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产业项目建设措施的通
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文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时效性
2014.03.12 2014.03.12 郑开管[2014]4号 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产业项目建设措施的通知 (郑开管[2014]4号)
各局、办,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完成高新区2014年产业项目投资目标,根据郑开会纪〔2014〕6号决定,现将《关于加快推进产业项目建设的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4年3月12日
关于加快推进产业项目建设的措施
为加快郑州科技城建设,加快构建现代主导产业体系,突出投资拉动,确保完成本年度产业项目投资目标,现从建设项目激励、分包人奖励和分包措施三个方面提出推进措施如下: 一、强化项目激励
高新区管委会设立1000万元的项目建设奖励资金,对于项目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按照时间节点开工建设并完成计划投资的建设项目给予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一)当年3月底,完成年度计划投资额10%以上,按当季度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 (二)当年6月底,完成年度计划投资额50%以上,按当季度实际投资额的2‰给予奖励。 (三)当年9月底,完成年度计划投资额的75%以上,按当季度实际投资额的1.5‰给予奖励。
(四)当年12月底,完成年度计划投资额100%以上,按当季度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 以上奖励每季度兑付,项目单位凭有效凭证到经济发展局办理(土地款除外)。
对于完成年度计划投资60%以下的项目单位,取消管委会本年度所有奖励及各类扶持资金,并原则上不予推荐申报下一年度国家、省、市各类扶持资金。 二、强化项目分包人奖励
高新区管委会设立50万元的项目分包奖励资金,对于按照时间节点开工建设并完成计划投资的项目分包人给予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一)凡是承担当年项目分包的分包领导和分包责任人,分别给予2000元的基础奖励。 (二)在基础奖励的基础上,按照分包项目获得奖励的5%的奖励,对项目分包人给予奖励。 (三)分包项目实际投资低于年度计划投资80%的分包领导和分包责任人,取消其基础奖励;低于60%的,由管委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三、强化项目督查推进
从协调、公示、办公会汇报等几个方面加大项目督查推进力度:
(一)建立项目协调会议制度。产业指挥部定期召开项目协调例会,集中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畅通项目服务绿色通道,综合协调各职能部门全力为项目做好服务。
(二)建立项目进度月通报制度。产业指挥部每月对各牵头部门、各分包项目的投资额、年度计划完成比例等进行通报,并张榜公示。
(三)建立主任办公会项目汇报制度。产业指挥部定期按分包表的次序安排(或随机抽取)3-5个项目,在主任办公会上汇报项目形象进度、投资进度、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