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入股制度
入股人秉着平等互惠、诚信信用的原则,就入股经营车辆运输业务达成如下制度: 入股形式:合伙人共同成立运输车队,经营车辆运输水泥、货物。合伙人以筹资合股的形式进行合作、管理,经商定每股投资 万元,用现金入股,入股方可用车子作价入股(车子作价价格由合伙人共同评估),不够部分用现金补足,先计划共同筹资 万元,计 股,以后根据合伙经营的情况再行扩资扩股或增加车辆。
合伙入股方的权利、义务与职责
合伙经理利、义务与职责:经合伙人商定合伙经理及出纳,主持本项目事务的全盘工作及拍板决定权,还负责业务的联系、车辆的调配等工作,监督工作人员及入股司机的业务、财务、运输等各环节的顺利运行。凡入股人事务的开支必须经合伙经理同意,书面签字方可报帐,凡一切活动必须先经合伙经理商量方能实施,否则视为无效并由当事人承担责任与合伙人无关。作为合伙经理,一切事务应由合伙经理出面解决,但一切后果责任均由合伙入股人共同承担。出资 万元,占 股,承担 %的风险,享受 %的红利。
入股利、义务与职责:除负责开好车子、负责车辆定期维护保养、故障维修及管理好车辆运输业务安全顺利运行外,还要保证车辆及人员各项安全合法性,服从配合合伙经理日常工作。入股人用 车子作价 万元,补现金 万元,共投资 万元,占 股,承担 %的风险,享受 %红利。
入股人出资 万元,资金统一打入合伙出纳专用的帐号上,合伙经理和入股人必须保持收支两条线,任何人都不得私自挪用和贪污合伙资金财物。凡一切运营收入都归合伙所有。
红利的分配和风险的承担
1、红利的分配:按年度结算,每年度分红一次;可全分,也可按商定的比例分红。如按商定的比例分红,未分红的资金交由合伙经理存入专户管理,以用作下个年度的运营资金。 股东分红的数额为:整个年度剩余利润,红利的分配按照入股人实缴的出资比例享受。
2、风险的承担:若经营出现亏损时,在弥补经营体前亏损,方可进行股东分红,则由各自所占份额比例承担亏损;经营当中产生的债务按各自份额比例承担。
入股人必须做好本职工作,尽职尽责,任何一方不得因自己的债权债务及矛盾纠纷影响其他合伙人及入股人,如有影响由当事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任何一方不得借贷和预支合伙资金,如有违反协议和搞鬼名堂的,不论哪方都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本制度在履行中希望合伙入股人严格遵守,不得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