特殊情况除外,包括婚假、丧假、直系亲属生病住院陪护等,直系亲属生病住院陪护请假时(或销假时)需提供相应的住院证明材料),取消当年度评优树先、职称评聘资格,当年度年度考核不能被评定为优秀等次,扣1个月工资(实发工资),再超5天,加扣一个月工资(实发工资),以此类推,扣完为止。扣发的工资由教育办公室备案,学年末各学校将该款项按全体教师德能勤绩综合考核成绩发给其他老师。

(二)旷工

每学期累计旷工达10天,取消当年度评优树先、职称评聘资格,当年度年度考核不能被评定为优秀等次,扣1个月工资(实发工资),再超5天,加扣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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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发工资),以此类推,扣完为止。扣发的工资由教育办公室备案,学年末各学校将该款项按全体教师德能勤绩综合考核成绩发给其他老师。

(三)病假

1、教职工因病请假要写出病假条(一式两份),注明请假天数(含双休日和假期),严禁找人代为请假。

2、请病假3天以内(含3天),由校长签字审批;3天以上10天以下(含10天),由校长核实同意后,签字并加盖公章,做好相应的教学工作安排,报教育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批;10天以上,须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诊断书、病历,报教育办公室主任审批;每学期累计请病假达2个月的,按第三条规定中关于请病假2个月以上的规定处理。

3、教职工请病假2个月以上的,须提供个人书面申请和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医院的诊断书、病历、交款、用药清单及其他有关治疗的原始材料,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52号)等有关文件处理。长期(半年以上)病休的必须出具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证明(诊断书、病历、交款、用药清单及其他有关治疗的原始材料)并经教育局批准,报人事、财政部门备案,按规定比例核减审批发放工资。并于病假开始算起每三个月提交一次上述证明材料,若未能提供或提供不完整及提供假材料,已批准的病假按旷工处理。病休结束后,需继续病休者,须病休结束10天以前,重新办理病休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每学年累计请病假达半年的,按关于请病假半年以上的规定处理

(四)产假、婚假、丧假等特殊假期

1、请假时先写出请假条(一式两份),注明请假天数,校长审核同意签字后报教育办公室主任审批。

2、请假天数按照国家对产假、婚假和丧假的相关规定执行。

3、凡超过请假时间没有按时上班的,学校写出证明,校长签字加盖公章后报教育办公室,按旷工处理。

(五)销假

批准的假期结束要销假。病假结束销假时,需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医院治疗过程中的病历、交款、用药清单及其他有关治疗的原始材料,若未能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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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或提供不完整及提供假材料,已批准的病假按旷工处理。

(六)监督与管理

教育办公室对请假人员在请假期间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发现弄虚作假者,责令立即返回工作岗位,返回工作岗位前的假期按旷工处理。学校必须将请假10天以上(含10天)的教职工进行公示,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发现弄虚作假者,可向学校或教育办公室举报,一经查实,责令立即返回工作岗位,返回工作岗位前的假期按旷工处理。

三、其他

1、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本规定,凡发现不按本规定执行的,一经核实,校长将与违规者接受相同处罚并全镇通报。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其他相关制度及规定自行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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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都镇中小学校长管理办法

(试行稿)

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和管理,对于提高校长队伍的整体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加强我镇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和管理,促进各学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努力把我镇教育建设成和谐教育、平安教育、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镇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坚守岗位。校长要带头遵守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校长因故离校外出,必须向教育办公室主任请假。凡在教育办公室检查或抽查中一年内有两次无故不在岗者,给予诫勉谈话,四次无故不在岗者就地免职。校长要按时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会议和培训,凡无故不参加会议、培训或不请假找人替会者,一次予以全镇通报批评,两次予以诫勉谈话,三次以上给予组织处理。

第二条 抓好教学。要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中小学校长要率先垂范,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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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教学第一线,带头担课、听课和评课,全程参与各项常规教学活动督查和指导,并安排学校班子成员担任主要科目。每学期开学前,应向教育办公室上报校长及班子成员任课情况,教育办公室对校长及学校班子成员任课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校长听课每周不少于2节,评课每学期不少于15节,并做好记录。违反规定者,取消参加各类评优树先资格。校长要全程参与对教师业务常规的管理和监督,要带领学校业务管理人员每周检查教师的业务常规并在校内公示,每月汇总后如实上报教办存档。要加强对教师教学过程的管理,严格课堂管理,严禁空堂现象的出现,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办不定期对学校日常教学秩序进行抽查,每发现一节空堂,对校长进行通报批评。

第三条 严管队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中小学校长的重要职责。严禁越权批假,严禁教师超假不归,对隐情不报者,追究校长责任。不得随意抽调或允许教师脱离教育教学岗位从事其他工作,各学校要严格考勤,每月如实将教师的考勤结果在校内公示后上报教办存档。对虚假上报教师考勤结果的学校,取消一切评优树先资格,并对校长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各学校每学期对教师进行一次师德考核,考核结果上报教办存档。各学校要实事求是地进行师德考核,如实上报考核结果,对隐瞒事实,虚假上报师德考核结果的学校,取消年内一切评优树先资格,并对校长进行全镇通报批评。

第四条 严谨治校。中小学校长要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把学校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把学校的发展放在重要地位,积极谋求学校发展,高点定位,思路清、底子明,有长远规划、短期目标,科学部署学校工作,善于牵头抓总,统筹安排,齐头并进,各项工作无疏漏。要充分发挥班子成员和每个教师的主观能动性,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因素,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凡因校长领导不力造成学校班子不团结、管理粗放、工作落实不力,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校长责任。

第五条 安全稳定。校长要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要民主决策、科学管理,不断加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建设,力争避免恶意信访、缠访及师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凡因学校管理原因,出现到县级部门以上的人访、电访、信访现象的,视其情节对校长予以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给予校长诫勉谈话。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对校长就地免职。 对学校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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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要及时如实汇报教育办公室。隐情不报者,经查实,根据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对校长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或免职处分。

第六条 规范财务管理。各学校校长要努力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切实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落实各项财务制度,严格按照《新泰市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新财教字[2008]1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经费管理的通知》(新财教字[2009]7号)文件精神管理和使用教育经费。执行校长离任审计制度。要严格执行大额开支报告审核规定,凡一次性支出500元以上的,必须报教育办公室审核,经同意后,方可按集中采购有关规定进行。对于擅自进行采购的,视其情节予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直至采取组织措施。校长在任期内不得出现新增债务。

第七条 廉洁自律。校长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禁学校及个人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学校及个人擅自向学生推荐、销售教辅资料。严禁学校私设“小金库”。凡违反规定者,将对校长和直接责任人分别给予相应的组织和纪律处分。严禁中小学校长动用学校经费胡支乱花,相互吃请,频繁接待应酬,参与酗酒、活动,如有违反,给予诫勉谈话,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给予相应处分,直至解聘校长职务。

第 1、

评估及运用。

评估。(1)中学成绩依据教育局评估成绩和名次,

教育办公室每学年对各小校进行一次检查评估作为校长的评估成绩。对校长的评估分为五项,共100分。第一项,市教学工作综合评估成绩,占60分,依据市教育局对学校的检查得分进行计算;小学为各学校教学成绩得分,占60分。第二项为镇教育办公室教学工作综合评估成绩,此项占25分,教育办公室每学期对学校进行一次视导检查,内容包括教师业务、领导班子业务及干部管理、校长业务及学校管理。第三项为工作量得分,占5分。第四项民主评议成绩,占10分。每学年由教育办公室组织全校教师对校长进行无记名评议,内容包括管理思路及理念、校务政务公开、管理协调能力和业务教研能力四项。第五项为附加分,内容包括当年度创建新泰市规范化学校加2分;创建泰安市规范化学校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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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创建省规范化学校加6分。提供新泰市级现场会每一次加1分;提供泰安市级现场会每一次加2分。在新泰市级会议上典型发言每一次加1分,在泰安市级会议上典型发言每一次加2分。以学校为单位参加镇或上级组织的各种活动,获得镇级一等奖加分,二等奖加分,每提高一个级别增加分。代表全镇迎接教育局检查的小学学校,全镇成绩列全市前十名的,给迎接检查的学校加5分,列全市前十五名的,给迎接检查的学校加3分,列全市前十七名的,给迎接检查的学校加1分。因工作失误或工作不到位造成较坏影响,被镇教育办公室点名批评一次减2分,被镇点名批评一次减3分,被市教育局点名批评一次减5分。被镇教育办公室通报批评一次减3分,被镇通报批评一次减5分,被市教育局通报批评一次减8分。

具体计算办法见附件说明。 2、评估结果运用

(1)中学。【可改成在教育局受奖】在镇教育办公室评估中获得第一名的,奖励现金1000元。在市教育局的教学评估中进步五个或五个以上名次的给予校长2000元奖励,进步十个或十个以上名次的给予校长4000元奖励;按照上述计算方法进行计算后,评估成绩列末尾的,对校长给予诫勉谈话,连续两年列末尾且评估成绩均与另一学校相差10分(含10分)以上的,对校长给予免职处理。在市教育局评估中列倒数第一的,给予校长诫勉谈话;列后三名的,给予校长通报批评;连续两年列全市末尾的,对校长给予免职处理;连续两年列全市列后三名的,给予校长诫勉谈话;连续三年列全市列后三名的,给予校长免职处理。

(2)小学。在镇教育办公室的评估中列第一名的,给予校长1000元奖励;列第二名的,给予800元奖励;列第三名的,给予500元奖励。进步两个或两个以上名次的给予校长300元奖励,进步五个或五个以上名次的,给予校长500元奖励(进步奖与先进奖不重复设奖,取奖金高者设奖)。评估成绩列末尾的,给予校长诫勉谈话,列后两名的,通报批评;连续两年列末尾且评估成绩与前一名次学校相差10分(含10分)以上的,校长给予免职处分;连续两年列后两名的,给予校长诫勉谈话;连续三年列后两名的,校长给予免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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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落实权在镇教育办公室。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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