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有什么特征
1、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上环刻制“全国统一监制章”字样,下环刻制“国家税务局监制”或“地方税务局监制”字样,中间刻制监制税务机关所在地的全称或简称,字体为正楷,套印在联的票头。 2、普通的联采用专用水印纸印制,在对光的情况下,肉眼能清晰地看到联水印纸上的水
印图案为菱形,中间标有“SW”汉语拼音字母,联不加印底纹。
3、新版普通的监制章和字轨号码采用有色荧光(安全防伪)油墨套印,印色为大红色,
用紫外线灯照射呈现橘红色反应。
1、普通领购的条件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需领购普通的,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领购普通申
请。初次购买应提交的资料:
(1)《纳税人票种核定申请表》(加盖公章和专用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
2、办理流程
(1)纳税人将应提交的材料交办税服务厅管理窗口进行初核; (2)管理窗口初核签字后报分管的负责人进行审核确定 ;
(3)管理窗口根据审核确定的名称、种类、购票数量、金额版位、购票方式等内容进行票种
核定并打印《领购簿》,送交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规定: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与其经营业务范围相应的普
通。但在销售货物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
1.纳税人虽已领购,但临时取得超出领购使用范围或者超过领用开具限额以外的业务收
入,需要开具的;
2.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或者停止发售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的;
3.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纳税人来本辖区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原则上应当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领取自行开具;
确因业务量小、开票频度低的,可以申请经营地税务机关代开。
【问题】
普通代码的内容、编制规则及启用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解答】
为便于全国普通统一识别和查询,自2004年7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启用12位分类代码和8位号码的普通。普通代码由国地税代码、行政区域代码、年份代码、行业代码、种类代码等组成,共12位。从左至右按照下列顺序编制:第1位为国地税代码,第2位~第5位为行政区域代码,
第6位、第7位为年份代码,第8位为行业代码,第9位~第12位为种类代码。
手写版普通防伪标志:
1.联采用专用水印纸印制,水印图案为菱形,中间标有SW字样;
2.监制章和号码采用有色荧光油墨套印,印色为大红色,在紫外线灯下呈橘红色。
机打和定额以及各地的防伪措施,详见监制地税务机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的第三十六条规定 ,违反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
(一)未按照规定印制或者生产防伪专用品的;
(二)未按照规定领购的; (三)未按照规定开具的; (四)未按照规定取得的;
(五)未按照规定保管的; (六)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
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因此,用票单位被盗、丢失普通应于丢失当日持领购簿书面报告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扣留其普通领购簿,用票单位必须自行到辖区内的地级市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同时,持刊登“遗失声明”时取得的(的抬头必须有企业的名称)到税务机关查验。并接受当地税务机关的1万元以下的罚
款。
1、使用范围不同
普通在所有的经营活动中都可以使用,而专用仅限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货物和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时使用。 2、票面记载的内容不同
普通记载的主要是交易数量、含税价格、含税交易额等,专用记载的主要是交易数量、
不含税价格、不含税交易额、税额等。
3、联次不同
普通一般有三联,分别是存根联、联、记账联,而专用一般有联、记账联和
税款抵扣联,从2004年起新印制的专用取消了存根联。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
直属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
[2009]14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关于暂时保留的专用
考虑到部分行业管理的特点,除《通知》要求暂时保留的票种外,我省暂时保留 “江苏省医疗门诊专用”、“江苏省旅客运输专用”、“江苏省XX市客运专用定额”等三种专用。具体式样
详见新版《江苏地税样本》(另行下发)。
省辖市级地税机关可以根据需要确定出租车专用及面额低于10元的定额的式样和具体面额,
并报省局备案。 二、关于冠名管理
各级地税机关应进一步加强对印有企业名称的印制管理,严格控制其使用范围。
(一)对于自印门票,仍然按照现行的办法办理。
(二)对于现在使用的企业冠名,能够使用统一的,不再使用企业冠名;对个别企业冠名开具项目与通用差异较大,使用有较大困难的,由各地报省局研究后,另行明确管理办法。
(三)对于新申请印制冠名的纳税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2、财务和管理制度健全,三年内无因严重违法行为或逃避缴纳税款等严重涉税违法行为受到
处罚的记录;
3、年使用量10万份以上。
三、关于防伪措施
为进一步提高防伪措施的有效性和真伪现场辨识的便捷性,控制印制成本,结合查
询辨伪平台建设,对防伪措施进行适度优化和调整:
(一)防伪专用纸
机打单联使用带有“JSDS”水印的专用防伪纸印制;多联(含机打和手工)的联使用
上述纸张涂布的无碳复写纸印制,并增加温变线等防伪措施。具体用纸由省局确定。
定额原则上应使用“水印双色防伪干式复写纸”印制。面额10元以下的定额可使用带有“JSDS”
水印的专用防伪纸印制。门票的用纸由省辖市级地税机关确定,并报省局备案。
(二)防伪底纹
防伪底纹由省局统一制作。防伪底纹的使用范围和式样详见新版《江苏地税样本》。
(三)监制章
监制章的胶片由省局统一制作,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妥善保管,未经省局授权不得复制。
(四)一维条码
除门票、“江苏省旅客运输专用”、“江苏省XX市客运专用定额”、“江苏省医疗门诊专用”、出租车专用和面额10元以下的定额外,的右上角均应当印制一维条形码。一维条形码的编制
规则与信息内容详见新版《江苏地税样本》。
印制的企业和验收入库单位应当及时采集防伪标识信息,建立防伪措施档案。
四、关于代码编制 详见新版《江苏地税样本》。
五、关于有奖
为鼓励和引导消费者索取,可以根据需要在定额、机打卷式等种类的上设置刮奖区。
各地要加强对布奖、兑奖环节,以及有奖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鉴于邮电通信、金融保险、交通运输等行业的特殊性,上述行业使用的暂不布奖。
六、关于监制范围
通用机打(由省辖市级地税机关布奖的除外)以及“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建筑业统一”、“不动产销售统一”等专用由省局监制,其他种类的可由省辖市级地税机关监制。
七、关于税控收款机和开票软件
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收款机、省局统一开发的开票软件,或者按照规定自行开发的开票软件
开具机打。
使用自行开发的开票软件开具的,应满足下列条件:
1、年使用量10万份以上;
2、开票软件符合《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开具软件开发标准与接口规范》(另行下发),能够实时向
地税机关传输开具明细信息或者实时提供开具明细信息查询服务;
3、三年内无因严重违法行为或逃避缴纳税款等严重涉税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记录;
4、具备相应的软件开发和技术保障能力。
各地要协助纳税人做好相关的衔接工作,确保税控收款机和全省统一的开票软件推广前,纳税人能够
正常开具。 八、关于换版时间
新版自2010年10月1日起启用,旧版自2011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九、相关要求
(一)积极开展宣传和引导工作
本次简并与换版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处理不好会给纳税人带来不便,各级地税机关要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地税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新闻媒体等宣传平台,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开展简并与换版的相关宣传活动,积极争取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积极引导纳税人配合简并工作。
(二)统筹换版和相关工作
此次简并引入了无限额的通用,若不能对纳税人的开票行为进行有效的监控,将会给潜在的违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各地要按照省局税控收款机和“网络”推广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将简并工作与推广税控收款机、“网络”等相关工作统筹考虑,确保管理不失控,税源不流失。
(三)完善应急开具的机制
要通过向纳税人发放应急时使用的定额或手工等办法,建立健全多方式的应急开具机制,确保不因税控收款机和“网络”开票系统出现故障等问题,严重影响纳税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加
强对纳税人应急开票行为的监管。 (四)强化印制发放的管理
各地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新版《江苏地税样本》载明的式样印制。过渡期间,要合理
安排新旧版的印制工作,确保不影响纳税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为加强和规范普通管理,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出台了《全国普通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全国普通简并统一工作将于2009年底启动,2010年为实施和过渡阶段。过渡阶段,新旧版普通可同时使用,从2011年1月1日起,全国将统一使用新版普通,各地废止的旧版普通停止使用。
不统一 问题多
不便辨别真伪,使虚开存在空间
目前,各地普通种类繁多、式样各异、规格不一、防伪措施各不相同。这种状况,不利于纳税人方便使用,不便于公众辨别真伪,还降低了税务机关管理效率,已成为当前实现税务系统普通管理信息化的主要瓶颈。
从税源监控角度看,目前手工占据比例较大这种状况,一是增加了税务机关管理难度,无法有效提高税源监控的质量和水平;二是使虚开有了生存空间,致使税源监控的作用受到削弱,税收流失难以控制。
要充分发挥在税源监控中的作用,首先要从设计和开具方式着手,通过简并票种、压缩手工,推广机打和网络在线开票,为全面提高普通管理水平和数据应用水平,实现由“以票控税”转为“信息管税”奠定基础。 简票种 统式样
机打手工定额三种均有详细规定
全国统一普通实施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三个方面:精简票种,统一式样;强化机打,压缩手工;简化票面,方便适用。
机打中,除国税系统使用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由税务总局对综合征管软件进行调整外,其他的开票软件可由各地税务机关或行业主管部门(协会)、用票单位自行开发。例如保险业专用(包括寿险)、银行业代收费专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报关代理业专用等。 手工分为千元版和百元版两种,规格为190mm×105mm。定额按人民币等值以元为单位,划分为壹元、贰元、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共7种面额。
考虑到目前有些全国统一使用的票种暂不宜取消,决定保留“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机动车销售统一”、“二手车销售统一”、“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建筑业统一”、“不动产销售统一”、换票证。此外,通用无法涵盖的公园门票,可继续保留。 推机打 限手工
严控手工开具限额和使用范围
各地将进一步扩大机打的使用范围,对经营额较大,或通过计算机实施企业管理的纳税人,引导其使用机打。同时,结合本地实际,严格控制手工的开具限额和使用范围。手工的限额应严格控制在百元版和千元版。要根据经济发展的形势,逐步缩小手工使用量或取消手工。在这次简并票种过程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不设置手工。
普通的防伪措施分为面向公众的公众防伪措施和面向鉴定人员的特殊防伪措施。考虑到目前防伪技术的发展现状,税务总局这次暂不统一全国防伪措施。为了便于各地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查询识别,在背面应印明本地区的防伪措施,以及识别和查询方式。税务总局将在税务总局网站上公布各地公众防伪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