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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篇 各岗位工作标准

第一章、机关工作人员文明行为规范

1、工作时间精神饱满,注意力集中,无疲劳状、忧郁状和不满状。 2、着装得体、整齐干净,仪表整洁、举止大方。 3、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允许旷工,不得酒后 目 录

第一篇 各岗位工作标准 - 1 -

第一章、机关工作人员文明行为规范 - 1 - 第二章、各岗位工作标准 - 2 - 第一节、机关各岗位工作标准 - 2 - 第二节、材料科工作标准 - 29 - 第三节、机电队工作标准 - 33 - 第四节、运销科、煤质科工作标准 - 38 - 第五节、各工程师工作标准 - 38 - 第六节、区队工作标准 - 41 - 第七节、其它管理人员工作标准 - 50 - 第二篇 柳塔矿经营管理制度 - 54 - 第一章 财务管理办法 - 54 - 第一节、材料的管理: - 54 - 第二节、工资管理: - 55 - 第三节、用电的管理: - 56 -

第四节、设备的管理 - 56 -

第五节、房屋建筑物及土地的管理 - 57 - 第六节、工作量的管理 - 57 - 第七节、外购煤炭的管理 - 57 -

第八节、职工工伤药费及离退休人员的药费管理 - 58 - 第九节、差旅费及其它费用报销的管理 - 58 - 第十节、固定资产的管理 - 59 - 第二章 柳塔矿工资管理办法 - 59 - 第三章 柳塔矿物资供应管理办法 - 61 - 第一节、总则 - 61 - 第二节、计划的管理 - 62 - 第三节、采购管理 - 62 - 第四节、验收管理 - 62 - 第五节、物资出库管理 - 63 - 第六节、废旧物资回收管理 - - 第七节、火工品管理 - 65 - 第八节、设备、配件检修管理 - 65 - 第九节、考核与奖罚 - 65 - 第十节、材料供应的日常管理 - 66 - 第四章 柳塔矿机电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 67 - 第一节、小型电器、信号线、电缆管理办法 - 69 - 第二节、柳塔矿供用电管理办法 - 70 -

第五章 柳塔矿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 70 -

第六章 锚杆金属杆体及附件、树脂锚固剂使用管理办法 - 71 - 第七章 柳塔矿风筒管理办法 - 72 - 第八章 柳塔矿职工工伤管理办法 - 73 - 第九章 柳塔矿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 74 - 第十章 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 75 - 第十二章 柳塔矿外委队管理办法 - 77 - 第三篇 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 80 - 第一章 总 则 - 80 -

第二章 管理体系及消防安全责任 - 80 -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 84 - 第四章 防火检查 - 85 - 第五章 火灾隐患整改 - 86 - 第六章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 87 - 第七章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 88 - 第八章 消防档案 - 88 - 第九章 奖 罚 - -

第四篇 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 93 - 第一章 基建管理 - 93 - 第一节 基建质量管理制度 - 93 - 第二节 基建监理管理制度 - 94 - 第三节 监理人员规范要求 - 95 -

第四节 施工计划报批制度 - 96 - 第五节 工程项目负责管理制度 - 97 第六节 基建施工安全质量奖罚制度 - 97 - 第二章 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 98 - 一、总则 - 98 - 二、设计管理: - 99 - 三、采掘管理: - 100 - 四、地测管理 - 101 - 五、通风安全管理 - 102 -

第三章 作业规程编制审批管理制度 - 103 - 一、参审人员职责 - 103 -

二、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制与审批 - 103 - 三、采掘作业规程的贯彻执行 - 104 - 第四章 顶 板 管 理 制 度 - 104 -

第五章 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 106 - 第六章 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 107 - 一、总则 - 107 - 二、质量保证体系 - 107 - 三、质量检查和验收 - 108 - 四、支护材料 - 109 -

五、块、砂浆、砼试块管理 - 110 - 六、隐蔽工程管理 - 111 -

七、激光、中腰线 - 114 - 八、文明施工 - 115 - 九、质量保证资料 - 116 - 十、质量事故的追查和奖罚 - 117 - 十一、工程结算 - 118 -

第七章 外委施工单位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 118 - 一、总则 - 118 - 二、现场管理 - 119 -

三、开竣工及施工管理 - 120 - 四、零星工程 - 121 - 五、地测及防治水 - 122 - 六、通风与安全 - 122 -

第八章 煤碳质量管理制度 - 123 - 一、矿级领导的职责与权限 - 123 - 二、职能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 123 - 三、全过程煤质管理内容与责任要求: - 124 - 四、煤炭质量的检查与考核: - 126 - 第九章 技术例会制度 - 127 - 第五篇 机电管理制度 - 128 - 第一章 机电办管理职责 - 128 - 一、机电办主任岗位责任制 - 128 - 二、机电办主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 129 -

三、机械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 130 - 四、电气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 130 - 五、安装工程监理员岗位责任制 - 131 - 六、配件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 131 - 七、设备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 131 - 八、油脂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 132 - 第二章 供用电管理制度 - 132 - 第三章 电气试验制度 - 133 - 第四章 停送电管理制度 - 134 - 第五章 设备管理制度 - 135 - 一、总则: - 135 - 二、管理人员配备: - 135 - 三、设备发放: - 135 - 四、使用、维护与保管: - 136 - 五、设备回收: - 136 - 六、设备登记建档: - 137 - 七、设备大、中、小修: - 137 -

第六章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使用验收制度 - 137 - 第七章 设备包机制度 - 138 - 第八章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 138 - 第九章 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 139 - 第十章 机电配件管理制度 - 139 -

第十一章 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 141 - 第十二章 电缆管理制度 - 141 - 一、购置计划的编制和审批: - 141 - 二、订货: - 141 - 三、入库验收: - 141 - 四、库存 - 142 - 五、压标 - 142 - 六、建帐 - 142 - 七、发放: - 143 - 八、回收 - 143 -

九、使用、维护、检查、修补 - 143 - 十、赔偿和罚款 - 143 - 十一、电缆的租借: - 144 - 第十三章 油脂管理制度 - 144 -

第十四章 机电运输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 145 - 第十五章 机电安装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 145 - 第十六章 通讯管理制度 - 146 - 第十七章 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 148 - 第十八章 机房管理制度 - 148 - 第十九章 矿灯管理制度 - 149 -

第二十章 机电运输岗位工人技术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 149 -

第二十一章 机电安全活动制度 - 150 - 第二十二章 阻燃胶带管理制度 - 150 - 第二十三章 停送电操作规程 - 151 - 一、总则 - 151 -

二、停送电工作票的办理 - 152 - 三、停送电操作程序 - 152 - 四、检修现场的保安措施 - 155 - 第二十四章 工作票制度 - 155 - 第二十五章 工作许可制度 - 156 - 第二十六章 临时配电点管理办法 - 156 - 第二十七章 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 158 -

第二十八章 设备、材料、配件领用管理规定 - 158 - 第二十九章 机电例会制度 - 159 - 第三十章 机电物资管理办法 - 160 -

第三十一章 机电设备委托维修和外委加工管理办法 - 161 - 第三十二章 机电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 162 -

第三十三章 电焊、气割和喷灯焊接施工管理制度 - 163 -

第三十四章 《井下防爆电气(器)设备完好检查标准》(试行)67 -

第三十五章 柳塔矿机电管理组织机构 - 171 - 第六篇 机电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 80 - 一、总则 - 172 -

- 1 二、管理方式 - 172 - 三、奖罚标准 - 172 - 四、其它 - 175 - 五、奖励 - 177 -

第七篇 “一通三防”管理细则 - 178 - 第一章 总 则 - 178 -

第二章 “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 - 178 - 第三章 矿井通风管理 - 185 - 第一节 通风系统 - 185 - 第二节 局部通风 - 188 - 第三节 矿井测风管理 - 190 - 第四节 巷道贯通管理规定 - 190 - 第五节 矿井风量管理 - 191 - 第六节 通风设施管理 - 197 - 第七节 矿井通风能力核定 - 201 - 第八节 矿井反风演习规定 - 204 - 第四章 矿井瓦斯防治 - 205 - 第一节 瓦斯防治 - 205 - 第二节 瓦斯检查管理规定 - 206 - 第三节 瓦斯排放管理规定 - 207 -

第四节 抽出式风机抽排回采面上隅角瓦斯管理规定 - 210 - 第五节 尾巷排放瓦斯管理规定 - 210 -

第五章 安全监测 - 211 - 第六章 矿井防灭火 - 213 - 第七章 综合防尘 - 215 - 第八章 通风安全仪器管理 - 218 - 第九章 其它 - 219 - 第八篇 地测管理制度 - 221 - 第一章 地测部门的职责范围 - 221 - 第二章 测量仪器使用操作规程 - 221 - 第三章 测量仪器设备的保养制度 - 222 - 第四章 测量仪器设备的检校制度 - 222 - 第五章 测量成果整理及图纸绘制制度 - 223 -

第六章 矿井地质、水文地质报告及资料- 223 -编制和审批制度 - 223 -

第七章 矿井储量管理制度 - 224 -

第八章 地质资料分析、保管和提供制度 - 224 - 第九篇 调度管理制度 - 225 - 第一章 调度室职责范围 - 225 - 第二章 安全调度工作制度 - 226 - 第三章 领导值班制度 - 226 - 第四章 逐级汇报制度 - 227 - 一、班、日生产汇报制 - 227 - 二、旬、月生产汇报制 - 227 -

三、作业计划汇报制 - 227 - 四、调度专题汇报制 - 227 - 五、事故汇报制 - 227 - 第五章 调度会议制度 - 228 - 一、生产调度会: - 228 - 二、生产平衡会: - 228 - 第六章 调度室交制度 - 228 - 第七章 调度室及机房管理制度 - 229 - 第八章 调度管理实施细则 - 229 - 第九章 值班调度员管理实施细则 - 231 - 第十章 调度工作程序 - 232 - 第十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233 - 第一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 233 - 一、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 233 -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 233 - 三、矿副安全生产责任制 - 234 - 四、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 234 - 五、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 234 - 六、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 235 - 七、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 236 - 八、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236 - 九、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 237 -

十、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 237 - 十一、采掘队安全生产责任制 - 238 - 十二、机电队安全生产责任制 - 238 - 十三、通检科通风组安全生产责任制 - 239 - 十四、通检科安全组安全生产责任制 - 239 - 十五、调度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 240 - 十六、生产技术办安全生产责任制 - 241 - 十七、生产技术办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 241 - 十八、机电办安全生产责任制 - 242 -

十九、党政办公室、政工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 243 - 二十、财务科、劳资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 243 - 二十一、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 244 -

二十二、安全网员、青年岗员安全责任制 - 245 - 二十三、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 245 二十四、生活服务站安全生产责任制 - 246 - 第二章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 246 - 第三章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 247 - 第四章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 247 -

第五章 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管理制度 - 247 - 第六章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 249 - 第七章 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 250 - 第八章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 250 -

第九章 安全举报制度 - 250 - 第十章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 252 -

第一节 各类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审批 - 252 - 第二节 采掘技术管理程序 - 253 -

第三节 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 - 255 - 第十一章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 257 - 第十二章 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 257 -

第十三章 入井人员检身和出井人员清点制度 - 258 - 第十四章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 258 - 第十五章 安全活动日制度 - 259 - 第十六章 新入井人员安全教育规定 - 259 - 第十七章 柳塔矿入井制度 - 260 - 第十八章 劳动保护制度 - 260 -

第十九章 职业病预防检查治疗制度 - 262 - 第二十章 安全网员工作制度 - 263 -

第二十一章 青年岗员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 263 - 第二十二章 安全奖罚制度和安全否决制度 - 2 - 第一节 总 则 - 2 - 第二节 安全管理 - 2 - 第三节 事故管理 - 267 - 第四节 采 掘 - 267 - 第五节 一通三防 - 272 -

第六节 矿井机电 - 275 - 第七节 矿井运输 - 277 - 第八节 消 防 - 281 - 第九节 奖 励 - 282 -

第十节 环保及工业卫生 - 282 - 第十一节 附 则 - 282 -

第十一篇 煤质管理实施细则 - 284 - 第一章 总则 - 284 - 第二章 煤质管理体系 - 284 - 第三章 煤质管理办法 - 287 - 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 - 290 - 第五章 煤质奖罚办法 - 291 - 第六章 附则 - 292 -

第十二篇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 293 - 第一章 总则 - 293 - 第二章 实施细则 - 293 -

第十三篇 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 293 - 第一章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 296 - 一、管理体系 - 296 - 二、业务划分 - 296 -

三、调度监测监控组工作职责 - 297 - 四、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办法 - 297 -

五、监控装置设置规定 - 298 -

第二章 安全监测系统的技术要求 - 300 - 第三章 安全监控系统图安全监控设备图例 及动态图修改、测点定义要求 - 301 - 一、对安全监控系统图的要求 - 301 - 二、矿监控主机测点定义要求 - 302 - 第四章 安全监测工操作规程 - 304 - 第五章 安全监测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 - 304 - 第六章 便携式检测报警仪检修工操作规程 - 305 - 第七章 安全监测仪器调校操作规程 - 305 - 一、温度传感器 - 305 - 二、风速传感器 - 306 - 三、设备开停传感器 - 306 - 四、断电仪器 - 307 - 五、井下分站 - 308 -

第八章 安全监测机房值班人员操作规程 - 309 - 第九章 安全监测班长岗位责任制 - 309 - 第十章 安全监测队长岗位责任制 - 310 - 第十一章 安全监测工岗位责任制 - 310 -

第十二章 安全监测设备维修工操作规程 - 311 - 第十三章 安全监测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 311 - 第十四章 库房保管员岗位责任制 - 312 - 第十五章 矿井安全监控装备使用管理制度 - 312 - 第十六章 通风仪表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 313 - 第十七章 通风仪表维修工操作规程 - 313 -

第十四篇 柳塔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实施细则 - 314 - 第一章 采掘质量标准及要求 - 314 - 1.1 综掘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 - 314 - 1.2 综采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 - 316 - 1.3 房式炮采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 - 318 -

1.4 外委(包括自己本矿队伍施工)工程质量管理 - 319 - 1.5 工程质量奖惩办法 - 322 - 第二章 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 - 329 - 2.1 电缆敷设 - 329 - 2.2 水管敷设 - 330 -

2.3 机电硐室标准化规定 - 331 - 2.4 材料设备存放、回收规定 - 334 -

2.5皮带机管理规定 - 335 - 2.6入井车辆管理规定 - 336 - 2.7 处罚及奖励制度 - 340 - 第三章 一通三防 - 343 - 3.1瓦斯检查 - 343 - 3.2 局部通风 - 343 - 3.3 个人防护 - 344 - 3.4 防尘防爆设施 - 344 - 3.5 通风设施施工标准 - 344 - 3.6 安全监测 - 348 - 3.7 奖励 - 348 -

第四章 煤质管理标准 - 349 - 4.1工作面煤质管理标准 - 349 - 4.2 业务部门煤质管理职责 - 350 - 4.3 煤质奖罚办法 - 351 - 第一篇 各岗位工作标准

第一章、机关工作人员文明行为规范

1、工作时间精神饱满,注意力集中,无疲劳状、忧郁状和不满状。

2、着装得体、整齐干净,仪表整洁、举止大方。 3、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允许旷工,不得酒后上班。 4、不得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5、随时保持工作场所的卫生清洁,不得在工作场所随意吐痰、扔烟头、垃圾。

6、不得在工作场所闲聊,不得用电话私聊,有事需向领导同事请示、协商时,要礼貌谦和,完事后要及时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 7、地方部门来人或我公司其它部门来人要及时接待,需要解决的问题要积极配合,不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请示。 8、保持电话畅通,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超过三声的应道歉),应答时要首先问候(你好!),然后报出部门名称和自己的姓名。做到谈吐文雅、语气谦和、语言流畅、简明准确。尽量用普通话与对方交谈。

9、接听电话时,应内心听对方讲述,听明白对方意图后细致地答复。不能当即答复的问题,应先致歉,并留下联系电话,研究或请示领导后,尽快答复。

10、接听电话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说“是”“对”等,以示在专心聆听,重要内容要注意重复确认。

11、通话完毕,须等对方挂断电话后再挂电话,通话过程中不可强行挂断电话。

12、如果打错电话应向对方道歉,当对方打错电话时,应礼貌地作出说明。

13、要热情认真地对待来办理业务的每一位同志(特别是财务科、劳资科等窗口单位),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办理时,切不可蛮横、冷淡。 14、避免在客人面前打哈欠、伸懒腰、打喷嚏、挖耳朵等,实在难以控制时,应侧面回避。 15、避免在客人面前使用手机。

16、保持口腔清洁,工作前忌食具有刺激性气味的食品。

17、要爱护公共财物,不得随意损毁、留作自用或转借他人。特殊情况必须向领导请示,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章、各岗位工作标准 第一节、机关各岗位工作标准 一、矿长工作标准:

1、矿长是全矿行政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经营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规、条例、指示和决定,全面落实《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应由矿长履行的职责,定期落实安全工作目标。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表彰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表彰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持续发展。

3、把安全生产摆在各项工作首要位置,按规定亲自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研究安全工作,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存在问题,制订出切实可

行的解决办法,并组织实施。

4、制定发布本企业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监察人员,支持安监人员的工作,定期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并负责督促其实施。

5、组织编制实施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技术费用,定期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费用的完成情况,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安全工作。

6、建立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的制度,完善培训机构,提足安全教育经费,督促检查培训计划完成,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7、积极采用先进技术,不断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坚持按“三同时”原则搞好改扩建工程,支持和鼓励职工在安全生产和改善安全生产环境中革新、创造及提出合理化建议行动,并对做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奖励。

8、按规定组织并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责令有关单位限期解决,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场所、安全卫生设施等处于良好状态,不受污染。

9、组织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实施,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救灾演习,在矿井发生工伤、死亡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应立即成立抢救指挥部并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情况。事故后组织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析责任,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具体措施。

10、对于违反上级劳动安全法规和安全生产制度的命令、意见和安排,

有权拒绝或暂缓执行,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工作标准: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党和生产方针、、法规、条例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在企业及时传达贯彻,并认真执行。

2、认真抓好党员干部及全体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职工遵章守纪,提高安全生产自觉性,争做煤矿安全工作标兵。

3、协助矿长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多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保证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 4、突出安全生产的地位,积极开展好各项活动,主动参加安全办公会议,分析研究安全工作,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和措施。 5、支持行政集中精力抓好安全生产,组织落实行政安全生产决议,加强对工会、共青团领导,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安全工作。 6、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干部的培养教育和选拔,为安全生产选配合格人才。同时督促有关部门抓好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全员素质。 7、发生工亡和生产事故时,配合矿长组织抢救,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分析,组织人员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8、对上级违反安全生产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本单位违纪、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因其造成事故的按其责任大小从严从快给予党纪或行政处分。

三、副工作标:

1、协助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抓好内分工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监督并保证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指示、规定和本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煤矿安全规程》,按照分工抓好党员干部、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全体职工的思想教育,使全体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以矿为家的主人翁思想。

3、在组织各项政治活动中,应突出安全生产主题,引导职工为安全生产出力献计。主动参加单位各种安全会议,及时分析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建议和措施。

4、支持行政干部集中精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办公室、保卫、政工、工会、共青团及纪检的领导。严格监督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情况,定期组织考核。督促有关部门按时完成各项培训教育计划,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技术素质。

5、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纪律检查,完成上级规定的下井和抓“三违”指标,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了解安全生产动态,做好职工思想教育工作。

6、组织工会关心职工身体健康,积极为安全生产服务,定期为职工排忧解难,参加本单位事故调查及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四、纪委工作标准: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在的统一领导下,抓好党员及党员干部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保证党

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及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得以顺利实施,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2、定期检查、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法规、规章制度的情况,积极参加各类事故调查,对党员和党员干部因违章违纪造成事故责任的,给予批评教育和必要的纪律处分,及时受理党员的申诉和控告,按时解除或撤销党员干部的党纪处分。 3、发挥纪律监察部门作用,加强对企业职能部门遵纪守法和矿规矿纪执行情况检查,防止安全生产虚假行为,控制假冒伪劣产品、材料、配件采购和使用,对因此而造成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充分发挥纪检优势,经常对全体职工进行法纪教育,及时总结表彰遵纪守法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加强自身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严于律己,为安全生产多做贡献。

五、工会工作标准:

1、在矿的领导下负责工会的全面工作,并在宣传、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上实行监督职能。

2、督促行政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各种安全生产法规、规定,积极参与矿规矿纪的修订和审议,并教育全体干部职工认真执行。

3、按照规定参加企业扩建和新建项目“三同时”的审查验收,保证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4、组织好群众性的安全活动,加强合格班组建设,开展好群众安全

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教育职工自觉遵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减少和制止“三违”行为的发生。

5、组织好群监网员活动,积极组织群众性的安全检查,充分发挥群监网员作用,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督促各级行政不断改善职工安全生产条件,搞好劳动保护,加强尘毒治理,做好职业病预防检查工作。

6、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议,听取和采纳委员对行政抓好安全工作的意见,督促行政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并按委员反映的情况,及时协助行政研究制定出整改措施,督促行政整改。

7、按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行政安全工作报告和安技、通防资金计划,并及时向汇报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和安全生产情况。 8、发生工伤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协助行政组织抢救,帮助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参加各类事故分析调查,根据责任大小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9、及时总结表彰安全生产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奖励安全生产有功人员,促进安全生产稳步发展。 六、生产副矿长工作标准:

1、在矿长的领导下对全矿的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矿的安全生产。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法规、法令,自觉地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抓好本企业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管理制度建设、安全技术措施和各种作业规程的贯彻执行严格现场安全

管理,努力减少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3、定期参加矿生产调度会议,在矿长不在时主持召开调度会议,分析生产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工作意见,经研究同意后认真组织实施。 4、协助矿长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向矿长汇报,并会同有关人员制定措施限期解决,整改结束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生产。

5、协助矿长组织实施矿井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在发生伤亡和重大生产事故时要立即赶到现场参加抢救,事故后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及时采取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认真实施。 6、加强劳动纪律,严格工资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劳动定额、计时工资和加班工资的管理,杜绝工资结算中的随意性。

7、在安全生产中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努力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工人的劳动条件,搞好文明生产。 8、对上级违反安全法规、法令和安全规程的指示、命令,有权拒绝或暂缓执行,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七、安全副矿长工作标准:

1、在矿长的领导下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负责组织指挥安全生产。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法规、法令,自觉地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抓好本企业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管理制度建设、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严格现场安全管理,努力减少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3、定期参加矿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在矿长不在时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分析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安全工作意见,经研究同意后认真组织实施。

4、协助矿长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向矿长汇报,并会同有关人员制定措施限期解决,整改结束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生产。

5、协助矿长组织实施矿井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在发生伤亡和重大生产事故时要立即赶到现场参加抢救,事故后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及时采取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认真实施。 6、组织有关部门定期编制安全培训规划和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搞好全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7、在安全生产中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努力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工人的劳动条件,搞好文明生产。 8、对上级违反安全法规、法令和安全规程的指示、命令,有权拒绝或暂缓执行,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八、总工程师工作标准:

1、在矿长领导下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 2、贯彻执行党和生产方针、、法令,全面落实《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应由总工程师履行的职责。组织编制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贯彻执行。

3、协助矿长组织编制全矿安全技术发展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根据矿井可采储量,安全经济、合理地安排开拓布局,搞好采区工作面设

计,尽量减少生产环节,努力降低事故率。

4、监督国家技术的贯彻执行,组织编制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并负全面责任,认真检查执行。

5 、按时编制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并根据生产变化修改补充,认真检查实施,一旦发生重大事故,立即赶到现场制定救灾措施,参加抢险救灾。

6 、经常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重大技术问题和不安全隐患,及时向矿长汇报,并制定具体措施督促整改。

7 、按时参加本矿安全办公会,及时将技术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向矿长汇报并提出改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8 、全面落实“一通三防”技术管理责任制,负责矿井“一通三防”的技术管理工作,及时制定防止瓦斯、煤尘等重大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并认真检查实施。

9、、指导有关部门搞好安全技术培训,定期组织对职工的操作技术和安全技术知识的考核,组织全员学习先进生产技术,积极开展技术革新,积极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经常开展技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全员技术素质,对违反技术、指示、命令有权拒绝或暂缓执行,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九、机电副矿长工作标准:

1 、在矿长的领导下,对机电管理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煤矿安全规程》,按照上级规定和本矿实际建立健全机电安全管理的各种制度,认真抓好落实,

集中精力抓好机电安全管理。

3 、负责完善机电、提升、运输各大系统安全设施并定期组织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安全设施灵敏可靠。

4 、按时参加安全办公会,及时向矿长汇报分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组织召开机电管理的各种专业例会,制定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5 、负责组织机电提升运输方面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和验收,组织好年度大型设备的检修和机房、硐室达标活动,不断提高机电设备的完好标准。

6 、经常深入井下车间,定期组织并参加机电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认真组织整改,杜绝设备带病运转和井下电器设备失爆。 7 、负责全矿通讯工作管理,确保井上下、矿内外通讯线路畅通。 8 、负责抓好机电提升运输管理人员及要害工种培训计划的实施,不断提高机电技术水平。支持和鼓励机电技术人员的发明革新和创造,及时表彰奖励机电管理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促进管理水平提高。 9 、协助矿长认真落实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发生事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参加抢救,事故后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制定防止事故扩大和重复发生的措施,并认真实施。

10 、对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法规和规定的指示、命令,有权拒绝或暂缓执行,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十、后勤、运销副矿长工作标准:

1、在矿长领导下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并对分管范围的安全

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上级及本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抓好落实,集中精力抓好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3、按照规定及时参加安全办公会,及时向矿长汇报后勤、运销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问题,并提出今后改进意见和措施,主动提出后勤、运销安全管理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4、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运销各环节和生活服务范围的不安全隐患,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倾听职工对运销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两堂一舍的反映,及时采取改进措施,并按上级规定完成下井和抓“三违”指标。

5、负责两堂一舍的质量达标工作,抓好卫生管理,杜绝食物中毒,减少疾病传染,树立为一线职工服务的思想,搞好生活服务,保证职工吃、住、用满意,使职工具有健康的身体、饱满的热情投入安全生产。

6、认真抓好运销各环节的管理工作,保证全年销售任务的完成。 7、参与矿重大事故的分析处理,并协助矿长做好善后工作。 十一、经营副矿长工作标准:

1、在矿长的领导下做好经营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经营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为井下一线服务的思想。认真组织落实本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人力、物力、财力上都要优先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保证安技措,通防和安全奖励三项专用

资金及时到位,并按计划完成。

3、按时参加本单位安全办公会,及时将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工作情况向矿长汇报。对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可靠保证。

5 、负责组织机电提升运输方面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和验收,组织好年度大型设备的检修和机房、硐室达标活动,不断提高机电设备的完好标准。

6 、经常深入井下车间,定期组织并参加机电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认真组织整改,杜绝设备带病运转和井下电器设备失爆。 7 、负责全矿通讯工作管理,确保井上下、矿内外通讯线路畅通。 8 、负责抓好机电提升运输管理人员及要害工种培训计划的实施,不断提高机电技术水平。支持和鼓励机电技术人员的发明革新和创造,及时表彰奖励机电管理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促进管理水平提高。 9 、协助矿长认真落实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发生事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参加抢救,事故后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制定防止事故扩大和重复发生的措施,并认真实施。

10 、对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法规和规定的指示、命令,有权拒绝或暂缓执行,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十、后勤、运销副矿长工作标准:

1、在矿长领导下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并对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上级及本单位制定的各项

规章制度抓好落实,集中精力抓好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3、按照规定及时参加安全办公会,及时向矿长汇报后勤、运销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问题,并提出今后改进意见和措施,主动提出后勤、运销安全管理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4、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运销各环节和生活服务范围的不安全隐患,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倾听职工对运销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两堂一舍的反映,及时采取改进措施,并按上级规定完成下井和抓“三违”指标。

5、负责两堂一舍的质量达标工作,抓好卫生管理,杜绝食物中毒,减少疾病传染,树立为一线职工服务的思想,搞好生活服务,保证职工吃、住、用满意,使职工具有健康的身体、饱满的热情投入安全生产。

6、认真抓好运销各环节的管理工作,保证全年销售任务的完成。 7、参与矿重大事故的分析处理,并协助矿长做好善后工作。 十一、经营副矿长工作标准:

1、在矿长的领导下做好经营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经营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为井下一线服务的思想。认真组织落实本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人力、物力、财力上都要优先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保证安技措,通防和安全奖励三项专用资金及时到位,并按计划完成。

3、按时参加本单位安全办公会,及时将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工作情况

向矿长汇报。对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可靠保证。4、定期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安全大检查,经常深入井下抓好生产现场管理,为改善安全生产的环境,降低消耗,提供优质材料设备,完成下井和抓“三违”指标。 5、参与质量标准化建设,深入井下、车间,协助生产矿长抓好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及时组织回收机电设备及废品材料,确保生产场所清洁卫生。

6、贯彻执行国家财务制度,严把销售采购关,不准采购假冒伪劣材料、设备用于安全生产,搞好修旧利废,确保检修质量。 7、在本单位发生事故时,积极参加抢救并保证抢救物资和资金需要,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十二、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标准 (一)、办公室主任工作标准:

主持办公室的全面工作,组织本室工作人员努力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协调方方面面的联系,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具体说来,主要有:

1、协助领导协调部门之间的意见分歧和工作矛盾,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和备选方案。

2、协助领导,了解综合情况,了解和掌握党和国家以级公司的方针、、指示精神和贯彻执行情况,推进工作。 3、协助领导处理职工来访工作。

4、经常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抓好信息工作,向领导传递和反馈

各方面的信息,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协助领导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5、协助领导做好机关机要工作和保密工作。

6、主持日常行政事务(包括公文处理、会议组织、车辆管理、来宾接待、检查和督促有关工作的执行情况等事项)。 7、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8、协助领导搞好各方面工作的联系。 (二)、办公室秘书工作标准:

协助办公室主任搞好办公室的日常行政事务。主要有:

1、公文处理,严格执行公文处理程序,公文的起草、校对、审核、打印、装订、盖章、印发要严格把关,认真及时填写公文审批单、收文单、发文单、收、发文记录。

2、、收集和掌握各方面的资料和信息,为各种材料的书写作准备。 3、、完成一年一度的职代会报告、半年工作总结、全年工作总结等材料的书写以及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材料的书写工作。

4、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车辆的管理工作,做好车辆各种费用台帐的统计工作。

5、做好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严格履行办公用品的采购、验收、发放制度。并做好办公用品台帐和出入库验收。 6、做好各种会议的安排和记录工作。 7、做好档案室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员工作标准:

1、必须保持档案室的卫生清洁和通风良好。 2、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

3、做好档案的分类、装订、登记、保管工作。 4、做好档案的微机化管理工作。

5、认真办理档案借阅手续。对逾期不还的档案资料要及时追缴。 6、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

7、领导和有关部门查阅档案时,要做到及时、准确提供有关资料。 8、对矿下发的公文和重要资料要及时存档,并要经常和办公室秘书核对,以免遗漏。

9、对上级机关下发的公文和重要资料要在年底一次性存档。 10、一些重要资料的查阅和借用,必须经过办公室主任同意,不得私自查阅、转借。

(四)、打字员工作标准:

1、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熟练掌握打字技巧,快捷、及时、准确完成材料的打印。 3、完成办公室日常复印、接发传真任务,并做好记录。 4、保持打字室和机器的卫生清洁。 5、协助领导做好来宾的接待工作。 十三、工会、团委工作标准 (一)、工会副工作标准:

1、协助工会具体负责处理工会的日常业务工作。

2、组织工会干部开展政治、文化、业务学习,开好生活会,不断提

高工会干部的水平和工作能力。

3、根据的安排,负责工会各种会议和矿有关会议的筹备工作。 4、负责研究制定工会的各项制度,并负责监督执行,落实情况。 5、认真开展“厂务公开”、“安康杯”竞赛等工作。

6、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情况,及时帮助基层和职工解决实际问题。 7、组织好职工的文体娱乐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生活。 8、认真开展岗员网员活动,积极参与全矿的安全管理。

9、根据公司工会和矿的部署,对矿工会的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10、积极认真地完成及矿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团支部工作标准:

1、认真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根据矿和上级团组织 指示,依照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工作。

2、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时期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及时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并做好后进青年的帮教工作, 3、根据青年的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活跃团员青年的业余文化生活。

4、抓好团支部的自身建设,加强团员青年的学习和培训。 5、负责制定新团员发展计划,做好新团员的吸收和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积极培训和推荐优秀青年入党。 (三)、工会女工干事工作标准:

1、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在企业工会委员会领导和上一级工会女工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2、依法维护女工的合法权益,重点是女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保障劳动、卫生保健、生育保健等特殊利益。

3、组织女工学习有关技术知识和法律知识,激励女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4、关心女职工的恋爱、婚姻、家庭问题。

5、协调计生办搞好计划生育,托幼等工作,为女工排忧解难。 6、组织女工及家属搞好协管工作。 7、组织女工搞好文体及其他活动。 8、搞好协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政工科工作标准 (一)、政工科科长工作标准:

1、加强理论学习和研究,及时准确掌握公司、矿发展形势,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2、搞好干部的人事和档案管理,及时准确无误地办理人事调动和工资关系,推荐后备干部。

3、搞好党员的组织和档案管理,及时办理转接手续,按时上报。 4、当好的参谋,根据公司的安排,制定各支部的党务工作安排。

5、做好积极分子入党前的政审、考核,严格把好第一关。 6、按时、按标准收缴党费并及时上缴。 7、搞好支部、积极分了的培训工作。

8、每月做出中心组的学习安排,督促、组织学习并做好记录。

9、协助对各基层支部进行半年,全年工作检查。 10、要经常深入各支部、了解、督促、指导各支部的工作。 11、做好职工的形势教育、宣传、发动工作。 (二)、政工科干事工作标准:

1、在科长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当好科长的参谋。

2、做好人事调动管理,负责处理人事调动手续,介绍工资关系,审核干部工资,整理保管干部档案,及时接转干部档案。

3、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收缴党费,及时接转组织关系,整理保管党员档案。

4、经常深入基层单位,做好通讯报道工作,了解职工的闪亮点。 5、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团结同志,搞好室内外卫生。 6、做好各种材料、报表的基础工作。 (三)、纪委副工作标准: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2、根据公司、纪委年度、季度工作安排,制定全年、季度党员干部教育计划和落实计划的措施。

3、每季度举办一次党员干部,落实季度安排,开展廉政教育。 4、每季度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一次有关廉政教育方面的录像片。 5、督促检查各单位工资资金二次分配是否公开、公正、公平,使大多数职工满意。

6、建立健全副科以上干部廉政档案,积极参加公司纪委举办的培训

班。

十五、调度室工作标准 (一)、调度主任工作标准:

1、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及上级公司的决策。 2、领导调度室的行政、事务、业务工作,组织本室人员执行《岗位责任制》。

3、根据矿工作安排,提出本室的工作计划和实施安排。

4、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安排,有权对全矿生产材料供应、车辆进行全面指挥。主持矿调度会,值班领导不在时,要按时组织和召开生产调度会议。

5、熟悉全矿生产准备情况,掌握全矿安全、生产动态,结合分析当天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提出工作建议。

6、在值班期间若出现重大事故,在矿长、总工程师未到达之前担负起事故抢救的临时指挥工作。 (二)、调度副主任工作标准: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及上级公司的决策。 2、协助调度主任做好各项工作,重点负责抓好调度业务工作及开拓准备、采掘衔接、工作面搬家期间的工作联系和组织工作。 3、负责调度室各种原始图表和资料的整理和保管工作。

4、负责向公司调度汇报月生产情况,做好各种业务报表的管理工作。 5、及时传达落实上级领导下达的安全生产指令,对各生产以及辅助生产单位提出的问题及时组织解决。

6、安排好当天接送人、运送材料的车辆及外出车辆采购工作。 (三)、调度员工作标准:

1、在调度主任领导下坚守工作岗位,负责本班日常生产指挥。 2、交前,调度员要对当班生产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填写好各种记录、交薄。

3、交时,要认真交清当天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各类事故和重点工程的进展情况、领导指示的贯彻情况、正在处理和待处理工作的详细内容。

4、认真负责当天车辆分配工作,做好当天车辆调配工作的记录。当天分配车辆如有延误可以提出处理意见。

5、保持调度电话畅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迅速贯彻落实上级和领导指示。

6、经常深入现场、井下、熟悉情况,掌握可靠资料。生产中发生重大事故或紧急情况要迅速通知值班领导,通知发生事故单位,迅速组织抢救。

7、做到工作一分钟,我就敬业一分钟。 (四)、值班调度员工作标准:

1、负责掌握全矿当班生产作业计划完成情况,并负责当班生产数据的统计工作。

2、在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调动一切力量,积极组织抢救工作。

3、准确无误地计算各种数据,填写好牌板和台帐。台帐如下:

①、综合调度台帐; ②、机械电气事故台帐; ③、上级指示记录薄 ④、交记录; ⑤、伤亡事故记录; ⑥、有害气体超限专题记录。

4、认真做好对上级的通知、指示的接收和下达工作,并做好完整记录。

5、轮流深入井下了解熟悉生产情况,掌握现场生产条件和存在的问题。

6、认真执行业务保安责任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并做好记录。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调度统计员工作标准:

1、掌握矿年、季、月的生产计划指标和完成情况,矿井的每月生产安排和完成情况。

2、按时提供调度生产日报。

3、按时统计矿非伤亡事故,并按旬、月及时汇总上报。

4、按旬登记矿原煤产量,综采产量,总进尺,开拓进尺,原煤外运台帐。

5、按旬统计各采掘队每班计划完成情况,并按日、月、季、年汇总。 6、按日统计全矿采掘工人出勤情况,按旬、月汇总上报。

7、按时编制图表和牌板,按时计算并提供有关生产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报告。、

8、经常分析生产、销售及劳动生产率情况,及时向领导提供参资料。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六、财务科工作标准 (一)、财务科科长工作标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集团公司和万利分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

2、协助矿长组织拟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并对执行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办法负责。

3、协助矿长组织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分解下达各项计划指标。同时,建立健全经济核算组织,并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4、审查或参与拟定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财务会计文件。

5、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为领导的经营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6、依据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成本费用控制,考核并督促矿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7、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

8、组织年度会计决算工作,并向有关领导部门汇报。 9、负责组织人员编写财务情况说明书。

10、组织本单位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11、组织财务人员把本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整理、装订和保管。两年以上的资料编制清册移交档案室。

12、监督并检查财务人员相互牵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13、承办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副科长工作标准:

1、协助科长搞好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 2、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监督检查核实银行帐、现金帐的对帐与相关工作,保证资金的安全性。

4、在财务管理上,定期或不定期地提出自己的合理化建议。 5、重点做好会计的基础工作。 6、认真复核记帐凭证。

7、负责监督检查核实外购煤的数量、单价、金额,并做好辅助帐的登记工作。

8、协助科长做好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9、做好会计档案的归档及整理工作。 10、完成矿长或财务负责人交付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人员工作标准: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财经方面的方针、以及上级下达的各种文件规定。

2、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

进行会计核算。

3、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在微机上填制并打印记帐凭证。 4、负责微机的安全可靠运行,财务数据的备份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汇报,以便妥善处理。

5、根据有关规定的标准、比例,正确计算提取各项费用,并会同出纳人员及时清理往来款项。

6、按规定日期在网上编制并打印各种会计报表,保证财务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次编定页数,加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由单位负责人和会计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7、实行会计监督,资金管理。主要包括:审查原始凭证,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字迹不清楚、内容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法律法规、规章的收支,或发现帐实不符、款项不符时,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问题较大的应及时报告财务负责人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8、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9、发现记帐及凭证错误及时更正;有关帐薄定期核对(最少每月一次),确保帐帐相符。

10、其他需要办理的会计手续和事项。 11、完成矿长或财务负责人交付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人员工作标准:

1、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我矿实际需

要,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为5000元,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2、在矿长、财务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3、负责把库存现金、支票、各种票据妥善保管在金柜中;金柜中不得存放他人的财物,以免发生意外。

4、负责办理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发放事项,需通过银行转支的,应取得相应手续,交给会计,作为记帐凭证的附件。

5、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为他人借用银行账户。能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现金帐和银行存款帐,做到日清月结。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

6、做到现金帐与库存现金每天核对相符,库存现金不超过规定限额,严守保密规定,确保保险柜安全。

7、根据审核无误的记帐凭证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 否则不预支付货币资金。电汇的款项,要负责跟踪,若三天内对方未收到,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汇报,以便进一步核查。支付现金,必须从矿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并必须通过会计复核。

8、按月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及现金盘点表,并由科长审批。 9、负责完成矿长或财务负责人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劳资科工作标准 (一)、劳资科科长工作标准:

1、贯彻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国家、集团公司以及万利

公司有关劳资管理、工资分配、劳动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2、做好年度劳动用工计划,年度工资计划。

3、制定劳动定额,并及时修正劳动定额中存在的不合理因素。 4、抓好职工的劳动纪律。 5、做好工资结算的审核工作。 6、做好职工变动的审查工作。 7、参加矿内的检查、验收工作。 (二)、劳资科科员工作标准: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统计制度、劳资制度,认真履行公司有关劳资、社保管理办法。

2、做好全矿员工出勤的审核与统计工作。 3、及时、准确上报各种劳资报表。

4、做好职工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的统计工作。 5、做好职工的调配、工种改变的情况记录。 6、做好工资结算与工资统计工作。 7、参加矿内的检查、验收工作。 (三)、劳动工资管理员工作标准: 1、认真执行工资、法规。

2、严格执行工资基金管理制度,及时报送工资基金计划,办理工资结算手续,审核工资计划的执行情况。 3、根据上级规定,办理定级工作。

4、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在职各类人员和调入人员的工资标准,

准确办理调出人员的工资关系证明。 5、负责职工岗位变更后的工资调整工作。

6、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做好职工升级、调资工作。

7、负责一切属于工资总额范围内的工资、奖金审核工作,严格各种津贴、补贴的执行和发放。

8、严格按规定结算各单位(队组)计件工资,按规定支付工资。 9、负责建立和填写职工工资变动、工资收入台帐。

10、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向上级反映工资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1、宣传,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做好到热情接待,态度和蔼,耐心答复,认真处理。

(四)、劳动统计员工作标准:

1、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工作中做到有法必依。

2、根据上级下达的指标,结合本矿实际,编制劳动生产率的月、季、年度等计划。确定各时期的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劳动生产率指标。 3、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劳动现象的资料,定时写出统计分析,以指导各项计划指标的完成,为各级部门、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准确、及时填报各定期统计报表,决不虚报、漏报和错报。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种统计任务。

5、健全劳动统计台帐,并定时填写台帐中各项目。准确掌握不同时期各劳动指标情况,做到胸中有数。

6、经常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材料。

7、加强思想修养,积极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更新统计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劳动定额员工作标准:

1、根据公司统一劳动定额标准,认真做好劳动定额的工资管理工作。 ①、根据现场实际条件,按照公司统一劳动定额标准,编制工作面作业定额,力求科学合理并相对稳定。

②、每月末根据现场条件,依据公司统一劳动定额标准,及时制定次月采掘队生产作业计划,编制配件、材料、人员计划配备表,报计划部门下达。

③、搞好劳动定额的日常管理,根据工作面的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做到坚持原则,符合定额管理制度的要求。 ④、临时补充定额,报有关部门审批后贯彻执行。 ⑤、每月底,向有关部门及矿领导提供劳动定额完成情况。 2、经常深入现场调查研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检查、测定工时利用情况,劳动定额执行情况,协助生产车间、班组开展工时研究和工作方法研究,改善劳动组织状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措施帮助工人突破劳动定额,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3、维护劳动定额的严肃性,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做好计件工资的分配工作。加强劳动定额管理,不断改进、完善内部考核分配办法,理顺各类人员的工资、奖金分配关系,严禁采用口头及讨价还价方法

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不得在月底结算工资时临时变更劳动定额的计件单价。

4、建立健全各种台帐及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①、定期统计、汇总、分析劳动定额、定员、计件工资和劳动效率完成情况,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提出意见。

②、协助生产车间、班组建立与完善小班生产记录,产品数量,质量验收记录。

③、建立健全劳动定额统计台帐和统计报表,并定期报上级劳动定额管理部门。

(六)、考勤管理员工作标准: 1、负责全矿职工的日常考勤管理工作。

①、对全矿的职工必须建立健全考勤台帐,负责打印、发放、收取考勤表,实行上、下班交、取考勤表,遵守考勤制度。 ②、每日收到考勤表后,认真分类考勤,做到准确无误。 ③、利用考勤机打卡考勤,严禁代替别人打卡考勤。

④、月终整理汇总月考勤汇总表,并送工资员、统计员、定额员及有关领导。

2、正确对待考勤表和各种假条的处理、收存、装订以便工资结算、计算工效,掌握出勤情况。

①、对病、伤假条要严格审查,未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的假条一律不准接收。

②、对探亲假、婚假、丧假、学习、公出等假条未经有关部门领导批

准一律不予考勤。

3、严格查岗制度,抓好出勤工作

①、每月会同有关部门的领导,进行查岗不少于二次,查出违纪行为,及时给予处理。

②、经常会同有关单位领导,了解出勤情况,工时利用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4、按照职工请、销假的规定,审批办理请假、销假手续。建立健全职工探亲台帐(卡片),并负责职工探亲假往返路费的审核工作。 (七)、劳动保险员工作标准:

1、积级做好国家关于社会保险制度的宣传。

2、做好退职、退休人员、伤、病、残人员、伤亡、病故遗属的来信、来访工作及时给予解答和处理。

3、按时办理退休职工手续,准确计算退休待遇。

4、对退职、退休、长期工伤、病伤人员要及时建立帐卡和登记表。 5、要积级配合矿办、工会做好死亡职工的善后处理工作。 6、按照规定准确计算病故、因工死亡职工遗属困难补助费和抚恤费,并及时建立卡片和登记表。 7、兼职搞好职工养老保险工作。

8、要积级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退职、退休职工,长期工伤、工亡、病故职工遗属一年一度的春节慰问工作。 (八)、劳动合同管理员工作标准:

1、坚定不移贯彻《劳动法》,搞好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宣传工作。

2、制定和补充完善《岗位说明书》、《岗位规章制度》。 3、按照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严肃、认真签订劳动合同。 ①、订立劳动合同应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在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的前提下进行。 ②、严格按规定选择劳动合同期限。

③、劳动合同应从用工之日起订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故意拖延: ④、严格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签证。

⑤、劳动合同书的填写要规范、严谨,合同书中的适用条款不能有空项。

4、依法对劳动合同书保管并建立台帐。 ①、要慎重保管劳动合同书并建立台帐。

②、定期检查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督促合同双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 ③、依法做好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和续订工作。 ④、做好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十八、科工作标准 (一)、科长工作标准:

1、负责全矿安全保卫工作,主持科日常工作,研究年度、季度和月份计划总结,按期报党政领导和派出所主管业务部门,并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2、重视政治思想、业务知识工作,端正党风,组织全科干警、保安学习政治、科学、业务知识,不断提警,保安各项素质,坚决贯

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和熟悉本单位基本情况,治安情况,重点人员数,公、秘力量数和要害,重点部位防范情况,并亲自建立和领导三名以上秘密力量。

4、组织科干警、保安协助上级机关侦破重大刑事案件,查破一般刑事案件和查处治安案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职工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二)、干警的工作标准:

1、经常深入区片单位,对职工进行“四防”和法制教育。 2、要害审定准确,人员纯洁,档案完备,保卫措施落实。 3、不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对易燃、易爆品和放射性物质管理完善。

4、开展调查研究,对28岁以下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体貌特征做到全部了解,对重点人员“四知”。

5、重点人口、帮教对象、秘密力量档、卡齐全,充分发挥治保会的作用。

6、认真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觉悟,水平和工作能力,严格执行政治、法律及矿内规章,按时完成领导交办工作任务。 (三)、保卫人员工作标准:

1、守卫重点目标,确保安全,对守卫目标地形、环境重要性熟悉。 2、守卫目标不发生盗窃、破坏、火灾、爆炸等案件或减少自然灾害事故发生。

3、守卫重点目标发生问题能及时报告,按时交,坚守岗位,认真巡罗,填好执勤记录。

4、严格内务管理,物品摆放整齐,严格警言风纪,仪表端庄。 5、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团结合作,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十九、生产技术办工作标准 (一)、生产技术办主任工作标准:

1、在矿长及总工的领导下,负责全矿采煤、掘进、地质、测量、科技创新、技术管理工作,是本科的第一责任者。

2、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技术方针,严格按照三大规程及上级有关开采的技术管理规定和法规细则工作。

3、对各工程的作业规程、开口通知书、贯通通知书、图纸、设计方案、说明书等技术资料的审批严格把关,并负责以上资料会审通知工作。

4、认真抓好地质、测量、钻探、设计、采掘技术各专业的技术管理工作。

5、协助总工负责组织矿井长远规划及月、季、年度的生产建议计划编制。

6、按照矿井生产年度计划要求,按照“采掘并举,掘进先行”的原则,抓好“三量”平衡,防止采掘失调。

7、协助总工组织好生产技术和有关质量检查、重点工程竣工和新采区、采面投产验收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为生产技术工作打好基础,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8、经常深入一线,检查作业规程、安全措施,技术标准要求的执行落实情况。对违反技术要求的,做好纠正、整改工作。

9、协调好科内各专业组的业务关系,认真及时落实上级安排的工作。 10、抓好业务范围内基层技术员的业务思想管理工作,协助总工搞好一切技术活动。

11、搞好本科的科研技术活动,协助总工和矿长搞好全矿的科研技术管理工作。

12、协助矿长和总工,搞好全矿的采掘接续工作,参加矿生产作业计划制订工作和会议,避免采掘失调。 13、参加矿及上级组织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

14、参加矿工资平衡会,年、季、月度作业计划会,安全办公会,通防例会等安全生产会仪,并负责贯彻落实有关会议精神内容。 15、组织编制各对口部门的月度、季度、年度报表及工作计划。 (二)、生产技术办副主任工作标准:

1、在科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对本科自己所分管的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技术方针,严格按照三大规程作业。

3、抓好自己所分管的技术管理工作,确保所分管区域的技术工作不出差错。

4、努力抓好现场管理,协助科长完成年、季、月度生产计划,保证采掘不失调。

5、协助科长并和科长一道抓好本科的日常技术管理工作。 6、参加矿井长远规划及月、季、年度的生产计划编制。

7、协助科长深入一线,检查作业规程、安全措施,技术标准要求的执行落实情况。对违反技术要求的,做好纠正、整改工作。 8、带领全科技术人员,深入现场,跟踪落实,服务好一线,搞好现场的技术协调工作。

9、协助科长抓好科其它业务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任务。

10、科长不在时,负责全科的日常技术管理工作,准确地把每天调度会或矿领导安排的工作贯彻传达下去。 (三)、测量技术员工作标准:

1、在矿总工程师和技术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建立井上下各项控制测量系统,按设计正确标定工程的几何关系,及时准确地提供各种矿图和资料。

2、负责全矿各种井巷工程的施工测量工作,严格执行《煤矿测量规程》的各种规定。

3、负责施工巷道的中、腰线标定工作,并符合“规程”要求,对特殊地点的要根据现场情况给定中、腰线。

4、对开窝的巷道中、腰线,要根据实际情况用经纬仪给定,煤巷掘进5米、岩巷掘进8米以后重新标定。

5、测量人员都必须按时填图,保证每旬每头面必须填图一次,要做到有点就有标高,所有巷道不得漏填或留有空头。

6、采掘头面贯通都要进行贯通测量,不符合精度的要查清原因,并返工重测。测量人员在内业计算过程中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查、校核。 7、巷道在贯通前,岩巷15-20米,煤巷20-30米,必须发出贯通通知书,并到现场标明位置,将贯通通知书下发放到有关单位。 8、搞好塌陷区的观测工作。

9、定期对测量仪器、仪表进行校正、保养,确保其精度要求。 10、积极参加我矿的科研活动,推广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为安全生产提高和改善生产环境服务。

11、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努力做到施工操作、资料图纸的规范化、标准化。 (四)、地质技术员工作标准:

1、在矿总工程师和技术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储量等地质工作。

2、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技术方针和,严格按照《矿井地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储量管理规定》、《地测工作暂行规定》、《回采率、损失率的规定》进行工作。

3、实行分头、分片包干责任制,负责解决各自头面地质问题。但重要疑难问题,实行集体会审。

4、为即将开工的采掘工作面提供所需的地质资料。掘进工作面的地质说明书应在开工通知单下达24小时内提供出来;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应在工作面形成后,五天内提出,并在10天内将该面的上下两巷素描图和水平切面图、工作面煤层底板等高线图及工作面综合柱状

图,提交给区队有关人员。

5、负责为设计人员提供所需的各种地质图纸,并符合“规程”要求。 6、岩石大巷的素描。顺层时每隔8-12米收集一个迎头断面;石门及探巷不超过8米收集一个迎头断面,煤巷20-25米收集一个迎头断面。有地质构造随时加密,并编录一邦素描图。

7、切实做好储量管理工作,准确地收集采煤工作面的采高,精确地计算工作面回采率及损失率,减少资源的损失,并做好储量报表工作。 8、随着生产巷道的揭露,要经常分析研究全矿井 构造变化趋势。每年底要对当年所收集的地质资料、图纸,由副科长牵头进行全面修改整理和补充一次。已被现场否定的老资料,不得在新图纸上出现,但老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9、回采工作面结束后一个月内,采区回采结束二个月内,必须由分管储量人员写出总结,但采区总结必须由副科长牵头,集体会审资料、图纸须经科长、总工签字后归档保存。

10、负责各掘进头工程煤岩类别上报工作,负责采煤面月回采率上报工作,要做到准确可靠,不准弄虚作假。

11、为减少工作失误,采取集体把关。即用于施工生产的各种图纸资料,需有审核,科长、总工签字。否则,生产中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本人负责。

(五)、设计技术员工作标准:

1、在矿总工程师及技术科长的领导下,负责矿井的开拓设计、采区设计、工作面设计、单项工程设计及设计修改等工作。

2、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机关 对工程设计的有关规定。 3、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掌握足够的资料,使设计尽可能符合实际 。 4、对重大工程设计要预先拿出两个或两个以上可行性方案。设计方案时采、掘、机、运、通五大生产系统要满足安全生产需要,要经济上合理、安全上可靠、技术上可行,尽量减少工程量,节省投资。 5、一般单项工程设计要给出正规图纸和文字说明,经有关领导审批后下发有关单位。

6、需要修改设计的应尽快提出修改方案,减少施工影响。 7、妥善保管好各种图纸资料,并做好防火工作。 8、参加矿井长远规划及月、季、年度的生产计划编制。

9、积极推广和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并经常深入指导。

(六)、制、描图技术员工作标准:

1、在矿总工程师和技术科长的领导下,负责所需图纸的制图、描图、晒图、发放图纸的任务。

2、认真搞好本职工作,对测量“”图纸要及时填绘,测点填绘要月月上清,不得拖至下月。

3、填图要准确可靠,线条粗、细、长、短要符合规定,字迹工整,内容要忠实于原图。对疑问点位、空间交会和平面交会巷道要查清落实,表示分明。

4、图纸描完后,必须交原制图人审核,所有图要有集体会签。 5、做好图纸保管工作。对矿计划内的所需图纸,要及时晒发,计划

外图纸晒发必须有科长或总工签字。图纸发放时,接收人要签字登记。 6、上报公司图纸,每月5号前上报公司。

7、做好各种底图的保管工作,不得折叠、受潮、虫蚀,所绘图纸要专门登记造册,图纸要分类存放。

8、严格遵守矿上的一切规章制度,业余时间刻苦学习,力争图纸份份达标。

二十、机电办工作标准 (一)、机电办主任工作标准:

1、组织全室职工认真学习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程、规定、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任务。

2、负责组织制定和加强机电管理工作的制度、措施,并参与编制矿井生产建设长远规划和计划。

3、搞好矿内设备的分配、调拔、建帐、在用设备管理以及生产接续所需设备的配备和统筹工作。

4、加强对设备、配件、电气等业务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准确地报送各类资料、报表。

5、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机电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不断了解设备使用情况。

6、定期召开机电例会,传达上级的有关指示和文件精神,组织检查全矿机电设备使用情况。

7、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机电职工合理配备及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二)、机电办副主任工作标准:

1、协助主任全面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对全矿机电工作实施业务领导。

2、协助主任编制全矿机电设备年、季、月及节假日检修计划,并制定实施措施,负责落实。

3、加强设备管理,及时掌握全矿机电设备动态,确保生产需求。 4、负责全矿配件管理工作,安排全矿自制配件的生产,确保生产需求。

5、加强全矿的供用电管理,制定全矿年、季、月用电计划和节电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6、按矿要求编制机电工作月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矿要求定期组织全矿性的机电质量标准化检查,审查上报各类机电报表。 (三)、机电办技术员工作标准

1、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并负责技术安全责任。 2、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职工技术业务领导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业务水平。

3、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技术双革和技术测定整定工作,按计划组织实施。

4、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年度设备更新计划、设备大修计划、机电设备检修计划的编制,并协助组织实施。

5、负责技术档案、技术资料、图纸的编制、整理和审查工作。 6、参加重大事故、特大事故的追查分析和事故抢救工作。 7、负责对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修改和审

查工作。

8、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机电设备选型、安装、设计计算配件的测绘等技术工作。 (四)、检查员工作标准

1、负责监督全矿有关单位对防爆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全矿设备(包括防爆小型电气设备),电缆出库或检修后防爆性能检查。

3、负责全矿设备(包括防爆小型电气设备),电缆在井下安装后的防爆性能检查。

4、负责全矿井下在用防爆设备(包括防爆小型电气设备),电缆的防爆性能检查。

5、做好防爆性能检查记录,对防爆合格的设备出具防爆合格证,对不合格的防爆设备出具整改通知单,收回防爆合格证,并有权停止使用。

(五)、配件管理员工作标准:

1、根据各单位生产实际情况,编制主要品种配件消耗定额。 2、根据生产实际情况,编报配件申请计划。

3、负责配件的日常生产管理,建立配件帐、卡,做到帐、卡、物三对口,随时掌握配件库存情况。

4、负责各基层单位配件的发放及主要品种配件的旧件回收工作。 5、负责自制配件的生产安排、质量验收及旧件修复利用工作。 6、按时上报配件有关报表。

二十一、工程项目办主任工作标准:

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法规,学习业务知识,提高水平,提高业务能力,提高办事效率。

2、参与矿井长远规划、短期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技改及专项工程的管理工作。

3、具体负责全矿基本建设和生产经营年、季、月度计划的编制工作,经矿长办公会讨论批准后上报公司有关单位和下发矿属各单位。 4、负责全矿概算的管理工作,参与调概工作并提供有关调概依据。 5、负责矿建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预算、结算的编制和审核工作,并填写和管理好三算台帐和工程进度台帐。

6、经常深入生产一线,检查各类计划的落实和完成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措施并向领导汇报。了解工程进展和生产环节,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全矿抓好管理工作提供有价值的依据。

7、参与矿建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的月计价验收工作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月进度的签证工作,并为搞好结算工作收集好各种资料。负责填写并管理好工程进度台帐。

8、负责土建工程的技术管理工作,参与施工图纸的会审工作,指导各施工单位把好施工技术关。

9、在抓好土建技术和预、结算工作的同时兼抓安装工程的预、结算工作,做到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第二节、材料科工作标准 (一)、材料科科长工作标准:

1、在分管矿长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资管理方面的方针、,负责编制物资供应计划和采购计划,并按计划做好物资供应工作。

2、核实和掌握所属仓库资金的定额和各种物资的储备定额,加强资金管理,实行储备资金指标下库,组织处理超储积压物资,保证储备资金的合理使用。

3、负责编制的材料、燃料等供应定额,严格按定额发料,并负责主要生产用料到车间、区队。

4、根据设备动力科提报的计划,负责组织全矿设备电器备件的采购和保管供应工作。

5、加强仓库管理,定期组织盘点,对盘亏、盘盈、丢失、损坏等情况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6、掌握各类物资的收发动态以及库存和主要原材料、燃料、油料、配件等所有材料的消耗情况,按时编制物资供应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

7、负责制定节约工作的长远计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各种用料的管理,监督各种材料的合理使用,提高材料的利用率。

8、加强废旧物资的管理,做好废旧物资的回收、保管、修复、改制、再生利用和对外处理等工作。 9、加强安全防火的教育和管理。

10、根据矿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部门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工作。

11、负责完成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12、推行材料现代化管理技术,提高材料的管理水平。 (二)、采购员工作标准:

1、严格遵守物资纪律及市场管理办法,根据物资供应计划要积极地进行全面、系统、深入调查、掌握市场情报 ,做好市场预测和采购决策。遵守先批发后零售的购物原则,在同质量、同品种、同价格的情况下,不得舍近求远。

2、严格按采购计划采购,认真选择供货单位或个人,对所需物资的价格、质量一定要详细掌握,对于规格不符的不得盲目采购,避免造成新的积压和资金的浪费。

3、采购时要检查质量和数量,采购后必须及时做验收入库手续,尽量压低在途时间,加速资金的周转。

4、每月末总结、汇报本月按计划购到多少物资,未购多少物资,对于未购物资提出解决意见和办法 。

5、采购所有物资,要严把质量关,不得徇私舞弊,随意购进残、废品、霉烂变质、以劣代优或计划外的无用物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责任者自负。

(三)、计划员工作标准:

1、组织制定年度、季度、月份物资供应计划,组织好物资的目录、分类、品种、规格的汇总工作,认真准确掌握物资的需求量。 2、组织物资初期库存量,期末库存量的制定工作。认真掌握库存物资、在途物资和待验物资的情况,掌握物资供应及消耗规律,加强统

计工作的领导,及时发现供应计划执行中可能出现的不该发生的问题,并制定具体的措施。

3、定期检查采购人员的计划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查明。 4、保证计划工作的严肃性,对各用料单位要严格计划,并在每月25日前填报汇总次月材料计划,严格按定额计划。 5、做好矿安全、生产物资的需要平衡工作。 (四)、统计员工作标准:

1、准确及时地掌握物资管理中的基本情况,研究物资流通中的新问题、新情况、新经验,提供有分析、有建议的统计资料。

2、经常核算单位物资消耗量和物资利用率,分析物资消耗水平,检查物资消耗定额,分析物资降低和超耗的原因。并对各种物资必须建立台帐,按时核对上账,统计台帐与各库台帐一致,有不符时,应及时查找、更正。

3、各种报表数字要及时、准确、无误,对主要物资的增减原因,在报表的同时做文字说明。随时提供物资库存数量增减变化、分布情况、库存规模及其对生产的保证程度。

4、认真搞好经济核算,对各项承包费用要加强核算,按时报出。 5、搞好图排版管理,各种图板及时填写数字,做到准确、齐备、无误。

6、努力掌握各种物资的来源、去向、机械性能、用途和使用情况,当好科长的参谋。

(五)、加油站站长工作标准:

1、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加油站的安全组织,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按规定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处理不了及时上报,确保加油站安全生产。

2、加强质量管理,认真做到不合格油品不进站。对接卸、储存、付出等各业务环节的凭证、帐卡、记录定期进行检查、签字、做到帐帐相符。

3、搞好设备管理,督促维修工按时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使加油站所有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重视加油站的日常管理,搞好环境卫生。 (六)、加油员工作标准:

1、熟悉油品安全知识,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上岗时按规定着装,不准私自离岗。

3、熟悉掌握加油机操作要领,没有正当手续不准赊欠油品。对所收票据妥善保管,丢失后果自负。 4、交时要交接清楚,手续完备。

5、付油场地,做到清洁、整齐、无油迹、无杂物。 6、高强电闪、雷击和雷击频繁时,停止加油。 (七)、保管员工作标准:

在材料主管的领导下 ,负责物资的验收、发放、保养等工作。 1、严格遵守物资纪律,认真执行仓库各项管理制度。

按规定做好物资验收工作,对所保管的物资必须经常做到五清(名称、

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四对口(料卡、实物、帐 、资金),对所保管的物资要逐件登记料卡,随时记录收发的数量。

2、仓库保管的物资,不论库内库外,应按材料目录、大类机械组别分区、分类,做到五五摆放、五十成行、定量装箱、标志明显,达到过目知数、便于发付、便于检查,并经常保持库内整洁,料架物资表面无尘土,料场无垃圾,器材无锈蚀。

3、加强岗位责任制,油脂库、火工库等设专人保管,所有仓库要做到防火、防盗。

4、熟悉掌握物资的支领情况,把好定额关,对发出的材料做到日清月结,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严格执行作业规程,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达到“四懂”“三会”“十过硬”。 (八)、火药库工工作标准: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工作岗位,做好业务保安、安全监察的预防工作。

2、做好警卫、防火、防潮工作,对外来人员的出入作检查登记工作。严禁烟火、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重地。

3、经常检查仓库的照明、取暖设备、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有问题及时向科里汇报。

4、负责验收、发付、清点、登帐等工作。严格执行上下班交接制度,保证数量准确、帐物相符,做到日清、月清、季度清。认真做好雷管流向登记。

5、要坚持先进先出的发放原则,对使用单位领取火工品时,必须有当天值班人员签字、盖章、凭放炮员卡片领取火工品。使用单位领取雷管时,必须将每盒雷管的编码贴于放炮员工作卡片上。如有外单位领用火工品,必须有矿长、科长同意方可领取,否则手续不全不得发放。

6、保持库内清洁,炸药码放不得超过八层,堆放距墙不得小于0.2米 。

7、其它有关火工品仓库的保管,完全执行《材料科仓库管理办法及岗位责任制》。

(九)、加油站夜勤人员工作标准:

1、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坚守岗位,按时交,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2、认真行使值班职责,加强对站内各重点部位的检查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主管部门。

3、负责站内的安全,严禁外人随便进入站内,与本站无关人员不得在站内逗留。

4、值班期间严禁在站内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电暖器、电饭锅,严禁在班上饮酒、、睡觉、脱岗、会客,以保证加油站安全。 5、熟悉使用消防器材,会报警。 第三节、机电队工作标准 (一)、机电队队长工作标准:

1、全面负责本队的安全生产和行政工作。全面负责本队的达标规划

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矿下达的各项任务。

2、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合理安排全队职工的工作,做到台台设备有人负责,实现包机制,杜绝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发生。

3、抓好修旧利废工作,积极开展双节活动,降低各种消耗,提高经济效益,完成承包指标。

4、负责学习使用新设备,组织落实及时革新,推广新技术。 5、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深入实际,做到现场指挥生产,解决问题。

6、副队长协助队长搞好全队各项工作,着重抓好分管工作,做到跟班生产。

(二)、机电队技术员工作标准:

1、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并负责技术安全责任。 2、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职工技术业务领导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业务水平。

3、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技术双革和技术测定整定工作,按计划组织实施。

4、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年度设备更新计划、设备大修计划、机电设备检修计划的编制,并协助组织实施。

5、负责技术档案、技术资料、图纸的编制、整理和审查工作。 6、参加重大事故、特大事故的追查分析和事故抢救工作。 7、负责对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修改和审

查工作。

8、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机电设备选型、安装、设计计算配件的测绘等技术工作。

(三)、机修钳工工作标准:

1、搬运、拆卸设备时事先检查,起吊时必须使工件掌握平稳,严禁在吊起物件上站人,提杠时协调用力,使用撬棍时,不得用力过猛,避免滑脱。

2、拆卸设备时,使用专用工具,零部件要按顺序拆装堆放,较复杂部位做记号,领工者还需在拆卸时对各零件鉴定,分出报废、修复继续使用的零部件,设备组装安正确工艺进行,保证配合间隙,设备合箱详细检查内部,以免杂物进入机内。

3、经鉴定需要更换的部件,对配合精度低,用量较大的通用件如销钉、拉杆、螺栓、调整垫、端盖等,主动找有关工种解决。 4、机械解体后,下班或因故检修人员离开不能及时组装的各部件,要集中存放妥加保管。

5、设备出厂后要进行试运转,事先详细检查,先盘车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试验时专人负责。

6、有色金属、毛毡、轴承等配件材料,指定专人保管。

7、使用喷灯做到,加油量为容积的四分之三,加油时待灯头冷却后进行,周围严禁烟火,预热时不准在火炉上烤,喷灯火焰与加工件保持适当距离,打气时气压不得过高。

8、对未拆电气设备的机械进行检修必须断电进行。

(四)、车工工作标准:

1、工作人员必须穿平底鞋,着工作服扎紧上衣下摆和袖口,长发者还必须戴工作帽。高速车削或车削有崩碎切削的工件时,必须佩戴防护眼镜。

2、工作中严禁戴手套,但在机床停车情况下,上下大工件例外。 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床各部件,加足润滑油,先手动盘车无异常后,低速温车,夏季至少3分钟,冬季至少10分钟方可工作。

4、机床运转时,车头卡盘前禁止站人,刀具要夹牢,工件要卡紧,清除铁屑时要用专用工具,使用顶尖时,基座要固紧。

5、需对加工件上用锉刀、油石、矿布等手持工具时,必须右手在前,锉刀要按木把,车速要低。

机床操作时不准擅自靠坐,随时注意车床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车。

6、车床变速操作只准在车床断电、车速极低的情况下进行。 7、上下较大工件时,床面要垫木板或胶带,避免床面碰损。 8、测量工件和找正时,必须停车进行,工具、量具不准放在床身导轨上。

9、刀具要及时磨刃,防止增加机床负荷或损坏机件。 10、下班或离开机床时必须切断电源。

11、使用砂轮前,必须检查砂轮有无裂纹,使用时佩戴眼镜,严禁磨较大工件和软金属、橡胶之类软物件。 (五)、刨工、铣工工作标准:

1、工作人员必须穿平底鞋,穿工作服并扎紧袖口,长发戴工作帽。 2、开车前详细检查刨车各部件完好情况以及油位、油路、加注润滑油。

3、开车前检查所需行程及手把位置是否正确,并空转3分钟方可正常工作。

4、工件和刀具要装卡牢固,不允许刨刀触及压紧螺栓或虎钳。 5、开车后,操作者应站在机床侧机,不准离开机床。 机床在运行过程中,不准调整行程,不准调速。

6、工作完成后,及时清除滑枕、横梁、导轨、丝杠周围的切屑,擦净后上润滑油,以上工作必须在切断电源、车停稳后进行。 7、工作前应详细检查机床各部件及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并检查各手把位置和油路是否正常,无误后空转温车3分钟方可进行工作。 8、不要长时间使用工作台和丝杠的某一处,在使用工作台行程较短的情况下,使用一段时间后应更换工作位置。行程挡铁严禁拆掉,底座上不准放工具、工件,安装铣刀不准把键取掉。

9、铣刀安装前检查铣刀,预先磨刃修复,安装时擦净心轴、固定环和铣刀。铣刀和挂架应尽量靠近主轴轴承,挂架尽量靠近铣刀,铣刀装好后,安装好挂架和铣刀,后拧紧螺母,安装好的铣刀径向跳动在允许范围内。

10、刀轴卸下应挂在专用架上,若需水平存放,应用软质垫好。 11、工件或分度头等要固定牢固。

12、工作完毕要清理切屑杂物,对导轨、床面等处涂润滑油。

13、使用砂轮前必须检查砂轮有无裂纹,使用时佩戴眼镜,严禁磨较大的工件和软金属、橡胶之类的软物体。 (六)、电气焊工作标准:

1、电焊机外壳应接地,初、次级线圈间及其对金属外壳等必须绝缘完好,各接线结点必须紧固可靠。

2、压缩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如必须靠近明火使用时,其最短距离不得小于10米,以防止气瓶受热后压力增大而引起爆炸事故;不应置于日光下爆晒;在运输时严格禁止气瓶跌落和撞击,应装好安全帽和防震胶圈。气瓶内气体不能全部用尽,应有剩余压力。冬季如果瓶嘴冻结时,不能用火烤,只能用热水和蒸汽加热。

3、自制浮动式乙炔发生器使用时,除必须安装回火防止器外,还需要装设防爆膜等。

4、减压器只能用于一种气体,若减压器冻结时,只能用热水和蒸汽解冻,不能用火烤。减压器不能沾有油脂。

5、当发生回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再关乙炔阀门。喷嘴温度过高时,熄火后放入水中冷却。工作前先开氧气阀门,再开乙炔阀门,立即点火,然后调整火焰,熄火时与此相反。

6、橡胶软管的长度一般不小于5米,氧气橡胶软管两端应用卡子或铁丝绑好。橡胶软管在工作中要防止粘上油脂或触及红热金属。 (七)、机电班组长工作标准:

1、负责领导本班组人员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合理安排本班组劳动力,并将工作所需的工具、材料、配件等准备齐全。

2、现场指挥本班组人员工作。并检查本班组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及工作质量。

3、负责本班组的安全工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作业,制止“三违”现象。

4每班召开班前会,安排布置工作任务,并向作业人员讲明安全操作要求,要及时总结班后工作情况。 5、工作中发现较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6、负责本班组人员的考勤工作。 (八)、钳工工作标准:

1、工作人员穿平底鞋及工作服,系好袖口,长发戴工作帽。 2、划线时工件和工具在平台上要轻拿轻放,大工件上下平台要采取衬垫或用其它措施保护平台,划线平台上不得进行敲击工作。随时保持平台表面清洁,长时不用时要清除锈油。

3、用虎钳固定工件要夹紧,不准采用锤击虎钳旋转手把的办法夹紧工作。

4、大锤手锤把不得有松动、损坏,头部、把部不准点油,严禁用淬火件做锤垫,打锤人不得戴手套。

5、錾削要经常保持刃部锋利,有毛刺时及时磨掉,碎屑飞出方向不得有人,工作时工作台隔离网要完整牢固。

6、锉削不准使用无把或把手裂开的锉刀,不准用嘴吹铁屑。 7、锯条安装要松紧适当,锯割时压力均匀。

8、钻床工作前,要详细检查部件,无误后空转3分钟方可工作,工

件、钻卡头、钻头装卡牢固,工件表面不准放工具、量具,钻通孔时工作面下面加衬垫或预留钻头超行程距离,不准用手直接清理铁屑,调速、测量、调整、装卡工件时必须停车进行。

9、刮削时工件要卡牢或放稳,用力均匀,刮削工件边缘时更不得用力过猛,刮刀不得做其他用途。 10、使用砂轮同车工。

11、浇注巴氏合金应戴防护眼镜、手套、口罩和帽子。 第四节、运销科、煤质科工作标准 (一)、科长工作标准:

1、贯彻上级精神,负责全科的行政工作,抓好运销全面工作。 2、密切联系群众,激发职工的积极性,确保完成年度外销任务。 3、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抓好安全工作。

4、对职工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 5、加强职工业务培训,执行一人多能多职,随用随到。 6、抓好内部管理,协调外部关系,搞好煤炭外运。 (二)、工作标准:

1、认真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各决议。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三个代表思想,学习政治科学文化知识。 3、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党内外意见,检查党内外工作。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改正工作中不足和错误。 5、积极搞好安全工作,教育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 (三)、副科长工作标准:

1、协助科长做好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同时安排好本单位的日常工作。 2、做好单位内部组织工作。

3、做好单位内部统计工作,协助科长做好每项计划措施的执行情况。 4、组织好职工完成装车任务。 第五节、各工程师工作标准 (一)、采煤工程师工作标准: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严格执行上级颁发的技术及有关法令、法规,做好采煤技术工作。

2、及时编制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和措施,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图纸。严格把好审查关,抓好作业规程管理。

3、搞好顶板管理工作,做好顶板来压预报工作,及时总结分析整理出材料。

4、经常深入现场,督促检查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工程质量情况,做好技术服务指导工作,积极参加公司和矿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 5、参与编制并落实年、季、月的作业计划,负责编制并落实年、季、月顶板管理计划。

6、搞好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协助采煤队组织好上等级创水平活动,努力提高采煤机械化程度和单位整体水平。 7、按时完成各种报表,做好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二)、掘进工程师工作标准: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颁发的有关煤矿生产、基本建设方面的各项技术、条例、法规等文件。

2、负责全矿开拓掘进安全技术工作,编制有关单项工程设计。 3、负责矿井开拓,掘进巷道布置,抓好采掘接续平衡,及时安排区队技术员编制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抓好作业规程管理,把好审查关。 4、经常深入现场,督促检查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和工程质量情况,做好技术服务水平,积极参加安全质量大检查。参与编制年、季、月度开拓掘进计划及长远规划,推广先进技术和先进经验,提高单产水平。

5、定期分析掘进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会同有关方面研究解决办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6、按时完成各种报表,做好开拓、掘进技术方面的资料归档和技术总结工作。

7、参加掘进工作中发生的重大事故追查分析会。 (三)、通风工程师工作标准:

1、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的法规、法令和制度,认真负责搞好全矿通风管理工作。 2、根据矿井生产安排,及时编制通风工作规划和计划,完善矿井通风系统,保证矿井经济通风和计划通风。

3、参与和审查一通三防工程设计和技术措施,负责收集整理技术资料和推广先进技术,及时审查通风报表。

4、经常深入现场,督促检查技术措施和计划的落实情况,做好现场技术指导工作,积极参加公司和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5、配合有关部门编制《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负责组织指导矿

井瓦期鉴定、矿井反风演习、矿井外部漏风率测定、巷道风阻测定等工作。

6、负责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其它业务单位所需的各种报表和材料。 (四)机电工程师工作标准:

1、负责全矿设备的机械技术管理工作和井上下高低压电器设备的经济安全运行。审查、编制各种机电设备操作规程。 2、负责机电设备的安装施工、监理、认证、移交和起用。 3、负责矿内新安用电设备的供电系统图和井下用电设备系统图、布置图的设计,以及负责分配井下用电设备。

4、根据矿井生产安排,编制机电工作规划和计划,完善供电系统,保持设备正常运转。

5、配合采掘区队管好、用好、维护好机电设备,确保机电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转。

6、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检修计划,平衡全矿的机电检修项目,负责“三大保护”的实施及检查工作。

7、深入现场,检查、了解机电设备的使用、运转情况,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制订防范措施,组织检修后的验收工作。 (五)、设备配件管理工程师工作标准:

1、 负责全矿机电设备及配件材料的建帐、建卡和供应工作。负责建立设备配件总台帐、分类台帐、设备分类编号台帐。

2、配合设备保管员、负责新进设备的开箱验收,参加设备的安装验收,做好配件的验收入库、保管保养工作。

3、深入现场掌握设备配件的使用消耗情况,做到合理调配。 4、负责对出库设备的鉴定工作,签发入井合格证,负责对回收设备验收及处理工作。

5、负责配件材料验收结算和进货后的索赔、退货等工作,在发生货物残损短缺时,协助采购人员与原供货单位协商解决办法。 6、协同保管员做好各种数据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7、负责编制设备年、季、月计划,及全矿在用和库存设备的检修计划,协调检修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六)、供用电管理工程师工作标准:

1、负责井上下供电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管理工作。

2、负责供用电日常工作,完善供用电各种制度,编制年度用电计划,完成吨煤用电成本,严格对外转供电手续。

3、协助机电副总编制供电设备,年度更新和大修计划,并严格执行。 4、负责供电设计,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和校验。 5、了解掌握主要设备的技术性能,提出改进意见。

6、根据负荷变化情况,不断改进供电方式,提高负荷率和功率。 7、负责编写和审查电气安装规程、操作规程以及检修规程、安全措施。

8、负责检查季节性电气安全工作和防洪、防雷、接地保护等工作,确保安全供电。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油脂、润滑管理工程师工作标准:

1、认真贯彻执行各级部门有关油脂管理、润滑管理的方针,组织本矿油脂润滑管理业务技术工作。

2、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能力,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宣传油脂使用常识,提高油脂润滑的整体水平。

3、指导区队油脂润滑工作,定期进行铁谱分析,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并经常检查督促各单位油脂润滑工作,重要问题经机电副总审签后执行。

4、组织制定全矿各单位兼职润滑技术工作及专职注油工的业务学习规划,了解设备润滑中发生的问题并积极解决。

5、组织编制各类设备的卡片、制定润滑油合理的更换周期,通过油脂化验、铁谱分析等手段,杜绝润滑事故的发生。

6、组织整理油脂管理各项指标及基础统计资料,为油脂科学管理提供依据。

第六节、区队工作标准

支部负责本队党支部政治思想工作,在矿的直接领导下,努力做好支部的各项工作。

1、遵守矿制定的党支部工作制度,抓好“三会一课”教育。主持开好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上好党课。

2、坚持执行民主集中制,搞好领导班子的建设和团结,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的决议、指示,落实决议的执行情况。

3、负责搞好支部的思想和组织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的理论教

育:教育党员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主义世界观,加强组织纪律性,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保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实际工作中,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对党员进行组织学习,发挥党员的主力军作用。

4、按照积级慎重的原则,负责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认真培养积级分子,严格按照入党条件,履行入党手续,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保证党员的质量,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按期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他们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5、要熟悉每个党员、干部、职工的基本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职工的生产积级性,了解他们在生产工作中的表现,帮助他们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调解职工、干群之间的关系。

6、支持以队长为主的行政指挥系统行使职权。 7、支持、指导、监督工会、共青团等组织的工作。 8、经常同支部委员、行政干部互相沟通、密切配合。

9、搞好年、季、月工作总结及评比工作,搞好文体活动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

10、搞好通讯、报道等工作,做好工伤、病号的思想工作。 11、关心职工生活、密切联系群众,随时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要求等。

12、认真监督队内经济分配方案及执行情况。

13、参与制订队内各项管理制度和对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14、支部副配合搞好工作,不在时代理工作。 (二)、通检科科长工作标准:

1、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令和规程、条例等,进行监督检查。

2、参与审批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制止无规程、无措施施工,并根据现场条件变化及时提出补充作业规程、施工措施的建议。

3、参与制定矿安全规程和各类安全制度,严格按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做到认真考核,奖惩兑现。

4、深入现场,认真检查“三大规程”的执行情况,掌握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对事故隐患和重大不安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对防范措施和落实情况认真检查,从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5、对各类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对防范措施和落实情况认真检查,从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6、狠抓“三违”从严治矿,除对“三违”人员作好登记罚款外,对“三违”严重人员要进行谈话、办等多种安全教育。提高广大职工按章作业、正规操作的自觉性。

7、参与制定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制定,并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情况,确保计划落实。

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竞赛和评比以及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提供各类安全资料和数据。

9、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统计和保密工作,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准确的安全信息。

10、按标准要求做好工伤登记、手续办理以及安全奖发放、“三违”罚款等安全方面的考核工作。

11、抓好安全例会、通风例会,搞好安全月活动,抓好“一通三防”工作,每月向矿领导汇报一次安全工作。

12、监督检查对进矿新工人的安全教育,以及各部门业务保安的执行与落实情况。

13、负责全矿通风设施管理。 14、负责全矿安全培训工作。 (三)、采掘安监员工作标准: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规定,并严格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搞好安全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和技术培训工作,熟悉各单位技术状况、工程设计和长远规划。认真审查施工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切实把好技术关,确保安全生产。

3、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全矿安全生产状况,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如现场条件变化、规程不适应时,及时提出修改意见。 4、参加事故现场调查分析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把事故原因、经过追查清楚,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并监督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

5、参加安全质量大检查,定期收集各种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各种安

全资料,做好工作总结。 (四)、机电安监员工作标准:

1、认真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条例,并严格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监督搞好安全技术管理、机电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认真审查机电设计、作业规程及施工组织安全措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切实把好机电安全技术关,保证安全生产。

3、经常深入井下,认真检查、分析机电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检查机电设备仪器完好情况,确保机电设备安全运行。 4、参加安全质量大检查,听取检查汇报并监督整改。

5、参加事故现场的调查分析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把事故的原因、经过追查清楚,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6、定期收集机电、运输安全资料,做好机电、运输月、旬统计工作。 (五)、通风安监员工作标准: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的法规、法令等制度,搞好全矿的通风监督检查工作。 2、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全矿安全生产状况,对通风、瓦斯、粉尘及通风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对于直接威胁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现场进行督促处理。

3、狠抓“三违”,对“三违”人员进行耐心说服教育,使其认识违章的危害性,自觉提高遵章守纪的觉悟。

4、监督检查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了解职工的安全教育状况,协助

有关业务部门抓好职工的培训工作。

5、参与事故现场调查,分析原因,追究事故责任,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6、统计事故,掌握事故规律,向上级领导和生产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

7、做好通风安全资料的统计工作,及时上报月、旬报表和事故报表。危险较大的隐患责令停工整改,及时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原因,追究责任,对“三违”人员给予必要的罚款,并建议给予行政处理。 8、认真抓好安监人员培训和自身建设,经常组织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安监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 (六)区队队长工作标准:

1、在矿及矿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队的行政工作。认真落实矿下达的各项指令,严格执行矿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根据矿下达的生产任务,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和措施,合理组织生产,保证全队生产任务的完成。

3、队长是全队的安全责任者,应认真抓好本队的安全生产,教育职工严格执行“三大”规程,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安全生产。

4、认真抓好本队的技术管理,学习新技术,不断进行革新改造,鼓励职工进行“五小”改造

5、加强劳动管理,做好保勤工作,组织制定本队的各项管理制度。 6、坚持同职工一起生产,跟班作业,了解具体情况,合理分配任务,平衡各种劳动组织,提高劳动效率。

7、负责审核职工工资,做到合理分配,按劳分配。

8、关心职工生活,注意工作方法,团结广大职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生产发展。

9、深入调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制订措施,改进工作,主持召开队务工作会议。

10、搞好班、组长的选配、搭配工作,对他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1、每旬检查一次本队各种台帐和记录。组织分析各项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和材料、配件等消耗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措施、搞好节支降耗工作并确保任务的全面完成。

12、考核副队长、技术员劳动工作,及时提出建议改进。

13、每月月底召开一次队委会议及全体职工大会,总结本月的生产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下月的生产任务、生产安排和具体措施等。 14、队长是工程质量的责任者之一,工作中要以质量为本,严要求,高标准,力求使本队的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15、审阅本队的工作总结、报告、工人调动、升级等并签署意见。 (七)、采掘副队长工作标准:

采掘副队长是队长在采掘生产管理方面的助手,在队长的领导下,负责本队的采掘生产管理工作。

1、负责检查执行“三大”规程、岗位责任制及本队和上级有关规定、指示和决定。

2、本队的年、月计划下达后,负责制定班组任务计划,提出组织措施,保证完成任务。

3、负责本队工作面的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工作,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检查。

4、负责本队采掘方面的安全工作,狠抓工程质量,严格按操作规程正规循环作业,确保生产质量。

5、负责各工种进行劳动竞赛和技术练兵活动,鼓励职工在采煤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

6、参加队务会议,研究解决本队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向队长汇报工作,主动提出改进工作建议。

7、根据生产需要,负责召开生产班组参加的会议,分析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并向队长汇报。

8、经常深入井下跟班作业,指挥生产班组生产,对在生产中存在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或不服从领导者有权停止工作,造成影响生产或安全的可以根据情况对责任者进行处罚并向队长汇报情况。 9、参加生产班班前会议,并根据掌握的生产情况,合理组织解决生产中的关键问题。

10、凡重大事故,必须亲临现场组织抢救和处理,并做好事故后的生产组织安排等工作。

11、协助队长安排生产计划,督促生产班努力完成各项经济指标。 12、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与机电副队长协商,及时调整使用的设备、管路、线路等。

(八)、机电副队长工作标准:

机电副队长是队长在机电方面的助手,在队长领导下负责本队机械、

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检修的组织领导工作。

1、负责检查执行三大规程和设备定期检修制以及上级有关机电方面的指示和规定。

2、负责审批设备运送、安装、使用、拆除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贯彻学习执行。

3、根据机电工程师对井下全队使用设备的状态分析和采掘生产具体情况,负责制定检修计划。

4、负责审查台帐和机电设备运转记录,检查井下备件储存的消耗情况。

5、新工作面移交时,负责验收机电设备等方面的交接,并办理机电设备的移交手续。

6、负责与矿机电办联系,组织更换设备。旧设备、材料等及时升井入库,办理交库手续。

7、熟悉全队的设备、材料、配件、油脂等情况,对机电方面的问题有责任和权利做出决定。

8、负责本队机械、电气设备的完好、标准化、安全等工作。对于设备完好率达不到规定,以致造成事故,必须应负主要责任。 9、凡重大机电事故,必须到现场组织抢救和处理,并做好事故后的工作安排。

10、机电副队长有权利向队长建议有关工人调动、奖惩、升降级等事务,有权建议撤换班组长。

11、凡在井下遇见违章、违纪、违章指挥等有责任和权利进行制止。

12、参加队务会议,研究本队存在的问题。根据设备状态,负责召开队内的机电会议,分析解决机电方面的关键问题,及时向队长汇报工作,主动提出改进工作建议。 (九)、采掘技术员工作标准:

采掘技术员是队长在采掘技术管理方面的助手,在队长的领导下,负责本队采掘技术管理,对本队的技术安全负全面责任。

1、贯彻“三大”规程,编制工作面作业规程,搞好正规循环进度,填绘工作面实际循环作业图表。

2、编制技术组织措施,以及根据工作中具体情况及时补充作业规程及操作规程、临时措施等。

3、经常分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提出改进措施。

4、负责本队的工人技术培训和业务考核工作,负责推广采煤新技术、新经验和技术改进管理工作,负责提出采掘方面的技术分析和技术总结,为技术档案提供原始资料。

5、参加安全、质量检查,对检查出现的采掘工程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并对问题及时汇报,处理责任者。

6、参加队务会议,研究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队长汇报工作,主动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7、经常深入现场,解决采煤技术问题。

8、井下工作中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制止。

9、对于在现场工作中的新经验、新技术,向矿、队提出建议及时推

广。

10、采掘工程结束后要及时编制采掘总结。 (十)、机电技术员工作标准:

机电技术员是队长在机械、电气技术管理方面的助手,在队长的领导下,负责本队技术管理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三大”规程和机械、电气设备的各种管理制度,以及上级有关机电方面的指示、规定。

2、编制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设备的运行、安装、拆除、使用等安全技术措施和所有机电设备的操作规程,并组织贯彻执行。 3、负责对机电设备、配件、材料、油脂的技术管理工作,绘制相应机电设备、配件的图、表等工作。

4、负责解决机电方面的技术问题,审查设备的运行、检修等记录,填报采掘设备的运行月报。

5、负责本队机电设备的标准化管理工作,参加设备完好及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现的问题认真组织处理,并负担一定的责任。

6、掌握本队所有设备的性能状态,及时提出检修计划,使设备运行在良好的工作状态。

7、负责本队机电检修及操作人员的技术业务学习培训和业务考核工作,推广机电方面的新技术新经验,随时搜集职工在机电方面的好建议,鼓励并引导职工进行“五小”改造,提高设备的效率。

8、分析机电方面材料、配件的消耗指标,提出合理、有效的改进措施和方案,以利降耗提效。

9、发生机电事故,要亲临现场进行取证,分析原因进行追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10、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机电设备的安装、使用、检修等情况,针对工作面所遇见的特殊地质、水灾等情况具体编制设备的运行操作规程及临时安全措施。

11、参加队委会议,研究本队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队长汇报工作,主动提出改进工作建议。 (十一)、验收员工作标准:

1、在队干部领导下,负责本队生产质量验收工作,本队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时,验收员应负责任。

2、必须熟悉本队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按照本队规定的验收标准严格验收,不符合规定的应根据情况给予扣罚,情节严重的要向队长或值班人员汇报。

3、发现对安全生产有影响的关键问题,验收员有权决定让当班处理,并根据工作量大小,给予适当报酬,事后向队长汇报。

4、做好生产班的进尺验收及工作量考核,并认真填写验收记录和日报单的填写,做好定期总结。

5、验收员应大公无私,一丝不苟,严禁营私舞弊。

6、经常向队长汇报工作面的质量、安全情况,提供合理化建议,当好队长参谋。

(十二)、材料员工作标准:

1、执行全矿和本队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验收出、入库设备的

各部件是否完整、齐全、有无损坏,并登记清楚。

2、出入库的设备、材料、配件等要做到当日有登记,月未有统计,保持库房清洁卫生,有序整齐。

3、搞好职工的劳保福利及后勤服务,即材料、配件供应和回收复用工作,做到有计划供应材料、配件,及时回收。

4、管好队内的公共财产,做好各类帐目分类、装订和保管工作。 5、经常深入一线,掌握材料的消耗动态,做好库存量和货源组织供应,保证生产一线需要。 6、完成队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班组长工作标准:

1、负责带领班组成员优质、高产、低耗、安全、均衡、全面地完成队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推行指标管理的各种措施。

2、科学组织劳动力,合理安排工作,搞好班组的劳动分工与协作,按定员定额组织生产,充分挖掘班组潜力,提高劳动生产率。 3、带领工人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和队内各项管理制度,树立“质量为本,安全第一,效益至上”的思想,督促工人搞好安全生产和其他工作,保证不出轻伤以上人身事故和二类以上机电事故,杜绝“三违”现象

4、带领班组成员积级参加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

5、及时、正确、清楚、完整地填写各种原始记录,为队内考核提供依据,抓好班组基础工作。

6、充分实行民主管理,发挥班组工人的积级性和创造性,做到奖

勤罚懒。

7、搞好本班经济核算,广泛开展节约用料,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8、负责抓好本班工人政治思想工作,关心工人疾苦,顾全大局,维护整体利益。抓好“四好”职工活动,提高职工主人翁责任感。 (十四)、电缆管理员工作标准:

1、负责全矿在用电缆的现场管理,打压、压号、热补和电缆的盘制工作。

2、负责检查井上下电缆的使用、监督、回收。

3、根据矿井有关设计配备电缆,负责电缆到货的验收,电缆的调配,电缆进出库开票。

4、制定电缆管理制度,参与损坏电缆事故的追查。 5、建立各种电缆台帐。

(十五)、物资管理人员工作标准:

1、认真执行国家关于物资供应工作的方针、和有关制度,负责基建、生产的物资供应和管理工作。

2、根据上级下达的基建任务和材料消耗定额,编制材料计划、按时上报主管部门,根据单位工程材料预算,审核各单位用料计划。 3、按照物资申请计划,积极组织货源,并负责验收、保管、分配和发放工作。加强定额管理,做到供管结合,及时供应,保证生产和建设顺利进行。做好回收复用工作,节约开支,提高经济效益。 4、掌握物资消耗规律,合理储备,防止积压,加速资金周转,编制

主要物资消耗统计及物资库存报表。

5、搞好仓库、料场安全管理工作,做到“三清”、“四无”、“五化”,掌握应知应会,做好防火、防雨、防盗的“三防”工作。 第七节、其它管理人员工作标准 (一)、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工作标准:

1、正确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经济法规、标准、定额等计价依据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2、在分管矿长及总工程师的双重领导下,具体负责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竣工结算的审查和管理。参与评标和合同的管理工作。是工程预、结算的第一审查人,而且是“三算”和工程造价管理的直接责任者。

3、经常深入现场调查研究,与施工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了解和掌握工程更改情况,大宗材料的供应和价格情况,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工程更改等签证手续。

4、参加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月末计价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5、在预算定额的控制下,结合自身条件,编制用于内部核算的施工定额,并按施工定额对各项费用进行内部控制。 6、收集、整理“三算”资料和工程造价信息。 7、负责“三算”台帐的填制和管理工作。 8、负责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编制和审查工作。 9、格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遵纪守法、秉公办事。

10、收集整理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发展应用资料,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制定和修订有关标准、定额提供参考。 11、严格保守工作中的技术和经济秘密。 12、积极参加职业再教育,提高自身业务能力。 13、认真完成上级及科室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计划管理人员工作标准:

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水平的工作效率。

2、负责矿井长远规划及计划的编制工作。

3、具体负责全矿基建和生产经营年、季、月度计划的审查、汇总及编制工作,经矿长办公会讨论批准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下发矿属各单位送达矿各领导。

4、经常深入一线,检查各类计划的落实和完成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措施并向科长汇报。

5、参与三类工程月验收计价工作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并负责收集整理月验收计价资料。

6、积极参加矿上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和业务培训。 7、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综合统计员工作标准:

1、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工作中做到有法必依。

2、按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矿领导、各业务部门报送各种统计

报表。

3、参与全矿各类计划完成情况的检查验收工作。 4、统一管理本矿的统计数据,检查统计数据的质量。

5、统一管理本矿的统计报表,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完善基层统计工作制度。

6、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按季、年度写出综合统计分析,并报有关部门及领导,发挥统计的参谋作用。

7、定期收集、整理统计资料,并交档案室保存。 8、定期学习和不断学习统计理论知识,提高统计质量。 9、积级参加矿上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和业务培训。

10、参与月计价验收工作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并负责收集整理月计价验收资料。

(四)、职工培训管理员工作标准:

1、负责编写全矿职工培训长远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 2、负责制定教学计划,组织培训教材。 3、负责全矿职工的考核发证工作。

4、不定期地组织全矿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

5、负责成人高考、函授技校招生等报名组织工作,并负责外培学习人员学费、差旅费的复核工作。 6、管理教学仪器工具。 7、指导矿各单位的业务学习。

8、负责办理聘请外单位专业人员讲课的有关事务。

(五)、微机操作员工作标准: 1、严格按照系统操作说明进行操作。

2、负责系统的数据登记、数据备份和控输出帐表的打印。 3、负责各类备份的存档数据。 4、日记帐输入做好日清月结。

5、注意安全保险,各自的操作口令不得随意泄露: 6、年底打印系统所有的明细帐,总台帐和会计报表。 (六)、微机系统维护员工作标准: 1、定期检查软、硬件设备运行情况。

2、负责系统运行中软件、硬件故障的消除工作。 3、负责系统的安全装卸和调试工作。

4、按规定的程序完成软件的完善性、适用性和正确性的维护。

第二篇 柳塔矿经营管理制度 第一章 财务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内部管理,做到事先控制、事中分析、事后监督的管理体系,根据≪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上市公司有关要求,结合万利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及柳塔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节、材料的管理:

煤炭生产企业的材料是构成煤炭成本的主要因素,在材料管理上,我们应做到材料购入有计划,消耗有定额,制定合理的库存占用,减少库存积压,加速资金周转。

一、材料科应根据生产量及材料定额、生产所需设备的易损件及其他需要储备的配件、专用工具、大型材料等,并结合现有的库存情况,编制库存占用计划(详细列明型号、数量及单价),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年内按计划执行。

二、各单位需采购的材料提前报采购计划(大型材料、专用工具、小型电器、橡套软线的采购计划统一由机电办报,导风筒由通检科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材料科方可采购。生产急需采购的材料,统一由调度室通知采购,但调度室必须补报采购计划。由分管矿长审批。无采购计划的材料,财务科一概不予报销。

三、材料消耗实行常用材料包到生产单位,每月按单价考核,与工资捆绑结算;大型材料、专用工具、小型电器、橡套软线由机电办建立台帐进行日常管理,并按月考核,按季根据考核办法拿出处理方案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有关部门执行;掘进队的锚杆及附件、网片、建工材料由技术科每月根据验收量和当月领用量比较,按考核办法拿出处理方案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有关部门执行;单体液压支柱由机电办每月负责考核并按考核办法拿出处理方案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有关部门执行;导风筒由通检科负责统一领料,并建立台帐,集中管理考核;配件必须执行交旧领新制度,严格按材料管理办法执行、特殊用料由主管矿长审批,否则材料科不予发料。

四、材料科凭领料单发料,印章要齐全,当月结清,财务科签料时要认真审核,手续不全的料单,时间不在所签范围的料单不予签收。 五、对外包队的供料,发料单的单位名称要与矿所签协议名称相符,

并有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盖章或签字。对其他外部单位的供料,要明确收款途径。否则材料科不预发料

六、凡是自购的材料原则上必须取得,确实金额较小的,并难以取得,一次性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必须经主管矿长特批,财务科方可报销。

七、清产核资核损的材料,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帐销案存管理制度,由财务科、材料科单独建帐管理。

八、材料科每年在年初核定一次材料的计划价,一经核定后年内不许改变。

九、材料出库一律执行先进先出。

十、原则上每月购入的材料,当月入库,确为特殊情况,最多不得超过一个月。

十一、当月入库的材料,不能及时取得的,一律估价入帐,以免形成帐实不符,但要及时对帐清理,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十二、材料会计月末要认真核实材料的出入库及库存情况,核对无误后在材料库存台帐上加盖印章。

十三、每年6月底和年底由分管矿长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库存材料盘点,并填制盘点表,说明盘盈或盘亏原因,经有关部门盘点人签字后报矿领导及相关部门。如盘亏数额较大时,需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做出适当处理。 第二节、工资管理:

一、劳资科要对全矿每个岗位,根据劳动量、工作环境、技术含量并

结合公司有关文件科学合理地核定工资定额,明确考核指标,并进行严格考核,要坚持按劳取酬、工效挂钩,同岗同筹的工资管理制度。以激发职工的生产积极性,杜绝重复支付,无原则支付现象。 二、对于生产单位的计时工资由调度室负责考核,分管领导审批,否则一律不准支付计时工资。

三、辅助单位的工资按矿工资管理办法由劳资科严格考核执行。 四、原则上不允许支付加班工资,确实因工作需要支付加班工资的,必须经分管矿长、矿长审批后,劳资科方可结算。

五、为了便于管理,加强监督,劳资科每月的工资结算单由分管领导签字后送所有矿领导及财务科各一份。

六、各单位的工资单必须经劳资科审核盖章后,财务科方可汇总。 七、各单位必须在下月开资前把上月签字后的工资单交财务科,否则不予支付工资。

八、工资要及时结算,月末最后一天下班前,把各单位经劳资科审核后的工资单交到财务。否则财务科不予支付工资。 第三节、用电的管理:

一、机电办要根据各单位设备的功率及合理运转时间核定全年电量单价。

二、机电办每月按时查表计量,按生产用电量、非生产用电量、技改用电量、外包工程队用电量、居民用电量编制报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月末最后一天下班前报相关部门,财务科根据报表进行电费分配。 三、机电办每月按考核办法拿出处理方案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有关部

门执行。

四、机电办要负责各单位设备配备的合理性,避免大马拉小车现象。加大居民用电的回收,强化非生产用电的管理。 第四节、设备的管理

一、机电办派专人进行设备的日常管理,并建立设备动态台帐(内容包括:名称.规格型号.厂家.出厂日期.启用日期.原值.预计残值.使用年限.已服务年限.使用单位.使用状态及有关说明),必须做到帐、卡、物相符。

二、矿内各单位调拨设备,严格通过机电办按有关规定办理设备调拨手续。

三、新增不需安装的机器设备,经机电办设备管理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设备领用手续,财务科凭设备领用单增加固定资产。

四、新增的需安装机器设备,经机电办设备管理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设备领用手续,并注明需安装的机器设备,财务科凭设备领用手续在在建工程挂帐,并归集其安装费用。待设备全部安装完毕,由工程办编制决算件,经公司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设备领用单,财务根据设备领用单增加固定资产。

五、 机电办要监督各单位设备包机制度的执行情况,并严格管理。 六、对原有的设备在年底之前进行盘点清查,并与财务认真核对,重新按使用单位建立台帐。 第五节、房屋建筑物及土地的管理

一、房屋全部由后勤登记造册管理,并注明所建时间、结构、帐面原

值、累计折旧、净值、占用面积、使用单位等。

二、矿井建筑物、土地由技术科进行管理。对于矿井建筑物,技术科应绘制平面图,并注明每条巷道的服务年限,并与财务帐对应起来,对于土地应由技术科根据实际情况与矿所办的土地证进行核对,使所办的土地证准确无误。 第六节、工作量的管理

一、产量和岩巷、煤巷、技改巷道的进米由技术科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每月按有关规定严格验收,并编制工作量验收报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有关领导及部门。

二、对外报出的工作量全矿统一口径,杜绝数出多门,一定要以调度室数据为准。

三、月末由调度室编制报表,并经调度主任、分管领导审批后报有关领导及部门。财务科以该报表为核算依据。

四、每年6月底和年底由调度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库存煤盘点,并填制盘点表(附盘点图及计算过程),说明盘盈或盘亏原因,经有关部门签字后报矿领导及相关部门。如盘亏数额较大时,需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做出适当处理。 第七节、外购煤炭的管理

一、收购煤的管理工作全部由煤质科负责。 二、所收购对象必须是有合法经营煤炭的单位。 三、煤质科要保证收购煤的质量,否则追究责任。 四、要签定合法的购煤合同。

五、月末煤质科把本月所收购的煤量,按购煤合同上的单位汇总列表,经有关人员签字后报有关领导及部门。财务科根据该报表入帐。 六、供煤方在每月5号——10号(星期天顺延),凭上个月的过磅单和(名称与报表单位名称、合同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到财务科办理转帐手续。

七、供煤单位支付款项时,凭收据及支款单,经有关人员签字,财务科审核无误后支付款项。

八、财务科如发现供煤单位的过磅单与煤质科的报表不符,有权拒绝付款,并查明原因,追纠责任。

第八节、职工工伤药费及离退休人员的药费管理 一、严格执行公司及矿制定的医药费报销管理办法。

二、职工工伤6个月以内需要住院治疗的,由所在单位领导办理借款并负责清理帐务,一般借款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特殊情况必须由分管领导和主管矿长会签,否则财务一律拒借。

三、超过六个月的由卫生所所长办理借款,但个人占用资金不得超过5000元。

四、住院人员所借款项必须由财务科电汇到医院,不得给本人或其他经办人员。

五、清帐要及时,超过规定占用矿资金的,一律从借款人当月工资扣回。

六、卫生所要经常与病人所住医院联系,并监督其费用情况。 七、工伤人员原则上不借生活费,确需借给生活费的,由工伤人员提

出书面申请,并注明还款来源及计划,由分管矿长、矿长审批方可办理借款手续,但总额不得超过2000元。 第九节、差旅费及其它费用报销的管理

一、差旅费报销严格按照神华万煤发[2006]第30号文件执行。 二、业务招待费必须由本人注明原因,经分管矿长、矿长审批方可报销。

三、矿对外派车一律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其费用必须由办公室主任根据派车任务单核实签注意见,经主管矿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四、食堂饭费必须由办公室出用餐单,由分管领导审批后,按月由财务科汇总结算。其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用餐单内容不详的财务不予结算。

五、所购办公用品必须由经办人、验收人签字方可办理报销手续。金额较大的,一律开据票。 第十节、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矿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房屋、建筑物、土地等,其财务管理和计提折旧,由财务科负责。实物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并按使用单位登记动态台帐。

二、 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有经公司批准的购置计划。 三、 购置的固定资产报销时按财务制度审批程序进行。

四、 每年6月底和年底必须由机电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做到实物和账表记录相符,核算资料准确。对固定资产遗失、损坏的,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做出适当处理。

第二章 柳塔矿工资管理办法

为了使我矿工资管理步入正轨化、制度化的轨道,适应现代化管理的要求,根据国家及公司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矿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资分配的原则及指导思想:工资分配必须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彻底打破平均主义,实现同工同酬,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工资管理范围包括:(1)、 承包单位计件工资;(2)、承包单位计时工资;(3)、辅助、地面人员结构工资、加班工资;(4)、工伤、病假工资。

三、工资管理具体办法 (一)、承包单位计件工资管理办法: 1、承包单位包括掘进一队、掘进二队、掘进三队、掘进四队、综采队、运转队。根据我矿实际机电队暂不实行计件工资。

2、我矿没有按公司同工同酬实施方案测算出单价以前,暂时执行原单价。机掘一队、二队、三队根据断面不同测算单价,基础单价测定为600元/米(段面为5米*3.55米),包括米道工资525元/米,米道材料费75元/米。断面不同,单价随断面增减。炮掘单价865元/米,包括米道工资505元/米, 米道材料费135元/米, 装运费225元/米。综采队材料费暂不考核,单价2元/吨。掘进队、综采队计件工资以单价乘以当月进米、产量计发。运转队计件工资以采掘队每月实际人均工资的72%乘以当月实有人数计发。

3、各单位计件工资由本单位自主分配,劳务工劳务费与长期合同工

工资全部按计件发放,但要本着多劳多得、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进行分配,充分体现同工同酬。

4、干部工资总额不得超过全队平均工资的1.5倍(正职为1.6倍),队干部之间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可以自行调整,劳资科审核,如有超出,通知财务科扣留,不予退还。

5、承包单位材料费:掘进一队、二队、三队、四队的材料费,由每米材料费乘以当月进米得出的费用核定为本月材料费,若支出材料费超出核定材料费,从工资中扣除。 (二)、承包单位计时工资管理办法:

1、承包单位正常生产以外,矿里安排的计时工作,需到调度室填写施工任务单,施工任务单一式两份,调度一份,施工单位一份,并详细填写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名称、施工地点、施工人数、工作量、车主单位姓名、用车时间等),并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 2、调度室对填写的工作内容进行审核、并做出批复。

3、月底各单位汇总本月计时工,再经生产矿长批复后,报劳资科。 4、劳资科根据调度室及分管矿长签字后的任务单当月底随工资一起给予结算。次月补报的或当月没有按照本办法报批的计时工,劳资科不予结算。

5、各单位干其它工程及搬家倒面按附表《柳塔矿其它工程费及非生产人工费定额》考核。

6、本办法自2007年4月1日起执行。

(三)、辅助、地面人员结构工资、加班工资管理办法:

1、劳资科严格按《万利煤炭分公司岗位归类表》核定每一个员工的岗位,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岗次。岗位表中如没有岗位的,及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核定。

2、机电队从吨煤中计提0.11元奖金,支付日常加班,其它任何加班不再报批。

3、运销科从本月销售煤量中计提0.06元/吨奖金,及完成任务后的销量中计提0.06元/吨超产奖,其它任何加班不再报批。

4、煤质科从收购煤量中计提0.18元/吨奖金,其它任何加班不再报批。 5、风选矸选量在7.5万吨以内,计提0.1元/吨奖金,超出7.5万吨,计提0.15元/吨奖金,其它任何加班不再报批。

6、机电办从吨煤中计提0.01元、生产技术办计提0.02元、调度室计提0.02元奖金,其它任何加班不再报批。

7、其他单位如确实需要加班,打报告经分管领导、经营矿长批准后,报劳资科。加班工资按辅助、地面劳务人员劳务费标准执行。 8、各单位奖金要按照本单位的人员数量、工作情况合理分配。 (四)、工伤、病假工资管理办法: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2、承包单位职工因工负伤,工伤工资、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陪床人员工资、住宿费、交通费在6个月内由承包单位按国家和公司规定负担,六个月后,根据通检科出具的工伤证明书移交劳资科管理。 3、辅助、地面人员因工负伤,按矿规定对本单位处罚后,工伤工资、

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陪床人员工资、住宿费、交通费由矿按国家和公司规定支付。

4、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在6个月以内的,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本企业工龄8年以下者,为本人技能工资的90%;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技能工资的100%。承包单位职工6个月内由本单位按上述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

5、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超过6个月时,病伤假期工资停发,按月发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标准为本人技能工资的80%。

四、本办法如有与国家及公司文件规定抵触的,按国家及公司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章 柳塔矿物资供应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为健全和完善我矿物资供应管理机制,强化物资供应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神华集团万利公司有关物资管理制度和规定,在原有物资供应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矿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整合,制定本办法。

一、矿物资管理执行统一计划、采购、仓储的集中管理模式。万利公司规定的由采购中心负责采购的物资,按其规定执行。

二、物资供应管理工作的宗旨是满足生产需要,为高产、高效、集约化生产,提供可靠的保障和优质的服务。

第二节、计划的管理

在矿长的领导和上级供应部门的业务监管下,做到“有章可循,有标准可依”,切实以生产、安全为中心,充分发挥材料计划管理在生产中的支撑作用。

一、材料科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结合所需物资的库存情况和消耗规律,按规定认真编制采购计划,报矿长批准。

二、在生产阵地、工作条件发生变化、有特殊工程时,由使用单位申报材料计划,经分管矿长批准,报材料科。

三、大型材料、设备、专用工具、五小电器、橡套软线、大型配件的计划,由机电办根据工作面布局,在充分利用好再用物资的前提下,认真编制计划,报分管矿长批准,报材料科。 第三节、采购管理

一、材料科对物资计划进行分类汇总,经矿长批准方可采购。 二、材料按如下要求进行供应商资质审查;

1、供应商选择,要优先选择生产厂家或直销商,其次是一级代理,依次类推。

2、煤专设备、煤专材料,原则上只选择生产厂家。

三、常用零星物资要根据使用单位的需求量和材料库存情况,进行分散进货,做到物资无积压,数量品种充足齐全。 第四节、验收管理

一、物资到货后,先由材料科组织验收数量。设备、大型材料、专用工具、五小电器等由机电办和使用单位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支持,由材

料科进行检验。不具备条件的由材料科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检验。

二、材料科对验收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跟踪、落实。

三、物资验收完成的时间(大型材料、设备、专用工具、大型配件、五小电器)最迟不超过2个工作日,急需、特殊的物资要及时组织验收、入库。

四、设备随机配件由材料科、机电办建账,随机配件使用后,材料科应做好流向配件的备查帐,为今后制定配件消耗考核,做测算依据。 第五节、物资出库管理

一、 物资出库的控制管理,是保证物资流向的合理性,实现物资供应计划性的必要手段。把握好物资的出库关、再用物资的管理关,有利于物资资源得到正确使用,控制人为流失。 根据物资的特性,按项目分配管理,形成一个“横到边,纵到底”,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层层控制、层层考核的有机实体。油料尽快实行单车、单机核算,堵塞跑、冒、滴、漏现象。再用设备、材料做到台台有人管,件件有人问,责任落实到单位及个人,保证流向清,方向明。

二、大型材料、专用工具、五小电器、橡套软线,属一次性消耗、重复使用的物资,日常管理机电办负责。各生产单位申请领用以上物资时,由机电办签发鉴定完好的旧物资,满足生产要求。对出库量大、金额高的新设备、材料,经机电办审核 ,分管机电矿长审批,材料科发放,机电办建帐管理,保证井上、下使用物资帐、卡、物相符,每月核对。

出库流程:使用单位申请→ 机电办审批→ 机电队换取领用单→ 材料发放、记账→ 财务记账。

三、机电办根据全矿的实际生产情况,要制定详细的再用物资管理办法。

再用物资包括:

(一)、大型材料:钢管、钢轨、钢丝绳、电缆(6²以上)、皮带等。 (二)、专用工具:风镐、风钻、电煤钻、矿灯、7.5KW以下电机、水泵、风机、防爆开关、锚杆机、钉扣机等。

(三)、其他材料项目中的:橡套软线、防爆母线盒、防爆按钮、电铃、打点器、电钻插销等,和在其他材料中的所有防爆件。 四、导风筒的领用,由矿通检科根据生产巷道的需要申请领用。通风队要做好风筒的回收、复用、调济和翻打、晾晒、修补工作,建立风筒管理使用台帐,帐、卡、物相符,每月核对。通检科根据全矿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管理办法。

出库流程:使用单位申请→ 通风队审核、建帐并换取领用单→ 材料科发放、记账→ 财务科记帐。

五、劳保用品及个人工具的领用,一律按照劳动部门制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条例》执行。领用时,由劳资科负责人审批工种、实出勤工数,材料科根据审批的工种、实出勤工数,按劳保规定发放,建立个人台帐。若超出《条例》所规定范围,必须经分管材料的矿长审批,方可发放,材料严格把关。

六、生产用材料、配件、低质易耗材料及与承包工资挂钩的其它材料,

申请领用时注明施工地点,并出具由使用单位主管签字的领用单,经材料科审核、批准发放(附:与承包工资挂钩的材料、配件、油脂明细,见明细一)。

七、材料、配件单价高又不在生产单位承包费用内的,由于生产需要又必须领用的物资;专项工程:如设皮带整机、新工作面铺设溜子等,需补充的配件、材料,由机电办核实、审批,分管领导批准,机电队换票,材料科发放(特殊情况除外)。

八、生产专用工具的领用,应由使用单位申请,经分管矿长审核、批准,材料建立集体工具使用台帐,进行追踪管理。

九、材料、配件(金属制品、橡胶制品、包装物等)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材料科设立废旧物资专库,建账、专人、专管。

十、全矿各单位领用设备、配件、材料,需严格按照材料科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不准在料单上作任何涂改,如填写错误,必须重新填写,对不符合规定的料单,保管员有权拒发。

十一、外委施工队领用材料,填写由施工单位主管签字的领用单(一式四份),详细标明施工单位名称,经分管工程项目的矿长批准,材料方可发放,所发生材料月末办理调拨手续,材料记帐,财务记账。

第六节、废旧物资回收管理

严格执行《万利煤炭分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复用实施细则》,和我矿《废旧物资回收、复用管理办法》(附:万利煤炭分公司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见明细二)。

一、材料设有废旧物资库,对矿里所有废旧物资实行统一管理。 二、各修理车间、加工车间设置费料区,按类别分开存放,不得随地乱丢弃。

三、各生产单位、机电车间对经鉴定报废的设备、用具、设施及各种无利用价值物资,均每月清理一次,统一入废品库。 第七节、火工品管理

一、火工库的保管员要认真填写当班记录、交记录,保证火工库帐、物相符。如发现帐物不符,必须查明原因。

二、火工品进库必须认真检查、清点数量、对票验收,按规定存放,严禁炸药、雷管混放。保持室内清洁整齐、通风良好,要加强防盗、防潮、防火设施的检查和管理,严禁闲杂人员入库。

三、严格执行炸药、雷管领退制度。放炮员到火工库领取炸药、雷管时,必须持本人爆破合格证和值班领导签字或盖章的三联单领取,放炮员和保管员都必须在此单上签字,当班剩余炸药、雷管必须退交火药库,严禁私自存放。放炮员必须使用加锁木箱领取火药、雷管,严禁混装,不使用或不加锁保管员不得发放,否则追究保管员责任。 四、对丢失的炸药、雷管迅速查明去向并追回。对于责任者给与处分,对私拿火工品的要予以从重处罚,对于盗窃、贩卖火工品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门对于火工品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八节、设备、配件检修管理

设备、大型配件的检修,原则上由矿机电队修理,确因修理条件不具备,技术力量等原因,需要外委,经矿机电队申请,机电办审核(设备大修除外),分管矿领导核准,报材料科进行外委修理联系,并与修理商签订质保合同,办理设备、配件的出矿手续。修好的设备、配件由机电办鉴定、建账,修理费用由机电办签字、矿长批准方可报销。设备需要大修,由机电办申请、矿长审批、报上级部门核准后进行修理。

第九节、考核与奖罚

矿考核部门,对库存量、缺货次数、设备、材料验收率等指标,纳入指标考核体系并进行考核奖罚。 第十节、材料供应的日常管理

同本办法的执行由财务科、调度室、机电办、各生产使用单位、矿领导和上级业务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事故进行追查。

本办法与材料科内部管理制度有矛盾时,执行本办法。 明细一:

与承包工资挂钩的材料明细 一、机掘队:

1.综掘机配件:U型卡子 各种 垫圈 O型圈 涨圈 密封圈 弹垫 组合垫 螺丝 螺母 油封 浮封环 挡圈 照明灯 灯泡 回、吸油过滤器 真空接触器 回转销轴 华键套 截齿 衬板 销轴 电流电压变换器 油泵切割转换开关 故障检测转换开关 平衡阀块 辊子套 操作

手柄 继电器 机油滤芯 喷雾嘴 接头体 吸组件 出油阀座 溢流阀 压力表 进出油阀兰 左右端盖 手动换向阀 串条 皮带扣 油杯 花键对轮 皮带机头链轮 连接套 对轮胶块 接线板单价降低0.10元/吨。由煤质管理部门提出考核依据。

3、临时塌、漏的直径大于30厘米的大块矸石末拣出而上皮带,每发生一次对施工单位罚款100元/块,由煤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4、杂物、废料上皮带时,每发生一次,罚责任单位200元/件,由煤质管理部门、生产技术办、调度室负责监督检查。

5、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分装、分运,岩石上皮带时,每发生一次罚施工单位300元。由煤质管理部门、生产调度科负责监督检查。 6、采掘工作面无故割顶、割底长度达到或超过6米,厚度达到或超过0.10米时,对施工单位和岗位人员罚款100元,掘进冒顶岩石直接上皮带每发生一次罚施工单位300元,由煤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7、机组、破碎机及各转载点喷洒用水未做到开机开水、停机停水,每发生一次罚操作员50元/次,由煤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8、工作面积水超过0.30米时,先抽水后生产,否则罚施工单位及当班班长100元,由煤质管理部门、生产技术办负责监督检查。 9、全过程煤质管理中,由于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影响煤炭质量的,一次性罚单位负责领导及主要责任人500元。

10、煤炭质量管理工作作为评先、评优否决性条件,纳入考核评比标准。

11、煤质管理制度不健全、未进行煤质分析活动、全年未完成煤质指

标达二月以上的单位以及由于煤质管理失误,严重影响煤炭质量的单位不能评为先进集体,全年发生一次以上质量责任的人员,不能评为先进生产者,由煤质管理部门协助主管部门执行。

12、煤质罚款专款专用,用以奖励煤质达到要求的、没有出现任何事故的生产单位,年底一次奖励5000元,百分之二十奖励煤质管理先进个人,不足款由矿上补充。 第九章 技术例会制度

一、生产技术办实行主任负责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管理执行全矿的生产技术工作,定期召开生产技术例会,研究解决生产建设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二、生产技术例会每月1日召开,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集。 三、生产技术例会由生产技术办主任主持,由各专业负责人和区队技术负责人参加,遇全矿性的重大技术问题,应邀请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及分管矿长参加。

四、讨论和决定问题应集中大多数人的合理意见,事先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酝酿,做好准备工作。

五、每次例会要有明确的中心,集中解决目前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如果遇到一时还难以确定的问题,可以暂缓决定,等条件成熟后再解决。

六、要开短会、讲短话,提出问题和讲理由都应简明扼要,需解决的问题也应明确态度,一旦确定方案要坚决执行。 七、会议要有总结,对讨论问题做出明确的结论。

第五篇 机电管理制度 第一章 机电办管理职责

一、机电办负责全矿机电运输方面的生产、技术综合管理工作。 二、机电办各专业小组人员分别对全矿胶带、电器、电缆、设备、配件材料、油脂、小型电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电器防爆检查。 三、负责绘制全矿的井上、下供电系统图,三大保护的计算、整定、测试、检查和负荷增减审批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用电管理工作,制定用电计划和采取措施节约用电。

四、负责全矿4mm2以上的高、低压电缆的计划和发放的审批、修补、试验、回收督察等工作,对电缆的使用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五、掌握全矿机电设备的使用情况、运行情况,负责大型及重要的设备的档案建立和管理,负责大、中修计划的审查和编制,负责设备的发放审批、回收通知、使用管理及事故追查。

六、负责设备油脂润滑管理,要掌握全矿各种设备润滑油脂的牌号、种类数量及消耗情况,负责油脂化验、发放和使用管理。

七、机电办对全矿的机电设备的操作规程、规章制度进行审查和编制。 八、负责对综掘、综采工作面的安装和回撤进行设计的审查和竣工的验收工作。

九、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设计、施工的图纸会审率达100%,对机电安装工程质量要严格要求,搞好管理工作。

十、按照有关规程规定组织实施各种电气试验工作。 十一、负责对全矿供电及供排水系统的设计、规划工作。

十二、负责全矿电力消耗的统计、分配工作。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应急任务。 一、机电办主任岗位责任制

1、在机电副矿长的直接领导下,采取必要的管理手段、制度和办法,细化分工、落实责任,组织全科人员全面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任务。 2、在总工、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的直接领导下,抓好全科的机电技术工作和机电业务保安,抓好机电运输安全和矿井机电标准化。 3、负责审阅科内经办的计划、合同、工程进度和有关经济结算。抓好机电设备、配件、电缆等机电物资的全面管理,在保障供给、合理库存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生产成本。 4、抓好全矿的水电管理。

5、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本矿的机电工作现状。积极向主管领导提出有关机电管理和技术改造方面的想法和建议,为主管领导当好参谋。

6、负责或参与重要管理决策、工程设计、技术改造以及隐患排查的讨论和决策。

7、定期召开机电例会、传达上级的有关指示、总结工作、布置任务、协调关系、帮助区队解决有关机电方面的工作难题。 8、抓好本科的思想教育,加强本科的精神文明建设。 二、机电办主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在机电办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对本科的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全矿机电设备、系统的安全运行状态,对其安

全运行负责。

3、负责本矿的机电标准化管理和有关制度、规划的制定、落实并按制度执行奖罚。

4、负责本科的业务保安、灾害预防计划的编制和机电操作规程、安全措施的审批。

5、负责本矿主要机电项目的设计或审批。 6、负责机电事故的追查分析和预防措施的落实。 7、负责解决全矿机电系统的技术难题。

8、负责机电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及本科的机电科技工作。 9、负责有关机电方面的技术鉴定。 10、完成在本科分管的其它业务。 三、机械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负责制定机械、运输及供排水管理制度,并按制度执行奖罚。 2、熟悉本矿机械运输设备的基本结构和技术性能,掌握机械设计、制造、修理的一般知识及基本工艺要求和标准。 3、负责本矿的供排水设计和施工监理。

4、负责本矿供水计量、水费的审核和分摊。负责全矿供用水计划的编报。

5、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设备和系统的运行、维修状况,及时向区队提出改进意见,帮助区队解决有关技术难题。 6、负责机械设备、系统的安全运行和标准化管理。 7、及时组织机械事故的追查、分析及事故后的处理和预防。

四、电气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敬业爱岗,认真贯彻执行技术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正确地完成所分管的技术及机电管理工作。

2、负责本专业范围的技术方案的制订,有关设计的审核以及有关计划的编制工作。

3、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以提高设备的技术性能。 4、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技术革新,提高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水平。

5、深入现场,调查研究,解决本专业的技术难题;参加本专业的各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6、按照《电力行业规范》及《煤矿安全规程》之规定,负责制定各种预防性措施,组织电气预防试验和大型设备的电气试验,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

7、及时制定业务范围内的有关安全方面的制度、措施和管理办法,加强现场动态管理,抓好机电运输安全工作及标准化工作,督促隐患整改,追查机电事故,并认真分析总结。

8、经常向主管领导提供技术管理方面的建议,不断提高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

9、负责全矿供电设计、负荷整定、供配电管理。 10、负责电气事故的分析、追查。 五、安装工程监理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基建管理文件,熟悉基建管理程序,并严格按照基本建

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工程手续。

2、熟悉施工图纸和有关安装规范、标准,严格按标准进行现场检验和签证,对所管工程的工程质量负责。

3、熟悉有关施工方法和有关预算编制的规定,严格审核施工措施,如实办理工程量签证,对决算工程量进行认真审核,对所管工程的工程造价负责。

4、积极做好施工中的各种协调工作、积极协商解决有关技术问题、保证工程进度按计划完成。

5、认真做好有关技术档案资料的相互移交,保证设备交接状态清楚、技术档案完整。

6、认真做好工程监理日志,特别是有关工程费用和工程质量检验方面的记载要尽可能详细准确。 六、配件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1、制定和完善配件的管理制度,并按制度严格管理,堵塞丢失和不合理损耗等漏洞。

2、掌握本矿设备种类和配件库存的情况,及时计划补充,保证生产需要。

3、不断探索配件消耗规律、合理确定配件库存和配件消耗指标。 4、了解配件供货质量、调研市场价格、筛选优良厂家、审定配件价格。

5、负责联系配件加工和审定加工价格。 6、搞好旧件回收和修理复用。

七、设备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1、掌握本矿设备管理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办法,并按制度严格管理。

2、经常检查设备使用情况(每旬最少一次),及时向区队提出设备使用、维护管理的改进意见、督促设备回收。及时组织设备事故追查。 3、根据设备运行情况,编报大型设备定期检修计划。 4、按照设备管理程序建立新旧设备收发台帐。

5、负责新设备入库验收和随机资料收存归档,及时作好到货验收记录和铭牌登记。

6、建立大型设备技术档案和履历。

7、负责设备编号管理、建立设备牌板或实施计算机管理。 8、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报设备购置计划,及时安排设备大中小修,保证设备完好率在90%以上,待修率在5%以下。

9、经常调研市场价格、研究修理定额标准、负责审核大中小修预算、合理确定修理费用。

10、负责办理设备租赁手续和填报各种设备报表。 11、负责防爆设备入井检查发证。 八、油脂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1、制定油脂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各单位油脂使用管理情况、经常检查各单位在用油脂的定期油磨屑分析。

2、掌握本矿设备的用油种类、使用地点及油脂的基本性能,掌握进口油脂的代用型号和试用情况。

3、参加油脂入库验收。 第二章 供用电管理制度

一、、无论是生产、施工、生活、照明、长期用电或是临时用电的单位、个人,必须先绘制出本单位的供电系统图,用电设备明细表等,到机电办办理审批手续,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接电,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地面、井下私自乱接电。

二、各用电单位负荷增减必须向机电办提出书面申请。

三、机电办统管全矿供用电工作,负责全矿供用电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传达贯彻上报电力部门的文件和命令及全矿电力的分配、转供计量、收费、调荷工作。

四、机电办设专人管理井上下供电工作。

五、机电办负责对本矿用电、转供电检查和业务指导。

六、转供电工作的日常管理由机电队负责,各单位用电线路和设备的日常管理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七、各单位增减负荷,必须提前1——3天提出申请,申请要填写增减原因、负荷容量、使用地点及所用电缆、设备等,同时附供电系统图一份。

八、审批人员根据申请书要求,经审查认为合理,才能填发工作票。 九、用电单位施工的线路,安装的电器设备一定要符合国有标准有关规定。

十、转供电用户必须安装电表,不安电表的用电单位应签订供电协议,协议上写明供电容量、用电时间、用电指标、收费方式等事项。

十一、用户变更表位、转移用电地址、停止用电等均应向机电办办理手续。

第三章 电气试验制度

一、各单位的电气试验必须严格按照《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的规定,根据不同的试验内容制定明确的试验规划,划分准确的试验范围,编制详细的试验计划。

二、所有应做试验的项目,即:高压线路、电位、开关试验、电器整定、绝缘油、绝缘器具的耐压试验,避雷器打压试验、接地电阻测试、检修后的电机、电器、电缆试验、低压开关过流刻度试验、无压释放试验、电表的试验,根据不同的精度要求,确定试验单位(外委、矿检等),编排试验周期,按时进行试验。

三、各项电气试验均应做好详细的试验记录,对试验合格的电器应出具试验合格证,并加铅封。试验记录和试验合格证应由矿上存档。 四、试验不合格的电气设备、表计及绝缘用具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应及时处理或更换。

五、井下电气试验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保安措施。

六、对于复杂的电气试验,要编制试验规程,并绘制电气试验原理图。 七、对于检漏继电器、煤电钻综合保护、电动机综合保护等的试验,实行安装时的综合试验与日试验制,即每天由值班人进行一次性能试验,检漏继电器每月进行一次远方试验。 八、所有试验均应做好记录。

第四章 停送电管理制度

一、6KV系统的管理权归矿机电办,停送电权归机电办供电工程师。 二、1140V以下变配电点由各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停送电权归管理单位。

三、凡在220V—6KV电气设备或线路上从事下列工作之一者,必须开停电工作票。 1、检修电气设备 2、增减负荷 3、改造供电线路

4、搬迁带电的电气设备或吊挂运行中的电缆 5、更换电气设备

6、其它需停电才能进行的工作

四、凡停电影响井下通风设施供电的工作票应一式四份,调度室、通检科、主管矿领导和工作负责人各一份,审批后生效。

五、凡停电影响井下主要生产单位或重要负荷的工作票,必须在工作前一天办理,经调度会审批后生效。

六、凡需停6KV线路必须提前1—3天办理工作票。需向35kv变电所办理工作票的提前2—3天办理,无特殊情况当天不办理。

七、凡需在其它单位管理的变、配电点进行停、送电工作的,还需其管理单位负责人签字,如果在其管理点接电,必须由其管理单位派专人负责接线。

八、凡停送电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规

定执行,保证有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同时执行《煤矿安全操作规程》。

九、凡是增减负荷或改进供电线路,不论停电是否影响其它单位,一律到机电办供电工程师处办理停电手续,在工作票上画清线路图和写明增减负荷情况。

十、设备停电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安全断开,并有明显的断开点,开关停电后,须将其操作手把闭锁并挂牌,在没有明显断开点的设备上停电,应停上一级电源,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必须在检修设备的电源来电方向,挂一个三相短路的接地线。

十一、井下低压停送电,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严禁约时停、送电。

第五章 设备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使用寿命,充分发挥设备效能、特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人员配备:

矿机电办配备设备管理员一名,由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的入库验收、分配、调拨、租赁、大修和再用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库房保管员负责新旧设备的入库验收、保管及库内的发放、回收工作。 三、设备发放:

1、除特殊情况外,所有设备一律凭设备管理员开的出库单发放,无单不得发放设备。

2、特殊情况如节假日、夜间等,可以凭调度室的批条发放,领用单位必须在48小时内补办出库手续。过期不办者,对领用者处以100—2000元罚款。

3、对因损坏而需更换的设备,原则上必须以旧换新,特殊情况可先发放,但必须保证在约定限期(最长三天)内交回,逾期不交的按设备回收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4、保管员在发放设备时,如库里存有已使用过但仍完好的旧设备,应优先发放已使用过的旧设备,在无完好的旧设备时方可发放未经使用的新设备。

5、领用人员应认真填写《设备发放出库登记》的各项内容,保管员应查明所发放设备编号并在《登记》本上作记录。

6、保管员在发放设备时,应经领用单位共同检查确认所发设备状况完好,以免误发已损坏或缺件的设备,给使用单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7、领用人员应遵守库房管理制度,听从库管人员指挥,领取保管员指定发给的设备,不得随意挑选,任意挪动,并应在领取后将挪动的设备及时摆回原处,保证摆放整齐有序。

8、小型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的发放,新设备应先经机电办设备主管批准,凭批条到机电库房办理出库手续,设备发出后即由领用单位使用保管,由机电办建帐管理,如有损坏应及时回收,以旧换新,损坏后修复的小型设备由机电部门管理发放。 四、使用、维护与保管:

一、所有设备都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完好标准

进行使用与维护,暂不使用的设备应及时回收,并按设备说明书妥善保管,定时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严防由于锈蚀或其它保管、保养不当造成设备的失效或报废。

二、由于使用单位保管不当造成设备丢失的,按丢失设备原值的100%赔偿。

三、因人为因素如违章操作,不合理使用,不定期维护保养、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设备损坏事故的,应由机电办牵头组织,认真追查事故原因,落实事故责任,由使用单位写出事故报告和预防措施,并按情节轻重对使用单位按照《柳塔矿经营管理办法》的第二条执行。 四、设备严禁拆件使用,发现乱拆者,必须追究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特殊情况下(如事故抢修等)必需拆件时,经机电办设备主管及机电办主任并由机电主管矿领导批准后,凭批条可拆用,但应责成拆用单位限期修复,由机电办设备管理员督促执行,最后检修成套并作好记录。 五、设备回收:

1、使用单位闲置、损坏和替换下的设备应及时回收入库,对不及时回收的单位,发回收通知单,限期交回,逾期不交的每台罚款200元,长期不交的加倍罚款。

2、使用单位回收的设备应保证零部件齐全、完整、清洁,散件必须装配的处以200元罚款。

3、回收时送货人员应认真填写《设备回收入库登记》的各项内容,并要特别注明设备是否完好,注明损坏和缺件情况,使用中存在的问

题,接收人员应检查核实上述情况,查明设备编号并在登记上作好记录。

4、送货人员应听从接收人员安排,按接收人员指定位置摆放。装卸、移动、摆放设备时都应做到平稳妥贴,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坏,造成损坏的按设备损坏的有关规定处罚。 六、设备登记建档:

1、对外委修理出库设备,修理完毕入库的设备都应认真填写《外委修理设备出入库登记》,修理前、后都应对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并记录,并严格履行出库、入库手续。

2、对新到货的设备,要认真填写《设备到货登记》、《设备铭牌登记》、《技术资料登记》并依次入帐编号、建卡,妥善保管。

3、对煤矿企业主要设备(如提升机、液压支架、主扇风机、主水泵、胶带输送机、采煤机、固定空气压缩机、主变压器、锅炉(热风炉)、挖掘机、钻机等主要设备要建立设备履历表和设备档案。 七、设备大、中、小修:

设备大修由设备管理员参照《设备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编制设备大修计划,经矿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设备中小修理,由设备管理员,根据设备状况和生产需要编制修理计划,主管科长和主管矿领导批准后执行。外委修理设备必须经主管科长、主管矿领导逐级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外委修理手续。 第六章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使用验收制度

一、矿机电办设防爆检查员,负责防爆设备入井使用前的检查发证,

及井下在用设备防爆性能的检查工作。

二、防爆检查员依据《设备完好标准》对防爆设备及电缆进行检查、判定是否符合防爆要求。

三、防爆检查员对防爆设备的检修和入井必须进行检查验收,凡符合防爆要求的要出具“防爆合格证,”不符合防爆要求的设备应责令有关单位进行返修。

四、无防爆合格证的防爆设备不准入井。

五、井下在用防爆设备要定期检查,出现不符合防爆要求的应收回防爆合格证,停止使用。

六、防爆设备安装后,必须符合防爆电气合格标准要求,并经防爆检查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七、在用防爆设备出现失爆,要按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第七章 设备包机制度

一、在本矿范围内的在用机电设备(包括五小电气设备),必须实行包机。

二、包机的主要内容: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包材料消耗、包文明卫生。

三、包机人员一般以设备司机或值班员、维修人员组成。并确定一名包机组长。

四、实行包机的设备要悬挂包机人员名牌。

五、设备包机由包机组每年与各队签订一次设备包机合同,包机合同中应规定包机各项主要内容的考核指标,考核办法及奖惩办法等。年

终应对包机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并奖惩兑现。

六、矿井其它设备、电缆等要划分明确的责任范围,悬挂责任牌,其责任者应负责所管设备、电缆的安全运转、维护、检修等。 第八章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一、机电运输设备必须实行预防性计划检修,矿机电管理部门应按月编制全矿机电设备的检修计划并下达有关单位实施。

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应根据设备现状及检修周期,结合生产情况及检修单位的情况,检修所需配件、材料的准备等合理安排,设备中、小型检修计划由矿审批,大修及矿井停产设备检修计划应报公司有关部门审批。

三、设备大、中小修及矿井停产设备检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和安全措施,检修质量标准、编制设备检修图表、检修施工组织及安全措施应有矿有关部门及有关领导的审批手续。

四、设备应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和生产过程的要求采取不同的检修形式。

五、矿井停产检修天数(包括节假日)全年不应少于12—15天。 六、矿井运输系统的日常维修每天要保证2—4小时的检修时间。 七、矿井的输、配电系统,应在雨季前进行预防性试验和检修。 八、矿井停产检修应集中力量解决平时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的缺陷和各种保护装置的试验整定。

九、每次检修任务都应指定负责人并明确分工,重大检修项目应成立检修指挥组织,在检修期内加强调度工作。检查检修质量和检修进度。

十、大、中修及矿井停产检修后的设备要试运转,并严格检查验收,检查情况应详细记录,大型设备的检修记录应载入设备技术档案。 十一、设备的大修应执行大修的开、竣工报告制度。

十二、大型固定设备的技术测定编制在设备检修计划内,由公司部门进行按计划执行,技术测定的资料应齐全完整,有分析报告。 十三、矿机电管理部门,负责检查设备计划检修的实施情况,每月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完成情况报表。 第九章 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一、设备运行之前,维修和操作人员必须对设备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二、设备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设备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性能、结构、操作和保养组织。

三、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维修人员必须加强定期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相互协作,及时处理,杜绝违章蛮干,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对于处理不了的故障应及时上报队领导。 四、设备操作人员和检修人员共同承担设备的维护保养,搞好文明生产。

五、及时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报矿主管部门和矿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检修,并制定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同时做好检修记录。

六、建立设备档案,作好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记录,不断总结设备管理经验,降低配件材料消耗,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

七、设备使用单位根据设备性能和使用情况规定日检、周检、旬检、月检、季检时间,加强设备巡回检查,以确保设备良好运转。 第十章 机电配件管理制度

一、为了充分发挥机电设备的效能,保障配件供给,合理确定库存储备,避免库存积压浪费,加强旧件回收修理复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配件计划的编制和审批:月度配件计划由各区队根据下月生产计划安排编制,经机电办审批、主管矿长审批后,报配件管理员处汇总。年度配件计划根据库存情况重新编制,特殊情况急需购买的配件需报机电办主任、主管机电工作的矿领导逐级审阅后,再提交矿长批示购置意见后,方可购置。

三、配件购置、加工合同,需机电办主任审阅后,再交主管矿领导和矿长签字。 四、配件入库验收

1、配件入库必须根据批准的配件计划,供货合同以及到货单据进行验收,由保管员和验收员会同有关订货或送货的人员进行清点验收。对于无计划、无合同的批量配件,规格、型号、数量与不符的配件,以及质量低劣的配件,必须拒绝验收。对验收中或验收后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拒付货款,或及时联系退换和索赔。

2、随配件附带的说明书、图纸、合格证、试验单等必须妥善保管,以备审查。

3、保管员在配件到货时必须认真做好到货登记,验收后要及时上帐、建卡,并严格履行入库验收手续。

五、配件保管保养

1、配件入库后必须分类上架存放,分类方法是:非标准件按设备种类型号分类,标准件按种类和大小规格分类,进口件不论标准件和非标准件,都按设备种类和型号分类。分类后的配件应分放在库房的不同区域内。标记明显,整齐有序,便于清点发放。帐卡物对应无误。 2、对于能上架的备件,要按上轻下重中间常用的原则摆放,露天存放的备件要上盖下垫。

3、配件要存放在干燥、通风、远离化学物品、腐蚀气体、热源、淋水和灰尘较大的地方,并做好库房的湿温控制。

4、对验收入库的金属配件进行防锈检查,对防锈层失效的配件,要及时进行防锈保护。

5、对于需要日常保养的配件,要严格按规定进行保养,严防失效和老化。

6、搬运存放配件时,要小心、轻拿、轻放、以保证配件的原有精度及性能。

7、经常保持库房内的清洁卫生。 8、严禁闲杂人员入库,严格防火、防盗。 六、配件发放回收

1、配件保管员必须严格执行凭票发放程序,严禁白条发料。 2、除配件管理员特批的备用配件外,都必须严格执行交旧领新程序,确因检修需要,必须先领新后交旧的配件,也必须在第二日内将旧件交回库房,否则将对领用人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机电办负责检

查监督配件交旧领新的执行情况,如果保管员执行不力,对保管员处以同样的罚款。

第十一章 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一、各种小型防爆电器必须统一在国家认可的有防爆电气合格证的厂家购置,严禁不合格的小型防爆电器入库。

二、小型电器设备应设专人管理,加强检修人员业务素质,严格按照煤矿防爆电器完好标准有关规定进行检修,杜绝失爆小型电器重返井下。

三、小型防爆电器入库应作到数量清、状态明,帐、卡、物必须相符。 四、小型防爆电器入井前应由防爆检查员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 五、生产过程中,替换下的小型电器原则上以旧换新,互验消帐,损坏的小型电器应及时更换并交回。 第十二章 电缆管理制度 一、购置计划的编制和审批:

电缆购置计划由电缆管理员编制,工程用电缆由安装工程主管编制,经矿机电主管领导审批后,上报物资主管部门组织订货,在未经审批前不得购置,计划中必须详细写明电缆的商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长度,交货时间、推荐厂家,还要注明使用地点或工程名称。安装工程所用电缆,必须根据图纸认真核实电缆的型号规格和数量,特别是大型铠装电缆长度,避免造成浪费。生产所用电缆,要根据生产需要分项落实购置数量,所选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规程要求并且实用。 二、订货:

电缆订货统一由物资主管部门组织,矿机电办派人参加,签订合同必须条款清楚,特别是型号规格和交货长度必须明确。 三、入库验收:

1、电缆入库必须依据国家标准,订货合同以及到货单据由机电办主管领导、保管员和管理员共同验收。规格、型号、数量与不符的保管员拒绝验收。验收中发现的低劣产品、严禁验收,事后发现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汇报。

2、随电缆附带的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单等必须妥善保管,以备审查。 3、保管员必须认真做好到货登记、上帐,及时贴挂货签,并严格履行入库验收手续。

4、保管员的《新电缆收发台帐》每月要经财务审核盖章。 四、库存

新电缆入库后,要查明电缆用途后分类入帐,安装工程专用电缆应与生产用电缆分开存放,避免误发,造成浪费,库存电缆应按规格型号分类摆放,盘装电缆的端面要与地面垂直放置,短截电缆应单根盘卷捆扎,标明型号、规格、长度分类存放。库存电缆严防日晒、雨淋,严格防火、防盗。 五、压标

所有4mm2以上的软电缆在使用前都要在两端3米处压好标记,标明型号、规格、长度。没有经过电缆管理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截断电缆。 六、建帐

电缆管理共建以下四种帐目:

1、新电缆验收入库台帐(流水帐):记明电缆名称、规格、型号、入库时间、每根长度、单价、总价、厂家,并注明计划编号、用途和合同编号。管理员、保管员各建一本,验收后互相签章。

2、电缆发放台帐:分类发放,台帐分新旧电缆两种,说明收发日期、电缆名称、型号规格、单价、每根长度、领用单位,使用地点和作用,由管理员建帐。

3、电缆回收台帐(回收入库流水帐):说明回收日期、电缆名称、规格型号、长度、使用单位、使用地点和用途、电缆损伤状况,保管员建帐,管理员转抄。

4、电缆保管手册:一式两份,矿、队各一本,记明领用时间、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发放时间由管理员填写,领用人签章,回收后加盖“回收”章表示注销。 七、发放:

1、到货电缆未经办理入库手续,任何人不得发放,确因生产急需,必须经过主管矿长批准。

2、严格执行库房保管员凭票发放程序,区队夜班使用电缆,必须在白班办理好出库手续,除非突发紧急情况,又一时找不到保管员的特殊情况,任何领导不得批白条或指使非保管员发放电缆。即使特殊情况,也必须在48小时内补办出库手续。过期不办的对领用人处以50至100元的罚款。

3、对于没有票据和领导批示,擅自发放或提取电缆的单位,按电缆

原值的20%处以罚款。

4、凡是需要领取电缆的单位,需在三天前到机电办办理审批手续。 5、新到电缆,管理员应安排电缆压号,凡没有提前安排压号的,由电缆管理员负责。 八、回收

回收入库的电缆,需经保管员检验,说明电缆损伤情况以便修补,按保管员指定的地点推放。 九、使用、维护、检查、修补

各队使用电缆应按标准悬挂,分片包干维护管理,严防砸、压、刮、崩和超压过载使用,敷设电缆时严防扭劲背扣。电缆管理员要经常下井检查电缆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使用单位处理。回收入库的旧电缆,由电缆修补人员检查、试验,确认完好的电缆,直接分类盘卷,转入旧电缆收发台帐备用。损坏的旧电缆,需经修补,水浸打压试验合格后,再转入旧电缆收发台帐备用。 十、赔偿和罚款

1、擅自截断电缆的,对责任者按每个截口200元罚款,责任落实不清的对单位加倍赔偿。

2、丢失电缆的,按原价的100%由领用单位赔偿,并落实责任者,赔偿额可按个人、集体各半的比例分担。

3、不按通知期限回收的,对使用单位处以500元罚款,并限期回收,再超期不回收罚款依次加倍。

4、由于使用维修保管不当,造成电缆损坏或报废的,按直接损失的5

0%赔偿。可按单位和个人各半的比例分担。

5、综掘设备使用的电缆,由于碾压、炮崩造成的损伤,对责任者按每个破口200元罚款,责任落实不清的由单位加倍赔偿。

6、从罚款力度和承受能力两方面考虑,对以上罚款首先执行限额办法,即对单位的罚款每次最少不低于200元,最高不超过3000元,对个人的罚款每人次最少不低于50元,最高不超过1000元,责任和损失重大的,由矿长办公会议另外给予行政处分。 十一、电缆的租借:

由电缆管理员协调,主管矿长批准。 第十三章 油脂管理制度

一、矿机电管理部门和设备使用单位必须设置专职(或兼职)油脂管理人员、机电副矿长负责本单位所有油脂管理工作。

二、设备操作和检修人员必须能正确区分油脂,熟悉本队使用的各种油脂的性能指标和用途、牌号,对引进设备油脂管理必须制定和健全管理细则和责任制度。

三、油脂库必须达到国家有关防火要求,进入库区人员严禁抽烟,油脂存放处必须宽畅,通风良好,设置“严禁烟火”的警告牌,并有可靠的防火措施和灭火设施。

四、新油脂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油脂入库后要妥善保管存放,防止混杂变质,储油器皿必须加盖,不得敞口和露天存放,换油器具必须专用,防止混用。新进的进口设备油脂必须有化验单合格证,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

五、油脂库要配置专用滤油设备和抽油工具,建立油脂卡片的牌号标签,实行分类、分号存放,无合格证、油质复检单及牌号的油脂不得采购和入库。

六、油脂使用单位,不经批准,任何人无权随意更换设备用油牌号,油脂管理人员要学习引进设备润滑要求,贯彻好设备润滑五定(定点、定质、定时、定量、定人)管理制度,监督和做好设备定期清洗、加油、换油工作。

七、废油应及时回收,并交矿材料库统一存放和处理,不得与新油混放。

八、引进设备的油脂审定工作由专人负责,根据引进设备技术资料和外方的推荐意见及国产油脂的技术指标对每台设备润滑部位的用油牌号统一审定汇总,由油脂化验单位全面负责引进设备油质复检工作,根据设备运行时间、换油周期、定期取样分析,每月向主管部门提报设备铁谱分析报告,作好监测工作。

九、引进设备的油脂申请计划,必须由专人编制,经矿主管机电的领导签字,审批后报供应公司统一按计划采供。 第十四章 机电运输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一、为保证机电运输系统安全运转,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必须及时进行严肃的分析追查,以便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杜绝或减少同类事故的发生。

二、机电运输事故发生后,要按事故情况分别进行追查、分析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三、机电运输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向矿调度、机电办汇报,发生重大机电运输事故,由矿向公司调度及相关部室汇报,由矿领导组织追查。

四、对机电运输事故的隐患追查分析要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发生的原因找不出来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不明确不放过,没有订出预防此类事故的措施不放过,对事故责任者没有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责任者及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五、每个事故追查分析后要认真填写事故记录,并按规定准时填写、逐级上报事故报表。

六、所有干部、工人在事故发生后,都必须实事求是提供情况,不得隐瞒编造事故情节,不得随意更动事故现场设备、设备状态,以免给事故分析追查造成困难。

第十五章 机电安装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抓好本矿的机电安装工程质量,确保设备能够安全高效运行,提高矿井经济效益,创造国内一流的高产高效矿井,特制定本办法。

一、签订安装工程合同时必须明确工程质量要求,并与工程造价挂钩。 二、每项工程都要配备一名熟悉此项安装技术的专业人员担任工程监理。工程监理要经常深入现场,检验工程质量,并对每项工程质量的确认负直接责任。

三、各施工单位都必须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质量保证办法和措施,并落实到每道工序。每个管理屋次都要有专人对质量负责。

四、严格执行分部分项验收程序,每个分项完成后必须通知工程监理进行验收,否则不得进行下一分项的施工。

五、凡隐蔽工程内容,必须经工程监理对其质量签字确认后才能隐蔽。不经确认的隐蔽工程内容、矿主管工程监理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打开隐蔽进行检验或返工处理,其费用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并进行罚款处理,罚额参照有关工程管理规定执行。

六、所有检测项目都要严格按安装规范执行,并作好检测记录,不得漏检和伪造,甲方工程监理可对检测结果进行复检确认,施工单位必须给予配合,重要检测项目应事先通知矿方工程监理和质监站派人参加。

七、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都要认真做好施工日志,以便落实工程质量责任。

第十六章 通讯管理制度

随着矿井现代化建设,通讯系统在矿井管理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及时准确传递信息,特制定本制度。 一、非本系统操作人员严禁进入机房,未经允许不得带领其他人员入内。

二、进入通讯机房必须穿工作服和拖鞋。

三、电话维修人员应具有服务于一线,服务于生产的思想。 四、电话分机的设置服从生产行政命令,不许私自乱接私人电话。 五、电话分机的设置必须按井上、下通讯的要求和煤矿电器规程执行。 六、根据生产进程安排,自觉随时调整通讯系统,保持线路完好、通

讯畅通。

七、检查通讯线路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八、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悬挂通讯线路,及时回收不用的线路、接线盒、电话机。

九、时刻保持通讯系统正常工作,接到调度故障通知后随叫随到,及时排除故障。

十、通讯组负责综采工作面电话的安装、放号和维护工作,负责维修各单位回收旧电话的修复,负责采掘队电话的放号、放线、电话机的安装维护,负责交换机、调度台维护以及全矿通讯系统维护和管理工作。

十一、通讯组负责各单位电话机、接线盒和电话线的发放,并作好登记。

十二、综采队负责移变控制台电话机三通接线盒出线以后的工作面和控制台电话线路的维护,出现接线盒出线以后的线路故障必须自行处理,否则出现一次断线罚款100元。三通接线盒以前的线路由通讯组负责。

十三、不得出现人为破坏通讯线路的行为,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0元,由于片帮等自然因素除外。

十四、综采队在拉移变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照看电话线,不得出现挂断线路事故,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拉移变时必须把电话线盘在指定的专用的电缆盘上,以便回收再利用。

十五、各队的专用电话和电话线不得出现偷盗现象,否则按照有关法

规严肃处理。

十六、各队要爱护电话机,发现人为损坏电话机,罚款500元。 十七、掘进队在向前敷设电话线时必须把电话线挂在电缆钩的最上联并吊挂整齐,不得和动力线路交叉悬挂,以便保证通讯质量、搞好质量标准化和保护好线路,否则罚款100元。

十八、掘进队在向前延电话线时必须有电工按要求接好线路,如不按要求接线导致通讯不正常,罚款50元。

十九、掘进队在清理巷道浮煤时要保护好通讯线路,出现铲断通讯线路影响正常通讯,每次罚款100元。

二十、每个综采面形成后掘进队不得将电话线回收、破坏,以便移交机电队排水时使用。

二十一、机电队排水专用电话机及线路由排水工负责照看,不得出现丢失电话及电话线现象,如发现线路落地必须主动将其挂好。如发现线路有人故意破坏,一次罚机电队200元,并在调度会通报批评。 二十二、各队不得私自串接电话,不得私自将电话移到距离岗位较远的地方,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二十三、各外委队在有通讯线路的地方施工时必须采取保护措施,确保通讯线路安全的情况下方可施工,否则破坏一处通讯线路罚款500元,破坏光缆一处罚款5000元。 第十七章 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一、安全监测系统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报警点、电缆敷设等都应符合规定,并实行挂牌管理。

二、监测装置应性能完好,工作正常,数据传输准确。

三、每隔7天应对每台传感器调校一次,必须使用标准气样进行调校,同时要做好调校记录。

四、监测系统的地面中心站和井下分站及通讯主干线应每月仔细检查一次,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五、根据需要增加、移动、撤除传感器时,要做好传感器的增撤、移动、修改工作,并及时修改相应的实时监测图形。

六、做好中心站运行日志、安全运行日志、故障检修记录、调校记录。 七、实现24小时不间断监测,按时打印日报表。 八、及时更改监测系统图,并作到井上下对应。 第十八章 机房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机房设备的正常顺利运行,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机房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机房内及各种设备要整洁干净,温度控制在10℃—30℃之间,相对温度控制在20℃—60℃。 二、非工作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进入机房,不准随便开机及操作运行各种设备。

三、外来参观学习者经领导批准才能进入机房,但必须遵守机房的各项管理制度。

四、机房内严禁吸烟,不准乱丢杂物,不准随地吐痰。

五、严禁将磁性、易燃、易爆品带入机房,排除计算机工作干扰源。 六、机房要有专用电源,并配备稳压电源和不间断电源。 七、机房要有防盗、防火设施,不准将食物带入机房。

八、任何外来软盘未经病毒检查和清理病毒,不得使用。 九、机房内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如玩游戏等。 十、上机时要认真写上机日志。

十一、机房必须符合要求,有避雷系统,防静电系统。 第十九章 矿灯管理制度

一、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认真填写各项记录。

二、凭灯牌发灯,对号入座,发出的矿灯应完好使用,时间不应低于8小时。

三、矿灯放电8小时后一定要进行充电,充电时间和程序严格按照矿灯使用说明进行。

四、任何人不准以任何理由在井下打开矿灯。

五、任何人不准损坏矿灯,不准对矿灯私自维修,发现问题时应送回矿灯房由专业人员进行检修。

六、当班矿灯必须当班交回,不准做为它用。

七、当矿灯收回时,应认真检查其腊封和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扣发灯牌、停发矿灯。

八、每人一台矿灯,必须持本人灯牌领取矿灯,严禁互相混用和借给他人使用。

第二十章 机电运输岗位工人技术培训考核 和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一、机电运输各种岗位工人,包括各种机电运输操作人员、电钳工等,必须由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的工人担任。所有机电运输技术工种,工人

上岗前必须进行技术培训,已经在岗位的工人,也要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技术培训,以不断提高机电运输工人的操作技能,机电运输各类司机培训读本以《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设备完好标准》设备结构性能等为主要内容。必要时可以组织力量结合本单位的生产实际编写有关培训教材。

二、各机电运输岗位工人,必须经过严格的技术考核,成绩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已经取得操作证上岗的人员,每年要按规定复考,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收回其操作证并不得上岗操作。历次考核的成绩,各单位机电部门都要留有记载,并记入其操作证内。 三、所有机电运输岗位的技术培训工作,由机电办负责,安全培训由通检科负责,各业务部门积极配合。

四、除特殊工种由国家有关部门发放操作证外,所有机电运输岗位操作证,由安检局发放。 第二十一章 机电安全活动制度

一、各单位每周至少有一个安全活动日。在安全活动日要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知识,向职工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指示,开展事故安全分析讨论,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二、矿机电办组织矿机电专业人员成立安全检查组,安全检查组要定期对本单位的安全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提出修改意见。

三、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工会安全网员和共青团安全网员的作用。对安全工作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四、充分利用班前、班后宣讲安全知识,开展安全活动。布置生产任

务要同时提出安全要求及安全措施。

五、发生事故发动群众认真追查,认真吸取经验教训。

六、要充分利用墙报、黑板报、矿报等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对在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要及时表扬奖励,对“三违”现象及时批评或处理。 七、每次安全活动均应认真填写安全活动记录。

八、工程技术人员应经常巡回参加督促所属单位的安全活动,了解设备及人员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得力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九、安全活动主要学习内容:《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矿井机械设备检修标准》。 第二十二章 阻燃胶带管理制度

一、阻燃胶带是矿运输设备的主要部件,其管理由矿机电办负责。 二、阻燃胶带的购入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对带式输送机的要求购入,不得低标准购入。如果因阻燃胶带本身质量缺陷造成使用故障,购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三、阻燃胶带的存运要符合规程要求。

四、阻燃胶带在使用时要每班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如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记录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五、要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阻燃胶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火灾、断带、打滑、跑偏、伤人等事故。

六、阻燃胶带在使用时要装有防打滑、跑偏、断带、满仓等保护装置,并保证这些装置灵敏可靠。

七、把阻燃胶带的巡检记录,装订成册保存三年。

八、胶带不得长年放在烈日下爆晒,而应放在阴凉干燥的地方,以免胶带加速老化,张力出现不均匀而跑偏。

九、不得随意将皮带割断,胶带钉扣时所割掉的胶带头不得大于80毫米。

十、胶带在运行过程中必须调平垫直,以免皮带架磨损胶带面。 十一、胶带在使用过程中,其张力必须符合要求,以免张力太小而打滑,张力过大而出现断带事故。

十二、胶带在运行时不得与浮煤长时间摩擦,以免发生火灾事故以及磨损带面。

十三、必须认真搞好胶带机头、尾及中部皮带架间的文明生产。 十四、胶带机托辊必须转动灵活,各驱动滚筒包胶必须完整,不得出现由于滚筒没有包胶而打滑磨损带面。

十五、胶带机必须保护齐全,有烟雾、打滑、跑偏、纵撕、堆煤保护。 第二十三章 停送电操作规程 一、总则

(一)、地面主井6kv变电所、井下6kv变电所、西盘区6kv变电所、东盘区6kv 变电所的日常维护巡视检查和标准化管理工作由机电队负责。

(二)、6千伏胶带机高压电机的启动柜由运转队负责维护。水泵房控制系统和设备机电队负责维护。

(三)、井上、下变电所的高压及高压配电点的停送电工作由机电队负责。

(四)、其它低压变配电点由各使用单位负责维护管理,停送电权归管辖单位。应执行下列规定:

1、非专职和值班电气人员,严禁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停送电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必须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严禁约时停、送电。停电后应拉开隔离开关并闭锁,有条件要上锁,同时悬挂“线路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示牌,或设专人看管。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掉此牌送电。 (五)、高压停送电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六)、停送电工作票由机电办电气负责人或主管矿领导负责签发,具体操作由机电队有变送电操作证并熟悉变电所设备及供电系统的停送电操作人员负责,由工作负责人监护。工作票一式三份,停送电操作人员和当班调度员及工作负责人各执一份,执行完后,停送电操作人员和调度员认真填写,一份保留在调度室,一份保留在相应的变电所。

二、停送电工作票的办理

(一)、在6KV电气设备或线路上从事下列工作之一者,必须办理停电工作票。 检修或更换电气设备 增减线路负荷 改造供电线路

搬迁电气设备或运行中的电缆 其它需停电才能进行的工作

(二)停电影响井下主要生产单位或重要负荷的工作票,必须在工作前一天办理,经机电办电气负责人和调度审批后生效。

(三)需要到上一级变电所作业的工作票应提前2 —3天办理。(由矿机电办负责办理)

(四)凡增减负荷或改造线路,不论停电是否影响其它单位,一律应到机电办办理停电手续。 三、停送电操作程序

(一)正常(计划)检修时的停送电操作 停电操作:

1、工作负责人将签发好的工作票送达调度室和机电队高压操作人员。自己保留一份。

2、工作负责人在需停电前约30分钟,通知调度员,要求机电队停送电操作人员到达变电所,准备停电。

3、工作负责人到达变电所后,与调度员联系,并做好停电准备工作。 4、工作负责人确认可以停电后,通知调度员,调度员与变电所内机电队停送电操作人员联系,根据工作票,确认需停电的高压柜的电力编号和所带负荷名称无误后,由操作人员先分开断路器,操作过程由监护人现场监护。

5、机电队停送电操作人员确认相应的断路器分断后,再断开隔离开关。

6、机电队停送电操作人员在该高压柜下触头验电、放电(进线柜除外),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认真填写工作票上的停

电时间、工作负责人、调度员、机电队停送电操作人员的姓名,然后向调度员汇报停电操作结束。

7、调度员下令工作负责人可以开始工作,工作人员必须在现场验、放电并在线路来电方向前一级接线盒上挂一个三相短路接地线,方可进行工作。 送电操作:

1、工作负责人在结束工作前约30分钟,通知调度员,要求机电队停送电操作人员到达变电所,准备送电。

2、机电队停送电操作人员到达变电所后,与调度员联系,并做好送电准备工作。

3、工作人员结束工作后,拆除前方所挂的三相短路接地线,工作负责人检查无误后,向调度员申请恢复送电。调度员与机电队停送电操作人员联系,调度员和机电队停送电操作人员双方根据工作票,确认需送电高压柜的电力编号和所带负荷名称无误后,由机电队停送电操作人员将需送电的高压柜隔离开关打到工作位置,并且拆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

4、现场的机电队停送电操作人员再次向调度员复述工作票需要送电的高压柜电力编号和所带负荷名称,经双方确认无误后,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由高压操作人员对相应的断路器进行合闸。

5、 机电队停送电操作人员在变电所确认相应的高压柜合闸正常后,认真填写工作票上的送电时间、工作负责人、调度员的姓名,然后向调度员汇报,送电操作结束。

(二)、紧急故障情况下的停送电操作 停电操作:

1、设备故障导致变电所高压柜跳闸,调度员可通知机电队操作人并确认故障线路电源开关柜的电力编号后将故障跳闸的高压柜手车或隔离开关退出到检修位置。

2、机电队停送电操作人员在该高压柜下触头验电、放电(进线柜除外),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认真填写《调度操作命令记录》,然后向调度员汇报停电操作结束。

3、调度员下令工作负责人可以开始工作,工作人员必须在现场验、放电并在线路来电方向上挂一个三相短路接地线,方可进行工作。 恢复送电操作:

1、工作负责人在结束工作前约30分钟,通知调度员,让机电队停送电操作人员去变电所,准备送电。

2、机电队停送电操作人员到达变电所后,与调度员联系,并做好送电准备工作。

3、机电队停送电操作人员必须先填写《调度操作命令记录》。内容包括:调度下令人;现场操作人;工作负责人申请记录(何时要求停、送,哪一路高压);高压柜编号及所带负荷名称等。

4、工作人员结束工作后,拆除前方所挂的三相短路接地线,检查无误后,向调度员申请恢复送电。调度员与停送电操作人员联系,调度员和停送电操作人员双方根据工作票,确认需送电高压柜的电力编号和所带负荷名称无误后,由机电队停送电操作人员将需送电的高压柜

隔离开关推到工作位置,且拆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 5、现场停送电操作人员再次向调度员复述工作票需要送电的高压柜电力编号和所带负荷名称,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操作人员对相应的断路器进行合闸。

6、操作人员在变电所确认相应的高压柜合闸正常后,认真填写《调度操作命令记录》,然后向调度员汇报,送电操作结束。

(三)上述所有停送电工作,均由调度员通过电话传达命令。 电话传达方式如下: 停电:

由工作负责人向调度员申请,调度员向操作员命令,停送电操作人员做好安全措施后向调度员报告,调度员向工作负责人发出许可工作的命令,工作负责人接到工作许可命令后方可开始工作。电话传达时,双方必须认真记录、清楚明确,并复诵核对无误方可执行。 送电:

工作终结后,由工作负责人向调度员报告,工作终结报告应简明扼要,包括下列内容:工作负责人姓名、某线路之某处工作已经完毕、设备改动情况、工作地点所挂的接地线已经全部拆除、线路上已无本班组工作人员、可以送电。调度员在接到所有工作负责人的完工报告后,并确知工作已经完毕,所有人员已从线路上撤离,接地线已拆除,并与记录簿核对无误后方可下令变电所拆除安全措施,向线路恢复送电。同样,电话传达时,双方必须认真记录、清楚明确,并复诵核对无误方可执行。

四、检修现场的保安措施

1、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以及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2、在线路移变或开关设备停电检修现场,工作负责人必须确保工作现场的保安措施落实到位。现场必须进行验放电,在线路来电方向上挂一个三相短路接地线,以免因误送电发生意外。 3、复杂的操作必须填写倒闸操作票。

4、所有命令及复述均要进行电话录音(包括工作负责人和调度员,调度员和停送电操作人员通话录音) 第二十四章 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是准许在电气设备或线路上工作的书面命令,也是执行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的书面依据。所以,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应认真按照工作票或口头、电话命令执行。 工作票制度的主要规定有:

1、据工作性质和工作范围的不同要认真、详细填写工作票。 2、工作票主要内容应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停电范围、停电时间、许可开始工作时间、工作终结时间及安全措施等。

3、工作范围应在工作票中用单线系统图加以注明,用不同颜色标明停电及带电部分。

4、工作票签发人应由机电办主管供电的工程师或负责人担任。 5、工作票应预先编号,使用时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三份。 6、紧急事故处理可不填工作票,但应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做好安全

措施,并应有人临护。

7、除第一、二种工作票规定的工作范围之外的其它工作,可用口头或电话命令。下达口头或电话命令时,必须清楚正确,值班员应将发令人、负责人及工作任务详细记录在操作记录簿中,并向发令人复诵核对一遍,必要时应进行录音。

8、工作负责人可填写工作票,但不能签发工作票,应由电气负责人签发。

第二十五章 工作许可制度

认真执行工作许可制度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感,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应在完成各项安全措施之后进行。工作许可人(值班员)应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并应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然后进行下列工作:

1、会同工作负责人检查停电范围内所做的安全措施,指明邻近带电部位,对工作地点应以手触试停电设备,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 2、对工作负责人说明注意事项,并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台票上分别签字。工作台负责人及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及工作项目。工作许可人不应改变检查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如需改变就事先征得工作负责人同意。

3、线路停电检修,值班员必须将线路可能受电的各方面的电源断开,并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始工作。 第二十六章 临时配电点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电设备的现场运行管理,全面提升矿井质量标准化

水平,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配电硐室要保持卫生清洁、无淤泥积水、无杂物,硐室内要用防火材料喷白。

二、电缆要吊挂整齐,不交叉、不落地、电缆上部无淋水(如有必须采取措施),电缆标志要齐全,改变电缆直径的接线盒两端、拐弯处、分岔处应悬挂标志牌,注明电缆编号、电压等级、截面积、长度、用途、走向等内容。 三、移动变电站

1、要摆放整齐,必要时下面应垫枕木,确保平稳。 2、保护装置要齐全整定要合理,动作要灵敏可靠。 四、局部接地极

1、可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它就近的潮湿处,接地电阻值不大于2Ω。 2、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使用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应平放于水沟深处。 3、设置在其它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不小于1m的2根钢管制成,2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直埋深度不得小于0.75m。

4、电器设备的外壳与局部接地极连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 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50 mm2的镀锌线,或厚度不小于4 mm、截面不小于50 mm2的扁钢。

5、移动变电站、照明综保应设有辅助接地极,辅助接地极与局部接

地极之间的距离不小于5米。 五、硐室内的配置

1、硐室应设置防护栅栏,并应悬挂警示牌,注明“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等字样。

2、硐室内应吊挂供电系统牌板,并随着情况的变化随时修订,图中应注明每台设备的型号、容量、电压、电流以及其它技术性能,馈出线的短路、过负荷保护的整定值,熔断器的额定电流以及保护干线和支线最远点两相短路电流,线路电缆的用途、型号、电压、截面和长度等。

3、应悬挂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牌板,明确停送电操作程序及相关职责等内容。

4、应配置沙箱和灭火器,沙箱的体积不小于0.1m3数量不少于2个,灭火器的数量不少于2个。

5、硐室内通风应良好,并配置照明综合保护装置,照明灯数量不少于2盏。

6、应配置必要的警示标志牌,并注明“禁止合闸,有人工作”、“高压危险,止步”、“设备正在运行”等字样,同时要求牌板大小规格统一,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

六、硐室的过道应保持畅通,严禁存放汽油、煤油、绝缘油和其它易燃物品。

七、应有检查、修理记录、试验整定以及事故记录(可采用合订分类本)。

八、硐室内的开关均应上架,所有的电器设备都必须符合《机电完好标准》,所有的设备都必须吊挂设备编码和包机责任牌。

九、硐室内的各种设备与墙壁之间的距离应留有0.5m以上的通道,各种设备相互之间的距离应留有0.8m以上的通道,对不需要从两侧或后面进行检修的设备可不留通道.

十、硐室的长度超过6米时必须保持硐室的通风条件和安全出口要求。 第二十七章 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杂散电流产生的电火花很小,不易被及时发现,对人体的危害很小,因此是极易被人们所忽视的一种火灾事故的引火源,同时杂散电流也由于电解原因而腐蚀煤矿供排水管网和建筑混凝土中的钢筋而产生事故,而煤矿企业又属于易燃易爆环境,为了有效的防治这种火灾,根据“以防为主、以排为辅、防排结合、加强管理”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制度。

1、电焊机等易产生杂散电流的设备,不得在汽油等易燃易爆品存放地点作业。

2、电焊时不得用金属框架构件管线做电焊的二次电器回路。 3、在易燃易爆场所施焊时,必须把电焊机的接地线固定好,以免发生打火。

4、三相四线制的供电线路的接地系统不得出现接触不良或虚接,以免三相电流不平衡时地线发生打火而发生火灾。

5、及时调整电网用电负荷,使之三相用电平衡,消除工作接地处的不平衡电流。

6、接地系统不得与水管、建筑物混凝土中的钢筋连接,以免由于杂散电流腐蚀而产生事故。

7、对外界导入的杂散电流要采取隔离措施,如企业专用铁路、供排水管网等,要与企业外的主线间安装有绝缘的联接板。

8、机房的每台微机、监测电视、交换机等的接地线要形成专用的接地网,并用铜线引到建筑物的地下或水沟内,不得接在建筑物的混凝土钢筋上。

9、每台电器开关的接地线必须接地良好可靠,接地电阻符合要求。 10、电缆、供排水管线固定件的安装必须采用金属固定件与煤墙可靠接触。

第二十八章 设备、材料、配件领用管理规定 1、全矿设备、材料、配件统一由材料库发放。

2、材料库对设备、材料、配件进行分类,实施专人负责保管制,主要对设备、材料、配件发放情况进行统计,设备、材料、配件库存数量不足时,及时联系进货。

3、材料库应对设备、材料、配件建立台帐、技术卡片和牌板。 4、每月26日前,根据下月生产计划由各单位编制设备、材料、配件使用计划并报机电办及分管矿领导审批,然后交矿材料科,由材料科根据库存情况进行整理后,统一上报供应公司购进。如遇生产急需,需要矿上立即购进的设备、材料、配件,经矿领导同意后,由材料科购入。

5、各使用单位领用设备、材料、配件要履行审批手续,在材料、备

件领用三联单上必须先由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再由机电办负责人签批,大型材料及备件、设备必须由主管机电的副矿长批准,方可领用。 6、设备、材料、配件保管员必须严格执行凭票发放程序,确因生产所急需要领用材料、配件,领用负责人与库房负责人口头联系领用,在领用后两天内必须补办设备、材料、配件领用签批手续,否则将对领用单位进行处罚200元。

7、各队领用设备、材料、配件必须做到有计划领用,并实行以旧换新,旧设备、材料、配件的回收,由使用单位到机电办办理手续,后交材料库房设备、材料管理人员进行入库登记并向使用单位指定位置排放整齐。

8、外委单位领用本矿设备、材料、配件,必须由矿领导审批后,审批内容填写详细(包括用途、使用地点、数量),填写领料单方能到材料库房领用。

9、外委单位领用本矿设备、材料、配件一律按租用时间进行核算金额(根据所领用设备、材料、配件的金额与使用年限和折旧费进行核算);消耗品按实际金额核算金额。

10、每月25日,设备、材料、配件管理员根据各队领用单据分类进行汇总,以便掌握材料、配件的消耗情况。

11、领用及回收设备、材料、配件的手续应妥善保管,以便日后查阅。 第二十九章 机电例会制度

为了更好地做好机电管理工作,经矿领导决定每月召开一次机电例会,机电例会会议内容包括对本月机电工作进行总结,并安排下月机

电任务;同时分析本月各区队材料消耗情况;上报会审下月材料配件计划;并由机电办通报本月各区队机电设备检查结果。

1、机电例会规定每月26日上午召开。(如矿上在26日有特殊情况,机电例会将提前或推后召开,听候调度通知)。

2、材料库在召开会议之前必须总结出各队月材料消耗情况并做出报表,以便会议参阅通报。

3、各区队在召开会议之前必须做出下月材料配件计划,以便会议会审,会审后的材料配件计划报机电办,由机电办将计划汇总、审核,报材料科。

4、机电办将本月各区队机电设备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在会议上通报,并对各区队提出存在的问题予以解答。

5、各区队在工作或设备材料使用当中,如有建议或存在问题在会议上作出详细说明。

6、汇总当月机电事故影响时间(由调度室提供),经机电办核实事故原因并作出书面材料在会议上通报。 第三十章 机电物资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矿机电物资的管理工作,使我矿的机电物资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程序化、系统化,堵塞漏洞、杜绝浪费,严把物资的质量关、价格关,做到供应及时准确,满足安全生产的正常需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各单位的材料、备件计划必须在当月25日前根据矿下达的下个月的生产作业计划,按照需求,实事求是的、认真严肃的编制,于每月

的机电例会上提交会审。机电办进行审批,然后报机电副矿长审批。 2、材料科必须对上报的物资进行追踪,确保物资如期到达,同时材料科必须对物资进行严格验收,确保数量和质量关,对于假冒伪劣产品一律退货;对于不能及时到货的物资,必须及时向分管矿领导汇报,以便采取应急措施。

3、材料科必须及时将各单位上报的备件、材料进行汇总,并及时上报供应公司,对于自购材料必须货比三家,确保物美价廉。对于5万元以上的自购计划必须实行招标,对于5万元以下的采购计划,采用几家同时报价,并提供样品和合格证,充分对比后确定供货商,然后由材料科与其签定采购合同,经分管矿长、矿长签字认可后方可形成采购,材料科必须在配件、材料到货后认真组织验收,对于提供伪劣产品的供货商必须立即退货,并对其停止业务;对于因材料库验收人员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导致伪劣产品入库者,根据损失情况处罚人民币300-1000元罚款,必要时调离工作岗位。

4、各单位领用材料、备件时必须由单位主管签字或盖章,统一由机电办审批。

5、各单位领料单必须使用统一的领料单,领料单必须是一式三份,第一联由领料单位保存,第二联由矿财务保存并结帐用,第三联由材料科保存入帐使用;发料员对料单进行审查确实无误后方可发料,领料人与发料人当场核对数量、质量,并在料单上签字;每月底由材料科和财务对各单位的材料、备件消耗情况进行核对,并结算出各单位材料、备件的费用及吨煤指标。

6、各单位使用的材料、备件必须由材料科统一供给,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私自采购,因特殊情况需要自购的必须由分管矿领导同意后方可购置,并办理相关合法手续。

7、材料科在组织材料、备件的采购时,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8、材料库必须对入库的材料、备件对照送料清单认真核对品名、数量、质量,并填写四联入库单,其中送料方一联、财务一联、材料科一联、机电办一联;自购部分必须由供货商提供,由采购员、材料管理员、材料科长、分管矿长、矿长签字后结算。 9、材料科必须定期(每月25日前)分析各单位的材料、备件消耗,并分别进行统计分析进行微机管理,将消耗情况上报机电办、分管领导和矿长,并在每月的机电例会上进行通报,以便真实的反应各区队的管理水平,协助全矿实现节支降耗。

第三十一章 机电设备委托维修和外委加工管理办法

一、机电设备需要维修时,在我矿确实无维修能力时可以由矿统一安排外委维修;在确定维修单位时必须实行公开招标的办法,对于同类产品的维修厂家确定后对于维修质量好、价格低、服务态度好的厂家可以相对固定;但在操作过程中一旦出现抬高价格、质量滑坡、服务质量差等问题时,必须立即中断合同,且永不复用。

二、机电设备在委托维修、加工时由机电办联系维修中心或其他维修点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在维修前,使用单位和机电办配合,提前填写维修加工合同,合同中必须表明维修价格、期限、保修期、维修技术要求、维修内容。

2、设备器材在委托维修中,原使用单位要耐心解答维修方的询问,有权向维修单位提出各种技术要求,在必要时可以深入现场指导。 3、电器设备委托维修,在修复后要求在委托维修单位厂房内进行通电试验,并做出检修与试验详细记录,试验合格后方可返矿使用。 4、维修产品到货后,机电办应组织通知使用单位进行验收,对于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立即返修,若造成影响生产的,应根据维修价格处以10%-50%的罚款。

5、在维修到货后不得立即付账,待使用保修期过后,由维修单位带着维修合同、验收单以及使用单位意见反馈单方可办理结账手续,对于反馈意见中有问题的视情况处以10%-100%的罚款,必要时和维修单位中断维修合同。

6、对于维修件的使用,矿使用单位应做好记录,作为矿方的管理和向维修单位反馈意见的依据。

三、不论是矿内自己维修还是外委维修,在井下或地面大的停产检修时必须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必须详细制定检修措施(包括安全与技术措施、施工组织措施、检修地点、检修内容、所用工器具)。

2、检修设备器材使用的配件、工具等准备工作必须提前考虑周全。 3、检修人员必须分工明确、组织合理、时间进度周详,并于检修前一天将组织措施以书面的形式报机电办、调度室及分管矿长。 4、在检修过程中,设备管理员要到现场了解设备损坏情况、原因并上报分管领导。

5、维修好的设备、备件由机电办组织验收后入库,并填写入库登记作为备用。

第三十二章 机电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为了促进我矿机电管理工作,确保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机电办必须了解全矿机电设备运行情况,绝对不允许机电设备带故障运行。

2、机电办应有专人负责,并经常入井检查机电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发现设备存在病态,应及时通知使用单位进行处理。

3、在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时,必须到现场对设备故障或损坏原因进行调研,并分析实际情况上报主管领导。

4、设备运行时间达到大修时,使用单位应制定检修计划(注明所需时间、所用工具、责任人、检修内容与相关措施),机电办应指定人员到现场进行监督。

5、应督促各区队加强安全学习,全面提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6、每月召开机电例会时,总结当月机电设备运行情况,对机电设备维修、保养到位且不影响生产的单位及个人给予奖励,反之,对影响生产的单位及个人进行罚款。

7、严格要求设备操作人员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要求设备维修和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性能、结构、操作和设备保养。设备维修和操作人员共同承担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搞好文明卫生。

8、设备维修人员在运行中必须加强定期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相互协

作,及时处理,杜绝违章蛮干,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9、要求各单位要严格贯彻执行设备定期检修制度,要制定各台设备的日检、月检、季检、年检项目,检修时间与质量要保证,各项检修记录要有详细的记录。

10、要求各单位对正要检修的设备必须制定检修计划,并把检修内容、所需时间、安全措施填写详细。

11、在搬家倒面时,为了避免设备在搬运过程中碰坏或损坏,机电办必须保证对所搬设备的完好率,在井下验收所有搬运设备,并制表。 12、机电办对我矿、搬家公司、外委单位的车辆进行监督,不准在办公大楼前随意停入。

第三十三章 电焊、气割和喷灯焊接施工管理制度

1、任何单位(矿内区队、外委施工单位)在进行电焊、气割和喷灯焊接作业之前,必须由所在单位技术负责人编写《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要说明施工时间、地点、内容,现场负责人和参与施工的其它人员的职责,以及详细的安全防范及施工技术措施,并有编写人签字及本单位行政一把手的签批。

2、《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过通检科、机电办、调度、生产技术办等业务部门及总工程师与行政一把手的审批。

3、施工前要组织所有参与电焊(气割或喷灯焊接)的施工人员,对审批过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学习,将措施贯彻到每一位人员。 4、电焊(气割或喷灯焊接)作业施工前,施工单位要去调度室进行登记,以便于调度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5、电焊(气割或喷灯焊接)作业时,现场必须有审批过的《安全技术措施》。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过程中有关人员各负其责,并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作业,做好监督、检查。 6、电焊(气割或喷灯焊接)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要一制定一审批,每次根据施工地点及内容的不同制定相应的措施。

7、每次电焊(气割或喷灯焊接)作业完毕后,要将使用的焊接设备、材料及工具全部回收。

8、在地面煤仓下口、皮带走廊、风井口、煤场等可能有粉尘或瓦斯聚集的地方进行电焊(气割或喷灯焊接)作业,要视同与井下作业同等对待。

9、无《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技术措施》未经过审批,不得进行电焊(气割或喷灯焊接)作业,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不得作业。如有违章行为,经发现,要立即停止作业,并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相应处罚。

10、柳塔矿生产及生产辅助单位、外委施工队进行电焊、气割或喷灯焊接作业,要严格执行此制度,并按照后附统一的格式编写《安全技术措施》。 后附:

1、《柳塔矿电焊、气割和喷灯焊接安全技术措施》

2、《柳塔矿电焊、气割或喷灯焊接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栏样表。 附表:

一、《电焊、气割和喷灯焊接安全技术措施》

1、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并且持证上岗。

2、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消防安全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3、作业时跟班领导一定要进行现场统一指挥,在现场将措施落实到位,并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4、焊、割等设备的运输执行有关运输安全措施。氧气瓶、乙炔瓶在装卸、运输时不得同油脂、易燃、易爆品同车,必须轻装轻放、绑扎牢固,防止抛棒、滚动。氧气瓶上应装设防震胶圈,搬运前检查安全帽是否拧紧。

5、工作场所必须选择在安全地点,顶板鳞片、片帮必须处理彻底,必要时设临时支护,在综采工作面作业必须将护帮打好。

6、电焊、气割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米的井巷范围内,不能有液压油、机油、棉纱、风筒等易燃易爆物品,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干粉灭火器和足够数量灭火砂。

7、作业之前用清水对作业地点前后10米内煤尘、浮煤进行冲洗清理,气割、焊接结束后再次冲洗。

8、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割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收火星。

9、电焊、气割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作业过程中要求安监员和瓦检员在现场监督检查,并且瓦检员每隔一小时测一次瓦斯浓度,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大于0.5%时不得作业。

10、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11、电焊和气割操作人员必须佩戴专用手套、焊帽或专用防护眼镜,衣领袖口必须全部扎紧。

12、所有使用电焊设备必须完好,接线符合完好标准。气割用具必须完好,气带接头连接处使用专用卡子固定可靠,不得用铁丝代替。 13、气割使用的氧气、乙炔瓶,间距必须保持在5米以上,并且乙炔瓶必须放置在回风流中。

14、使用电焊、气割时一定注意不得损坏设备其它部分,电缆管线等易燃物品,要用不燃材料保护好。

15、在设备上焊接时,必须小心注意,防止损坏轴承、衬套、齿轮箱、铰接点和电机等。

16、在设备、开关等物体上焊接时必须停电后方可焊接。 17、在皮带机上方焊接时,带面必须用不燃性材料进行保护。 18、焊接时一定要把接地点设在尽量靠近焊接的地点,这样可以防止这些地方的润滑剂在焊接电流的作用下发生分解,并防止轴承过热。同时防止电流通过轴承或齿轮在焊接中产生电弧,从而点焊在一起。 19、焊机接地点绝对不要接在液压油缸的活塞杆上,因为电弧会在活塞杆上造成点蚀坑。

20、电焊、气割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成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常立即处理。 21、电焊、气割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相关设备、工具等不得存

放在施工现场,必须全部回收。

22、以上电焊、气割和喷灯焊接安全技术措施是一个整体性的规范,各单位在具体施工时,根据施工作业地点及内容等的不同,编写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柳塔矿电焊、气割和喷灯焊接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栏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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