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城建工程勘察、设计、测绘项目
招 标 人:日照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代理机构:日照市大成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时间: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
二〇一二年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 项目说明、招标内容------------------------------------------------22 第四章 合同条款-----------------------------------------------23 第五章 第七章 资料清单---------------------------------------------------------27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2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日照市大成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日照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的委托,就其2012年城建工程勘察、设计、测绘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联 系 人:臧振华 联系地址:济南路269号 联系电话:0633-129 二、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日照市大成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烟台路162号 联 系 人:许良 王娜 开户银行:日照银行新市区支行
账户名称:日照市大成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号: 三、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2012年城建工程勘察、设计、测绘项目 项目编号:WT-RZCG2012-2001
项目内容:通过本次招标分别确定2012年城建工程勘察、设计、测绘项目的中标单位,承担2012年城建工程勘察、设计、测绘项目的所有具体工作及后续服务等内容。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标段划分:四个标段。
一标段:2012年城建工程勘察招标;二标段:2012年城建工程测绘招标;三标段:2012年城建工程市政工程设计招标;四标段:2012年城建工程园林工程设计招标。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
2、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市政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四标段投标人须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
3、非日照市辖区注册的投标人,须提供在日照地区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原件或在日照地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资料原件(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2年02月15日至2012年03月05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烟台路162号。
3、售价:15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邮递服务。
4、投标人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4.1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此授权一经发出,不得变更)、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劳动保障中心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人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
4.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4.3非日照市辖区注册的投标人,须提供在日照地区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在日照地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资料(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4.4参加采购活动承诺书(格式向代理机构索取)。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2年03月06日9:00-9:30时,招标代理机构在日照市建设市场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03月06日9点30分。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代理机构于2012年03月06日9点30分在日照市建设市场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举行开标仪式。
九、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公开招标招标文件(简称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2012年城建工程勘察、设计、测绘项目。
2.定义
2.1招标人系指日照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 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日照市大成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与投标的法人单位或组织。
2.4评标委员会系指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招标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的临时组织。
2.5中标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2.6招标文件中的“甲方”系指本项目的招标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中标人。 2.7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
2.8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公告(山东采购网、日照政务网、
2.9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投标人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复制件公证书。
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
3.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形式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3.2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投标人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
3.3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4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 3.5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合格的投标人
5.1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5.2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5.3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5.4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5.5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日照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 5.6招标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6.投标有效期
6.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采购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
6.2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6.3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6.4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投标文件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6.5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给予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6.6本须知第7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有效期。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
7.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有效。
7.3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30000.00元(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现金的方式交纳(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现金支票等方式),不得空头,且户头必须为投标人户名。招标代理机构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日照银行新市区支行
账户名称:日照市大成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号:
7.4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现金),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本项目的采购合同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均须原件)及公证费复印件。
7.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处以本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日照市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5.1投标人无故不参加投标或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投标文件;
7.5.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7.5.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7.5.4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7.5.5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5.6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招标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7.5.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5.8投标人
7.6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日照市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7.6.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采购合同的,或无正当理由(或因主观因素)放弃中标的;
7.6.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7.6.3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的。 8.基础资料提供
8.1投标人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的,应于201 2年02月20日12:00时以前(或招标代理机构和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认可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投标人已认可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
二、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的组成
9.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资料清单》,仔细检查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解决。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项目说明、招标内容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资料清单
第六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9.2除本须知第9.1款内容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9.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0.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10.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2年02月20日12点00分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同时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发往:);若没有,视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对2012年02月20日12点00分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0.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等。
10.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的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文件(若在山东采购网或日照采购网上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投标人都已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10.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通知为准。
10.5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
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1.解释权
11.1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
11.2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
11.3若投标人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同意及接受招标文件之全部内容及条款。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2.2投标文件由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两部分组成,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应按下列顺序装订成一册或分别进行装订成册。
12.3商务标书 12.3.1商务标书目录
12.3.2投标函(格式参考附件1)
12.3.3开标一览表(本项目分四个标段进行招标,投标人分别就所投标段的所有内容编制报价,不得漏项。格式参考附件2;附件2-1;附件2-2;附件2-3。)
12.3.4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参考附件3) 12.3.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参考附件4)
12.3.6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同类项目业绩系指上三年度<以合同签订之日计>,投标人已完成的本次投标内容相同的勘察(设计/测绘)经历;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 [要件齐全]、资金支付凭证等以上证件为准(以上证件开标时现场需验证原件),投标人应在《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后附上同类项目的合同 [要件齐全]、资金支付凭证的复印件。格式参考附件5)
12.3.7资格资质证明材料
12.3.7.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格式参考附件6)或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格式参考附件7)。
12.3.7.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12.3.7.3非日照市辖区注册的投标人,须提供在日照地区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原件或在日照地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资料原件(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附件8
12.3.7.4参加采购活动承诺书原件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
12.3.7.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投标人近两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经营状况(包括销售额)。
※ 特别说明
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的资格资质证明资料,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齐全且真实可靠。第12.3.7.1款-12.3.7.4款所述资格资质材料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它原件材料,必须在开标时按要求出示原件由公证处现场验证,并将复印件加盖公章按上述顺序装订于标书中;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对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2.3.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12.4技术标书 12.4.1技术标书目录
12.4.2服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参考附件9) 12.4.3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12.4.4技术人员概况表 12.4.5服务实施方案 12.4.6服务承诺
12.4.7投标人认为其它应介绍或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文件 12.5唱标密封袋
12.5.1为方便唱标,请投标人另外准备一式两份《开标一览表》,用密封袋单独密封,在封面标明“唱标密封袋”字样,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投标人全权代表签字。唱标密封袋与投标文件同时分别递交。
13.投标报价说明
13.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标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投标报价的编制(投标人分别就所投标段的所有内容编制报价,不得漏项)。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
13.2本次招标过程中,各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因素,投标人所报方案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
13.3本次招标只允许各投标人报一种方案。
13.4开标时,如果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唱标密封袋内《开标一览表》与正本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13.5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13.6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或个别单价明显高于或低于其他报价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说明,其说明报价高或低的理由是否合理,须经评标委员会2/3以上(含2/3)的成员认定;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对其做出无效投标的处理。
14.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4.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投标处理。
14.2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数据必须真实可靠。若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数据不详,或提供了虚假数据,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报价处理。
14.3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可以相同格式扩展或另行编写,但不得删减内容或与本须知第12条的内容相悖),以A4纸大小为标准装订成册并自编目录及页码。除投标文件封面以外,每页都要在底部编制页码,如有资格证明文件或宣传资料彩页等材料而无法编制页码的,可用不退色的墨水笔按顺序填写,但字迹应清晰可认,不可潦草。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而被视为无效报价等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4.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非标准公章的须具有投标人对该非标准公章行使标准公章的授权;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投标处理。
14.5未提供参考格式的,投标人自行设计表格及编写相关内容;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14.6投标人应对本项目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进行说明,若有偏差须在投标文件商务标书《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说明;若没有,应注明“无偏离”字样。若没有填写《商务
条款偏离表》,即视为投标人声明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但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就商务标书中实际不响应部分作出无效投标的决定。
14.7投标人应对其所报服务方案的响应情况进行说明,若有偏差须在投标文件技术标书《服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说明;若没有,应注明“无偏离”字样。若没有填写《服务条款偏离表》,即视为投标人声明其所报的服务方案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但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就技术标书中实际不响应部分作出无效投标的决定。
15.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5.1投标人应按照本须知第12条的要求,准备一式五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5.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签字。
15.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格式参考附件10)
16.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用密封袋密封,并在封口启封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签字。
16.2密封袋上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请勿在2012年03月06日9点30分之前启封”的字样。
16.3密封袋上除写明本须知第16.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19条情况发生时,招标代理机构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16.4如果投标文件未按本须知第16.1款、16.2款要求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17.投标文件的提交
17.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8.投标截止时间
18.1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18.2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须知第10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文件购买者和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投标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8.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活动改为其他采购方式继续进行或依法重新组织招标。若招标文件采购方式变更,则相应调整报价方式及评标办法。
19.迟交的投标文件
19.1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20.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5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和签署,并按本须知第16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同时还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字样。修改文件同样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20.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实质性修改。
20.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评标与定标
21.开标一般规定
21.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1.2按照本须知第20条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21.3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当众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中的主要内容,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
21.4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21.3款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2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2.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2.1.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2.1.2未按本须知第16.1款要求密封和标记的。 22.1.3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
22.2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评审、比较。 23.评标委员会
23.1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23.2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招标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3.3评标委员会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投标文件,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24.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4.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5.投标文件的初审
25.1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检查,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对其作出无效投标处理的决定:
25.1.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5.1.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未签字/印章(或签字/印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格式未严格遵守投标文件附件7要求的。
25.1.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5.1.4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
2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内容、服务质量,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5.2.1在商务评议时,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对其作出无效投标处理的决定:
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25.2.2在技术评议时,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对其作出无效投标处理的决定:
投标人的投标方案不可实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6.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
26.2接到评标委员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6.3接到评标委员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本须知第26.2款的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6.4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7.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7.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5条的规定,仅对合格的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27.2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分别确定四个标段的中标人,评标方法、标准细则详见本须知附表《综合评分法细则》。
六、采购合同的授予 28.采购合同授予标准
28.1本项目的招标采购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7条规定确定的中标人。 29.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利
29.1招标人不承诺将采购合同授予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无息退还,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退还。
30.中标通知书
30.1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投标人可登录山东采购网或日照采购网查询中标结果。
30.2中标通知书将是采购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1.签订采购合同
31.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
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32.中标服务费
32.1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服务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金额大于50万元的部分,按收费标准的80%计取;大于100万元的部分,按收费标准的70%计取;大于500万元的部分,按收费标准的60%计取)。
32.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本须知第32.1款的规定去做,招标人将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该招标项目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33.公证费
33.1各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向公证机构交纳1000元的公证费;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办理投标保证金退款手续。
附表
2012年城建工程勘察招标综合评分法细则(一标段)
评审项目 分数 评审要素 投标报价总得分为单项报价得分的总和,满分(30分) 报价单项如下: 1、道路勘探强风化报价; 2、道路勘探中微风化报价; 3、桥梁勘探强风化报价; 4、桥梁勘探中微风化报价; 5、房屋勘探强风化报价; 6、房屋勘探中微风化报价。 投标人单项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单项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单项价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人单项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则该投标人报价得分=∑投标人单项报价得分/6 若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则为废标,报价存在漏项的则该项目报价分为0份,但不属无效投标。 投标人每具有1个同类项目业绩得2分,最多得6分。同类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要件齐全)原件、付款支付凭证原件,以上证件缺一不可,没有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计分。 自2008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市级勘察设计奖项的,每有一项得1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奖项的,每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同一项工程奖项只计最高得奖,不重复计分。 投标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到位、完善可行,针对项目任务的实际情况,是否有具体的响应保证措施,由评委酌情打分,本项最低得12分。 项目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方案及所配备人员的资历、专业技术能力等情况,由评委酌情打分,本项最低得12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酌情打分。考虑因素如下:接到具体项目后的响应时间、完成时间及后续服务及其他承诺等,由评委酌情打分,本项最低得6分。 对投标文件中的具有实际价值和工作需要的优惠条款等情况,由评委酌情打分,本项最低得3分。 根据投标文件编制的内容是否规范、完整,表述清晰,图文并茂,便于理解,装订等情况,本项最低得3分。 投标报价 商 务 标 40分 30 项目业绩 6 获奖业绩 投标方案综合情况 人员配备情况 投标 方案 60分 服务措施 优惠条款 投标文件的制作质量 4 20 20 10 5 5 2012年城建工程测绘招标综合评分法细则(二标段)
评审项目 分数 评审要素 投标报价总得分为单项报价得分的总和,满分(30分) 报价单项如下: 1、1:500一般项目报价; 2、1:500复杂项目报价; 3、1:1000一般项目报价; 4、1:1000复杂项目报价; 5、1:2000一般项目报价; 6、1:2000复杂项目报价; 7、三级导线测量项目报价; 8、规划道路定线项目报价; 9、定位放线项目报价得分; 投标人单项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单项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单项价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人单项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则该投标人报价得分=∑投标人单项报价得分/9 若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则为废标,报价存在漏项的则该项目报价分为0份,但不属无效投标。 投标人每具有1个同类项目业绩得2分,最多得6分。同类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要件齐全)原件、付款支付凭证原件,以上证件缺一不可,没有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计分。 自2008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市级测绘奖项的,每有一项得1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测绘奖项的,每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同一项工程奖项只计最高得奖,不重复计分。 投标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到位、完善可行,针对项目任务的实际情况,是否有具体的响应保证措施,由评委酌情打分,本项最低得12分。 项目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方案及所配备人员的资历、专业技术能力等情况,由评委酌情打分,本项最低得12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酌情打分。考虑因素如下:接到具体项目后的响应时间、完成时间及后续服务及其他承诺等,由评委酌情打分,本项最低得6分。 对投标文件中的具有实际价值和工作需要的优惠条款等情况,由评委酌情打分,本项最低得3分。 根据投标文件编制的内容是否规范、完整,表述清晰,图文并茂,便于理解,装订等情况,本项最低得3分。 投标报价 商 务 标 40分 30 项目业绩 6 获奖奖项 投标方案综合情况 人员配备情况 投标 方案 60分 服务措施 优惠条款 投标文件的制作质量 4 20 20 10 5 5 2012年城建工程市政工程设计招标综合评分法细则(三标段)
评审项目 分数 评审要素 投标报价总得分为单项报价得分的总和,满分(30分) 报价单项如下: 1、市政道路主干道(含排水、人行道、路灯、交通组织设计)报价 2、市政道路次干道(含排水、人行道、路灯、交通组织设计)报价 3、市政工程排水专项-管道工程报价; 4、市政工程排水专项-暗渠工程报价 5、市政工程照明专项-路灯工程报价 6、桥梁工程一般桥梁报价 7、桥梁工程弯桥、斜桥报价 8、房建工程小型景观单体建筑(≤2层)报价; 投标人单项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单项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单项价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人单项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则该投标人报价得分=∑投标人单项报价得分/8 若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则为废标,报价存在漏项的则该项目报价分为0份,但不属无效投标。 投标人每具有1个同类项目业绩得2分,最多得6分。同类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要件齐全)原件、付款支付凭证原件,以上证件缺一不可,没有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计分。 自2008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市级市政工程设计奖项的,每有一项得1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市政工程设计奖项的,每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同一项工程奖项只计最高得奖,不重复计分。 投标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到位、完善可行,针对项目任务的实际情况,是否有具体的响应保证措施,由评委酌情打分,本项最低得12分。 项目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方案及所配备人员的资历、专业技术能力等情况,由评委酌情打分,本项最低得12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酌情打分。考虑因素如下:接到具体项目后的响应时间、完成时间及后续服务及其他承诺等,由评委酌情打分,本项最低得6分。 对投标文件中的具有实际价值和工作需要的优惠条款等情况,由评委酌情打分,本项最低得3分。 根据投标文件编制的内容是否规范、完整,表述清晰,图文并茂,便于理解,装订等情况,本项最低得3分。 投标报价 商 务 标 40分 30 项目业绩 6 获奖奖项 投标方案综合情况 人员配备情况 投标 方案 60分 服务措施 优惠条款 投标文件的制作质量 4 20 20 10 5 5 2012年城建工程园林工程设计招标综合评分法细则(四标段)
评审项目 分数 评审要素 投标报价总得分为单项报价得分的总和,满分(30分) 报价单项如下: 1、园林工程≤5000㎡报价 2、园林工程5000-2万㎡报价; 3、园林工程2万-5万㎡报价 4、园林工程5万-10万㎡报价 5、园林工程>10万㎡报价 投标人单项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单项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单项价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人单项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则该投标人报价得分=∑投标人单项报价得分/5 若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则为废标,报价存在漏项的则该项目报价分为0份,但不属无效投标。 投标人每具有1个同类项目业绩得2分,最多得6分。同类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要件齐全)原件、付款支付凭证原件,以上证件缺一不可,没有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计分。 自2008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市级园林工程设计奖项的,每有一项得1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园林工程设计奖项的,每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同一项工程奖项只计最高得奖,不重复计分。 投标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到位、完善可行,针对项目任务的实际情况,是否有具体的响应保证措施,由评委酌情打分,本项最低得12分。 项目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方案及所配备人员的资历、专业技术能力等情况,由评委酌情打分,本项最低得12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酌情打分。考虑因素如下:接到具体项目后的响应时间、完成时间及后续服务及其他承诺等,由评委酌情打分,本项最低得6分。 对投标文件中的具有实际价值和工作需要的优惠条款等情况,由评委酌情打分,本项最低得3分。 根据投标文件编制的内容是否规范、完整,表述清晰,图文并茂,便于理解,装订等情况,本项最低得3分。 投标报价 商 务 标 40分 30 项目业绩 6 获奖奖项 投标方案综合情况 人员配备情况 投标 方案 60分 服务措施 优惠条款 投标文件的制作质量 4 20 20 10 5 5 说明:
1.以上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资料或评分所需的证明材料等,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明或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单项证明材料内容必须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明确列明的不得分,获奖奖项超越行业管辖范围评审的奖项不予记分。
2.分数列分值是指投标人在某评审项目中在该项目所能得到的最高分。
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算术平均值)。
4.技术评标总得分=F1+F2+……+Fn,F1、F2……Fn分别为各项技术标评分因素
的汇总得分。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项评分为无效分,出现无效分后,将以其他评委的平均分代替:1)评分超出其评审标准中该单项的分值范围的;2)评分明显不合理的;3)一个计分内容有2个或2个以上计分的;4)其它违反评审细则规定要求评分的。
6.评标委员会成员采用记名评分的方式,在评分表中的任何改写处,均必须由该评分人员小签。
7.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各标段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第三章 项目说明、招标内容
2012年城建工程勘察、设计、测绘项目,具体项目内容以日照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城建科书面通知内容为准。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 (乙方)承担 项目勘察(设计、测绘),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甲方给乙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甲方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项目名称: 规模:
阶段: 投资: 内容: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6.1、乙方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 份,施工图文件 份、勘察(测绘)报告 份。以及上述资料的电子版本。
6.2、甲方在提供资料齐全后,项目实话单位于收到甲方通知当日起开始执行合。 6.3、合同开始后, 天内交付施工图(勘察、测绘报告)。 第七条 费用
本合同为固定价格合同
7.1、本合同的设计费(勘察、测绘费)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7.2、若中标人在2012年城建工程勘察、设计、测绘招标项目单项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该次招标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招标人将按其他投标人在该项目中的最低报价视为其报价,在合同执行中将按该报价予以考虑。
第 支付方式
乙方提交施工图设计(勘察、测绘)文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费用总额的90%,剩余10%费用,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后10日内支付。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甲方责任
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甲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乙方提交设计(勘察、测绘)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勘察、测绘)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勘察、测绘)周期,且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负责解决 9.2、乙方责任
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勘察、测绘)文件。并对提交文件的质量负责。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执行相应国家标准。
负责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乙方对设计(勘察、测绘)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的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勘察、测绘)费。
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费用的千分之二。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相应的赔偿金。 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仲裁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日照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乙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为止。
12.3、本工程项目中,甲方需要乙方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12.4、甲方委托乙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乙方员参加。
12.5、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办、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8、本全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鉴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称(盖章) : 乙方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话: 传 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资料清单
序号 1 资料名称 招标文件 格式 纸质 页数 40页 份(套)数 1 说明 投标人应对照本《资料清单》,仔细检查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第六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投标函
投标函
日照市大成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2012年城建工程勘察、设计、测绘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项目编号:WT-RZCG2012-2001)的招标活动并提交投标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保证按期完成项目的实施。
3.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依法选择中标人的权利。 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5.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遵守贵机构对本次招标项目所做的有关规定。
6.我方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工作日。 7.我方若未成为中标人,贵机构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8.我方与本此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号: 电 话: 传 真: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 号: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附件2
一标段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2012年城建工程勘察项目 项目编号:WT-RZCG2012-2001 序 号 1 道路勘探 2 3 桥梁勘探 4 5 房屋勘探 6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1
二标段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2012年城建工程测绘项目 项目编号:WT-RZCG2012-2001 序号 1 1:500 2 3 1:1000 4 5 1:2000 6 复杂 元/平方公里 投标项目 强风化 中微风化 强风化 中微风化 强风化 中微风化 报价(元/米) 备注 投标项目 一般 复杂 一般 复杂 一般 报 价 元/平方公里 元/平方公里 元/平方公里 元/平方公里 元/平方公里 备注 7 8 9 三级导线测量 规划道路定线 定位放线 元/公里 元/公里 元/件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日 期:年 月 日
附件2-2
三标段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2012年城建工程市政工程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WT-RZCG2012-2001 市政工程设计报价表 序号 1 2 3 4 5 市政 投标项目 主干道(含排水、人行道、路灯、交通组织设计) 报 价 元/平米 元/平米 元/米 元/平米 按工程投备 注 投标报价计算时暂按投资额100万 道路 次干道(含排水、人行道、路灯、交通组织设计) 市政工程 排水专项-管道工程 排水专项-暗渠工程 照明专项-路灯工程 元进行计算 资报费率 6 7 桥梁工程 一般桥梁 弯桥、斜桥 元/平米 元/平米 元/平米 房建8 小型景观单体建筑(≤2层) 工程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3
四标段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2012年城建工程园林工程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WT-RZCG2012-2001 园林工程设计报价表 序号 投标项目 1 2 3 4 5 ≤5000㎡ 报价 (元/平米) 备 注 5000㎡-2万㎡ 2万㎡-5万㎡ 5万㎡-10万㎡ >10万㎡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招标文件 序号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投标文件 注:投标人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附件4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全称 主要业务范围 法定代表人姓名 投标人地址 电话 成立日期 资质等级证书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主要设备配备 职务 邮政编码 传真 现有职 工人数 等 级: 证书号: 等 级: 证书号: 单位组织机构简介: (部室划分、各部室人数、中高级职称、注册建筑师、结构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等人员数) (组织机构框图附后) 技术人员总数: 人 一级注册建筑师: 人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人 …… 注:投标人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本表格不能完全说明投标人情况的,可附相关文字说明)。
附件5 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合同总价 完成时间 项目联系人、电话 备注 注:投标人填写本表的同时,应将同类项目业绩合同 [要件齐全]、资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附于本表之后;投标人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附件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上述人员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日照市大成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2012年城建工程勘察、设计、测绘项目(项目编号:WT-RZCG2012-2001)的招标活动;签署上述招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此处附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
1.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仅须出具此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附件7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单位本次项目的全权代表,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日照市大成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全权代表在参加日照市大成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2012年城建工程勘察、设计、测绘项目(项目编号:WT-RZCG2012-2001)招标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本授权委托书一经发出,人员不得变更)。
全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此处附贴全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全权代表姓名: 性 别: 年 龄: 单 位: 部 门: 职 务: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
1.授权委托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仅须出具此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必须签字或印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须严格遵守此格式,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附件8
非日照市辖区注册的投标人在日照地区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在日照地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资料复印件(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附件9 服务条款偏离表
服务条款偏离表
招标文件 序号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投标文件 注:投标人应对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内容的技术条款响应情况进行逐项说明,并填入上述表中。投标人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附件10 投标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和封口格式
投标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
收件人:日照市大成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2012年城建工程勘察、设计、测绘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 项目编号:WT-RZCG2012-2001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签字) 投标文件封口格式
请勿在 年 月 日 点 分之前启封 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签字)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7swz.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