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场所等从业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科室:
根据垣曲县卫计委2017 127号文件,现将2017年度公共场所等从业人员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 体检地点:垣曲县人民医院体检科。
二 体检项目及涉及科室
内科、外科、检验科、放射科、体检科、临床服务部
内外科常规检查、胸透、甲肝和戊肝抗体测定、伤寒杆菌测定、志贺氏菌培养及测定。
三 体检流程
1 体检登记(电子版) 体检科 2 静脉采血 化验室 3 胸部透视 放射科 4 一般情况检查 内科、外科 5 交表 体检科 6 报告收集、记录(电子版) 7体检报告书写、签字、盖章、发放领取
四 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吋免冠照片1张;
2 体检当日空腹,勿运动。体检前一天清淡饮食。
3体检时间:一般情况检查内科、外科、胸透随时检查。甲肝、戊肝、伤寒检查需抽血。周一—周五早九点半以前均可抽血,化验报告周五下午发放(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 体检收费:取消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收费标准.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个人健康体检收费参照山西省诊疗项目收费目录标准标准
一般情况检查体检费 17元 甲肝抗体 17元 戊肝抗体 13元 肥达氏反(伤寒杆菌检查)24元 普通透视 7.6元 合计应为77.6元∕人次。
垣曲县人民医院
2017.09.20
此通知报送卫计委、卫士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