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务公开制度
一、社务公开的内容
(一)合作社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社员(代表)大会和董事会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董事会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监事会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二)合作社年度财务计划、财务决算和债权债务情况。 (三)投资收益分配等情况。
(四)国家对本社的扶持、本社接受其它捐赠收支、使用、管理情况。
(五)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聘请、解聘及其工资、奖金、补贴和福利情况,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工作业绩情况。
(六)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等管理情况以及收益情况;本社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和收益情况。
(七)办公费、旅差费、招待费等、宣传费等非生产性支出情况。
(八)涉及股东利益,股东普遍关心和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社务公开的形式
(一)公开栏公开。在合作社办公地点设置社务公开栏,将公开事项逐条予以公布。
(二)会议公开。通过召开股东(代表)会议,发放社务公开内容资料,宣读公开内容进行公开。
三、社务公开的时间
(一)原则基本社务每季度月底公布,每年定期公开四次。财务公开内容每月公开一次。
(二)应当及时公开的事项随时公布。 四、社务公开的程序
(一)监事会根据合作社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社员的要求,提出社务公开的具体方案。
(二)董事会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根据公开的内容采取多种不同形式,安排相关部门和人员及时公布。
(四)监事会建立社公开档案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