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制合同
甲 方:
乙 方:四川省煤田地质局一三七队
( 以下简称甲方 )
( 以下简称乙方 )
受甲方委托,由乙方承担 报告”编制工作。为明确责任,协资源储量核实 作配合,确保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代表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
一条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 2.提交报告名称:《
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第二条:提交成果资料 乙方向甲方提交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一式四份。若甲方需增加报告份 数,则每增加 1 份报告再增加 1000 元。
第三条:工作时间、工作经费及付款方式
1.工作时间
本项目于 2014 年 03 月 08 日进场开展工作,至 2014 年 03 月 日提出 储量核实报告。如因甲方原因或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后工期顺延。
2.工作经费及付款方式
总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该项目总费用为 5.0 万元人民币(大写 :伍万元 整)。付款方式:甲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分两次向乙方支付费用,第一次为乙方 安排人员收集资料时,甲方付款 2.5 万元(大写:贰万伍仟元整) ;第二次是在
交付报告后,付清全部余款 2.5 万元(大写:贰万伍仟元整) 。
第四条 甲、乙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责任及义务
(1)支付该报告评审所发生的费用。
(2)向乙方提供全面、真实所需的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其 中需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有:采矿许可证,文字储量核实报告电子版。
(3)负责乙方人员收集资料时相关协调工作。 (4)按时向乙方支付本项目工作费用。
2.乙方责任
(1)按国家有关技术“规程、规范”要求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固体矿产资 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范》进行工作 ,提交合格报告。
(2)按合同约定时限完成报告编制工作。
(3)负责将报告评审并修改,评审费用由甲方自行支付。 (4)提供加密电子文档资料一份。 第五条: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 除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 还应向对方支付
5% 的违约金,以示双方对本合同负责。
第六条:其它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经双方法人 (或授权) 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 4 份,
甲、乙双方各执 2 份,均具法律效力 甲 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乙 方:四川省煤田地质局一三七队 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 联 系 人: 段德昭 联系电话:
户 行:达州市建行来凤支行 号: 59
2014 年 月 日
开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