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现状分析及其对策
[摘要] “十一五”以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机动车排气污染逐年上升,其污染趋势由线源扩大到面源,特别是造成我市中心城区低层的空气质量(so2、no2)超过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并已开始影响到我市整体环境空气质量no2的年日均值的逐年上升。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的防治刻不容缓,目前我市采取了机构建设、监管立法、车辆准入、推广检测方法、加强抽检、标志化管理和社会化宣传等方面加强环境保护的力度,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对我市城市环境带来的危害。
[关键词] 环境质量 机动车排气污染 污染现状 危害 对策 1 “十一五”以来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总体情况
“十一五”以来,我市采取了控制煤烟污染、控制扬尘污染、控制工业污染、控制机动车污染四大措施综合控制和治理大气污染。同时,加强城市生态保护的建设,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和执法力度,使大气污染防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城市环境质量得到明显的改善,达标天数逐年增加(图1)。 2 机动车排气污染不容忽视
“十一五”以来的2006年-2009年我市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从2006年的66.41万辆增长到2009年的98.12万辆,年均增长率为13.91%(表1)。机动车排气污染逐年上升,no2/so2年均值比率从2006年的0.7增长到2009年的0.958,呈逐年增长趋势,这与机动车保有量的走势有一定的相关性,说明我市空气质量类型正由
“煤烟扬尘型”向“尾气扬尘型”转变。
机动车排放污染呈逐年加重的趋势,已成为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由此带来的影响日渐突出,潜在的危害日益增大,对城市环境和人体健康具有直接的影响。
3 采取的主要机动车污染控制与防治措施 3.1 在机构建设上有所突破
2007年7月我市已单设组建成立批准 “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为市环保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县处级,负责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工作。 3.2 在机动车污染监管立法上有新突破
《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经市常委会通过省常务委员会批准,于2009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明确了我市新车、在用车、车用燃料等环节的污染检测、污染防治、法律责任等内容,为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与防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3.3 在车辆准入管理上有新突破
对新车和外地转入车辆率先实施严格排放标准、控制污染增量。自2008年8月1日起,凡新车和外地转入车辆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的一律不准在我市注册登记,从源头上控制排气污染,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增量。据北京市的经验,每提高执行一次新标准,单车污染可减少30%-50%。
3.4 在在用机动车定期检测上推广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新方法
2008年6月建成了较先进的“简易工况法”检测示范场站,为下一步我市全面展开“简易工况法”社会化检测站建设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新的方法有效识别超标车辆,判定超标因素,提升监督管理水平。
3.5 全面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和路(抽)检执法检查 通过采取驻站监管、定期巡检、道路抽检、上门检测等方法,使机动车超标排放现象得到一定改善。近两年来,路(抽)检查处超标排放车辆共6175辆,经治理维修复检合格率94.3%。 3.6 持续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2008年以来,先后开展“严查市区冒黑烟车辆”、“割黑尾”以及以“迎绿色奥运,保空气质量”为主题的机动车排气污染百日大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超标排放车辆3669辆,曝光冒黑烟车辆和逾期未治理车辆798辆,并对332辆严重冒黑烟营运车辆勒令停运,促使淘汰公交车辆277辆,较好解决机动车排气污染存在冒黑烟的突出问题。
3.7 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
2010年2月1日开始起,我市实施机动车环保分类合格标志管理,对国ⅰ以上标准的轻型汽油车和国ⅲ及以上标准的柴油车发放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机动车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3.8 采取黄标车限行措施
2011年2月1日起,逐步对高排放的黄标车采取通行区域、
通行时间的交通管制措施和无标车的禁行措施。
通过以上不断的严格新车排放标准、控制增量,加强在用车管理、消减存量的原则,全面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在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的同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增长的势头得到了一定的遏制。
4 存在的主要差距和对策
采取了以上措施后,尽管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在机动车快速增长的同时,机动车排放污染得到了初步控制。但由于机动车增长的速度居高不下,机动车污染控制压力仍十分巨大。
4.1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交通拥堵加速了机动车污染的形势。
二是机动车保有量增长过快。按“十一五”前四年年平均增长13.91%的标准,预计到2015年机动车保有量将突破214.36万辆,到2020年机动车保有量将达到373万辆左右,届时我市空气质量中no2污染将更加严重。
三是老旧车辆更新淘汰比较缓慢,机动车和排放污染物总量居高不下,城区二环以内主要道路两侧co、no2将持续升高,环境空气质量中no2值将持续上升。 4.2 下一步污染控制与防治方向
(1)进一步提高新车排放标准,严格控制污染排放增量。 尽早实施机动车国ⅳ排放标准,鼓励使用国ⅲ带有obd的车辆。
(2)加强在用车管理,尽快出台i/m制度。
加强定期检测年检场站监控力度和路检遥测力度,加强对维修行业治理维修的监管力度,建成i/m制度网络监管系统。 (3)利用好汽车以旧换新鼓励“黄标车”报废。
汽车以旧换新的实施期限已由2010年5月31日延长至2010年12月31日,截至5月31日我市共受理1090辆老旧车辆报废更新,其中“黄标车”635辆。解决老旧黄标车污染是控制机动车污染的重中之重。
(4)加强油品质量管理。
由申请符合国ⅲ、国ⅳ排放标准的车用燃油,要求车用汽油必须加入汽油清净剂。
(5)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尽力减少污染排放。
对经营性加油站、油罐车、油库实施油气回收治理工程,油气回收每年可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6)加强监管队伍和基础能力建设,完善监管机制。
着重加强对年检场站的监督管理,提高监管队伍的素质,改善监管科技水平,在扩大编制的基础上建立起高效灵活的市区两级机动车排放监管体系。
(7)进一步加大机动车污染控制宣传力度,促进公众参与。 进一步加大机动车污染控制宣传力度,持续倡导“每周少开一天车”,鼓励“绿色出行”,宣传机动车污染危害和采取的措施,动员市民积极参与机动车污染控制工作,促进广大车主更好的理解
和支持采取的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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