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物料管理制度
篇一: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一、 入库管理
(一) 库管员严格填写《入库单》;
(二) 库管员接收入库物资时,应与申请物资入库人员共同核 实《入库单》明细是否与申请入库物资相符、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库管员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库管员可拒绝验收并通知有关责任人:
1、申请物资入库人员未在入库核对现场的; 2、所需入库物资与《入库单》标注明细不符的;
3、所需入库物资存在质量缺陷或包装损坏影响其使用的。 (三) 入库物资清点完毕后,经申请物资入库人员及库管员双 方签字后,完成入库手续。 二、 仓库管理
(一) 物资入库后,库管员需按其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 分类、分区码放,并做好入库账册登记工作;
(二) 库管员对常用物资要随时盘点,对库存物资每月进行一次 盘点,检查库存的余缺、帐物是否相符;盘点时要保证盘点数量的准确性,书写数据时要清晰、标准,保管好盘点表,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数据;盘点过程中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对发生变更的库存产品要及时做好变更登记,保证帐物相
符;对保质期临近的库存物资,库管员应提前一个月将情况报告给办公室主任;盘点需由包括库管在内的两名工作人员同时进行, 办公室主任对月盘点情况进行抽查;
(三) 库管员严格管理账单资料,所有账册、账单要填写整洁、
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四)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五) 合理安排仓库库容、对不同物资采取合理保护措施,防止 物资因各种原因受到损坏;库房内严禁吸烟,做到防火、防盗、防潮。 三、 物资领用
(一) 物资领用实行出库登记制度,库管员严格填写《出库单》 并由领用人签字确认,经由主管部门的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领用;
(二) 如遇物资需紧急领用时,领用人应电话请示总经理或主管 领导批准,库管员核实后方可办理出库事宜,但事后领用人须补报领导签字批准手续并交于库管员;
(三) 库管员根据物资入库时间,遵守“先进先出”的出库原则; (四) 已领出物资使用剩余后,无论包装是否完好,必须及时返 还仓库,在经库管员确认该剩余物资不影响下次使用的前提下,库管员填写《入库单》,将剩余物资接收入库进行统一管理。 附:1、《入库单》 2、《出库单》 3、《库存明细单》 办公室 2011年9月13日
附件1(此表一式三份) 入库单NO:
主管会计保管人 经手人 附件2(此表一式三份) 出库单NO:
主管会计保管人 经手人 篇二:仓储物料管理制度 物料验收入库管理办法 一、管理规定
1. 供应商于运交外包品时必须填写送货单一式两联,详细写明送货内容与外包单号码,连
同统一与所运交的外包品送到工厂的收料处。
2. 收料员核对统一,确认外包单与“送货单”无误后,再核对供应商资料卡,查清是
否有超交的现象。收料员在核对无误后,在一式两面联的送货单上签章,将第一联送货单退供应商作为送货的凭证,,第二联由收料员留存。之后将送货单的内容转记入供应商资料卡内。
3. 收料员将外包验收单的号码抄录在每一批外包品上,若包装成数箱,每箱均应抄录外包
验收单号码,同时在送货单上亦填入外包验收单号码与收料日期。
4. 收料员根据送货单第二联填记外包验收单一式六联,并载明下列各项目:
(1) 外包品物料编号 (2) 品名规格 (3) 交货者名称
(4) 统一号码及年月日 (5) 交货数量 (6) 实际接收数量 (7) 订购单号码 (8) 收料日期
5. 收料员若发现送来的外包品混有其他物料或有其他特殊情况时,必须在外包验收单接收
状况栏内写明,作为品质检验的参考。
6. 收料员在填入必要内容并核算后,将外包验收单第六联送外包计划员。第一至五联送品
质检验人员,以利外包入厂品质检验工作的进行。
7. 外包计划员根据外包验收单第六陈述联,在外包计划上填记外包验收单编号、收料日期
以及接收数量后,将外包验收单第六联立即送往采购部门。 8. 品质检验后将良品总数填入外包验收单一式五联,经经主管核章后,第一联由外包品进
厂品质检验单位自存,第二联至第五联送收料员,由收料员将交货实况填入供应商资料卡交货资料栏后,将外包验收单第二至第五联连同统一送仓储员办理入库手续。
9. 仓储员核对外包品数量与良品总数是否相符,在安排外包品进入仓库后,在外包验收单
第二至第五联良品总数栏内盖仓库接收章,并送请物料主管核章。
10. 物料主管核章后的外包验收单第五联送往采购部门,第四联送外包计划员登记良品总
数并计算外包单余额,第四联转送料账员。料账员根据外包验收单内的良品总数转记入存量管制卡入库数量栏,并填具入库日期及外包验收单号码后存查。
11. 外包验收单第二、三联连同统一送会计部门作为付款的凭证。
12. 超交的外包品以退回为原则,但可以考虑让供应商寄存,而不作外包品进厂验收的 处理。
13. 收料员根据每天外包品进厂情况填写外包品外仓暂收日报表一式四联,第一联由收
料员自存,第二联送外包计划员,第三联送品管部,第四联送采购部。
物料领发管理规定
公司内各种原材料、半成品(在制品)的领用、发放作业,除另有规定个,悉依本规定办理 一、 物料领用规定 1. 领用依据
(1) 生管部计划人员依订单及成品库存状况,发出制造命令,确定
生产产品名称、规格、客户、数量及交期。
(2) 生管部物控人员根据“制造命令”、“产品用料明细表”,确定该
批产品各制造工程可领物料的明细,发出“批领(发)料单”。
(3) “批领(发)料单”应注明制造命令号码、产品名称、客户、
规格、数量、制造工程名称以及可领用物料的明细。物料明细包括物料编号、名称、规格、可领用数量。
(4) 可领用数量依下列方式确定:可领用数量=制造命令批量*每单
位产品用量*(1+损耗率),其中单位产品用量及损耗北依“产品明细”确定
(5) “批领(发)料单”一式四联,一联由生管部自存,一联交制
造部相关工程,一联交资料部相关仓库,一联交财务部。“批领(发)料单作为物料领用、发放的依据 2. 领料流程
(1)制造部物料人员依据“批领(发)料单”核定的数量,开具“领料单”。“领料单”塑料布注明领用物料所用的制造命令号码、“批领(发)料单”号码,以及领用物料的编号、名称、规格及
领用数量,其领用数量应少于或等于“批领(发)料单”核定的数量。
(2)“领料单”经制造部权责主管审核后,由物料人员持单向所属仓库领用所需物料。
(3)“领料单”一式四联,一联由制造部自存,一联交仓库,一联送物控人员,一联交财务部
(4)当“批领(发)料单”上所核定数量的物料领用完毕后,制造部不论何因需追加领用物料时,须开具“物料超领单”方可领料。 3.超领规定
(1)由制造部相关人员填具“物料超领单”,注明超领物料所用的制造命令号码、批量、超领物料编号、名称、规格及超领数量、超领率,并详细阐明超领原因。 (2)超领原因一般有:
原不良补料(即上制程的不良品,需追补)
作业不良超领(因本制程作业原因产生不良需超领)
下制程超领(因下制程超超领物料,需本程追加生产数量,导致需加追领料) 其他原因
(3)超领权限规定
超领率低于1%时,由制造部主管审核后,可领用物料
超领率大于1%且小于3%时,由制造部主管审核后,转生管部物
控人员审核,方可领用物料。
超领率大于3%时,除上述人员审核外,需经生产副部经理审核,领用物料。
“物料超领单”一式四联,一联由制造部自存,一联交仓库,一联送生管部物控人员,一联交财务部。 二、委外加工领料规定
1.协力厂商根据采购的“委外加工单”,开具“领料单”向物料所属仓库领料。“领料单”需注明委外加工单号码、物料编号、名称、规格与数量,领用数量应小于或等于“委外加工单”核定的数量。
2.协力厂商需超领物料,必须填写“超领料单”,经采购、物控人员核准,方可领料。
3.“领料单”、“超领料单”均一式四联,一联由厂商自存,一联由仓库保存,一联送物控,一联送财务部。 4.财务部应将属厂商原因的超领责任从付款中扣除。 三、物料发放规定 1.发料作业
(1)仓库人员接收领料单位的“领料单”或“超领料单”。 (2)审核单据是否手续齐全,与“批领(发)料单”规定的编号、名称、规格、数量是否相符。
(3)符合者予以发放物料,并当面点交完成,除领料单一联退领料单位外,其余三联由仓库接收,其中一联自存,另两联分开汇
总后,每日送往财务部及生管部物控人员。
(4)根据“领料单”及“超领料单”记录“物料管制卡”,应注意将单据号码记入,以备核查。 2.注意事项
(1)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2)确保库存剩余物料的标示及可追溯性。
(3)保证发出及余留的物料均妥善包装、保护、不影响品质。
(4)确因特殊原因,物料不能化整为零,发料数量必须大于领料数量时,以物料调拨形式将多出的物料发出。 半成品管理规定
半成品:是指经过本公司制造单位加工、生产、装配的部分环节,还没完成客户的所有要求,不能直接销售的产品,又称在制品。半成品的范围包括了除原材料与成品这外的所有物料状态。
一、 检验作业
对本公司各大制程(除最后的装配部门外)的完成品,其检验作业依公司“最终检验规定”办理,流程如下: 1. 制造单位依制造命令、生产计划安排生产。
2. 分批次由制造单位将本制程完工的半成品送品管部检验。 篇三:公司物资仓库管理制度 公司物资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仓库管理是物资供应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仓库业务工作必须按物资入库、保管、出库、退库和盘点等流程作业。仓库建设和布局必须适用、合理、方便装卸、运输。仓库管理按中国石化颁布的“一类库”标准执行。 第二章 入库管理
第二条 要严格执行物资验收入库手续。对所有入库物资严把数量、质量关,对质差、量缺或库存已超储的物资严禁入库。 第三条 仓库物资必须进行“三定”(定品种、定数量、定金额),要按物资的类别做到定库、定架、定点、定人负责保管和发放。
第四条 在库物资必须做到账、卡、物、资金四对口,技术说明书、材质证明书、产品合格证等技术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第五条 物资堆放要实行四号定位(库号、架号、层号、位号),五五摆放(五五成方、五五成堆、五五成行、五五成箱、五五成包、五五成串),露天仓库堆放的物资也可按场号、区号、排号、位号、实行四号定位。
第六条 各种设备、材料的防护层或包装物不得损失丢失,并按要求进行日常定期的或季节性的以及临时不定期的检查、维护,发现有锈蚀、剥落、破损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七条 为了确保仓库的物资安全不变质,要求切实做好:防汛、防潮、防霉、防蛀、防鼠、防盗窃、防毒“十防”工作。 第 对防潮、防雾、防锈的物资提货到库后存放在适宜地方,保管员要根据产品保管要求经常检验掌握物资状况,发现
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上油、垫高、通风)防止变质,如果发现变质,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第九条 设备、备件等阀门、管材的堵头、管帽及垫装物不得拆卸或丢失,已丢失的应想办法补上。
第十条 成套设备实行配套保管,按套入账,主机、附机配件、工具都要成龙配套,不得分散存放,严禁挪用。 第三章 仓库料场管理
第十一条 仓库、料场要经常保持清洁、整齐,做到货架无灰尘、无杂物、场内无垃圾、料场无杂草。管理要达到“四化”(存放合理化、库容整洁化、资料档案化、“四防”经常化)。
第十二条 仓库的消防要加强管理,在消防设施的规定范围内不准放任何物资,要保证仓库的主要通道畅通。
第十三条 仓库(料场)必须实行规格化。根据物资库存量和收发量,以及实行科学管理的要求,制定周密、合理的平面图。并留有验收、保养作业区和机动货位,充分利用仓库空间和面积,仓库(物料)要分区、分类。“专库专储”,布局合理,横看成线,竖看成行,标志明显,过目成数,保持整齐。 第十四条 仓库的电梯、电动吊要有专人操作(有操作证)不得超载。
第十五条 仓库内严禁吸烟、明火。仓库人员要熟悉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使用、保管、保养和报警方法。
第十六条 仓库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坚持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服务。如因
公离开岗位,须留言,写明事由去向。
第十七条 严禁让与业务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实行出入库人员登记和车辆检查制度。认真执行班前查门窗、设施、物资动态,班后查灭火工具、断电、关气、关水、关窗、锁门。制定风前查遮盖、雨前查排水、高温查通风、低温查防冻等巡回检查制度。按季节对不同灾害,采取不同措施。
第十 认真做好交工作,公休、假日值班人员在次日上班时将收发动态交岗位人员。工作调动时,物资按明细账移交,工具、设施、账册、凭证资料和待办事项列清单移交,经双方签认,领导批准方可离职。 第四章 出库管理
第十九条 仓库凭领料单,加工付料单,经过审批手续的借调拨单等有关凭证发料,并在发料凭证上注明余数,对非正式凭证(白条等)一律严禁发料,非本单位职工不能代领。 第二十条 所有物资一律要凭专职材料员或指定专职人员开具盖章的领料单,在确认型号、规格及数量正确清楚、印章齐全后,方可发料。
第二十一条 仓库发料时要执行以下几点:
(一)根据“出陈储新”的原则,各种物资按入库先后安排好出库顺序,要坚持“先进先发,限期先发,易损先发”,使物资合理储存。
(二)实行小额供应,按实际需要发料,可以分斤破零,避免浪费。
(三)做到“出库”:即质量不符不出库,数量不清不出库,验收中发现问题不出库,无计划员签章不出库,白条子不出库。
(四)出库物资除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合格外,还应该做到技术资料完整,交接清楚。如整进零发,可将技术资料复印件随发,留存原件。
(五)保管员除事故紧急用料可根据调度命令或领导批示先发料后补单外,一般情况下必须凭单发料,库存物资一律不予借用或挪用。
第二十二条 物资出库后,当天做账,做到日清月结,永续盘存。
第二十三条 发料完毕,保管员要在出门证上填写领料单位、车号及所领物资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凡可以计数的必须注明件数,不能只写重量或体积),并由保管员、领料人签字,不得漏项,出门证一式两份,一份保管员留存,一份交领料人作为出门凭证。
第二十四条 物资出库,门卫要认真核对料单、出门证、实物和车号,如发现
出门证项目填写不全或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与料单实物不一致时,应禁止出库,并与保管员核对和向领导汇报。 第五章 退库管理 第二十五条 退库范围:
(一)名称、规格、型号不符(错发)。 (二)质量不合格或材质不清。 (三)数量不准(复发)。 (四)因设计变更不需要的器材。 (五)生产、维修剩余物资。
上诉各项可及时办理退库手续。 第二十六条 退库要求:
(一)由主管计划员开列退库单,并由当事人(特殊情况除外)按原物退原库办 退库手续。
(二)凡需退库的物资必须符合入库要求,原发料时的各种资料应齐全,要严格交接,认真验收。
(三)大批退料,由领料单位先按类别填报清册,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办理退库。
(四)设计变更退库凭设计部门变更通知。凡已经缺损、损坏、锈蚀等一律不准退库。
第二十七条 所有退库物资,由保管员按规定登记入账。 第六章 盘点管理
第二十 对库存动态物资要做到月度抽查、季度清点、年中盘点、年末大盘点,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账、卡、物、资金一致。
第二十九条 除核对数量外,还要检查质量是否合格(与入库时一致),有无损坏变质,保管条件是否合乎要求。
第三十条 因变质、腐蚀、霉烂或超期失效及非责任事故的损坏,经有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属实,但不能修复改制的,可向有关部门申请报废。
第三十一条 在盘点中,如发现库存短少、盈余、损坏、变质、规格串换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处理。确定数量盈亏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凡是以个数(件、台等)计量的物资,在保管过程中不得短少。
(二)以重量计算的物资,如总的件数以及每根、每张、每块的长、宽、厚和直径都相符,而重量短少和盈余的应按合理误差处理。
(三)物资在保管中产生的自然损耗,每季上报处理一次,由保管员填写清单一式3份,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核销。 (四)名称相同,但型号、规格混串,应查明原因,由保管员填写规格串换调整表一式3份,报有关部门批准调整转账。 第三十二条 库存物资原则上不得发生盈亏,如已发生盈亏,必须查明原因,进行核实,半年申报一次,由保管员填写盘盈盘亏报表一式3份,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第七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