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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IFA宗旨是:协助部门加强对我国国际货代行业的管理;维护国际货代业的经营秩序;推动会员企业间的横向交流与合作;依法维护本行业利益;保护会员企业界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贸易和国际货代业的发展 4、国际货运服务作用分类:1.组织协调作用2.开拓控制作用3.中间人作用 4.顾问作用5.提供专业化服务6.提供特殊服务7.费用及服务具有竞争力 5、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1)作为货运代理,仅对其自己的错误和疏忽负责 ;(2)作为货运代理,不仅对其自己的错误和疏忽负责,还应使货物完好地抵达目的地,这就意味着他应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和造成第三人损失的责任;(3)货运代理的责任取决于合同条款的规定和所选择的运输工具等。 6、无船承运人NOVCC(Non-Vessel Operating Common Carrier,):即以承运人身份接受货主(托运人)的货载。同时以托运人身份委托班司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根据自己为货主设计的方案路线开展全程运输,签发经过备案的无船承运人提单。无船承运人购买公共承运人的运输服务,再以转卖的形式将这些服务提供给包括货主、其他运输服务需求方。

7、隐藏损害:指集装箱整箱货运输中,箱表面状况良好,箱封完整,但箱内货物与单证不符,无法查出货物灭失溢短等原因及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损害。 1、报关的范围: (一)、进出境运输工具 主要包括以载运人员、货物、物品进出境,并在国际间运营的各种境内或境外船舶、车辆、航空器、驮畜等等。(二)、进出境货物①一般进口出货物; ②保税货物;③暂准进出境货物; ④特定减免税进出口货物; ⑤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及其他进出境货物 (三)、进出境物品①进出境的行李物品 ②邮递物品 ③其他物品

2、自理报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行办理报关业务称为自理报关。 代理报输公司进行追偿。5)集装箱货物短少,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评析】 作为

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对从发货人手中接收的货物应全程负责, 即应如数交给收货人,何况货物是由其自行装箱,更应对箱内所装货物负责。本案的索赔性质应该说属于责任保险范围,如果货运代理投保了责任险,可向保险人索赔。至于可否向承运人索赔,取决于货运代理能否举证货物短少是在海上运输中发生的,否则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因为通常承运人对箱内所装货物不进行核查,尽管他签发了清洁提单,但他并无义务检查货物,也不应对提单注明的箱内货物数量负责。 (6)【评析】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作为当事人,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收到货物后,如货物是处于多式联运过程中产生的损失,则首先应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承担责任,然后再向实际责任人追偿。况且在本案中,集装箱是多式联运经营人自己装箱,并已承认收货时货物外表状况良好,因而对于2箱货物的损失多式联运经营人都要负责。

(7)参考观点:海事赔偿责任的立法理由在于,保护投入成本巨大、回报周期长而又承担海上特殊风险的船舶所有人,以及由于使用和控制船舶而承担着相同风险的其他海上运输主体(如经营船舶的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等),防止其破产,以促进航运业的发展。而无船承运人和船舶经营没有技术上和商业上的控制关系,其是运输经营人而非船舶经营人,其并不承担经营船舶的特殊风险,因此并不符合海事赔偿责任制度的立法意图, (8)(1)A贸易公司、B货运代理公司、船公司在这次事故中的责任如何?(2)承运人是否应对其他货主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3)责任保险人是否承担责任,为什么?答:(1)A贸易公司和船公司无责任。B货运代理公司负全责。(2)承运人无须对其他货主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由于B货运代理公司未向船公司告知该批货物为危险品货物,因此由此产生的货物灭失和对其他货物及船舶的损失均由B货代公司负责。我国海商法规定,运输危险品时“托运人未通知或者通知有误的,承运人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根据情况需要将货物卸下、销毁或者使之不能为害,而不负赔偿责任。托运人对承运人因运输此类货物所受到的损害,应当负赔偿责任”。(3)责任保险人不承担责任。因为投保人隐瞒了货物的,属于欺骗性质,保险公司免责。

6、干货集装箱(dry cargo container)GP冷藏集装箱RF敞顶集装箱,OT)框架集装箱,FR)平台集装箱(Platform Container EOD 表? TEU LCL 2、CIFA宗旨是:协助部门加强对我国国际货代行业的管理;维护国际货代业的经营秩序;推动会员企业间的横向交流与合作;依法维护本行业利益;保护会员企业界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贸易和国际货代业的发展 4、国际货运服务作用分类:1.组织协调作用2.开拓控制作用3.中间人作用 4.顾问作用5.提供专业化服务6.提供特殊服务7.费用及服务具有竞争力 5、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1)作为货运代理,仅对其自己的错误和疏忽负责 ;(2)作为货运代理,不仅对其自己的错误和疏忽负责,还应使货物完好地抵达目的地,这就意味着他应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和造成第三人损失的责任;(3)货运代理的责任取决于合同条款的规定和所选择的运输工具等。 6、无船承运人NOVCC(Non-Vessel Operating Common Carrier,):即以承运人身份接受货主(托运人)的货载。同时以托运人身份委托班司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根据自己为货主设计的方案路线开展全程运输,签发经过备案的无船承运人提单。无船承运人购买公共承运人的运输服务,再以转卖的形式将这些服务提供给包括货主、其他运输服务需求方。

7、隐藏损害:指集装箱整箱货运输中,箱表面状况良好,箱封完整,但箱内货物与单证不符,无法查出货物灭失溢短等原因及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损害。 1、报关的范围: (一)、进出境运输工具 主要包括以载运人员、货物、物品进出境,并在国际间运营的各种境内或境外船舶、车辆、航空器、驮畜等等。(二)、进出境货物①一般进口出货物; ②保税货物;③暂准进出境货物; ④特定减免税进出口货物; ⑤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及其他进出境货物 (三)、进出境物品①进出境的行李物品 ②邮递物品 ③其他物品

2、自理报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行办理报关业务称为自理报关。 代理报关: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代理其办理报关业务的行为。(1)直接代理是: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报关。 (2)间接代理:是代理报关企业在进行报关的时候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报关。间接代理只适用于经营快件业务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3、“自用”指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 “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规定的正常数量。 4、“绿色通道制度”是指带有绿色标志的通道。适用于:携带物品在数量上和价值上都没有超过免税限额,且无国家或禁止进出境物品的旅客。 5、海关的任务1监管2征税3缉私4统计 6、“行政监督检查权”又包括7个方面的内容:①检查权②查验权③施加封志权④查阅、复制权⑤查问权⑥查询权⑦稽查权

7、报关单位的类型:分为两种类型: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

(一)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1、概念:是指依法直接进口或者出口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二)报关企业:1、概念:是指按照海关规定准予注册登记,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向海关办理代理报关业务,从事报关服务的境内企业法人。

8、按时间先后顺序和海关管理要求,报关程序分为三个阶段:前期阶段、货物进出境阶段、后续阶段。其中,进出境阶段还有四个环节:申报、查验、征税、放行。9、转关运输:指的是进出口货物在海关监管下,从一个海关运至另一个海关办理海关手续的行为。※指运地:是指进口转关运输货物运抵报关的地点。※启运地:是指出口转关运输货物报关发运的地点。 2、集装箱船(full container ship):指吊装式全集装箱船,即利用船上或岸上吊机将集装箱垂直装卸。该船一般单层甲板,大开口,舱内设有格栅结构。 3、海运货物的分类:按货物装运形态分类,分为:件杂货和散装货按货物性质分类。按货物的性质不同,一般将货物分为普通货物和特殊货物;特殊货物:(1)危险货物 (2) 冷藏货物 (3) 贵重货物 (4) 活的动植物货物(5) 长大、笨重货物4货物的积载因数(S/F,stowage factor ) : 是指每一吨货物在正常堆装时实际所占的容积(包括货件之间正常空隙及必要的衬隔和铺垫所占的空间),单位为立方米/吨。

5船期表的主要内容包括:航线、船名、航次编号、始发港、中途港、终点港的港名,到达和驶离各港的时间,其他有关的注意事项等。 船期表上的英文缩写:ETA 船舶预计抵达的时间 ;ETD 船舶预计离港的时间 ;ETS 船舶预计开航时间 ;ETB 船舶预计停靠码头的时间 6 SI时间:截提单的时间 全称是提单补料截止时间,shipping instruction cutoff time ,简写: SI cut off )这是船公司最后允许更改提单的时间,在此之前,提单格式和资料可以多次修改,在此之后,提单修改将会产生改单费用。

13、①托运单(booking note: B/N)托运单(国内有时用“委托申请书”代替) ②装货联单目前我国各个港口使用的装货联单的组成不尽相同,但是,主要都是由以下各联所组成: 托运单(:B/N)装货单(S/O)收货单(: M/R) 装货单亦称下货纸,是托运人(通常是货运代理人)填制交船公司(通常是船舶代理人)审核并签章后,据以要求船长将货物装船承运的凭证,由于托运人必须在办理了货物装船出口的海关手续后,才能要求船长将货物装船,所以装货单又常称为“关单”。 收货单是指某一票货物装上船上,由船上大副签署给托运人的作为证明船方已收到该票货物并已装上船的凭证。收货单又称为:“大副收据”或“大副收单”。

14、提货单 (delivery order, D/O)亦称小提单。是船公司指令码头仓库或装卸公司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凭证,不具备流通及其他作用,因此,提货单上一般记有“禁止流通”(non-negotiable)字样。

2、航空运输组织: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IATA)简称“国际航协”。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活动主要分为两大类:即行业协会活动和运价协调活动。1.运价协调 2.代理人事务3.法律4.技术3、集中托运的局限性 :贵重物品、活动物、尸体、骨灰、危险品、外交信袋等根据航空公司的规定不得采用集中托运的形式。由于集中托运的情况下,货物的出运时间不能确定,所以不适合易腐烂变质的货物、紧急货物或其他对时间要求高的货物的运输。对书本等可以享受航空公司优惠运价的货物,使用集中托运的形式可能不仅不能享受到运费的节约,反而使托运人运费负担加重。

4、采用包舱包板运输对承托双方而言,各有什么好处?(1)减少承运人的运营风险,有一个稳定的收入。(2)能充分调动包板人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地挖掘市场潜力。(3)有利于一些新开辟的航线、冷航线的市场开发。 5、运价类别的表示:M(最低重量);N(45kg以下普通货物运价);Q(45kg以上普通货物运价);C(指定商品运价);R(附减运价);S(附加运价)6、6常见的航空公司代码:中国国际航空公司CA;中国南方航空公司CZ; 中国东方航空公司MU;美洲航空公司AA;加拿大航空公司AC;中华航空公司CI;国泰航空公司CX;大韩航空公司KE;港龙航空公司KA;日本航空公司JL订舱1、一般来说,大宗货物、紧急物资、鲜货易腐物品、危险品、贵重物品等,必须预订舱位。非紧急的零散货物,可以不预定舱位。2、航空公司舱位销售的原则是:保证有固定舱位配额的货物;保证邮件、快件舱位;优先预定运价较高的货物舱位;保留一定的零散货物舱位;未订舱的货物按交运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舱位。 8、【案例】 (1) 选择承运人有误,货运代理承担责任 评析:然而根据FIATA关于货运代理的谨慎责任之规定,货运代理应恪尽职责采取合理措施,否则需承担相应责任。本案中造成货物灭失的原因与货运代理所选择的承运人有直接的关系。由于其未尽合理而谨慎职责,在把货物交给承运人掌管之前,甚至没有尽到最低限度的谨慎,即检验承运人的证书,考查承运人的背景,致使货物灭失。因而他应对选择承运人的过失负责,承担由此给货主造成的货物灭失的责任。

(2)仓单品名有误,货运代理赔偿数千美元:评析如:选择运输工具有误、选择承运人有误、发往目的地有误、报关内容有误、投保有误、保单内容被忽视以及仓库保管不当等,都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因此,在发达国家,货运代理为转移其风险,一般都投保货运代理责任险。(3)国际货运代理作为当事人,系指在为客户提供所需的服务中,是以其本人的名义承担责任的合同人, 他与客户接洽的是服务的价格,而不是收取代理手续费。国际货运代理与货主直接订立委托代理合同处于代理人地位。国际货运代理以自己拥有的运输工具进行运输,或以自己的名义与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或租用他人的运输工具进行运输,在此情况下,均为运输合同的一方,处于承运人的地位,无论是实际承运人,还是契约承运人,都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他应对其履行货运代理合同而雇佣的承运人、分货运代理的行为或不行为负责。1、货代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承运人)签订合同2、在安排储运时使用自己的仓库或者运输工具3、安排运输、拼箱集运时收取差价。以上这三种情况,对于托运人来说,货运代理则是作为承运人,应当承担承运人的责任。

(4)货运代理以自己的名义签发提单,承担货损货差责任: 析:很明显,本案并非货运代理合同纠纷,而是运输合同纠纷。但由于外运公司是以其自己的名义签发提单,这一行为使其成为契约承运人,从而承担了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对因承运人责任范围内的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责赔偿。当然,外运公司仍有权依据其与远洋运输公司(实际承运人)签订的运输合同关系,向远洋运

CFS FCL CY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简称“国际航协”。

输公司进行追偿。5)集装箱货物短少,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评析】 作为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对从发货人手中接收的货物应全程负责, 即应如数交给收货人,何况货物是由其自行装箱,更应对箱内所装货物负责。本案的索赔性质应该说属于责任保险范围,如果货运代理投保了责任险,可向保险人索赔。至于可否向承运人索赔,取决于货运代理能否举证货物短少是在海上运输中发生的,否则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因为通常承运人对箱内所装货物不进行核查,尽管他签发了清洁提单,但他并无义务检查货物,也不应对提单注明的箱内货物数量负责。 (6)【评析】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作为当事人,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收到货物后,如货物是处于多式联运过程中产生的损失,则首先应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承担责任,然后再向实际责任人追偿。况且在本案中,集装箱是多式联运经营人自己装箱,并已承认收货时货物外表状况良好,因而对于2箱货物的损失多式联运经营人都要负责。

(7)参考观点:海事赔偿责任的立法理由在于,保护投入成本巨大、回报周期长而又承担海上特殊风险的船舶所有人,以及由于使用和控制船舶而承担着相同风险的其他海上运输主体(如经营船舶的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等),防止其破产,以促进航运业的发展。而无船承运人和船舶经营没有技术上和商业上的控制关系,其是运输经营人而非船舶经营人,其并不承担经营船舶的特殊风险,因此并不符合海事赔偿责任制度的立法意图, (8)(1)A贸易公司、B货运代理公司、船公司在这次事故中的责任如何?(2)承运人是否应对其他货主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3)责任保险人是否承担责任,为什么?答:(1)A贸易公司和船公司无责任。B货运代理公司负全责。(2)承运人无须对其他货主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由于B货运代理公司未向船公司告知该批货物为危险品货物,因此由此产生的货物灭失和对其他货物及船舶的损失均由B货代公司负责。我国海商法规定,运输危险品时“托运人未通知或者通知有误的,承运人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根据情况需要将货物卸下、销毁或者使之不能为害,而不负赔偿责任。托运人对承运人因运输此类货物所受到的损害,应当负赔偿责任”。(3)责任保险人不承担责任。因为投保人隐瞒了货物的,属于欺骗性质,保险公司免责。

6、干货集装箱(dry cargo container)GP冷藏集装箱RF敞顶集装箱,OT)框架集装箱,FR)平台集装箱(Platform Container EOD 表? TEU LCL CFS FCL CY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简称“国际航协”。

关: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代理其办理报关业务的行为。(1)直接代理是: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报关。 (2)间接代理:是代理报关企业在进行报关的时候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报关。间接代理只适用于经营快件业务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3、“自用”指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 “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规定的正常数量。 4、“绿色通道制度”是指带有绿色标志的通道。适用于:携带物品在数量上和价值上都没有超过免税限额,且无国家或禁止进出境物品的旅客。 5、海关的任务1监管2征税3缉私4统计 6、“行政监督检查权”又包括7个方面的内容:①检查权②查验权③施加封志权④查阅、复制权⑤查问权⑥查询权⑦稽查权

7、报关单位的类型:分为两种类型: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

(一)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1、概念:是指依法直接进口或者出口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二)报关企业:1、概念:是指按照海关规定准予注册登记,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向海关办理代理报关业务,从事报关服务的境内企业法人。

8、按时间先后顺序和海关管理要求,报关程序分为三个阶段:前期阶段、货物进出境阶段、后续阶段。其中,进出境阶段还有四个环节:申报、查验、征税、放行。9、转关运输:指的是进出口货物在海关监管下,从一个海关运至另一个海关办理海关手续的行为。※指运地:是指进口转关运输货物运抵报关的地点。※启运地:是指出口转关运输货物报关发运的地点。 2、集装箱船(full container ship):指吊装式全集装箱船,即利用船上或岸上吊机将集装箱垂直装卸。该船一般单层甲板,大开口,舱内设有格栅结构。 3、海运货物的分类:按货物装运形态分类,分为:件杂货和散装货按货物性质分类。按货物的性质不同,一般将货物分为普通货物和特殊货物;特殊货物:(1)危险货物 (2) 冷藏货物 (3) 贵重货物 (4) 活的动植物货物(5) 长大、笨重货物4货物的积载因数(S/F,stowage factor ) : 是指每一吨货物在正常堆装时实际所占的容积(包括货件之间正常空隙及必要的衬隔和铺垫所占的空间),单位为立方米/吨。

5船期表的主要内容包括:航线、船名、航次编号、始发港、中途港、终点港的港名,到达和驶离各港的时间,其他有关的注意事项等。 船期表上的英文缩写:ETA 船舶预计抵达的时间 ;ETD 船舶预计离港的时间 ;ETS 船舶预计开航时间 ;ETB 船舶预计停靠码头的时间 6 SI时间:截提单的时间 全称是提单补料截止时间,shipping instruction cutoff time ,简写: SI cut off )这是船公司最后允许更改提单的时间,在此之前,提单格式和资料可以多次修改,在此之后,提单修改将会产生改单费用。

13、①托运单(booking note: B/N)托运单(国内有时用“委托申请书”代替) ②装货联单目前我国各个港口使用的装货联单的组成不尽相同,但是,主要都是由以下各联所组成: 托运单(:B/N)装货单(S/O)收货单(: M/R) 装货单亦称下货纸,是托运人(通常是货运代理人)填制交船公司(通常是船舶代理人)审核并签章后,据以要求船长将货物装船承运的凭证,由于托运人必须在办理了货物装船出口的海关手续后,才能要求船长将货物装船,所以装货单又常称为“关单”。 收货单是指某一票货物装上船上,由船上大副签署给托运人的作为证明船方已收到该票货物并已装上船的凭证。收货单又称为:“大副收据”或“大副收单”。

14、提货单 (delivery order, D/O)亦称小提单。是船公司指令码头仓库或装卸公司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凭证,不具备流通及其他作用,因此,提货单上一般记有“禁止流通”(non-negotiable)字样。

2、航空运输组织: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IATA)简称“国际航协”。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活动主要分为两大类:即行业协会活动和运价协调活动。1.运价协调 2.代理人事务3.法律4.技术3、集中托运的局限性 :贵重物品、活动物、尸体、骨灰、危险品、外交信袋等根据航空公司的规定不得采用集中托运的形式。由于集中托运的情况下,货物的出运时间不能确定,所以不适合易腐烂变质的货物、紧急货物或其他对时间要求高的货物的运输。对书本等可以享受航空公司优惠运价的货物,使用集中托运的形式可能不仅不能享受到运费的节约,反而使托运人运费负担加重。

4、采用包舱包板运输对承托双方而言,各有什么好处?(1)减少承运人的运营风险,有一个稳定的收入。(2)能充分调动包板人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地挖掘市场潜力。(3)有利于一些新开辟的航线、冷航线的市场开发。 5、运价类别的表示:M(最低重量);N(45kg以下普通货物运价);Q(45kg以上普通货物运价);C(指定商品运价);R(附减运价);S(附加运价)6、6常见的航空公司代码:中国国际航空公司CA;中国南方航空公司CZ; 中国东方航空公司MU;美洲航空公司AA;加拿大航空公司AC;中华航空公司CI;国泰航空公司CX;大韩航空公司KE;港龙航空公司KA;日本航空公司JL订舱1、一般来说,大宗货物、紧急物资、鲜货易腐物品、危险品、贵重物品等,必须预订舱位。非紧急的零散货物,可以不预定舱位。2、航空公司舱位销售的原则是:保证有固定舱位配额的货物;保证邮件、快件舱位;优先预定运价较高的货物舱位;保留一定的零散货物舱位;未订舱的货物按交运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舱位。 8、【案例】 (1) 选择承运人有误,货运代理承担责任 评析:然而根据FIATA关于货运代理的谨慎责任之规定,货运代理应恪尽职责采取合理措施,否则需承担相应责任。本案中造成货物灭失的原因与货运代理所选择的承运人有直接的关系。由于其未尽合理而谨慎职责,在把货物交给承运人掌管之前,甚至没有尽到最低限度的谨慎,即检验承运人的证书,考查承运人的背景,致使货物灭失。因而他应对选择承运人的过失负责,承担由此给货主造成的货物灭失的责任。

(2)仓单品名有误,货运代理赔偿数千美元:评析如:选择运输工具有误、选择承运人有误、发往目的地有误、报关内容有误、投保有误、保单内容被忽视以及仓库保管不当等,都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因此,在发达国家,货运代理为转移其风险,一般都投保货运代理责任险。(3)国际货运代理作为当事人,系指在为客户提供所需的服务中,是以其本人的名义承担责任的合同人, 他与客户接洽的是服务的价格,而不是收取代理手续费。国际货运代理与货主直接订立委托代理合同处于代理人地位。国际货运代理以自己拥有的运输工具进行运输,或以自己的名义与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或租用他人的运输工具进行运输,在此情况下,均为运输合同的一方,处于承运人的地位,无论是实际承运人,还是契约承运人,都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他应对其履行货运代理合同而雇佣的承运人、分货运代理的行为或不行为负责。1、货代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承运人)签订合同2、在安排储运时使用自己的仓库或者运输工具3、安排运输、拼箱集运时收取差价。以上这三种情况,对于托运人来说,货运代理则是作为承运人,应当承担承运人的责任。

(4)货运代理以自己的名义签发提单,承担货损货差责任: 析:很明显,本案并非货运代理合同纠纷,而是运输合同纠纷。但由于外运公司是以其自己的名义签发提单,这一行为使其成为契约承运人,从而承担了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对因承运人责任范围内的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责赔偿。当然,外运公司仍有权依据其与远洋运输公司(实际承运人)签订的运输合同关系,向远洋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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