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汽同质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零 部 件 购 销 合 同(修理厂版)
甲方: 乙方: 所在地: 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乙方长期购买、使用甲方销售的零件、部件、配件等产品,为使双方的交易实现公平、安全及确保双方在交易中诚实守信,现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基本描述
乙方购买的上述零配件的零件号、名称、数量、价格等,以双方书面确认的购销凭证为准(甲方销售单及出库单)。
第二条
质量标准
1、满足乙方的使用要求;
2、该产品质量标准有强制适用的国家标准的,合同中约定不得低于该标准。 3、甲方对产品的质量保证期限及条件: 执行产品厂家规定的质保要求履行相
关职责 第三条 第四条
包装标准:按照产品的实际需求和使用惯例进行包装。 产品价格
1、甲方必须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具有价格优势,在区域市场具有竞争优势,同款产品高于市场价格10%以上(附加盖销售方明显标识的证明材料),乙方有权利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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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合同并要求甲方进行退货;
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均为含税价格; 第五条 第六条
有保质期的产品,甲方必须提供给乙方符合保质期规定的产品。 交货方式和地点
1、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地点,物流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在接到乙方要求送货的通知后本地区域 小时(外埠货物 日内)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
上述交货方式由乙方按照自身需求决定,甲方须积极配合。
甲方按照本条约定的交货方式交付后,双方进行书面确认。该书面确认仅是对于产品的零件号、名称、数量的认可,以日常经验能够确定该书面确认亦是对其质量的认可;以日常经验不能当时确定货物质量的,以实际使用后的确认为质量认可。甲方对于乙方在购买和使用中出现的有质量问题的货物,应当及时进行更换或退货。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双方采取 ( )结算方式。(账期结算注释:当月26日到下月25日截止为一个月的账期,甲方在每月3日前,与乙方核对本月购销金额,乙方进行书面确认后,甲方按照乙方书面确认的金额,开具等额,乙方收到后,每月15日前以汇款方式向甲方支付。甲方未按时提供或提供不合格,乙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乙方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结清账款,每迟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账款金额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乙方拒不支付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到期后双方友好协商后进行续签。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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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甲方累计3次未按照乙方要求的交货方式和时间交付,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 甲方交付的货物累计3次不符合乙方使用要求或行业质量规定,乙方有权要
求退货和解除合同。
3、 乙方累计3次未按照约定付款。
4、 任何一方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的。
5、 双方协商解除的,解除合同通知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或交付货物质量不合格的,甲方负责退换货并承担运费。
2、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须向甲方支付未付款金额5%的违约金。 3、 甲方应当提供质量合格的货物,因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由此给乙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九条 其他事项的约定
1、 因甲方货物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甲方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因乙方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害,甲方不承担责任。 2、 甲方销售的货物有售后服务约定的,应当提供售后服务。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4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时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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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 法人: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