槽板配线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GB50303—2002
060504□□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主控项1 槽板配线的电线连接 第16.1.1条 目 2 槽板敷设和槽板阻燃检查 第16.1.2条 1 槽板外观和槽板固定 第16.2.1条 一 般2 槽板盖板、底板的接口设置和连接 项目 第16.2.2条 3 槽板的保护套管和补偿装置设置 第16.2.3条 专业工长(施工员)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施工班组长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1
说 明
060504
主控项目
1、槽板内电线无接头,电线连接设在器具处;槽板与各种器具连接时,电线应留有余量,器具底座压住槽板端部。
2、槽板敷设应紧贴建筑物表面,且横平竖直、固定可靠,严禁用木楔固定;木槽板应经阻燃处理,塑料槽板表面应有阻燃标识。 一般项目
1、木槽板无劈裂,塑料槽板无扭曲变形。槽板底板固定点间距应小于500mm;槽板盖板固定点间距应小于300mm;底板距终端50mm和盖板距终端30mm处应固定。
2、槽板的底板接口与盖板接口应错开20mm,盖板在直线段和90°转角处应成45°斜口对接,T形分支处应成三角叉接,盖板应无翘角,接口应严密整齐。
3、槽板穿过梁、墙和楼板处应有保护套管,跨越建筑物变形缝处槽板应设补偿装置,且与槽板结合严密。
检查数量:主控项目抽查10处,少于10处,全数检查。
一般项目抽查10处,少于10处,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见本规范第28.0.7条。
判 定:应检数量全部符合本规范规定判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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