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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考名词(3+1+2考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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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考名词(3+1+2考试模式)

1、3+1+2考试模式

“3+1+2”考试模式 为3门必考+1门首选+2门再选。即“3”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科(不分文理科);“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择性考试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所选择的1门科目,物理、历史单独划线;“2”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中选择的2门科目。

2、等级赋分制

等级赋分制,是新高考规定选考科目设等级性考试下,成绩按等级赋分 (3+3地区是全部6个选考科目,3+1+2地区是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共4个科目),对应这些科目卷面分满分为100分,根据考生分数排名的百分比而非卷面分数来计算成绩的一种方法。目前,等级赋分制只用于选考科目的成绩统计。

3、两依据一参考

指以高考成绩和选考成绩为依据,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为录取依据。即依据3门统考科目和3门选考科目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4、综合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合作与实践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表现能力”七个维度,主要有写实记录、公示确认、形成档案三个基本环节。不同地区略有差异,最终以本省市要求为准。

5、合格考与选科考

“合格考”包括高中课程方案所有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14个科目。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发考试说明、组织命题、考试、阅卷和公布成绩。合格考成绩合格后,才有资格参与选科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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