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区队材料员平安生产责任制
掘进工区材料员是本工区平安后勤保障工作的直接责任者,负责是本工区平安生产后勤保障工作。材料员必须掌握煤矿平安生产根本知识和生产环节,掌握人员分配等情况,具有一定统计知识。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热爱本职工作,遵守矿规矿纪及工区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
第2 条 按生产需要做好本单位的材料领取、供给及储藏工作。
第3条 材料工具发放有记录,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平安生产所需材料。 第4条 严格材料领用制度,综合材料消耗不超过定额标准。 第5条 帐目清晰,对工区负责,对矿负责。
第6条 节支降耗,当家理财,杜绝丧失浪费,严把进出关。 第7条 管好库房,材料工具整齐有序,卫生区范围保持整洁。 第 积极完成领导交给的临时任务。
第9条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平安型矿井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平安生产职责。 二、责任追究
第10条 工区各种材料台帐管理不善造成丧失、遗漏的,材料员负直接责任。 第11条 材料领取不及时影响生产的,材料员负直接责任。
第12条 未做好后勤工作,材料工具发放无记录的,材料员负直接责任。 第13条 帐目不清晰,材料工具管理混乱或造成丧失的,材料员负直接责任。 第14条 对井上下信息传达不及时、不准确的,材料员负直接责任。 第15条 未执行好交制度或交不认真的负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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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 对包片范围内的卫生负有直接责任。
第17条 对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及公司《本质平安型矿井管理条例》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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