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监测报告制度
5 岁以下儿童死亡及监测报告制度
1.发生5 岁以下儿童死亡要进行死亡登记,并逐级报告。 2.镇卫生院负责对发生在家中或途中的 5 岁以下儿童死亡的的原因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后填写死亡报告(表)卡,每季度第 1 个月的5 日前报送至区妇幼保健院。
3.发生在医疗机构的 5 岁以下儿童死亡,由死亡机构填写死亡报告(表)卡,每季度第 1 月的5 日前报送至区妇幼保健院。
4.区妇幼保健院专人负责 5 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工作,每季度汇总全区 5 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信息,按时上报到市妇幼保健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