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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统计方法培训课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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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统计方法 戚天忠 一、基础知识

1.基本概念 (1)能源统计 统计的最基本概念是计数,它有两个基本要素,即对象和数量。要做好统计工作,必须明确统计对象是什么?为了正确表示统计对象需要统计什么?采用什么样方法进行统计?也就是说,首先要根据具体任务确定统计对象的统计体系、统计范围和表示统计对象基本特征的参量,对各统计项目之间的内在联系加以必要的说明,提出统计大纲,即通常所说的“统计指标体系”。 其次,要对体系中各项具体指标计算范围、计算方式、统计数据采集、整理的方法等项均作明确的规定,即明确说明指标的涵义,这在统计学中称为“指标解释”。“统计指标体系”和“指标解释”组成了统计文件,它是进行统计工作的依据,以保证统计工作的准确性、统一性和完备性。 能源统计是以能量为统计单位。

(2)能(能量) 能是一个物理概念,根据描述宏观物体基本运动特性的牛顿力学定义,能为作功的本领。能是物理运动的一种度量,并且是物质运动状态的单值函数。如机械能、分子内能、电能、化学能及核能等。 (3)能源 能源是可以从其中得到热、光、动力之类的能量的物质资源,可以是燃料、自然能或能的载体。能源不是一种单纯的物理概念。也就是说,必须是技术经济上合理的那些可以得到能量的资源才能称之为能源。 我国节能法所称能源,是指煤炭、原油、天然气、电力、焦炭、煤气、热力、成品油、燃料油、液化石油气、可再生能源和其它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4)一次能源 是从自然界直接取得,并不改变其基本形态的能源,如煤炭、原油、天然气、水力、核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风能、地热能等等。 (5) 二次能源 是一次能源经过加工转换成另一种形态的能源,主要有电力、焦炭、煤气、蒸汽、热水以及成品油、燃料油、液化石油。在生产过程中排出的余能、余热,如高温烟气、可燃气、蒸汽、热水、排放的有压流体等也属于二次能源。一次能源无论经过几次转换所得到的另一种能源,都称做二次能源。

(6)耗能工质 耗能工质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那种不作原料使用,也不进入产品,制取时又需要消耗能源的工作物质。(GB25-1990)例如水、压缩空气等。 (7)燃料发热值 我国1981年发布的国家标准(GB2587-81)规定:燃料发热量取低位发热值(见表2.1)。 表2.1 一次能源的平均低位发热量 类别 单位 平均低位发热量(kcal) 5000 10000 8000 9310 10000 煤 全国(平均) Kg 油 原油 矿井气 气 天然气 油田气 kg m3 m3 m3

低位发热量,即燃料完全燃料,燃烧产物中的水蒸汽仍以气态存在时的反应热,它等于从高位发热量中扣除蒸汽凝结热后的热量: Qdw=Qgw-r·W 式中:Qdw ,Qgw-燃料的低位与高位发热量(kcal/kg); r-水蒸汽凝结热(kcal/kg); W-1kg燃料燃烧产物的水蒸汽量(kg/kg). 进行能量平衡时,应以燃料的低位发热量为计算基准。由实测求得Qgw,并换算为燃料利用基低位发热量(公式见GB2587-81)。当不能实测时,可根据燃料的工业分析结果的经验公式(见GB25-81)计算求得。 2.所用单位 (1)原始单位 计量各种能源的实物量所用的单位称为“原始单位”。 (2)通用单位 能源统计要反映出多种能源的相互关系,就必须采用共同的单位去计量不同的能源。要找到一种通用的度量单位对不同对象进行计量,其先决条件是研究这些对象所具有的共同属性。

(3)能源统计中使用单位 表2.2 能源统计的原始单位 燃料动力形式 固体燃料 液体燃料 原油 各种成品油 气体燃料 电力 单位 吨① 吨① 桶②、升、加仑③ 标准立方米、标准立方英尺 千瓦小时 ① 这里指的是1 000kg。另外英美还使用长吨和短吨, 1978年以前英国用长吨 (1 016.05kg, 2240磅),美国用短吨(907.2kg,2000磅)。 ② 桶为容积单位,这里指的是石油桶,约等于159L。 ③ 加仑为容积单位,有英国加仑(4.546L)和美国加仑(3.7854L)。 图2.1 能源统计中的各种通用单位

1969年国际计量委员会建议废除卡热量单位,采用国际单位制(SI)中焦耳作为能、功、热的单位,定义为1国际安培电流,在1国际欧姆电阻上,1秒钟消耗的电能。 1984年3月,发布了《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命令指出:能量、功、热的法定计量单位为焦[耳]。 1991年1月1日起,除个别特殊领域外,不允许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 表2.3 用于构成十进倍数和分数单位的词头 因数 词头名称 艾[可萨](exa) 拍[它](peta) 太[拉] (tera) 吉[咖](giga) 兆(mega) 千(kilo) 百(hecto) 十(deca)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8151296321词头 词头 因数 词头名称 符号 符号 E 10 分(ceci) d P 10 厘(centi) c T 10 毫(milli) m G 10 微(micro) μ M 10 纳[诺](nano) n k 10 皮[可](pico) p h 10 飞[母托](femto) f da 10 阿[托](atto) a -1-2-3-6-9-12-15-18

带词头的 能源单位 Mt Gt Mtce Mtoe MW GW 表2.4 常用带词头的能源单位 能源单位 百万吨 10亿吨 百万吨煤当量或 百万吨标准煤 百万吨油当量 千千瓦 百万千瓦 带词头的 能源单位 TW kW·h MW·h GW·h TW·h mg μg 能源单位 10亿千瓦 千瓦小时 千千瓦小时 百万千瓦小时 10亿千瓦小时 毫克 微克 (4)当量热值 低( 位) 发热量等于29.27MJ ( 或7000kcal) 的固体燃料称为1kgce,在能源统计计算中采用tce。低(位)发热量等于41.82MJ(或10000kcal)液体或气体燃料称1kgce或标准立方米气。按标准煤量(或标准油量),折算的热量值称为当量热值。 (5)等价热值 等价热值是指为了得到一个单位的二次能源(如汽油、柴油、煤油等石油制品,焦炭、煤气、电力、蒸汽等)或耗能工质(如压缩空气、氧气、各种水等)在工业上实际要消耗的一次能源的热量。 例如:发电煤耗为0.404kgce/Kw·h,其等价热值为0.404×7000=2828kcal其热功当量为860kcal,热·电转换效率为860/2828=0.304。

3. 折算标准煤系数 表2.5 能源折算系数表 能源品种 原煤 洗精煤 洗中煤 焦炭 原油 汽油 煤油 柴油 重油 液化石油气 炼厂干气 天然气 焦炉煤气 电力 热力 煤泥 泥炭 煤焦油 粗苯 平均低位发热量 5000(kcal/kg) 6300 (kcal/kg) 2000 (kcal/kg) 6800 (kcal/kg) 10000 (kcal/kg) 10300 (kcal/kg) 10300 (kcal/kg) 10200 (kcal/kg) 10000 (kcal/kg) 12000 (kcal/m3) 11000 (kcal/m3) 9310 (kcal/m3) 4300 (kcal/m3) 当量值860(kcal/kW·h)等价值2828(kcal/kW·h) 按热焓计算 实测或参用 20908(kJ/kg) 26344 (kJ/kg) 8363 (kJ/kg) 28435 (kJ/kg) 41816 (kJ/kg) 43070 (kJ/kg) 43070 (kJ/kg) 42652 (kJ/kg) 41816 (kJ/kg) 50179 (kJ/m3) 46055 (kJ/m3) 331 (kJ/m3) 17981(kJ/m3) 3600 (kJ/kW·h) 11838(kJ/kW·h) 折标系数 0.7143(kgce/kg) 0.9000 (kgce/kg) 0.2857 (kgce/kg) 0.9714 (kgce/kg) 1.4286 (kgce/kg) 1.4714 (kgce/kg) 1.4714 (kgce/kg) 1.4571 (kgce/kg) 1.4286 (kgce/kg) 1.7143 (kgce/m3) 1.5714 (kgce/m3) 1.3300 (kgce/m3) 0.6143 (kgce/m3) 0.1229 (kgce/kW·h) 0.4040 (kgce/kW·h) 0.03412 (kgce/MJ) 0.1429 (kgce/Mcal) 2000~3000 (kcal/kg) 8374~12560(kJ/kg) 0.2857~0.4286(kgce/kg) 1500~2500 (kcal/kg) 6280~10467 (kJ/kg) 0.2143~0.3571(kgce/kg) 8000 (kcal/kg) 10000 (kcal/kg) 33453 (kJ/kg) 41816 (kJ/kg) 1.1429(kgce/kg) 1.4286(kgce/kg)

(1) 煤炭类原则上应采用企业实测单位重量的发热值; (2) 各种燃气和生物质能的发热量应采用实测值,再折算成标准煤当量。如无条件实测,取下表数值。 表2.6 各类燃气和生物质能折算系数表(参考值) 能源种类 气田气 油田伴生气 煤矿瓦斯 焦炉煤气 焦炭制气 发生炉煤气 压力气化煤气 重油催化裂解气 重油热裂解煤气 水煤气 生物质能 人粪 牛粪 猪粪 羊、驴、马、骡粪 鸡粪 大豆秆、棉花杆 稻杆 麦杆 玉米杆 杂草 树叶 薪柴 沼气 平均发热量 8500(kcal/m3) 9300(kcal/m3) 4300(kcal/m3) 3900(kcal/m3) 1250(kcal/m3) 3600(kcal/m3) 4600(kcal/m3) 8500(kcal/m3) 2500(kcal/m3) 4500(kcal/kg) 3300(kcal/kg) 3000(kcal/kg) 3700(kcal/kg) 4500(kcal/kg) 3800(kcal/kg) 3000(kcal/kg) 3500(kcal/kg) 3700(kcal/kg) 3300(kcal/kg) 3500(kcal/kg) 4000(kcal/kg) 5000(kcal/m3) 折标系数 1.214(kgce/m3) 1.329 (kgce/m3) 0.614 (kgce/m3) 0.557 (kgce/m3) 0.179 (kgce/m3) 0.514 (kgce/m3) 0.657 (kgce/m3) 1.214 (kgce/m3) 0.357(kgce/m3) 0.3(kgce/kg) 0.471 (kgce/kg) 0.429 (kgce/kg) 0.529 (kgce/kg) 0.3 (kgce/kg) 0.543 (kgce/kg) 0.429 (kgce/kg) 0.500 (kgce/kg) 0.529 (kgce/kg) 0.471 (kgce/kg) 0.500 (kgce/kg) 0.571 (kgce/kg) 0.714 (kgce/m3) 3500~4000(kcal/m3) 0.5~0.571 (kgce/m3)

(3) 热力单位采用百万千卡 (1Gcal=142.9kgce,1Mcal=0.1429kgce) 表2.7 蒸汽热焓参考值 蒸汽种类 饱和蒸汽 压力(kgf/cm) 2温度(℃) <127 135~165 >170 <200 222~260 280~320 350~500 热焓值(kcal/kg) 620 630 0 650 680 700 750 1~2.5 3~7 8 过饱和蒸汽 1~20 ① 蒸汽或热水产量取报告期内锅炉给水量与排污等损失量之差。 ② 闭路循环供热时热水焓值取20kcal/kg。 ③ 开路供热时热水焓值取70kcal/kg。 上述情况的热水出口温度为90℃,回水温度为70℃,给水温度为20℃。 (4) 某些耗能工质的平均等价值与折算系数见表2.8。 表2.8 某些耗能工质的平均等价值与折算系数 耗能工质种类 新鲜水 循环水 各种水 软化水 除氧水 鼓风 压缩空气 各种气体 二氧化碳气 氧气 氮气 电石 乙炔 单位 t t t t m3 m3 m3 m3 m3 kg m3 等价值 kcal 1800(1 200~2 000) 1000(800~1 200) 3400 6800 210 280 1500 2800 4700 14550 58200 kgce 0.257 0.143 0.486 0.971 0.030 0.040 0.214 0.400 0.671 2.079 8.314

4.能量单位换算 1986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我国采用国际单位(SI制)作为法定单位。取长度米(m),质量千克(kg),时间秒(s),电流安[培](A),热力学温度开[尔文](K),物质质量摩[尔](mol)等。 为了使用方便,国际单位制还有一些导出单位,例如:能量(功,热量)焦耳(J),力牛[顿](N),压力帕[斯卡](Pa),功率瓦[特](W)以及摄氏温度度(℃),等等,经常使用。 国家标准GB2586—81规定热、功、能量单位为焦耳(J),其定义: 1牛顿=1千克·米/秒2(1N=1kg·m/s2) 1焦耳从电学定义: 1安培电流在1欧姆电阻上1秒钟内所消耗的电能,称为1焦耳。 我国原有的热量单位“卡”有几种定义: 1(20℃)卡=4.1816焦耳 1(国际蒸汽表)卡=4.1868焦耳 1(热化学)卡=4.1840焦耳 (1)英热单位(Btu) 它是将1磅水温度上升1华氏度(°F)所需的热量 1Btu=1055J (2)千克标准煤(kgce) 固体燃料的低位发热量等于29.27MJ(7000kcal)计为1千克标准煤: 1kgce=29.27MJ=7000kcal (3)千克标准油(kgoe) 液体燃料的低位发热量等于41.82MJ(104kcal),计为1千克标准油: 1kgoe=41.82MJ=10000kcal 则0.7kgoe=1kgce (4) 电能量(千瓦·时—kW·h) 1kW·h=3600kJ (5) 机械作功(马力·小时) 1英制马力小时=1HP·h=2686kJ 1公制马力小时=1PSh=28kJ 1kgf·m=9.807J

(6)巨大能量单位(Q) 1Q=1018Btu=1.055×1021J (7)制冷量单位(J/h) 国外有时采用冷吨(RT——Refrigerating Ton)。1冷吨相当于在24小时内,将1吨0℃水冻成冰的每小时制冷量。 1RT=1.39×107J/h=3.86kW (8)液体容积换算: 1英加仑——Imp.gal=4.546L 1美加仑——US.gal=3.785L,1桶=159L (9)大量石油计量单位(MBPD·Y) MBPD·Y(Million Barrel Per Day·Year)即每天使用100万 桶石油的一年用油量。其发热量为: 1MBPD·Y=2.25×1018J=6.2×1011kW·h 1MBPD ·Y=365÷7.315 Mto/Y=49.8Mto/Y≈50Mto/Y 二、企业能源统计

企业能源统计是企业能源管理的重要内容,又是监管企业科学、合理用能的重要根据,是进行企业能源审计的依据和主要的手段。 1.企业能源统计的基本任务: (1)便于国家对企业用能进行监督和管理,为国家制定能源,编制和实施能源计划,保持能源供需平衡提供依据; (2)调查企业执行能源和能源计划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发现问题,查明原因,提出改进意见; (3)加强企业能源管理,挖掘节能潜力,制订节能技术改造方案,为提高企业能源利用率,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持续提供必要的信息。 (4)企业利用能源统计数据,可以科学合理用能,提高能效降低能耗,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又提高了企业自身的竞争力发展生产,推动社会进步。 2.企业能源统计工作准备: (1)明确调查目的,它决定统计的内容和方法。调查的明确,要求具体,统计的内容和指标体系就容易确定,也保证了统计资料的完整性。 (2)统一统计单位,保证统计数据可比性,这样也统计数据的整理、综合分析提供方便,减少了工作量。 (3)确定统计项目,设计统计表格,保证统计数据的完整性、统一性和可靠性。 3.企业能源统计范围: 企业能源统计范围应遵照国家统计局制发的统计表格规定,不得漏项,也不能随意增加,以保证能源统计的可比性和统一性。

1、统计注意的问题 ①谁消费、谁统计。能源消费量是按实际使用统计,而不是按所有权统计。因此,不论能源的来源如何,凡是在本单位实际消费的能源,均应统计在本单位消费量中。 ②何时投入使用,何时算消费。统计能源消费量的时间界限,是以投入第一道生产工序为准。 ③一次性消费。即以第一次投入使用计算消费,对反复循环再用的能源不能重复计算消费量。 2、核算注意的问题 前面讲了标准煤、折标准煤系数,现在我们具体说说指标的计算。能源指标的计算其实非常简单,就是小学用的加减乘除。注意的几点: ①计量单位 A、各种能源加减必须统一换算成同一单位,即将各种能源实物量乘折标准煤系数折算成同一的万吨、或吨、或公斤标准煤量进行计算。折算时各种能源实物量单位必须和折标准煤系数单位统一,如电力: 当电力实物量单位为104kwh,要折算为tce,折标准煤系数采用1.229 tce/104kwh。 当电力实物量单位为kwh,要折算为tce,采用0.0001229 tce/kwh。 4当电力实物量单位为10kwh,要折算为kgce,采用1229 kgce/104kwh。 当电力实物量单位为kwh,要折算为kgce,采用0.1229 kgce/kwh。 B、各类指标计算时,首先要确认清楚各数据的计量单位,在准确做好计量单位转换的情况下进行核算。 ②统计、核算口径。统计数据报出对象、用途的不同,其统计口径是不一样的,填报、核算时首先要搞清楚。 ③时段。即统计报告期,常用的有周、月、季、年、5年等。

3、主要指标 (1)能源流转统计 【购进量】是指能源使用单位在报告期内外购的、用于本企业消费的各种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 购进量的核算原则: ①计算购进量的能源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已实际到达本单位;二是经过验收、检验;三是办理完入库手续; ②“谁购进,谁统计”。凡属本报告期实际购进的,办理完入库手续,即计算购进量;什么时间办理入库手续,什么时间计算购进量。 【拨出量】是指报告期内实际拨出(外调或外销)的能源数量。 【库存量】能源库存量是个静态指标,它反映在报告期内某个时点,企业实际拥有的待用的各种能源储备量。 库存量的核算原则: ①时点性原则。必须按照规定时间点盘点库存,不得提前或推后。 ②实际数量原则。库存盘点后,可能出现帐面数字与实际库存数量不一致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应以盘点数量为准来调整帐面数字,差额作盘盈或盘亏处理。 ③库存量的核算,以验收合格、办理完入库手续为准,未经验收或不合格的,不能计入库存。 ④按照能源的使用权原则统计。

(2)能源消费统计 【企业能源消费量】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消费的各种能源。工业企业用能可划分为生产用能与非生产用能。 【工业生产综合能源消费量】是指在统计报告期内工业生产用的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后进行汇总,并扣除本企业能源加工转换产出的能源折标准煤的汇总量。其计算公式如下: 工业生产综合能源消费量=工业生产用的各种能源折标准煤之和-能源加工转换产出的能源折标准煤之和-回收利用的能源折标准煤之和。 【非工业生产消费量】是指在工业企业内不从事工业生产活动的非核算的单位所使用的能源,如本企业附属的科学研究单位、农场、车队、学校、医院、食堂、托儿所以及建筑施工队等消费的能源。 【能源加工转换投入量】亦称中间消费,是指报告期内为加工转换二次能源及其他产品(如焦化焦油、粗苯),所投入到加工转换装臵的各种能源。 【能源加工转换产出量】是指各种能源经过加工转换后,产出的各种二次能源产品(包括不作为能源使用的其他副产品、联产品)。如电厂的电力、热力;炼焦产出的是焦炭、焦炉煤气和其他焦化产品。 【能源加工转换效率】是指能源加工、转换过程中产出量与投入量的比率,即能源加工转换的产出率。 【单位产品能耗】是指报告期内单位合格产品平均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折算为同一标准煤单位的总和。既工序能耗,它可较全面的反映投入能源与产出产品之间的定量关系,综合反映了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生产技术水平和能源利用情况。它是考核能源经济效益的重要依据。 产品综合能源消耗总量是指报告期内生产某种产品所直接消耗的各种能源,以及摊销在该产品的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折标煤量的总和。包括从投料到制成产品的整个生产过程,直接用于该产品的原料、燃料、动力和工艺用的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分摊在该产品的企业内部的亏损能源;次品和废品所消耗的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 【万元产值(增加值)能耗】是指综合能源消费量与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之比。它反映单位工业总产值 (工业增加值)所消耗的能源量。 【能源利用效率】是指企业、单位、工序或单项耗能设备等一个体系有效利用的能量与实际消耗能量的比率。它是反映能源消耗水平和利用效果,即能源有效利用程度的综合指标。 【能源损失率】是与能源利用率相对应的指标,能源损失率=1-能源利用率。

【吨钢综合能耗】是指钢铁企业在报告期内,按每吨合格粗钢核算的钢铁工业生产中能源净消耗量。(净消耗量是指生产全过程的能源消耗量,扣除外供能源量) 【吨钢综合电耗】是指钢铁企业在报告期内,按每吨合格粗钢核算的钢铁工业生产中净耗电总量。 【吨钢新水】是指钢铁企业在报告期内,按每吨合格粗钢核算的钢铁工业生产中耗用新水量。 以上三个指标口径包括主要生产(含烧结、球团、焦化、炼铁、炼钢、轧钢等)、辅助生产(含鼓风机站、氧气站、石灰窑、空压站、锅炉房、机修、电修、检化验、运输等)和附属生产(含厂部、科室、绿化、厂内食堂、厂区和车间浴室、保健站、厕所等);不包括企业电厂、矿山选矿和外供消耗量。

4、主要报表 【企业能源平衡表】 工业企业最常规、最普遍、最重要的能源统计报表,就是企业能源平衡表。其他各类能源报表都是以企业能源平衡表为基础编制的。下面以本部钢铁主业企业能源平衡表为例进行说明。 企业能源平衡表是以一个企业或某一单位为平衡范围,根据企业对能源管理的需要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在产品生产、销售与库存,能源收、支与库存,能源消耗、加工转换,能源计量等一系列报表的基础上编制的,它反映了企业各种能源的来龙去脉以及各种能源的消费构成、加工转换的投入和产出,体现出企业能量的平衡关系。 能源平衡表一般是采用行列的矩阵正向平衡形式,根据能量流动过程进行编制,将能量流动过程各种数据集中在一起,直观地反映各种能源在报告期内的流向与平衡关系。按能源的内容分为单项能源平衡表 (如煤炭能源平衡表)和综合能源平衡表,综合能源平衡表是在单项平衡表基础上编制的,我们编制的均为综合能源平衡表。按平衡统计范围大小分为全国、地区、部门和企业能源平衡表,以及车间(工序)或重点耗能设备的能源平衡表。 (1)能源平衡表的组成 企业综合能源平衡表从形式上主要采用“行”、“列”交叉对应的矩阵形式,所有纵向各“列”表示各种能源的流向和分配,横向各“行”表示能源的不同品种。主要有两个矩阵构成: 第一矩阵纵向各“列”是按能量流动过程划分为购入能源、库存增减、二次能源、利用余热、外调能源和自耗能源六个环节。六个环节平衡关系式为:购入+库存+二次+余热-外调-自耗=0。 第二矩阵纵向各“列”是按消耗能源的各工序分列的。 两个矩阵横向各“行”按燃料和动力分为两个子矩阵,基本分类是按可燃烧的放在燃料类,不可燃烧的或载能工质放在动力类。 第一矩阵横向各“行”主要包括各环节燃料类和动力类各种能源的实物量、标煤量,各环节燃料类和动力类标煤量合计,各环节总标煤量(总能耗)。 第二矩阵横向各“行”主要包括各工序燃料类和动力类各种能源的实物量、标煤量及单位产品消耗,各工序燃料类和动力类标煤量合计,各工序总标煤量(总能耗)、工序能耗等。 第一矩阵与第二矩阵的平衡关系式为:第一矩阵自耗能源中各种能源的实物量、标煤量=第二矩阵各工序各种能源的实物量、标煤量之和。

(2)能源平衡表的编制原则 编制能源平衡表是一项复杂、细微的工作。在占有大量统计数据的基础上,遵循编制能源平衡表的基本原则,按照科学的方法进行编制。 ①编制能源平衡表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是能量守恒定律。能量守恒定律阐明了能源可以互相转换,在能源转换过程中全部能源的总量保持不变。根据这一原理,表格的设计、资料的搜集、直至平衡表的编制都必须符合平衡的要求。所有能源各品种均有来源和去向,平衡表的纵列与横行的相关数据,以及各子矩阵必须形成相互之间平衡关系。 ②避免数据的重复计算,依据变化不断补充统计内容和范围的遗漏。 ③必须采用两种计算单位,一是实物量,二是标准量。标准量单位采用标准煤。 ④对能源平衡表的数据进行验证,主要是对平衡关系进行验证。如平衡关系有偏差,说明某些能源流程的数据质量存在问题,必须进行分析,查找原因,校正有关数据,直至平衡关系成立。 (3)能源平衡表的作用 主要目的是用统一的统计体系将各类能源(固体、液体、气体燃料,电力和热能)的供应、加工转换、终端使用综合在一起进行平衡,研究系统中能源数量与结构的变化,加工转换方式与各种能源的互相替代,分析能源利用效率,寻找节能方向,为改进能源规划与管理提供依据。 作用主要有: ①全面反映各种能源的购入、库存、生产、外调和消费等平衡关系,了解各种能源的自给程度和对企业发展与提高的保证程度,为编制能源规划提供依据; ②考察能源系统加工转换过程,投入与产出的数量平衡关系,为分析能源加工转换效率提供基础数据; ③反映企业能源消费结构;如一次能源与二次能源消费结构;各工序能源消费结构:用作燃料同用作原材料的比例等,为研究改善能源流向、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提供依据; ④反映能源与企业经营发展的关系,分析节能潜力,为进一步开展节能工作和进行能源供需预测提供基础数据。

【能源消耗定额统计表】 能源消耗定额统计表是企业为更直观、更方便的查阅能源消耗指标及与能源生产、供应、加工转换、消耗等有关的其他指标数据的报表。是企业能源平衡表的补充。 纵向各“列”是各种类能耗指标及相关指标。 除各种类能耗指标、余能余热利用、能源回收指标外,还应包含参与能耗核算、与动力系统运行、对能耗有影响的其他各类指标。如:选烧厂选比、返矿率、固体燃料消耗(焦粉、无烟煤、兰碳粉)、焦化厂吨焦耗湿煤、干熄焦率、焦炉结焦时间、装炉煤水份、装炉煤挥发份、焦煤配比、炼铁入炉焦比、喷煤比、炼钢铁水消耗、轧钢热装率等等。 横向各“行”应分别有产品名称、指标名称、单位、当月指标、季度指标、月累计指标等;当月指标、季度指标、月累计指标栏内应包含计划定额、产品产量、实际消耗量、实际单耗及与计划定额对比、上年同期及对比等。

【其他能源统计报表的填报】 各级、行业部门、协会要求上报的各类能源报表很多,且对格式、内容、统计口径等的要求也都不一样。最重要的一点:所有的统计数据来源均必须有依据,确凿的依据,严禁谎报、瞒报和编造,真实准确。这是统计工作、统计人员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原则和素质要求。 这里简单说一下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报表(即P201表)填报时存在的主要问题: ①该报表相关公司内所属分、子公司均要填报,最终汇总。为方便汇总取数,确保汇总取数时的一致性和准确性,严禁私自对报表进行任何形式的调整,严格按报表要求内容进行填报。 ②对于折标煤系数,各单位有能力实测的应采用实测值核算,实测后提交折标煤系数调整请示及实测报告,获批后使用。没有能力实测的采用公司统一折标煤系数。 ③表中填报数据均为累计值。 ④P201表中年初库存量(D列)就是一月份填报的数据(或上年期末库存量),而后在全年填报时是不应该有变化的。 ⑤P201表中合计(G列)是指工业生产消费(H列)和非工业生产消费(J列)之和。 ⑥对于能源加工转换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E列58行)=工业生产消费的能源合计(H列52行)-能源加工转换产出合计(附表N列52行)-回收利用合计(附表O列52行)。 对于非能源加工转换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E列58行)=工业生产消费的能源合计(H列52行)-回收利用合计(附表O列52行)。 ⑦附表中的工业生产消费量(附表D列)等于p201表中的工业生产消费量(H列)。表中取数公式已套好,只填报p201表中数据即可。 ⑧原则上年初库存量(D列)+购进量(E列)+能源加工转换产出(附表N列)+回收利用(附表O列)-合计(G列)-期末库存量(L列)=0。 ⑨该表中所有涉及资金的数据单位均为千元,如工业总产值、购进量金额等。

在此以《酒钢集团动力能源计划与统计管理条例》摘录以下主要条款: 第 动力能源产品:电力、煤气、氢气、液化天然气、氧气、氮气、氩气、压缩空气、高炉鼓风、蒸汽、采暖热水、生产水、生活水、软水、除盐水、各类循环水等所有公司使用的动力能源及其载体。 第九条 动力能源系统是指用于生产、处理、供应、使用动力能源产品的设备、设施、管道、线路等。 第十条 动力能源处负责动力能源统计管理;对公司级动力能源系统运营数据进行统计、核算。 第十一条 能源统计资料分为两类:一类是以能源的流转过程为主,记录了能源的购入、库存、外调、外销、生产、供应、转换、消耗等量值;另一类是以生产中动力能源系统运行参数为主,其容纳于生产运行记录中。 第十二条 各单位必须全面系统地收集、整理能源统计资料,建立能源统计台帐。 (一) 能源统计台帐内容应包括本单位及所属各生产单元各类能源产品的购入、生产、调出、消耗、库存及亏损等情况。 (二) 能源统计台帐必须按一定的时间顺序进行登记;统计数据不得随意调整、改动,必须真实反映各生产单元的能源流转和使用情况。 第六条 各单位应及时、全面地收集、整理同行业能源统计资料。 第七条 各单位各类能源报表要及时准确地报送。 (一) 能源报表是以能源统计台帐为基础,通过整理、核算,按照一定的格式,定期出具和报送的报表。 (二) 月能源报表(包括:《能源消耗定额统计月报表》、《能源平衡表》等)必须于下月1日前报送至动力能源处;不定期能源报表按能源管理的相关要求及时报送。 (三) 能源统计人员应熟知统计范围、核算方法,做到数据准确,严防漏计、重计、错计;对报送的报表及数据负责并承担责任。

第 能源统计主要是为能源分析服务的,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能源统计分析工作。 (一) 能源统计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摸清生产、工艺,对能源产品生产、消耗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以利于做好能源分析工作。 (二) 要及时开展、报送动力能源系统运行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通过能源统计分析,查找动力能源系统运行及节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和能耗控制措施,提高动力能源系统运营和能效水平。 (三) 能源统计分析按时段分为周、月、季、半年、年分析。上报时间为:周分析为周四12:00时前;月、季分析为下月3日前;半年、年分析为下月5日前。 第九条 统计工作的交接 (一)各单位统计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认真办妥交接手续,在未办妥以前,原统计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更不得因工作调动而影响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统计人员调离工作时,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1.将工作情况全面地向接替人员交待清楚。 2.培训接替人员的业务,使其能工作。 3.所有统计资料(包括原始资料、统计手册、台账、报表、文件、历史资料等)一一列出移交清单,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 国家相关制度: 1、在统计工作上,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2009年6月27日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六章法律责任中明确规定: 第四十一条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 (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四)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五)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臵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由县级以上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个人在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活动中拒绝、阻碍统计调查,或者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普查资料的,由县级以上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在能源上,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诸多法律。 2008年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实施,国家标准委制定了46项与《节能法》配套的国家标准。其中包括22项高耗能产品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5项交通工具燃料经济性标准,11项终端用能产品能源效率标准;能源计量、能耗计算、经济运行等节能基础标准。 能源计量、能耗计算、经济运行等节能基础标准规定了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能耗计算方法、以及设备和系统的经济运行等内容,为解决我国能源计量基础薄弱、统一能耗计算口径、提高设备运行效率奠定了技术基础。该标准是推荐性的,但也是各级部门检查企业工作、考核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相关工作的依据,实质上已达到强制性要求。 GB/T25-2008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12723-2008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 GB/T21368-2008 钢铁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GB/T20902-2007有色金属冶炼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六章法律责任中明确规定: 第六十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者逾期不改造的生产性项目,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报请本级按照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第七十二条 生产单位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情节严重,经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没有达到治理要求的,可以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提出意见,报请本级按照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第七十四条 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五条 瞒报、伪造、篡改能源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能源统计数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处罚。 第八十二条 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四条 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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