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URNALOFHISTORIOGRAPHYNo.3,2008SerialNo.131
二程考据论
赵 振
(河南师范大学 社会发展学院,河南新乡 453007)
[摘 要]程颢、程颐是宋代理学的奠基者,他们治学虽以义理为宗,但亦不舍考据,并通过对儒家经典及前人传注中有关问题的考辨,以恢复和重建儒家经典文本及其诠释系统,从而为其理学思想体系的建构创造了条件。不过二程的考据学是服务于他们的义
理之学的,因此远比不上汉学家考据的系统与严密,具有鲜明的理学化特征。
[关键词]程颢与程颐;宋代理学;儒家经典;义理;考据
[中图分类号]K0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332(2008)03-0037-07
汉、宋学术之争一直是中国学术史上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宗汉学者崇尚考据之学,指责宋学
空虚;宗宋学者推重义理之学,批评汉学支离。事实上,汉学与宋学并不是完全对立的,只不过两派学术研究的侧重点不同而已。试以宋代理学家程颢、程颐为例,他们为学强调对经书义理的探求,有时甚至主张“善学者,要不为文字所梏。故文义虽解错,而道理可通行者不害也”①。但这并不代表他们不要训诂考据,他们实际上反对的只是那种过于繁琐的考据之学,正如程颐所言:“汉之经求安用?只是以章句训诂为事。且如解`尧典'二字,至三万余言,是不知要也。”②因为这种“不知要”的考据之学淹没了经典中的思想,甚至把经典思想弄得支离破碎,因而遭到以传承儒家圣人之道为己任的二程兄弟的批判。其实二程并不完全反对训诂考据,为了恢复和重建儒家经典文本及其诠释系统,他们也做了一些考据方面的工作,钱穆先生曾指出:“惟在二程语录中,极多说经语,亦有训诂考据,较之濂溪横渠著书,洁净精微,只求自发己旨,绝不见说经痕迹者又不同。故此四人中,惟二程尚差与汉唐说经儒较近,此亦特当指出。”③实际上不仅仅是二程语录,在二程的其它著作中,如《周易程氏传》、《易说》、《书解》、《诗解》、《春秋传》等,亦不乏考据方面的内容。不过二程的考据学不同于汉学家的考据,缺乏考证应有系统性与严密性,甚至大多数情况下只是从义理出发做出的某种推理,但不时也有精彩之所在,并被后世学者所吸收和采纳。本文兹就这一问题作些初步探讨,以求教于方家。
[收稿日期] 2007-12-15
[作者简介] 赵振(1965-),男,河南汝南人,河南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讲师,历史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历史文献学、唐宋思
想文化与学术。
① 《河南程氏外书》卷6,《二程集》,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378页。② 《河南程氏遗书》卷18,《二程集》,第232页。③ 钱穆:《朱子学提纲》,三联书店2002年版,第14页。
37二程考据论
一、二程考据的缘起及内容
二程的考据是与北宋盛行的疑经思潮相呼应的,当时一批以振兴儒学为己任的有志之士,如范
仲淹、欧阳修、刘敞等,有感于儒道的衰落与佛、道思想的盛行,不满汉唐以来的经学推重所谓的师承和家法、拘于繁琐的训诂考据等,认为它们严重桎梏了儒家经典的活力,使儒学在与佛、道的竞争中处于下风。于是便擎起了疑经的大旗,对两汉以来的章句训诂之学展开了猛烈的批判,甚至还把怀疑的矛头直向儒家经典本身,认为那些世代相传的儒家经典文献中混入了不少非圣贤的思想,从而影响了人们对经书义理与圣人之道的探求。这种思潮无疑对宋代的学术研究及学风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南宋王应麟《困学纪闻》卷八引陆游语云:“唐及国初,学者不敢议孔安国、郑康成,况圣人乎?自庆历后,诸儒发明经旨,非前人所及;然排《系辞》,毁《周礼》,疑《孟子》,讥《书》之《胤征》、《顾命》,黜《诗》之《序》,不难于议经,况传注乎?”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考据之学的发展,因为宋儒疑经的目的并不是要儒家经典,而是为了重树儒家经典的权威与重建经典诠释系统,并把对儒家经典的诠释拉回到探求和发展儒家圣人之道的轨道上来,因此他们便通过考据来清除那些不符合家圣人之道的言论。受这种社会思潮和学风的影响,二程治学也主张怀疑,认为“学者要先会疑”①,并把疑经与考据结合起来,以文献的辩伪、校勘和考据为基础,对经典文献及前人传注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考证和辨析工作:
首先是对经典作者的考辨。因为经典作者的真伪直接关系着经典是否为圣人所作的问题,而是否为圣人所作又决定了经典的权威性,因此必须通过考证来确立有关经典的真正作者。一方面二程对《诗经》、《周礼》、《左传》、《中庸》、《论语》等经籍的作者进行了辨析。二程认为:“《诗》大率后人追作,(司)马迁非。”②也就是说,司马迁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提出的“《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为作”的观点是不妥的,原因是“作诗者未必皆圣贤,当时所取者取其意思止于礼义而已。其言未必尽善,如比君以硕鼠、狡獐之类”③。但二程并不否认《诗经》中有些篇目乃圣贤所作,如他们认为《国风》中的《周南》、《召南》以及《小雅》中的《鹿鸣》等就出自周公之手。《遗书》卷二上云:
《二南》之诗,必是周公所作,佗人恐不及此。以其为教于衽席之上,闺门之内,上下贵贱之所同也。故用之乡人邦国而谓之国风也。化天下只是一个风,至如《鹿鸣》之诗数篇,如燕群
臣、遣戍役、劳还卒之类,皆是为国之常政,其诗亦恐是周公所作,如后人之为乐章是也。关于《周礼》等书的作者,二程指出《周礼》“大抵周家制作,皆周公为之,故言礼者必归之周公焉”。因此,虽然其有讹阙,但“周公致治之大法亦在其中,须知道者观之,可决是非也”④。《左传》非左丘明作,因为“《传》中无丘明字,不可考”⑤,《中庸》“是孔门传授,成于子思”⑥;《论语》“曾子,有子弟子论撰。所以知者,唯曾子,有子不名”等⑦。但这些考辨相对都比较简略,缺乏令人信服的文献依据。
另一方面是对《尚书序》及《诗经序》作者的辨析。二程认为:“《书序》,夫子所为,逐篇序其作之之意也。”⑧指出《书序》乃孔子所作,但缺乏更深入的辨析,不及他们对《诗序》考证的详细,原因是二程解《诗》重视《诗序》,认为“学《诗》而不求《序》,犹欲入室而不由户也”⑨。因此对《诗经》中的
①②③④⑥⑦⑧⑨
《河南程氏外书》卷11,《二程集》,第413页。《河南程氏遗书》卷6,《二程集》,第91页。《河南程氏外书》卷1,《二程集》,第352-353页。
《河南程氏遗书》卷18,《二程集》,第230页。
⑤《河南程氏遗书》卷20,《二程集》,第266页。
《河南程氏遗书》卷15,《二程集》,第160页。《河南程氏外书》卷6,《二程集》,第378页。程颐:《书解》,《二程集》,第1033页。程颐:《诗解》,《二程集》,第1046页。
38 史学史研究 2008年第3期《大序》及《小序》的作者都进行了认真的辨析。二程认为“《诗大序》,孔子所为,其文似《系辞》,其义非子夏所能言也。《小序》,国史所为,非后世所能知也。”①并指出《小序》虽经孔子整理,但亦有后人添入者,正如程颐所说:“史氏得《诗》,必载其事,然后其义可知,今《小序》之首是也,其下则说《诗》者之辞也。”②也就是说,《小序》的首句是国史所作,其它则是说《诗》者之言。因此二程强调学诗者应“只在《大序》中求”,因为“《诗》之《大序》,分明是圣人作此以教学者,后人往往不知是圣人作。”③
其次是对经典文献的文字及内容的考辨。因为儒家经典在长期传播的过程中,难免会遭到自然或人为的破坏,以至于出现诸如文字错讹、顺序颠倒、内容杂糅等问题。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则直接影响着人们对经典的阅读理解及对儒家圣人之道的探求。因此,二程非常重视对经典文本的内容及文字的辨析。一方面是内容上的宏观辨析,如二程指出《春秋》所载西狩获麟以后之二年是“孔门弟子所续。当时以谓必能尽得圣人作经之意,及再三考究,极有失作经意处”④;《周礼》“不全是周公之礼法,亦有后世随时添入者,亦有汉儒撰入者。如《吕刑》、《文侯之命》,通谓之《周书》”⑤;《仪礼》“如言昏礼云,问名、纳吉、纳币、皆须卜,岂有问名了而又卜?苟卜不吉,事可已邪?若此等处难信也”⑥;《礼记》之《儒行》“全无义理,如后世游说之士所为夸大之说”⑦;《孝经》之文“有可疑处。周公祭祀,当推成王为主人,则当推武王以配上帝,不当言文王配。若文王配,则周公自当祭祀矣。周公必不如此。”⑧
另一方面是文字上的微观考辨,如《礼记·檀公》云:“参也,与子游闻之”。二程认为“与子游闻之”当作“于子游闻之”,原因是“若两人同闻,安得一个知,一个不知?”⑨再如《春秋》“隐公二年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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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曰:“纪子伯,莒子盟于密”,程颐认为此处有阙文,“当云纪侯某伯,莒子盟于密” ,也就
1是说,“伯上脱一字,必是三人同盟。若不是脱字,别无义理。” 而程颐对《周易》的的考辨最
下工夫,指出其存在讹文、衍文、脱文及错简等问题。如《益》卦彖辞有“木道乃行”之语,程颐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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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误作木。或以为上巽下震,故云木道,非也。” 而《萃》卦卦辞云:“亨,王假有庙”,程颐认为:“王者萃聚天下之道,至于有庙,极也……萃下有亨字,羡文也。”也就是说,卦辞中的“亨”字是衍文,
31因为“亨字自在下,与《涣》不同。《涣》则先言卦才,《萃》乃先言卦义,彖辞甚明。” 又如《震》卦彖
辞云:“出可以守宗庙社稷,以为祭主也”,程颐指出:“彖文脱`不丧匕鬯'一句。卦辞云`不丧匕鬯',本为诚敬之至,威惧不能使之自失。彖以长子宜如是,因承上文用长子之义通解之。谓其诚敬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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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匕鬯,则君出而可以守宗庙社稷为祭主也。” 这就是说,在“出可以守宗庙社稷”的前面,当有
`不丧匕鬯'一句,彖辞有阙文。而《》卦九三爻辞云:“壮于,有凶。君子,独行遇雨,若濡,
,若有愠,无咎。”程颐指出这段话出现了错简,正确的顺序当是“壮于,有凶,独行遇雨,君子濡有愠,无咎。”并指出胡安国称其文为“壮于
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1 21 31 41
,有凶,独行遇雨,若濡有愠,君子,无咎”,亦不
《河南程氏遗书》卷24,《二程集》,第312页。程颐:《书解》,《二程集》,第1047页。《河南程氏遗书》卷18,《二程集》,第229页。《河南程氏遗书》卷22上,《二程集》,第281页。《河南程氏外书》卷10,《二程集》,第404页。《河南程氏遗书》卷22上,《二程集》,第286页。《河南程氏遗书》卷17,《二程集》,第177页。《河南程氏遗书》卷15,《二程集》,第168页。
《河南程氏外书》卷6,《二程集》,第377页。
0程颐:1 《春秋传》,《二程集》,第1090页。
《河南程氏遗书》卷二23,《二程集》,第304页。程颐:《周易程氏传》卷3,《二程集》,第913页。程颐:《周易程氏传》卷3,《二程集》,第928页。程颐:《周易程氏传》卷4,《二程集》,第963-9页。
39二程考据论
妥当,而“爻文所以交错者,由有遇雨字,又有濡字,故误以为连也。”①
另外是对经典文献中所载有关史实的考证。因为经典文献虽然出自圣贤之手,但由于历代不断地对其进行编辑和刊刻,难免会混入一些他人之辞,从而导致一些内容与事实不符。如果对这些内容不加以甄别,就会对读者造成误导。所以二程为此做了不少的考辨工作。如《孟子·万章上》云:“父母使舜完廪,捐阶,瞽瞍焚廪。使浚井,出,从而
之。”二程认为“本无此事,此是万章所传
闻,孟子更不能理会这下事,只且说舜心也。如下文言`琴朕、干戈朕,二嫂使治朕栖',尧为天子,安有是事。”②也就是说,《孟子》书中有关舜的父母与其异母弟象合伙谋害舜之事,是不可信的,只是“孟子未暇与辨,且答这下意”,原因是“夫尧已妻之二女,迭为宾主,当是时,已自近君,岂复有完廪浚井之事?象欲使二嫂治栖,当是时,尧在上,象还自度得道杀却舜后,取其二女,尧便了得否?”③再如《史记·伯夷列传》载伯夷“叩马谏武王”及“不食周粟”之事,二程认为二事皆非,原因是其不符合义理。《遗书》卷十八云:
叩马则不可知。非武王诚有之也,只此便是佗隘处。君尊臣卑,天下之常理也。伯夷知守常理,而不知圣人之变,故隘。不食周粟,只是不食其禄,非饿而不食也。至如《史记》所载谏词,皆非也。武王伐商即位,已十一(一作三,原文注)年矣,安得父死不葬之语。
最后是对前人传注的考证和批判。二程认为前人传注往往有许多违背义理之处,于是便通过考证辨析,对其进行了批驳。如《尚书·泰誓》序云:“惟十有一年,武王伐殷。一日戊午,师渡孟津,作《泰誓》三篇”,而《尚书·泰誓上》则云:“惟十有三年春,大会于孟津”,两者不合。伪《孔传》为弥补两者之间的龃龉,则解释说:“至九年而文王卒,武王三年服毕,观兵孟津,以卜诸侯伐纣之心。诸侯佥同,乃退,以示弱。十三年正月二十八日,更与诸侯期而共伐纣。”④也就是说,《书序》与对武王伐纣的时间记述之所以不一致,是因为文王十一年是观兵孟津,十三年才师渡孟津伐纣。对此,程颐认为伪《孔传》的解释不符合义理,他分析说:
观兵之说亦自无此事。如今日天命绝,则今日便是,岂容更留之三年?今日天命未
绝,便是君也,为人臣子,岂可以兵胁其君?安有此义!又纣鸷很若此,太史公谓有七十万众,未知是否;然《书》亦自云,纣之众若林。三年之中,岂肯容武王如此便休得也?只是《太誓》一篇前序云:“十有一年”,后面正经便说“惟十有三年”,先儒误妄,遂转为观兵之说。先王无观兵
⑤
之事,不是前序一字错却,便是后面正经三字错却。
又如《论语·述而》云:“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何晏注曰:“《易》`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年五十而知天命,以知命之年读至命之书,故可以无大过矣。”⑥程颐认为何晏的注也不符合义理,并批驳道:
先儒谓孔子学《易》后可以无大过,此大段失却文意。圣人何尝有过?如待学《易》后无大过,却是未学《易》前,尝有大过也。此圣人如未尝学《易》,何以知其可以无过?盖孔子时学《易》者支离,《易》道不明。仲尼既修佗经,惟《易》未尝发明,故谓弟子曰:“加我数年,五十以学
⑦
《易》。”期之五十,然后赞《易》,则学《易》者可以无大过矣,若所谓赞《易》道而黜《八索》是也。
二、二程考据的方法及特点
二程考据虽比不上汉学家考据之系统与严密,但也讲求使用不同的考据方法,如逻辑推理法、
①②④⑤⑥⑦
程颐:《周易程氏传》卷3,《二程集》,第921页。
《河南程氏遗书》卷18,《二程集》,第209页。③《河南程氏遗书》卷19,《二程集》,第253页。
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179页。《河南程氏遗书》卷19,《二程集》,第250页。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2482页。《河南程氏遗书》卷18,《二程集》,第209页。
40 史学史研究 2008年第3期义理考述法、文献证据法、文辞观察法等。兹归纳如下:
(一)逻辑推理法。二程考据注重从逻辑论证入手,寻找考证对象在逻辑上违背常理之处,从而推导出自己的结论。如古传神农作《本草》时一日食药七十死之事,二程认为不可信,原因是“若小毒,亦不当尝:若大毒,一尝而死矣,安得生?其所以得知者,自然视色嗅味,知得是甚气,作此药,便可攻此病。须是学至此,则知自至此。”①也就是说,神农食药一日七十死,是完全违背常理之事,是不可信的。神农所以熟悉各种草药的药性与功用,完全是他长期观察和实践的结果。再比如有关《礼记·王制》所记古代礼制与《孟子》不同的问题,二程认为《礼记》大多出于汉儒的附会,原因是“孟子之时,去先王为未远,其学比后世为尤详,又载籍未经秦火,然而班爵之制,已不闻其详。今之礼书,皆掇拾于煨烬之余,而多出于汉儒一时之附会。”②这就是说,孟子离古人的时代较汉人为近,但《孟子》所记古代礼制已不完备,而后出的《礼记》之书,所记反而比《孟子》详细,这是不符合常理的,显然是出于汉人的附会之辞。
(二)义理考述法。也就是从所谓的义理出发,考察经书的记载及前人传注是否符合义理的要求,从而对有关问题作出自己的判断。这一方法在二程考据学中用得最多,与他们推重义理之学的理学家的治学风格是一致的。如《礼记·檀公下》载工尹商阳和陈弃疾一同追赶吴国的,在陈弃疾的命令下,商阳勉强闭着眼睛射杀了三个敌人,并认为作为一个朝见时没有座位,宴会时没有席次的低贱之人,自己射杀三个敌人已足够回去回复王命了。对此,孔子则评价说:“杀人之中,又有礼焉。”二程认为孔子之言不可信,恐是记录者之误,并从义理上分析说:
工尹商阳自谓“朝不坐宴,不与杀三人,足以反命”,慢君莫甚焉,安在为有礼?夫君子立乎人之本朝,则当引其君于道,志于仁而后已。彼商阳者士卒耳,惟当致力于君命,而乃行私情于
③
其间,孔子盖不与也。所谓“杀人之中又有礼焉”者,疑记者谬。
又如《论语·述而》云:“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程颐认为这句话出现了误读,当作“子在齐闻《韶》音,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也就是说,其中的“三月”乃“音”字之误,是孔门弟子记录有误造成的,《遗书》卷九云:
圣人不凝滞于物,安有闻《韶》虽美,直至三月不知肉味者乎?三月字误,当作音字。此圣人闻《韶》音之美,当食不知肉味,乃叹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门人因以记之。
程颐的这一判断虽是从义理入手而得出的结论,但并非完全没有道理,因为“音”字属上下结构,在《说文解字》中字写作“
”,在古文献中书写时如果字间距稍微拉开一些的话,则极易被人误作为
“三月”。所以这条语录在程颐《论语解》中又被记作:“`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当食而闻,忘味之美也。三月,乃音字误分为二也。`不图为乐之至于斯',叹其美也。作三月,则于义不可。”④程颐的考据当有一定的道理。
(三)文献证据法。也就是说在考证某个问题时,为了增加说服力,往往从其它有关文献中寻找相应的佐证,以支持自己的判断。如《史记·仲尼弟子列传》云:“宰我为临人的字都称子我,所以才被张冠李戴。《遗书》卷二十二上云:
《史记》载宰予被杀,孔子羞之。尝疑田氏不败,无缘被杀。若为齐君而死,是乃忠义。孔子何羞之有?及观左氏,乃是阚止为陈恒所杀,亦字子我,谬误如此。
又如《中庸》有“小人之中庸,小人而无忌惮也”之言,二程认为这句话有脱文,并分析说:
①②③④
大夫,与田常作乱,以夷
其族,孔子耻之。”二程认为此与事实不合,并以《左传》为据,指出被杀的是阚止而非宰我,原因是两
《河南程氏遗书》卷2下,《二程集》,第58页。《河南程氏遗书》卷4,《二程集》,第70页。《河南程氏遗书》卷4,《二程集》,第72页。程颐:《论语解》,《二程集》,第1145页。
41二程考据论
“小人之中庸,小人而无忌惮也”,小人更有甚中庸?脱一反字。小人不主于义理,则无忌惮,无忌惮所以反中庸也。亦有其心畏谨而不中,亦是反中庸。语恶有浅深则可,谓之中庸则
①
不可。
这实际上并不是二程的新发现,而是他们暗袭了王肃的观点,朱熹《中庸章句》云:“王肃本作`小人
之反中庸也',程子亦以为然。今从之。”②
(四)文辞考察法。也就是从文辞用语方面对经典进行考辨。因为每个时代都每个时代的语言与称谓,我们据此可以判断经典的真伪与时代。如程颐指出《小过》卦彖辞中的“有飞鸟之象焉”一句非《周易》,原因是它“不类彖体,盖解者之辞,误入彖中。”③而《左传》当出自战国人之手,因为书中的“`虞不腊矣',并`庶长',皆秦官秦语”④;《论语·乡党》中的“曰`山梁雌雉,时哉时哉!色斯举矣,朔而后集。'子路共之,三嗅而作”一段话“恐后人编简脱错”,因为这段话“文如此顺”⑤,不类孔子时代之文辞。
二程考据学不同于汉学家的考据,目的是为了服务于他们的义理之学,因而有自己鲜明的特色:
一是考据的对象主要集中在儒家经典,内容涉及经书的作者、内容、次序、文字等方方面面。我们常说的“十三经”中除《尔雅》之外,其它的十二部经典二程考据学均有涉及,但史部、子部文献相对涉及的较少,集部则根本不涉及。这与二程欲借助于儒家经典来建构自己理学体系的治学宗旨有关,因为他们为学的目的就是想用儒家经典这个旧瓶来装自己的新酒,以实现其既接续儒家传统,又能根据时代的要求发展之的目标。因此他们便通过考据来纠正儒家经典及前人传注中存在的问题,以恢复和重建儒家经典文本及其诠释系统,并最终达到继承和发展儒家圣人之道之目的。
二是在考据方法上多以义理考述为主,缺乏足够令人信服的文献依据,甚至还存在不少臆断与牵强附会之处。特别是在没有任何文献依据的情况下,二程还随便改移的次序及文字。如他们认为古本《大学》已失圣人之序,所以需加以调整,以恢复圣人本意,于是分别撰有《明道先生改正大学》和《伊川先生改正大学》,并且程颐改本还认为其中的“亲民”当作“新民”,“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中“此谓知本”是衍文,“身有所忿
”当作“心有所忿
”等⑥。此外,程颐还调整了《尚书·
武成》的顺序。但这些次序的调整及文字的改定大都没有相关的文献依据,基本上是出于二程的臆断,其目的就是为他们以己意解经来创造条件。
三是许多考证往往只有一个结论性的东西,缺乏系统与严密的考证过程。这与汉学家一贯追求的“博极群书,于一言一事,必求其征”的学术旨趣大不相同。如关于王通及其《中说》,二程认为王通“隐德君子也。当时有些言语,后来被人傅会,不可谓全书。若论其粹处,殆非荀、杨所及也”⑦,并指出:“《中说》有后人缀缉之。”⑧也就是说,王通实有其人,其所著《中说》亦有可取之处,但其中不乏后人附会之辞。二程的考证虽有一定的道理,但远不及汉学家考证之系统与严密,如《四库全书总目》在考证这一问题时除引用晁公武、洪迈、王应麟等人的考辨成果,指出王通《中说》多有与事实不合之外,还引用了《杨炯集》中的《王勃集序》、杜牧《樊川集》之裴延翰序等资料,指出:“所谓文中子者,实有其人。所谓《中说》者,其子福郊、福畴等纂述遗言,虚相夸饰,亦实有其书。”⑨
①②③④⑥⑦⑧⑨
《河南程氏遗书》卷15,《二程集》,第160-161页。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9页。程颐:《周易程氏传》卷4,《二程集》,第1014页。
《河南程氏外书》卷11,《二程集》,第419页。
⑤《河南程氏外书》卷1,《二程集》,第353页。
程颐:《伊川先生改正大学》,《二程集》,第1129-1130页。《河南程氏遗书》卷18,《二程集》,第231页。《河南程氏遗书》卷6,《二程集》,第88页。永
等:《四库全书总目》卷91,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774页。
42 史学史研究 2008年第3期相比较而言,二程的考据则显得单薄和不够严密,但却正反映了两者治学的目的与方法的不同。因为作为理学家的二程,其治学的重点在于对经书义理和圣人之道的探求,考据只是服务于其义理之学的,正如程颐所言:“经所以载道也,诵其言辞,解其训诂,而不及道,乃无用之糟粕耳。”因此二程的考据是服务于其义理之学的需要的。
二程学术的主流虽说是义理之学,考据学在其整个学术中并不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毕竟是其义理之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二程力求维护儒家经典权威和圣人之道的企图,因为他们通过考据,把那些所谓不合圣人之道的言论给清除了,并对不合圣人之道的经传关系进行了调整,这就为他们借助儒家经典创建理学体系扫清了障碍。不仅如此,仅就单纯的考据来说,二程考据学亦非全无道理,在某些地方还是有其独特之处的,并为后人所称道和继承。如程颐指出《周易》之《系辞》出现了错简,认为“自`天一'至`地十',合在`天数五地数五'上,简编失其次也。”②这一观点就被朱熹所继承,其《周易本义》云:“此简本在第十章之首,程子曰宜在此,今从之。”③又如《论语·颜渊》云:“既欲其生,又欲其死,是惑也。诚不以富,亦祗以异。”程颐考证说:“`诚不以富,亦祗以异',本不在`是惑也'之后,乃在`齐景公有马千驷'之上,文误也。”④也就是说,此处出现了错简,所引用的《诗经·小雅·我行其野》中的“诚不以富,亦祗以异”,当在《论语·季氏》中的“齐景公有马千驷”一句之上。这一观点也得到了朱熹的认同,其《论语集注》云:
胡氏曰:“程子以为第十二篇错简`诚不以富,亦祗以异',当在此章之首。今详文势,似当在此句之上。言人之所称,不在于富,而在于异也”。愚谓此说近是,而章首当有孔子曰字,盖阙文耳。
总之,二程考据学虽然够不上系统和严密,甚至还有许多牵强附会之处,但却让人们看到了二程治学的另一面,认识到他们的学问并非全都是空穴来风,而是通过对经典的考据,来恢复和重建儒家经典文本及其诠释系统,并在此基础上建构起自己的理学思想体系。因此,那种把二程的学问完全归之于空疏的观点也是失之偏颇的。
① 程颐:《与方元
手帖》,《二程集》,第671页。
⑤
①
② 程颐:《易说》,《二程集》,第1030页。
③ 朱熹:《周易本义》卷3,文渊阁《四库全书》本。④ 《河南程氏遗书》卷22下,《二程集》,第298页。⑤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173页。
ThePhilologicalThinkingoftheChengBrothers
ZhaoZhen
[Abstract]ChengHaoandChengYiwerebothfoundersofNeo-ConfucianisminSongDynasty,whotookphilosophicalconnotationsastheobjectiveofscholarlyresearch,butalsostickedtotextualresearch.ThroughtextualresearchontherelatedquestionsintheConfucianclassicsandcommentaryonpredecessorstheyrestoreandduplicatedConfucianistclassicaltextsandtheillustrationsystem,thuscreatedtheconditiontoconstructtheirNeo-Confucianismideology.TheirtextualresearchservedtheirPhilosophicalConnotations,thereforefarawayfromtheChineseclassicalphilologist'stextualresearchwithmoresystematic,strictermethods.Butthe
Chengs'hadbrighterNeo-Confucianismcharacteristic.
[Keywords]ChengHaoandChengYi Neo-ConfucianisminSongDynasty theConfucianclassics philosophicalconnotations textual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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