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启动的农药残留新标准对我国出口蔬菜的影响及对策
今年9月开始,日本启动进口食品农药残留新标准,再次加严进口蔬菜农残标准,这一新的“绿色”技术壁垒的实施将使我国输日出口蔬菜面临考验。
日本新启动标准的实施将目前现行所涉及的130种农作物,229种农药、9000个农残标准扩展到135种农作物,涉及724种农药19000个农残标准,几乎覆盖了我国现在种植的所有农作物。此次新增了11种农药,共涉及到我国粮谷类、蔬菜等60种农产品的残留限量标准,这11种农药分别是果宝素、氯恶嗪草、Diclocymet、醌肟草、抗倒酯唑酮菌、丙酰胺、恶唑禾草灵、四唑酰草胺、Fluazinum、丙炔氟草。其中除草剂恶唑禾草灵对我国农产品出口影响较大,它在蔬菜类作物中的残留限量值为0.05~0.1mg/kg。日本此次还对苯硫磷、毒死蜱、唑螨酯、抑芽丹4种农药相关的残留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毒死蜱是我国在无公害农作物上广泛推荐使用的杀虫剂。这一农药残留标准的修改,涉及70多种农产品,我国出口日本的农产品,尤其是蔬菜类产品受到重大影响。4种我国主要出口日本蔬菜农残限量上调10倍以上,它们是卷心菜(从1ppm调整为0.05ppm)、新鲜豌豆(从0.1ppm调整为0.01ppm)、哈密瓜(从0.5ppm调整为0.01ppm)、荞麦(从0.1ppm调整为0.01ppm)。
我国每年对日出口蔬菜达70万吨、40多亿美元,在我国出口日本的农产品中,蔬菜类数量最大,在日本市场占有较大份额。日本此次启动的农药残留新标准,增加了输日蔬菜农残检测项目,降低了标
准的限量,使我出口蔬菜检出农残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一旦被日方查出超标就会导致退货或销毁。同时,日本对中国进口的蔬菜实行的检验检疫措施,将大大增加抽样次数和放慢通关时间,使中国蔬菜的检验费增加、出口成本提高,放慢通关更会引起蔬菜保鲜品质下降,从而达到进口中国蔬菜的目的。
为此,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在加大对日出口农产品药物残留的检验监管力度,防止农残超标的农产品走出国门的同时,呼吁有关职能部门迅速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日本等国有关的环境法律规范、技术标准、措施及绿色贸易壁垒等系统研究,对其不合理的保护制定有关对策并依据有关国际规则和惯例据理力争。
另外出口企业必须要一是及时了解日本对农残要求的变化,根据日本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对策,按照日本的要求生产加工出口农产品,避免被日方查出超标而导致退货或销毁。二是要及早调整蔬菜基地的用药计划,严格农残管理,对加严限量的农药应当加强自检自控管理。要从源头控制农药残漏,购买农药时选择中残、低残的有机质、有机磷农药。三是要实行市场多元化战略,积极开拓欧美、俄罗斯、韩国以及东南亚地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