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竣工验收须提交的资料清单
一、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中标通知书、图审合格书。复印件须加盖单位红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二、《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批表》,盖章签字要完整,内容填写要齐全正确。验收组成员应由参建各方及其他有关方面专家组成,其中必须包括业主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这些单位的负责人必须同各单位报给市政监督科的质量保证体系名单一致,如有变动,要有相关变更手续。
三、施工单位出具的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证明。
四、施工单位的《市政工程竣工报告》,盖章签字要完整,内容填写要齐全正确。并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及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工程外观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五、监理单位的《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盖章签字要完整,内容填写要齐全正确。
六、勘察单位的《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盖章签字要完整,内容填写要齐全正确。
七、设计单位的《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盖章签字要完整,内容填写要齐全正
确。
八、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竣工验收过程中有关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整改合格证明书,且要有总监签字认可。
十、法律、行规规定应由、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十一、凡是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签字的地方均须加盖本人执业章。
十二、各单位报告中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程规模(道路的长度、宽度、面积,排水工程的长度、管径等要一致)
十三、上述文件须签章的必须盖单位红章,不得盖项目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