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0933-2007
前言
本标准对应日本标准JISA5528:2000《热轧钢板桩》及欧洲标准EN10248-1:1995《热轧非合金钢钢板桩第1部分:交货技术条件》和EN10248-2:1995《热轧非合金钢钢板桩第2部分:外形和尺寸偏差》,本标准与JISA5528:2000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与JISA5528:2000的主要差异为:——钢板桩截面形状仅列入U型钢板桩一种。
——将欧洲标准中U型钢板桩10个规格纳入本标准U型钢板桩系列。——对钢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进行了修改和调整。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瑞马钢铁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钱奕峰、李庆中、柳泽燕、程鼎、冯超、李叙生、杜传治。
GB/T20933-2007
热轧U型钢板桩
00001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热轧U型钢板桩的订货内容、分类、代号、尺寸、外形、重量及其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堤防加固、截流围堰等防渗止水工程以及挡土墙、挡水墙、建筑基坑支护等结构基础工程所用的热轧U型钢板桩。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22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223.3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二安替比啉甲烷磷钼酸重量法测定磷量GB/T223.4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铵氧化容量法测定锰量
GB/T223.5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还原型硅钼酸盐光度法测定酸溶硅含量GB/T223.10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铜铁试剂分离-铬天青S光度法测定铝含量GB/T223.11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过硫酸铵氧化容量法测定铬量GB/T223.13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硫酸亚铁铵滴定法测定钒含量GB/T223.14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钽试剂萃取光度法测定钒含量GB/T223.16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变色酸光度法测定钛量GB/T223.17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二安替吡啉甲烷光度法测定钛量GB/T223.18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硫代硫酸钠分离-碘量法测定铜量GB/T223.19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新亚铜灵 三氯甲烷萃取光度法测定铜量GB/T223.23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测定镍量
GB/T223.24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萃取分离-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测定镍量GB/T223.39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氯磺酚S光度法测定铌量
GB/T223.40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离子交换分离-氯磺酚S光度法测定铌量GB/T223.53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铜量GB/T223.54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镍量GB/T223.58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亚砷酸钠-亚钠滴定法测定锰量GB/T223.59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锑磷钼蓝光度法测定磷量GB/T223.60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高氯酸脱水重量法测定硅含量GB/T223.61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磷钼酸铵容量法测定磷量GB/T223.62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乙酸丁酯萃取光度法测定磷量GB/T223.63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高碘酸钠(钾)光度法测定锰量GB/T223.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锰量GB/T223.67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还原蒸馏-次甲基蓝光度法测定硫量GB/T223.68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GB/T223.69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测定碳含量GB/T223.71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管式炉内燃烧后重量法测定碳含量
GB/T223.72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氧化铝色层分离-硫酸钡重量法测定硫量GB/T223.76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钒量
GB/T228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228-2002,EQVISO62:1998(E))GB/T1591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2101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T2975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GB/T2975—1998,eqvISO377:
1997)
GB/T4336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GB/T6397金属拉伸试验试样GB/T20066钢和铁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GB/T20066—2006,ISO
1998,IDT)3
订货内容
按本标准订货的合同或订单应包含应下列内容:a)标准编号;b)产品名称;c)牌号;d)型号;e)交货长度;f)重量和数量;
g)其它特殊要求,如:特殊型号要求、特殊表面质量要求等。4
代号
U型钢板桩代号为:SP-U(其中SP为钢板桩英文名称sheetpile的缩写)。5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5.1尺寸及表示方法
5.1.1U型钢板桩的截面图示及标注符号如图1所示。
W-总宽度W1-有效宽度H-总高度H1-有效高度t-腹板厚度
图1U型钢板桩截面图
14284:
3
5.1.25.1.3
U型钢板桩的截面尺寸、截面面积、理论重量及截面特性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U型钢板桩通常定尺长度为12m,根据需方要求,也可供应其它定尺长度的产品(长度应大
于6m,并按0.5m为最小单位进级),但其交货长度应在合同中注明。
表1
截面尺寸、截面面积、理论重量及截面特性U型钢板桩型钢板桩截面尺寸、截面面积、理论重量及截面特性
单根材
截面面
积cm245.2161.1876.4274.4096.996.99133.8153.078.70103.9135.399.2109.9113.4112.7123.4127.0130.1140.6144.2
理论重量kg/m35.548.060.058.476.176.1105.0120.161.881.6106.277.986.3.088.596.999.7102.1110.4113.2
惯性矩Ixcm45981240222027904110467079601140021105220863065907110727087609380958098301039010580
截面模量Wxcm3881522232503343625206802033765394581488554579588579601608
截面面积cm2113.0153.0191.0186.0242.0242.5267.6306.0131.2173.2225.5132147151150165169173188192
每米板面理论重量kg/m288.7120.1149.9146.0190.0190.4210.1240.2103.0136.0177.0103.8115.0118.7118.0129.2132.9136.1147.2150.9
惯性距Ixcm445008740168002280034400386006300086000130003240056700287103285034270393004444046180507005624058140
截面模量Wxcm3529874134015202150227031503820100018002700141016001665178020002075227025002580
型号
(宽度×高度)
有效宽度W1mm400400400400400400500500600600600750
有效高度H1mm85100125150160170200225130180210204205.5206220.5222222.5223.5225225.5
腹板厚度tmm8.010.513.013.116.015.524.327.610.313.418.010.011.512.010.512.012.513.014.515.0
400×85400×100400×125400×150*400×160400×170500×200500×225600×130600×180600×210
750×205750750750
750×220750750750
750×225750750
注:根据市场需要,也可供应带*号型号的产品
5.2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
U型钢板桩尺寸、外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规定。根据需方要求,允许偏差也可按供需双方协
议规定执行。
表2U型钢板桩尺寸、外形允许偏差项
有效宽度W1
目
W1≤500W1>500
允许偏差+2.0%W1-1.5%W1+2.0%W1-1.0%W1单位为毫米
4
有效高度H1
<10
腹板厚度t
长度L
侧弯翘曲
端面斜度
5.3
≤10m>10m≤10m>10m≥10~<16
≥16
±4%H1±1.0±1.2±1.5
2000
≤0.12%L≤0.10%L+2≤×0.25%L≤0.20%L+5≤4%W1
重量及允许偏差
U型钢板桩应按理论重量交货(理论重量按密度为7.85g/cm3计算)。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后,亦可按实际重量交货。交货的实际重量偏差应不超过理论重量的±6.0%。5.4标记示例
U型钢板桩的规格标记采用:符号SP-U+有效宽度W1×有效高度H1×腹板厚度t表示。如:SP-U500×200×24.366.1
技术要求交货状态
U型钢板桩以热轧状态交货。
6.2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
6.2.1U型钢板桩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3的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也可按其它牌号和化学成分供货。
表3
U型钢板桩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不大于PSV
0.0400.0400.040
0.0400.0400.040
0.150.200.20
牌号
C
Q295bzQ390bzQ420bz
0.160.200.20
Mn
1.501.601.70
Si
0.550.550.55
Nb
0.0600.0600.060
Ti
0.200.200.20
Ceq
不大于
0.400.440.46
注1:碳当量计算公式为:Ceq=C+Mn/6+(Cr+Mo+V)/5+(Ni+Cu)/15;
注2:牌号中Q为屈服强度“屈”字的汉语拼音首位字母,其后数字为屈服强度最小值,bz分别为“板”、
“桩”两字的汉语拼音首位字母。
6.2.2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222《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的规定。6.3力学性能
U型钢板桩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4规定。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也可按其它力学性能指标供货。
5
牌号Q295bzQ390bzQ420bz
6.4
锁口形状
表4U型钢板桩的力学性能
屈服强度ReH/(N/mm)
抗拉强度Rm/(N/mm)
不小于
295390420
390~570490~650520~680
断后伸长率A/%
不小于
232019
U型钢板桩的锁口形状应保证:打桩时易于相互咬合,拉拔时易于脱离。6.5表面质量
6.5.1U型钢板桩不得有明显的扭转。
6.5.2U型钢板桩的表面不允许有影响使用的缺陷。若存在影响使用的缺陷,允许用砂轮等机械方法修磨或焊补进行缺陷的清除或修补。6.5.2.1清理
清理后的U型钢板桩截面尺寸必须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征得用户同意也可根据用途适当放宽此。清理处与原轧制表面的交界面应圆滑无棱角,且清理宽度不得小于清理深度的5倍。6.5.2.2焊补
a)U型钢板桩的表面缺陷在焊补前应采取铲除或砂轮打磨等机械方法完全除净,然后进行堆焊修
补。焊补后必须进行修磨,并保持与原轧制面一致。
b)U型钢板桩的焊接外缘不得存在咬边及焊瘤。加强焊缝的焊坡高度应至少高于原轧制表面
1.5mm,用铲除或砂轮打磨等机械方法清理加强焊缝焊坡后,必须保证与原轧制表面同一高度。c)焊补必须根据钢的牌号、采用适当的工艺进行。
d)焊补前所去除缺陷的深度,必须小于被清理面公称厚度的30%;焊补面积必须小于U型钢板桩
总表面积的2%。
77.1
试验方法
每批U型钢板桩的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和试验方法
检验项目化学成分拉伸尺寸、外形表面质量
取样数量/个1/每炉1逐根逐根
取样方法GB/T20066GB/T2975
——
试验方法GB/T223、GB/T4336
GB/T228量具目视
序号12347.2
有效宽度W1尺寸测自U型钢板桩两端锁口中心点间的距离;有效高度H1尺寸为U型钢板桩锁口中
心点至腹板上表面的高度差。88.1
检验规则检查和验收
U型钢板桩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检查和验收。8.2组批规定
6
U型钢板桩的组批按GB/T1591规定进行。8.3取样规则8.3.1U型钢板桩的拉伸等试样,应沿轧制方向从U型钢板桩腹板宽度的四分之一处为中点进行样坯切取。如图2所示。
图2U型钢板桩取样部位示意图
8.3.2U型钢板桩的取样方法按GB/T2975《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执行。8.4复检规则
8.4.1如初验不合格,可采用以下两种方法之一进行复验:
a)从同件产品上另取双倍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如复验结果都合格,则该批产品合格。
若复验结果仍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则该件产品报废;但此时应从同一批产品中另抽取两件产品各取一个试样进行复验。复验结果若有一个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b)直接从同一批产品中另抽取两件产品各一个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复验结果若有一个
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8.4.2供方有权对不合格的产品逐根取样检验,合格者仍可交货。99.1
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U型钢板桩可打包成捆交货也可单根交货。成捆交货的U型钢板桩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U型钢板桩成捆交货的包装规定
捆扎道次
包装类别
1
9.29.3
每捆重量/kg≤5000
长度>10m≥4
同捆长度差/m
无限定
包装时U型钢板桩间应采用衬垫保护。
除表6规定外,U型钢板桩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210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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