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U独家策划 JIACEHUA囝 囫圜 法律明了,不在其条文之详尽,乃在其用意之明显,而民得其喻也。 一个公司两块牌子 解除合同时 工龄能否连续计算 未休年假的工资支付 我于1999年到某技术研 究所工作,并与它签订了劳动 合同,但自2007年6月1日 始,变为与某技术开发公司签 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除了用 我在某家纺公司已经工作了3年,今年7月5 日因故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按《劳动合同法》 规定的标准给了经济补偿,但我认为在没有享受今 工单位的名称外,其他什么都 没有变。最近,当新一轮劳动合 同又要签订时,我要求签订无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却遭到技 术开发公司的拒绝,理由是我 在该公司只连续工作了3年, 按规定不够签订无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条件。请问:一个公司两 块牌子,工龄能否连续计算? 林某 ——年带薪年休假的情况下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 应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而单位认为解除合同之 前未安排休假是我的责任,单位不会再支付额外的 补偿。请问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唐某 ——律师在线解答: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2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 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 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 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折算方 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X职工本人 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 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 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因此,当达到法律规定的条件时,是否签订无固定期 按规定,你与单位解 除劳动合同时,你尚未享 受的带薪年休假可以折 算成工资。你在单位累计 工作时间已满3年,按照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3条规定,“职工累计 工作已满1年不满lO年 的,年休假可享受5天”。 今年单位与你解除劳动 限劳动合同的选择权在劳动者。但一些用人单位为行使用 工自主权,不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采用各种方 法中断劳动者的工作年限。从你反映的情况看,本来你的 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报酬均未发生变化,却被“跳槽” 到了技术开发公司,用人单位的目的无非就是逃避与你签 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时,你已在该单位工作了195天,应该享受的年休假天 数为:(195÷365)X5≈2.67天,0.67天不足1整天,不支付 该报酬,所以只取2天。因为今年尚未安排你休年休假,所以 这两天应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应折算成工资给你,具体计算过 程为: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 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 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 限。技术研究所和技术开发公司在『l]J一 地址办公,由同一 法人设立,实际上是一个公司两块牌子,根据上述规定,劳 动者在两个有关联关系的单位之间调整,不发生连续工作 年限的中断。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欲人为中断你工作年限 的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日工资×2天X300% 综上所述,单位应该支付你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如 果协商不成,可以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以上在线回答律师均为江苏欣正律师事务所律师于 露亭实习律师任云) 综上所述,你的工龄可以连续计算,如果据理力争不 成,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本栏目稿件由《常州工人》编辑部提供) 中国职工教育 s w总第2 r{『_5,胁 m 05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