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GC/GF016--201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全业务接入工程验收规范
版本号:2.0.0
2011-3-11发布 2011-3-51实施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 发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全业务工程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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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前 言 ...................................................................................................................................................... II 编制历史 ............................................................................................................................................... III 1、 总则 .................................................................................................................................................. 1 2、 工程验收前检查 .............................................................................................................................. 2 2.1环境检查 ........................................................................................................................................... 2 2.2机房安全检查 ................................................................................................................................... 2 2.3安装工艺检验 ................................................................................................................................... 3 2.4设备基本功能检查 及调测 ......................................................................................................... 14 2.5光缆测试 ......................................................................................................................................... 17 3、 工程初验 ........................................................................................................................................ 18 4、 工程试运行 .................................................................................................................................... 18 5、 工程终验 ........................................................................................................................................ 18 5.1终验技术文件 ................................................................................................................................. 18 5.2 验收要求和内容 ............................................................................................................................ 19 附录1光缆段光纤线路衰减测试记录表 ........................................................................................... 20 附录2光缆段光纤接头损耗测试记录表 ........................................................................................... 20 附录3 分路器测试记录表 .................................................................................................................. 21 附录4随工检查表 ............................................................................................................................... 22 附录5设备测试记录表 ....................................................................................................................... 23 附录5 PON设备测试方法 .................................................................................................................. 26
I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全业务工程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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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规范制定了全业务接入工程验收规范,是基于无源光网络(GPON)的光接入网络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查、检验、随工验收、工程初验、终验的依据。适用于浙江移动基于GPON的新建和扩建工程,包括设备安装工程和线路安装工程验收要求。
本规范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赵东升、王建生、陈贤平、陈建平、杨爱霞 本规范解释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
- 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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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历史
版本 V1.0.0 V1.1.0 V2.0.0 更新日期 2009-5-26 2011-3-11 2011-5-14 修改 浙江公司赵东升、陈建平 更新说明 文档 状态 定稿 浙江公司赵东升、陈建平、增加了驻地网、小场景电源及配套修订 杨爱霞 配置标准等内容 浙江公司赵东升、王建生、修订了驻地网管线等内容 陈贤平、杨爱霞 修订 - I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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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 为了加强中国移动浙江公司的全业务接入工程质量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信息产业
部文件,结合浙江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2、 本规范适用于浙江公司全业务接入专业设备及线路工程,作为工程建设及管理的相关依
据。
3、 本规范未涉及到的内容应当在保证工程安全、稳定、标准、优质的原则下协商实施,并将
此类问题及解决方案及时上报,以备今后修订规范时参考补充。
4、 若本规范在实施过程中与国家、信息产业部和集团公司新颁布规范、规定相冲突时,以新
颁布的规范、规定为准。同时本规范也将根据新颁布的规范、规定进行相应补充与修订。 5、 本规范的解释权所属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6、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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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程验收前检查 2.1环境检查
第1条, 对机房的环境条件进行全面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1.机房应远离易燃、易爆、强电磁干扰(大型雷达站、发射电台、变电站)等场所;机房不应与水泵房及水池相毗邻,机房的正上方不应有卫生间、厨房等宜积水建筑。
2.机房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机房的净高、承重、门窗、墙面、地面、顶棚面、孔洞、照明、电源插座设置等应符合工艺设计要求,门锁和钥匙配套齐全。
3.机房、交接间、设备间预埋地槽、暗管(出土管)及孔洞和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有较好、安全、方便、便于进线(尾纤和电源线)及出线(语音线、数据线和同轴电缆)的地方。
4.机房的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应能满足设备工作环境要求。
设备的工作环境要求一般为: 温度: 0~40℃ 相对湿度:10%〜90%(非凝结) 5.机房的清洁度应能满足:
设备正常工作的灰尘环境要求:直径大于5um的灰尘浓度310粒/m,灰尘粒子时非导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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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磁和腐蚀性的。
6.大气压力要求应能满足:
设备在86kPa-106kPa大气压力条件下的环境中正常工作。 第2条, 新建机房不得安装吊顶和活动地板。
第3条, 利用现有已铺设防静电活动地板的机房,其活动地板的接地应良好,系统电阻值应符合1.0×10~1.0×10Ω的指标要求。
第4条, 机房内不得有水管、煤气管、暖气设备,消防喷淋设施等。确有其设施且无法避免的,必须做隔离和防渗透处理。
第5条, 机房应提供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应小于5Ω。用于安装ONU设备的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接地装置,用于满足ONU和网络箱(柜)等设施的等电位接地要求。
第6条, 安装处可提供符合设备工作所需要的直流电源或交流电源;其直流电源电压、波动范围及交流电源电压、频率、波形畸变率均应符合设计要求或设备订货合同要求。
(安装OLT设备的换进必须支持直流-48V供电,可选交流220V,提供两路供电,并同时支持两路冗余备份,直流-48V±10%、交流电压单相220V±10%、交流电压频率50HZ±5%,线电压波形畸变率小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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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机房安全检查
第7条, 机房内必须配备有效的灭火消防器材。凡要求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必须保持性能良好。
第, 机房室内装修材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不得使眼用木地板、木护墙、及可燃窗帘。 第9条, 机房楼板预留孔洞应配置非燃烧材料的安全盖板。 第10条, 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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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条,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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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通信机房建筑必须符合YD 5002-2005 《有点建筑防火设计标准》的相关规
2.3安装工艺检验
2.3.1设备安装施工要求检查
2.3.1.1设备机架安装
第12条, 机架安装位置应符合施工图设计,各种标志完整齐全。
第13条, 机架必须按施工图要求进行抗震加固,所有用于固定的膨胀螺钉安装紧固,绝缘垫片、大平垫片、弹垫和螺母(螺栓)的安装顺序要正确,机架加固底座保持水平。
第14条, 机架出风、散热孔没有被挡。不得将标签纸贴在散热孔上。 第15条, 采用吊垂测量时,设备机架安装垂直偏差度应不大于3mm。
第16条, 大列主走道侧必须对齐成直线,误差不大于5mm。相邻机架应紧密靠拢;整列机架前面面板应在一平面上,无凹凸现象。
第17条, 设备摆放要平稳,压板、支架要牢固,同型号、同高度的设备机架要尽量相邻排列。 第1, 设备机架上的各种零件不得脱落或碰坏,漆面如有脱落应予补漆。各种文字和符号标志应正确、清晰、齐全。
第19条, 机架前后距离应能满足机框门的开关以及人员的施工。对于全业务设备机架的安装,要求:
1.机架背面和墙之间不小于100 mm,如需要背部操作,距离应不小于600mm; 2.机架侧面和墙之间不小于100 mm; 3.机架之上不小于300 mm; 4.机架前方不小于800 mm。
用户驻地网情况较复杂,可根据用户环境酌情施工。
2.3.1.2设备集装架(综合架)安装检查
第20条, 机房内机架(机柜)的平面位置、机面朝向、机架相互距离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第21条, 机架的安装应端正牢固,机架底部和顶部应有安装加固螺孔,高度在2.2m以上的机架必须进行上加固。机架安装必须按设计所要求的抗震加固措施进行加固,所有用于固定的膨胀螺钉安装紧固,绝缘垫片、大平垫片、弹垫和螺母(螺栓)的安装顺序要正确,并符合有关的通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
第22条, 机架安装后各直列上、下两端垂直倾斜误差应不大于3mm。
第23条, 除有特定的绝缘隔离、散热、电磁干扰等要求外,机架应相互靠拢,机架间隙不大于3mm。
第24条, 列内机面平齐,无参差现象,机面对齐误差不大于3mm。 第25条, 列间距离与设计的误差应不大于5mm,主走道侧必须对齐成直线。 第26条, 所有紧固件必须拧紧,同一类螺丝露出螺帽的长度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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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条, 机架上各种零件不得脱落或碰坏,漆面如有脱落应予以补漆。
第2, 设备集装机架内部的电源分配系统应有物理上的防直接碰触措施。机架内严禁使用多功能电源插座。
第29条, 机架应作保护地线连接。连接方式根据设计要求可采用机架保护地线连接点与架内电源分配模块相连或者直接与机房内地线排、或头柜、电源分配柜的保护地线接线装置相连。机架保护地线不允许架间复接。
第30条, 机架前后距离应能满足机框门的开关以及人员的施工。对于全业务设备机架的安装,要求:
1.机架背面和墙之间不小于100 mm,如需要背部操作,距离应不小于600mm; 2.机架侧面和墙之间不小于100 mm; 3.机架之上不小于300 mm; 4.机架前方不小于800 mm。
用户驻地网情况较复杂,可根据用户环境酌情施工。
2.3.1.3机架加固与防震检查
第31条, 机架的安装位置,符合设计图纸要求,机架加固底座必须保持水平。
第32条, 所有用于固定机架的膨胀螺钉安装紧固,绝缘垫片、大平垫片、弹垫和螺母(螺栓)的安装顺序要正确。
2.3.1.4综合箱(网络箱)安装检查
第33条, 建筑物综合箱(网络箱)、楼层综合箱(网络箱)的安装高度,楼道安装应为箱底距离地面1.5m~2m,竖井内安装应为箱底距离地面1.0m~1.5m。其中,综合设备箱处应单独提供一个专用220V、10A带有保护接地的扁圆孔多用(二孔、三孔)电源插座,供箱体内的ONU设备使用。
第34条, 组线(分线)箱的安装位置和高度应设置在不影响人员进出的地方。组线(分线)箱安装位置尽量在楼梯侧的墙面内,距楼层门口水平距离不少于1.0m,箱底距离地面1.8m。
第35条, 建筑物综合箱、楼层综合箱应有良好的接地,箱体处应设接地装置并与建筑物总等电位相联结。接地线采用 16mm2 或以上截面的绝缘铜导线
2.3.1.5集装架(综合架)内设备安装检查
第36条, 安装在设备综合架内的设备的排列应符合工程设计的要求,上部进线的,应优先占满综合架下部空间。下部进线的,应优先占满综合架上部空间。
第37条, 综合架内所安装设备在架内的前后位置应保证设备连线后(在满足线缆布放弯曲半径要求条件下),前、后门能正常开关。
第3, 配线模块安排在综合架正面顶部或背面下部。 第39条, 互相备份的设备安排在不同的综合架中。
第40条, 安装的设备和综合架立柱螺丝紧固,不晃动,质量较大的设备除与立柱紧固外,应同时采用托板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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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条, 宽度小于综合架左右加固立柱标准间距的设备可以放置在机架内的托板上,但是必须采取紧固措施,避免设备在机架倾斜时发生位置移动。
第42条, 机架内的设备安装间距、托板设置应不影响设备散热,架内设备与设备之间应留有足够的散热空间。
2.3.1.6 通信设备安装检查
第43条, 安装 OLT 主设备及配套设备和器材的平面布置符合设计要求。 第44条, 机盘型号符合要求,机盘插槽排列正确,符合设计;
第45条, 机柜式ONU和配套设备统一安装在综合机柜内,机柜内光纤要保护固定。
第46条, ONU采用在用户智能终端盒、网络箱内壁挂式安装时, ONU及终端盒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位置安全,避免人或物的碰撞。ONU输出/入口应位于下部(避免由于设备出热风高温烘烤线缆导致故障或业务丢包)。网络箱的通风口畅通,没有阻住。
第47条, 台面式ONU安装位置靠近光纤信息插座。
第4, 设备和走线架的安装固定牢固,排列整齐,符合 YD5059-2005 《通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或设计要求。
第49条, 通信设备性能指标测试符合设计要求。 第50条, 设备各类接地可靠,符合设计要求。 第51条, 设备外观没有破损或变形。
2.3.1.7电源设备安装检查测试
第52条, 电源设备安装地面牢固,电源设备及蓄电池组采用机柜嵌入式的安装形式安装在综合机柜内排列符合设计(一般蓄电池放下部),线缆绑扎整齐。
第53条, 壁挂自带箱体式电源设备及蓄电池组墙面固定不应晃动。 第54条, 电源和蓄电池外观没有破损或变形。
第55条, 电源与蓄电池之间连线,接头螺丝紧固,没有松动;蓄电池电导性能测试符合要求。 第56条, 电源设备性能、输出电压符合设计要求。 第57条, 电源设备接地良好,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3.1.8 ODF模块安装
第5, ODF模块内尾纤上标签完整,没有遗漏,多余尾纤在盘纤区盘纤整齐。 第59条, 法兰盘的安装方向一致。 第60条, 端子板有可靠保护接地。
第61条, 已成端的ODF标签完整,标签格式符合规范要求。
2.3.1.9电缆布放
第62条, 电缆布放应整齐,无明显扭绞和交叉,预留出扩容的布线位置。电缆不溢出槽道,拐弯适度,无死弯,电缆进出槽道部位绑扎牢固。与有棱角结构件接触或固定时有必要的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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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条, 电缆余留长度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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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条, 芯线焊接端正、牢固、焊锡适量,焊点光滑、不带尖、不成瘤形,无虚焊。 第65条, 同轴电缆插头装配牢固。
第66条, 电缆两端有标签,标签上标明A/B端和路由。
2.3.1.10光纤布放检查
第67条, 光纤连接线的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规定及相关产品技术要求。
第6, 尾纤头保护帽保护良好,没有缺漏,尾纤布放无死弯、绷直现象。盘留的尾纤顺序整齐,曲率半径要符合要求。
第69条, 光纤缠绕的最小半径应大于30mm。 第70条, 光纤连接线用活扣扎带绑扎,无明显扭绞。 第71条, 光缆用线夹固定时,在每个转角也应该用线夹固定。 第72条, 电源线与信号线及尾纤分离布放。
第73条, 光缆线两端贴有标签,标签上标明A/B端和路由,以表明起始和终端位置,标签书写清晰、端正和正确。
2.3.1.11电源线布放检查
第74条, 交、直流电源电缆必须分开布放;电源电缆和信号线缆分离布放。 第75条, 电源线采用整段线料,中间无接头。
第76条, 电源线无交叉,走线整齐。与有棱角结构件接触或固定时有必要的保护措施。 第77条, 电源线和信号线分井引入,同井引入时,电源线与信号线有适当隔离; 第7, 直流馈电线的每对馈电线保持平行。
第79条, 交流电源线和直流电源线应分井引入,同井引入时,交流线和直流线在同一井内分两边引入。
第80条, 机房电源线布放方式如下:
1. 采用上走线方式时,交、直流电源线分架布放或在同一个走线架上分两边隔离走线。 2. 采用地板下槽道走线时,槽道须架空,交、直流电源线之间有隔离。
第81条, 电缆采用优质阻燃电缆。电力室至PDF头柜采用双层绝缘优质阻燃电缆。PDF头柜至设备采用双层绝缘优质阻燃电缆。
第82条, 第83条, 电缆外皮。
第84条,
电源线与设备应可靠连接,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截面在10mm2及以下的单芯电源线打接头圈连接时,线头弯曲方向与紧固螺丝方向一致,
并在导线与螺母间加装垫圈,所有接线螺丝均应拧紧;
2. 截面在10mm2以上的多股电源线应加装接线端子(铜鼻子),其尺寸与导线线径相配合; 3. 所有电源线剖头部分均缠绝缘胶带缠扎厚度与绝缘外皮一致,各电源线缠扎长度一致。 4. 线鼻子与设备的接触部分平整洁净,接触处涂一薄层中性凡士林,安装平直端正,螺丝紧
活动地板下禁止设电源接线板和用电终端设备。
敷设电源线应平直并拢、整齐,不得有急剧弯曲和凹凸不平现象;在电缆走道或
走线架上敷设电源线的绑扎间隔符合设计规定,绑扎线扣整齐、松紧合适。绑扎电源线时不得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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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 第85条,
电源线两端有标签,标签上标明路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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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管线施工检查
2.3.2.1 通信管道施工(管道埋深等指标属隐蔽工程,以检查施工监理隐蔽签证为主)
第86条, 管孔试通(用比被测试孔标称直径小5mm的拉棒),保证管孔通畅,不变形。 第87条, 管孔堵头齐全,无脱离。 第8, 铺设塑料管道符合下列规定:
1. 土质较好的地区(如硬土),挖好沟槽后夯实沟底,回填50mm细砂或细土(检查监理签证)。
2. 土质稍差的地区,挖好沟槽后做混凝土基础,基础上回填50mm细砂或细土(检查监理签证)。
3. 土质较差的地区(如松软不稳定地区),挖好沟槽后做钢筋混凝土基础,基础上回填50mm细砂或细土。并对管道进行混凝土包封(检查监理签证)。
4. 土质为岩石的地区,挖好沟槽后回填200mm细砂或细土(检查监理签证)。 5. 管道进入人孔或建筑物时,靠近人孔或建筑物侧做不小于2m长度的钢筋混凝土基础和包封(检查监理签证)。
6. 管孔内径大的管材放在管群的下边和外侧,管孔内径小的管材放在管群的上边和内侧。
7. 多层塑料管之间分层填实管间空隙(检查监理签证)。 8. 塑料管道的接续符合下列规定(检查监理签证):
(a) 塑料管之间的连接采用承插式粘接、承插弹性密封圈连接和机械压紧管件连接。 (b) 多孔塑料管的承口处及插口内均匀涂刷专用中性胶合粘剂,最小粘度应不小于500MPa.s,塑料管应插到底,挤压固定。 (c) 各塑料管的接口错开。 (d) 塑料管的标志面在上方。
(e) 栅格塑料管群间隔3m左右用专用带捆绑一次,蜂窝管等其他管材采用专用支架排列固定。
9. 管群上方300mm处加警告标识。
10. 塑料管非地下铺设时,塑料管有采取防老化和机械损伤等保护措施,并符合设计要求。 第条, 铺设过路的管道采用钢管,桥上铺设桥上固定牢固。 第90条, 老小区自建管道简易管道原则
1、小区内光缆穿放用管孔满足需求,绿化带埋深在25cm-30cm,不包封;车道埋深在50cm以上,自建管道做保护,不做基础(检查监理签证)。 2、从楼道井引上用硅芯管或镀锌钢管,安装管道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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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2人(手)孔检查
第91条, 人(手)孔的尺寸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设计。
第92条, 井盖应符合标准规格,井盖与口圈吻合,盖合后平稳不翘动,井盖上应有明显的用途及产权标志。
第93条, 人(手)孔位置的设置符合设计要求。
第94条, 人(手)孔砌体墙面平整,不出现裂缝、空鼓,墙脚不歪斜。 第95条, 砌体垂直,顶部四角平整一致,现状符合设计。
第96条, 人(手)孔上覆或井圈与砌体墙面连接处,水泥砂浆涂抹严密、平整无裂缝。 第97条, 通信管道工程的随工检验、隐蔽工程签证及竣工验收的内容见下表:
1、 沟底夯实、抄平质量; 2、 地基高程、坡度; 3、 土壤情况。 1、基础位置、高程、规格; 2、基础混凝土标号及质量; 管道基础 3、设计特殊规定的处理、进入人孔段加筋处理; 4、障碍物处理 1、管道位置、断面组合、高程; 2、管道接续质量(应逐个检查); 铺设管道 3、抹项缝、边缝、管底八字质量(砂浆标号是否符合1:25的规定); 4、填管间缝及管底垫层质量。 回土夯实 应符合本规范要求 1、砌体质量及墙面处理质量; 人(手)孔 2、混凝土浇灌质量(含基础、上覆等); 通 道 3、管道入口外侧填充情况、质量; 掩埋部分 4、结合部位质量。 管道试通及 1、试通管孔; 人(手)孔 2、人(手)孔、通道内可见部分的质量(四壁、基础表面、铁件安通道等可见 装、管道窗口处理等); 部 分 3、人(手)孔口圈安装质量、位置、高程。 核对竣工图 核对图纸与实际是否相符 项 目 管道地基 内 容 检验方式 随工检验 隐蔽工程 签 证 隐蔽工程 签 证 随工检验 竣工验收 隐蔽工程 签 证 竣工验收 2.3.2.3光缆桥架和线槽检查
第9, 光缆线槽、桥架安装安装平直,最低高度高出地坪2.2m以上。顶部距楼板不小于0.3m,在过梁或其他障碍物处不小于0.1m。
第99条, 水平敷设桥架、线槽时在下列情况设置支架或吊架: 1) 桥架、线槽接头处; 2) 每隔2m处; 3) 距桥架终端0.5m; 4) 转弯处。
第100条, 桥架、线槽在垂直安装时,固定点不大于2m,距终端及进出箱(盒)不大于0.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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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全业务工程验收规范 安装垂直、排列整齐、紧贴墙体。
第101条, 线槽不在穿越楼板或墙体处进行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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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4 光配线架、交接箱
第102条, 光交接箱、光纤配线架的安装符合YD/T5138-2005《本地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的要求。
第103条, 光缆交接箱的安装位置应按设计指定位置安装(选择在隐蔽、安全、不影响交通处。不宜安装在小区主干道路边、道路交叉口或转弯处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
第104条, 光交底座高度为30-50厘米,底座内外壁粉刷完整且光滑美观。交接箱与底座连接固定牢固、不晃动。
第105条, 光缆进线后有孔洞封堵措施。
第106条, 引入箱体的光缆,其加强芯必须单独接地,并与箱体内其它金属建绝缘。 第107条, 光交接箱、光纤配线架中每一块盘片每芯均有标签标识光缆走向及对端位置。 第10, 光交接箱、光纤配线架内一体化模块配置符合设计。 第109条, 光纤配线架的排列和走线符合设计。 第110条, 光纤配线架保护接地良好,符合设计规范。 第111条, 防雷地线单独从地线排引入,并与其它金属件绝缘。
第112条, 光纤配线架上监测线引出端子板位置及各种标志符合设计要求,ODF架上无源光器件的安装应牢固。
第113条, 光纤配线架上的光纤连接器位置应÷准确,安装应牢固,方向一致,盘纤区固定光纤的零件安装齐备。
第114条, 光交接箱、光纤配线架内适配器符合设计要求;
第115条, 光交接点的设备的接地应符合YD/T5138-2005《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传输工程建设规范》
2.3.2.5楼层光配纤箱或楼道分纤盒
第116条, 楼层光配纤箱或楼道分纤盒等安装安全可靠,符合设计要求。
第117条, 楼层光配纤箱或楼道分纤盒安装高度,箱体或盒底边距地坪符合设计要求(一般1.3m)。
第11, 楼层光配纤箱或楼道分纤盒进出线缆应采用PVC管进行保护。
2.3.2.6用户光终端盒(室外接头盒)
第119条, 用户端光终端盒安装牢固,盒底边距地坪符合设计要求(一般1.3m)。。
2.3.2.7综合信息箱或智能终端盒
第120条, 综合信息箱或智能终端盒安装牢固,位置选择符合设计要求,箱/盒内的220V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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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布放靠边,电源线中间无接头,电源的金属部分不外露。
2.3.2.8光纤插座(盒)
第121条, 安装在墙面等固定结构上,安装端正,位置离地面30cm以上。
2.3.2.9光分路器安装
第122条, 光分路器的每一纤芯均有标识,标识格式符合《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全业务接入工程施工规范》要求。
第123条, 光分路器的安装工整、美观、坚固。
第124条, 当采用墙挂时,光分路器的安装工艺符合墙挂设备安装要求,没有悬垂现象。
2.3.2.10 缆线施工检查 2.3.2.10.1户外光缆施工
第125条, 按照YD/T5138-2005《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传输工程建设规范(GC-GF007-2008)》中的传输管线工程建设规范。
第126条, 采用雨水管或污水管等非通信管道穿放的特种光缆,特种光缆规格程式正确,有保护措施符合设计要求。
第127条, 采用微管或纺织子管等新技术或工艺时,必须充分考虑光缆的安全性,以及今后维护的便利性,按设计或产品要求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2.3.2.10.2建筑物内缆线施工检查 2.3.2.10.2.1 PVC管或槽板敷设要求
第12, 敷设线槽和暗管的两端有标志表示出编号等内容,标明服务对象。 第129条, 管道内应无阻挡,道口应无毛刺,并安置牵引线或拉线。 第130条, 预埋或密封的金属线槽,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第131条, 敷设暗管的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2.3.2.10.2.2 缆线敷设要求
1、一般要求
第132条, 布放的缆线规格、程式、路由及位置与设计规定相符。
第133条, 电源线、室内光缆、光纤及建筑物内其他弱电系统的缆线分离布放。各缆线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YD/T5138-2005《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及设计要求。
第134条, 缆线的布放平直,无扭绞、打圈。与有棱角结构件接触或固定时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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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条, 布放的缆线两端贴有标签,以表明起始和终端位置,标签书写应清晰、端正和正确。标识格式符合规范要求。
第136条, 线缆A、B端走向保持一致,A端连接设备侧,B端连接用户侧。
第137条, 缆线余量符合设计要求。(在工作区宜为3~6m,电信间宜为0.5~2m,设备间宜为3~5m;光缆布放路由宜盘留,预留长度宜为3~5m)。
2、设置缆线桥架和线槽敷设缆线检查
第13, 密封线槽内缆线布放应顺直,不交叉,在缆线进出线槽部位、转弯处绑扎固定。 第139条, 缆线桥架内缆线垂直敷设时,在缆线的上端和每间隔1.5m处应固定在桥架的支架上;水平敷设时,在缆线的首、尾、转弯及每间隔5~l0m处进行固定。
第140条, 在水平、垂直桥架中敷设缆线时,对缆线进行绑扎。对绞电缆、光缆及其他信号电缆应根据缆线的类别、数量、缆径、缆线芯数分束绑扎。绑扎间距不宜大于1.5m,间距应均匀。
第141条, 楼内光缆在桥架敞开敷设时,在绑扎固定段加装垫套。 第142条, 缆线选用阻燃缆线,符合设计要求。
第143条, 建筑群子系统采用架空、管道、直埋、墙壁及暗管敷设电、光缆的施工技术要求按照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的相关规定执行。 3、光缆敷设要求
第144条, 明敷上升光缆时选择在较隐蔽的位置,在人接触的部位,加装1.5m引上保护管。 第145条, 线槽内敷设光缆顺直不交叉,光缆在线槽的进出部位、转弯处绑扎固定;垂直线槽内光缆每隔1.5m固定一次。
第146条, 桥架内光缆垂直敷设时,在光缆的自上端,每隔1.5m绑扎固定,水平敷设时,在光缆的首、尾、转弯处和每隔5-10m处应绑扎固定。
第147条, 从光分配箱到用户家庭光终端盒单独敷设线缆,避免与其他线缆共穿一根预埋管。 第14, 皮线光缆敷设的最小弯曲半径符合下列要求: 1) 敷设过程中皮线光缆弯曲半径不小于40mm; 2) 固定后皮线光缆弯曲半径不小于20mm。
第149条, 皮线光缆布线整齐,位置选择安全,不易受外力碰撞,穿越墙体有套保护管。 第150条, 布放皮线光缆预留长度满足下列要求: 1) 楼层光分配箱一端预留1m; 2) 用户光终端盒一端预留0.5m;
第151条, 皮线光缆规格符合设计要求,挂墙或架空敷设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第152条, 室内光缆和尾纤铺设有胀缩余量。
第153条, 楼道垂直与平行交叉处室内光缆、尾纤布放,具有保护措施。 4、缆线的弯曲半径要求
第154条, 非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至少为电缆外径的4倍。 第155条, 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至少为电缆外径的8倍。 第156条, 主干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至少为电缆外径的10倍。
第157条, 2芯或4芯水平光缆的弯曲半径大于25mm;其他芯数的水平光缆、主干光缆和室外光缆的弯曲半径至少为光缆外径的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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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10.2.3综合布线配线子系统缆线保护措施
第15, 预埋金属线槽保护:
1. 在建筑物中预埋线槽,宜按单层设置,每一路由进出同一过路盒的预埋线槽均不超过3根,
线槽截面高度不超过25mm,总宽度不超过300mm。线槽路由中若包括过线盒和出线盒,截面高度在70~l00mm范围内。
2. 线槽直埋长度超过30m或在线槽路由交叉、转弯时,设置过线盒,以便于布放缆线和维修。 3. 过线盒盖能开启,并与地面齐平,盒盖处具有防灰与防水功能。 4. 过线盒和接线盒盒盖能抗压。
5. 从金属线槽至信息插座模块接线盒间或金属线槽与金属钢管之间相连接时的缆线采用金属软
管敷设。
第159条, 预埋暗管保护要求:
1. 预埋在墙体中间暗管的最大管外径不超过50 mm,楼板中暗管的最大管外径不超过25mm,室
外管道进入建筑物的最大管外径不超过l00mrn。 2. 直线布管每30m处设置过线盒装置。
3. 暗管的转弯角度大于90。,在路径上每根暗管的转弯角不得多于2个,并不有S弯出现,有转
弯的管段长度超过20m时,设置管线过线盒装置;有2个弯时,不超过15m设置过线盒。 4. 暗管管口光滑,并加有护口保护,管口伸出部位宜为25~50mm。 5. 至楼层电信间暗管的管口排列有序,便于识别与布放缆线。 6. 暗管内安置牵引线或拉线。
7. 金属管明敷时,在距接线盒300mm处,弯头处的两端,每隔3m处采用管卡固定。 8. 管路转弯的曲半径不小于所穿入缆线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并且不小于该管外径的6倍,如
暗管外径大于50mm时,不小于10倍。 第160条, 设置缆线桥架和线槽保护要求:
1. 缆线桥架底部高于地面2.2m及以上,顶部距建筑物楼板不小于300mm,与梁及其他障碍物交
叉处间的距离不小于50 mm。
2. 缆线桥架水平敷设时,支撑间距为1.5~3m。垂直敷设时固定在建筑物结构体上的间距小于
2m,距地1.8m以下部分加金属盖板保护,或采用金属走线柜包封,门可开启。 3. 直线段缆线桥架每超过15~30m或跨越建筑物变形缝时,设置伸缩补偿装置。
4. 金属线槽敷设时,在下列情况下应设置支架或吊架:线槽接头处;每间距3m处;离开线槽两
端出口0.5m处;转弯处。 5. 塑料线槽槽底固定点间距宜为lm。
6. 缆线桥架和缆线线槽转弯半径不小于槽内线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线槽直角弯处最小弯曲
半径不小于槽内最粗缆线外径的10倍。
7. 桥架和线槽穿过防火墙体或楼板时,缆线布放完成后采取防火封堵措施。
第161条, 网络地板缆线敷设保护要求: 1. 线槽之间沟通。
2. 至楼层电信间暗管的管口排列有序,便于识别与布放缆线。 3. 暗管内应置牵引线或拉线。
4. 金属管明敷时,在距接线盒300mm处,弯头处的两端,每隔3m处采用管卡固定。 5. 管路转弯的曲半径不小于所穿入缆线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并且不小于该管外径的6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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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管外径大于50mm时,不小于10倍。 第162条, 设置缆线桥架和线槽保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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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缆线桥架底部高于地面2.2m及以上,顶部距建筑物楼板不小于300mm,与梁及其他障碍物交
叉处间的距离不小于50 mm。
2. 缆线桥架水平敷设时,支撑间距为1.5~3m。垂直敷设时固定在建筑物结构体上的间距小于
2m,距地1.8m以下部分加金属盖板保护,或采用金属走线柜包封,门可开启。 3. 直线段缆线桥架每超过15~30m或跨越建筑物变形缝时,设置伸缩补偿装置。
4. 金属线槽敷设时,在下列情况下设置支架或吊架:线槽接头处;每间距3m处;离开线槽两端
出口0.5m处;转弯处。 5. 塑料线槽槽底固定点间距为lm。
6. 缆线桥架和缆线线槽转弯半径不小于槽内线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线槽直角弯处最小弯曲
半径不小于槽内最粗缆线外径的10倍。
7. 桥架和线槽穿过防火墙体或楼板时,缆线布放完成后采取防火封堵措施。
第163条, 网络地板缆线敷设保护要求: 1. 线槽之间沟通。 2. 线槽盖板可开启。
3. 主线槽的宽度在200~400mm,支线槽宽度不小于70mm。 4. 可开启的线槽盖板与明装插座底盒间采用金属软管连接。 5. 地板块与线槽盖板抗压、抗冲击和阻燃。 6. 当网络地板具有防静电功能时,地板整体有接地。
7. 网络地板板块间的金属线槽段与段之间保持良好导通并接地。
第1条, 在架空活动地板下敷设缆线时,地板内净空应为150~300mm。若空调采用下送风方式则地板内净高为300~500mm。
第165条, 吊顶支撑柱中电力线和综合布线缆线合一布放时,中间有金属板隔开,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166条, 当综合布线缆线与大楼弱电系统缆线采用同一线槽或桥架敷设时,子系统之间采用金属板隔开,间距符合设计要求。
第167条, 干线子系统缆线敷设保护方式符合下列要求:
1. 缆线不得布放在电梯或供水、供气、供暖管道竖井中,缆线不布放在强电竖井中。. 2. 电信间、设备间、进线间之间干线通道有沟通。 第16, 建筑群子系统缆线敷设保护方式符合设计要求。
第169条, 当电缆从建筑物外面进入建筑物时,选用适配的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符合设计要求。
2.3.2.10.3光缆及入户电缆接续要求
第170条, 光纤的接续方法按照使用的光缆类型确定,使用常规光缆采用热熔接方式,在使用皮线光缆时也可采用机械接续方式。
第171条, 光纤接续衰耗符合规范要求。
a) 单芯光纤双向熔接衰减(OTDR 测量)平均值不大于0.08dB/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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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采用机械接续时单芯光纤双向平均衰减值不大于0.15dB/芯。 第172条, 光纤曲率半径符合规范要求:
第173条, 用户光终端盒一侧,采用L型快接式光插座,多余的皮线光缆顺势盘留在光纤终端接线盒(A86)内,在盖面板前应检查光缆的外护层是否有破损、扭曲受压等,确认无误方可盖上面板。
第174条, 入户电缆端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缆在端接前,必须核对电缆标识内容是否正确; 2. 电缆中间不应有接头;
3. 电缆端接处必须牢固、接触良好;
4. 对绞电缆与连接器件连接应认准线号、线位色标,不得颠倒和错接。 第175条, 对绞电缆端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端接时,每对对绞线保持扭绞状态,扭绞松开长度对于5 类电缆不大于13mm;对于6类电缆保持扭绞状态,减小扭绞松开长度;
2. 对绞线与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相连时,必须按色标和线对顺序进行卡接。插座类型、色标和编号应符合图4-1的规定。A类和B类两种连接方式均可采用,但在同一布线工程只能采用其中一种方式。
2314231412345678W-GW-OW-BLW-BRGBLOBR12345678W-OW-GW-BLW-BROBLGBRT568AA类T568BB类
图4-1 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连接
G(Green)—绿;BL(Blue)—蓝;BR(Brown)—棕;W(White)—白;O(Orange)—橙
3. 当话音业务和数据业务合用1条4对对绞线时:信息点侧按照T568A或T568B 方式将1、2、3、6端接在1个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数据业务使用),将4、5(或7、8)端接在另1个通用插座或RJ11插座上(话音业务使用),2个插座上必须标明端口业务类型;在配线设备侧,将话音业务和数据业务使用的线对可分别端接在卡接式配线模块和RJ45 模块(接法与信息点侧应一致)上,也可按线序都端接到卡接式配线模块上(跳线连接方式与信息点侧一致)。
2.4设备基本功能检查 及调测
2.4.1 基本功能检查 2.4.1.1 PON接口检查
第176条, 光接口检查。查看厂验或出厂记录,检查项目包括消光比、发送信号眼图、激光器工作波长;最大均方根谱宽、多纵模激光器、最大-20dB谱宽(单纵模激光器)、最小边模抑制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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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接口回波损耗。各项指标要求应符合《接入网技术要求—吉比特的无源光网络(GPON)》要求。
2.4.1.2 SNI/UNI接口检查
第177条, 以太光接口检查,包括10GE,GE和FE。查看厂验或出厂记录,检查项目包括消光比、发送信号眼图、激光器工作波长;最大均方根谱宽、多纵模激光器、最大-20dB谱宽(单纵模激光器)、最小边模抑制比、光接口回波损耗。各项指标要求应符合《接入网技术要求—吉比特的无源光网络(GPON)》要求。
2.4.1.3 PON功能检查
第17, 动态带宽分配功能(DBA)。检查厂验或出厂记录, DBA功能应符合《接入网技术要求—吉比特的无源光网络(GPON)》要求。
第179条, 多业务QoS机制。检查厂验或出厂记录,多业务QoS机制包括多业务QoS总体要求、业务等级协定(SLA)、业务流分类功能 、优先级标记等功能应符合《接入网技术要求—吉比特的无源光网络(GPON)》要求。
第180条, ONU认证功能。检查厂验或出厂记录,要求OLT应支持根据ONU序列号对其合法性进行认证的能力,可选支持通过序列号和password对ONU进行合法性认证,应拒绝非法ONU接入网络获得服务。
第181条, 光纤保护倒换功能。检查厂验或出厂记录。光纤保护倒换应符合《接入网技术要求—吉比特的无源光网络(GPON)》要求。
第182条, 以太网功能。检查厂验或出厂记录,检查项目包括MAC地址交换功能、MAC地址数量功能、二层汇聚功能、二层隔离功能、VLAN功能、VLAN Stacking功能、帧过滤功能、组播/广播帧抑制功能、端口自协商功能、流量控制功能、RSTP功能、链路聚集功能,各项功能应符合《接入网技术要求—吉比特的无源光网络(GPON)》要求。
第183条, TDM业务要求。检查厂验或出厂记录,提供的各项指标应符合《接入网技术要求—吉比特的无源光网络(GPON)》要求。
第184条, 语音业务要求。检查厂验或出厂记录,提供的各项指标应符合《接入网技术要求—吉比特的无源光网络(GPON)》要求。
2.4.2设备调测 2.4.2.1调测基本要求
第185条, 测试环境、测试工具及测试方法应按照国家和集团相关规定执行。
第186条, 测试过程应有建设、维护、施工单位、供货单位、监理单位的相关人员共同参与。 第187条, 应按设备清单进行清点,且联机进行测试,功能性能符合要求。要求对每项指标进行测试并提供详细的测试结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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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2电源及告警功能检查
第18, 供电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源输入电压范围应满足设备使用要求。 2.设备的电源保护应符合设备技术规定。
第1条, 告警功能检查应按表xxx所列项目进行,指标应符合设备技术规定。
表 2-1 告警功能检查表 序号 告警功能检验项目 方法 要求 1 电源故障 现场检验 故障发生时,本机、架顶、机房集中告警及网管会产生告警 2 机盘失效 厂验或出厂记录 符合设备技术规定 3 机盘缺 现场检验 本机及网管会产生告警 4 远端ONU断纤(LOS) 现场检验 网管会产生告警 5 远端ONU断电自动告警 现场检验 网管会产生告警 2.4.2.3 PON接口测试
第190条, 项目平均发射光功率。在参考点测得的平均光功率应符合表2-2和设备供应方承诺的指标要求。在ODF架上测试时,允许引入不大于0.5dB衰减。
第191条, 接收机灵敏度。在参考点测得的平均接收功率的最小值应符合表2-2和设备供应方承诺的指标要求。
第192条, 接收机过载功率。接收机的过载功率值应符合表2-2和设备供应方承诺的指标要求。
表2-2 OLT PON物理参数指标
GPON接口(Class B+) GPON接口(Class C+) 最大发送光功率(dBm) +1.5 +3 最小发送光功率(dBm) +5 +7 接收灵敏度(dBm) -28 -32 过载光功率(dBm) -8 -12
2.4.2.4 SNI/UNI接口测试
2.4.2.4.1 10GE,GE和FE接口。
第193条, 平均发射光功率。在S参考点测得的平均光功率应满足表2-3、设计和设备供应方承诺的指标要求,在ODF架上测试时,允许引入不大于0.5dB衰减。
第194条, 接收机灵敏度。在R参考点测得的平均接收功率的最小值,应符合表2-3、设计规定和设备供应方承诺的指标要求。
第195条, 接收机过载功率。在R参考点的过载功率值应符合表2-3、设计规定和设备供应方承诺的指标要求。
第196条, 以太网电接口通断性。要求所有端口的连通性均正常。 2.4.2.4.2 STM-1接口测试
第197条, 对STM-1接口检查和测试项目参见YD5044《同步数字系列(SDH)光缆传输设备安装工程验收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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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全业务工程验收规范 2.4.2.4.3 E1接口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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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 对E1接口检查和测试项目参见YD5044《同步数字系列(SDH)光缆传输设备安装工程验收暂行规定》。
表2-3 FE/GE/STM-1/E1的物理参数指标
10GBase-S 10GBase-L 10GBase-E 1000BASE-LX 1000BASE-SX STM-1(S1.1) 最大发送光功率(dbm) 1 0.5 4 -3 0 -8 最小发送光功率(dbm) -7.3 -8.2 -4.7 -11.5 -9.5 -15 接收灵敏度(dbm) -11.1 -11 -14.1 -19dbm -17dbm -28dbm 过载光功率(dbm) -1 0.5 -1 -3dbm 0 -8dbm 2.4.2.5 设备功能和性能测试
3.4.2.5.1基本功能测试
第199条, 上电测试。接通电源,设备上电后运行状态正常,机柜和设备机箱风扇运转正常,无异常声响,面板指示灯显示正确。
第200条, 两路进线电源切换功能测试。整个过程中设备保持正常运行,不发生掉电,机架告警灯亮,集中告警系统有声音告警输出。
第201条, 主控单元冗余备份测试。数据业务正常倒换,告警系统发出相应告警信息。 第202条, 人工重启动测试。加载完成后设备状态正确,软件版本正确。 3.4.2.5.2业务承载性能测试
第203条, STM-1/E1误码率测试。测试时间24小时,通道的误比特率为0。
2.5光缆和链路测试
第204条, 光缆段测试。采用OTDR对每段新建的光缆进行测试,测试时将光分路器从光线路中断开,分别在分路器的两侧端口向OLT局端方向和向用户端方向进行测量。测试结果符合设计要求。
第205条, 光链路全程测试。采用光功率计在用户端的入户光缆或分路器出口处对每条光链路进行测试,测试时光分路器连接在ODN网络中。该项目的测试可以将分路器的测试项目包含进去。测试结果符合设计要求。
2.6业务拨测
第206条,
设备安装到位且要求现场开通的设备,可以用测试账号进行语音和宽带业务的拨测。
线路预埋的工程业务拨测可以放在实际开通时进行,初验时暂不做拨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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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程初验
第207条, 工程初步验收简称工程初验,工程初验应在完成全部设计工作量,设备功能、系统性能经检查、测试合格,竣工技术文件编报完毕,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完工报告后,由建设单位组织。
第20, 初验测试阶段,应对全套技术文件进行清点和移交,包括竣工资料、系统文件、硬件设备技术、软件系统技术文件、安装和测试文件、维护和操作文件及各种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技术文件。
第209条, 工程初验应按照本规范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工程安装工艺质量进行抽检,对设备和系统性能进行抽测,对竣工技术文件进行审查,对已安装设备进行移交,对备盘备件进行清点移交。
第210条, 检查和测试的项目及内容的数量,应参照设计文件要求,确定一定的抽测比例。若抽测指标中某一项指标不符合测试要求,验收小组可以扩大测试比例。要求每项指标符合企业规范和设计的指标要求。
第211条, 建设单位委派代表组织检查的项目,在工程初验时一般不再检验,验收组织认为有必要可复验的。
第212条, 工程初验时间应在1个月内完成
4、 工程试运行
第213条, 初验通过后,建设单位可安排进行系统试运行,在遗留问题不影响系统开通业务时,也可初验后即投入试运行。
第214条, 试运行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维护人员执行,可定期对设备进行指标抽测,可对系统进行稳定性观察,可试开通部分非重要业务。
第215条, 试运行验收是对系统质量稳定性观察的重要阶段;试运行验收应从初验测试完毕开始,试运行时间应不少于3个月。
第216条, 试运行验收测试的主要指标和性能应达到本规范规定要求,方可进行工程终验,否则应追加试运行期,直到指标合格为止。
5、 工程终验 5.1终验技术文件
第217条, 提交的竣工技术文件应包含如下内容 1. 工程项目简述; 2. 开工报告;
3. 工艺安装工作量明细表; 4. 已安装设备明细表; 5. 停工、复工通知;※
6. 中间交工验收通知及验收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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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各单项工程工艺安装报告:施工与设计出入事项,变更后的竣工图纸(附责任单位出具的
变更说明);※
8. 隐蔽工程及主要环节的随工验收记录(附施工和监理或随工验收人员签字);※ 9. 施工质量事故或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报告;※ 10. 施工过程中的大事记载(包括监理、质监工作记录);
11. 各项功能试验或性能指标测试记录(附施工和监理或随工人员签字);(包括光缆测试、光
口功率测试、配线表) 12. 决算表
13. 竣工图纸(另册);
14. 施工设备、备品备件、调测工具交接书; 15. 工程材辅料使用情况签证单; 16. 交工证书或交工报告。
※ 该项如不发生可不填写
第21, 竣工技术文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竣工技术文件的编订应符合建设单位归档要求。
2.内容齐全:应符合浙江移动公司颁布的施工验收办法和要求,文件资料齐全。 3.准确:竣工图纸、测试记录应图实相符,数据正确。 4.清楚:资料的誊写应清楚。
5.分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分设备竣工资料和管线竣工资料两册。
5.2 验收要求和内容
第219条, 试运行结束,工程遗留问题已解决,可进行工程终验,工程终验由建设单位组织。第220条, 终验可对系统性能指标进行重点抽测。
第221条, 终验应对工程设计、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定,评出质量等级,签发验收证书。第222条, 工程终验后, 系统可投产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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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光缆段光纤线路衰减测试记录表
表1-1 XXX至XXX光缆段光纤线路衰减测试记录
光缆段长:___________光源:__________仪表:__________波长:_________ 1 2 3 4 5 6 光 纤 A~B B~A A~B B~A A~B B~A A~B B~A A~B B~A A~B B~A P入 P出 衰耗 平均衰耗 7 8 9 10 11 12 光 纤 A~B B~A A~B B~A A~B B~A A~B B~A A~B B~A A~B B~A P入 P出 衰耗 平均衰耗 测试人: 测试日期:
附录2光缆段光纤接头损耗测试记录表
表2-1 xxx至xxx光缆段光纤接头损耗测试记录
接 续 杆 号: 接 头 盒: 缆 型:层绞式光缆GYTA 12B1 光纤序管序色光纤色
衰耗 备注 - -
接 续 杆 号: 接 头 盒: 缆 型:层绞式光缆GYTA 12B1 光纤序管序色光纤色衰耗 备注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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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蓝 管 谱 蓝 桔 绿 棕 灰 白 蓝 桔 绿 棕 灰 白 谱 (dB) 0.02 0.02 0.01 0.01 0.03 0.03 0.02 0.03 0.02 0.02 0.02 0.02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谱 蓝 管
谱 蓝 桔 绿 棕 灰 白 蓝 桔 绿 棕 灰 白 GC/GF016--2011
(dB) 桔 管 桔 管 测试人: 测试日期:
附录3 分路器测试记录表 名称
地址
xxxxxx 衰 耗(dB)表 1550nm 1310nm 备 注 Xxx用户,xxx地址 端口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测试人: 测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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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全业务工程验收规范
GC/GF016--2011
项目 子项目 内 容
附录4随工检查表
中国移动xx分公司全业务接入工程随工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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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全业务工程验收规范
2.1环境检查 2.2机房安全检查 2.3器材检查 2.4.1设备安装施工要求 1设备机架安装 2设备集装架(综合架)安装 3机架加固与防震 4综合箱(网络箱)安装 5集装架(综合架)内设备安装 6 通信设备安装 7 电源设备的安装 8 ODF模块安装 9电缆布放 10光纤布放 2.4.2管线施工要求 1通信管道施工要求 2人(手)孔设置 2.4安装工艺检验 3光缆桥架和线槽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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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电源、接地、温度和湿度 消防器材、易燃禁忌 规格、数量、外观 安装位置、接地、垂直和水平度、机架排列、螺丝及接地、油漆、标识等 安装位置、接地、电源 设备的排列、出线方式 设备的排列、出线方式 设备的排列、出线方式 安装位置、标签、尾纤处理、接地 布放路由、绑扎牢固、余留长度、芯线焊接 连接线的规格型号、布放路由和位置、弯曲半径、绑扎工艺、标示 施工工艺、材料用料、路由、地基 安装位置、容量、防护措施 安装位置、支架或吊架设置、桥架和线槽工艺 4光配线架、交接箱安装 安装位置、接地、垂直和水平度、螺5楼层光配纤箱或楼道分纤盒 丝及接地 6用户光终端盒(室外接头盒) 安装位置、接地、垂直和水平度、电7综合信息箱或智能终端盒 源及接地、进出线与电源线的距离 8光纤插座(盒) 安装位置 安装位置、标示、安装工整度、尾纤9光分路器安装 富余量 8缆线施工 按照《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a)户外光缆的施工 司传输工程建设规范》 1)PVC管或槽板敷设 b)建筑物内缆线施工 1.线槽和暗管的标识 2.暗管材料 1)PVC管或槽板敷设要求 2)缆线敷设 2)缆线敷设要求 1.通用要求 2.设置缆线桥架和线槽3)综合布线配线子系统缆线保敷设缆线要求 3.光缆敷设工艺 护措施 4.弯曲半径 c)光缆接续要求 接续衰减、曲率半径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附录5设备测试记录表
中国移动xx分公司全业务接入工程设备测试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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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1:OLT基本功能和告警测试
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局房名称 测试项目 上电测试 两路进线电源切换测试 1+1板卡插拔测试 人工重启动测试 本地告警检查 远端ONU断纤(LOS) 远端ONU断电自动告警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测试人员 测试时间 测试结果 项目编号 局房地址 备注 *,维护部门 *,维护部门
表4.2:OLT接口发射功率测试
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局房名称 测试项目 PON口 10GE/GE/FE 光口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测试人员 测试时间 位置(机架/子架/槽位/端口) 项目编号 局房地址 测试结果 备注
表4.3:GE/FE电口测试
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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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GF016--2011
备注 项目名称 接入点/局房名称 测试项目 通断性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位置(机架/子架/槽位/端口) 项目编号 接入点/局房地址 测试结果 测试人员 测试时间
表4.4: STM-1/E1电口测试
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接入点/局房名称 接入点GPS位置: 测试项目 通断性 延时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测试人员 测试时间 位置(机架/子架/槽位/端口) 项目编号 接入点/局房地址 接入点所属区域 测试结果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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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全业务工程验收规范 附录5 PON设备测试方法
GC/GF016--201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PON测试方法
5.1 .PON接口测试
5.1.1PON接口测试
项目1.平均发射光功率
被测设备
图5.1 -1接口平均发射光功率测试
方法:按图5.1 -1连接进行测试。在S参考点测得的平均光功率。在ODF架上测试时,允许引入不大于0.5dB衰减。
项目2:接收机灵敏度(暂定)
图5.1 -2 上行突发信号接收灵敏度和过载功率测试配置一
图5.1 -3 上行突发信号接收灵敏度和过载功率测试配置二
方法: 按图5.1-2和5.1-3连接进行测试。在满足一定误码率要求的条件下(1×10-12),在R参考点测得的平均功率,该误码率对应的包长1518字节的丢包率为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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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全业务工程验收规范
GC/GF016--2011
5.2 SNI接口测试
5.2.1光接口测试
项目1:平均发射光功率
方法:按图5.1 -1连接进行测试,在S参考点测得的平均光功率,在ODF架上测试时,允许引入不大于0.5dB衰减。
项目2:接收机灵敏度(暂定)
方法:按图5.1-1连接进行测试,在满足一定误码率要求的条件下(1×10-12),在R参考点测得的接收平均功率。
5.2.2 电接口测试(*)
项目:以太网接口通断性
方法: 按图5.1 -1连接进行测试。
5.2.3 STM-1接口测试(*)
对STM-1接口检查和测试项目参见YD5044《同步数字系列(SDH)光缆传输设备安装工程验收暂行规定》。
5.2.4 E1接口测试(*)
对E1接口检查和测试项目参见YD5044《同步数字系列(SDH)光缆传输设备安装工程验收暂行规定》。
5.3系统功能检查与测试
5.3.1 基本功能测试
项目1: 上电测试(*)
方法:接通电源。设备上电后运行状态正常;机柜和设备机箱风扇运转正常,无异常声响;面板指示灯显示正确。
项目2: 两路进线电源切换功能测试(*)
方法:先切断一路进电,恢复该路后,再切断另一路。整个过程中设备保持正常运行,不发生掉电;机架告警灯亮,集中告警系统有声音告警输出。
项目3: 主控单元冗余备份测试(*)
方法:将工作板拔出。数据业务正常倒换,告警系统发出相应告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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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4: 人工重启动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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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对设备重启动一次,观察数据加载过程。加载完成后设备状态正确,软件版本正确。
5.3.2业务承载性能测试
5.3.2.1 STM-1/E1通道的性能测试
项目1:STM-1/E1误码率测试(*)
E1环回
E1
SDH分析仪 图5.3-1 STM-1/E1性能测试
方法:按图5.3-1连接进行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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