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吊安全操作培训内容
1.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持有操作许可证的人员,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使用。
2.操作前,首先应检查起重设备的机械、电器及防护装置系统是否完好。 ⑴ 操作系统(起动制动系统)是否灵活可靠; ⑵ 固定钢丝绳的装置是否松动;
⑶ 吊钩、滑轮等各部分有无故障,钢丝绳排列是否正确; ⑷ 使用前,先进行空载试验进行,各方向控制按钮是否灵活有效. 3. 起吊前,先将工件用钢丝绳等吊具紧固牢靠,并示意周围人员以确保其安全。
4.吊运物件是要稳起稳落,不能一下子起吊或一下子降落,更不能大摇大摆地开飞车去吊运,控制好物件的摆动平稳。
5.吊运中,物件离地高度要适当,一般控制在吊物离地距离或离其它物体距离
0.5米以上,但不能过高或过低。
6.运时,严禁在吊物上站人,吊物上也不准有浮放的物件、工具等. 7.严禁任何人在起吊物件下面行走或作业或作业.
8.在起吊过程中遇到突然停电或电器故障,重物(起吊物)无法下放时,应立即通知其它人让开,并报告车间或直接通知检修人员检修. 9.严禁超超负荷吊运物件,严禁歪拉斜吊. 10.起吊中听从指挥,不得随意起吊指挥操作.
11.特别注意翻身物件的吊运操作,确保地面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电动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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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起重机)受冲击、振动、被吊物件本体和其它物体或设备等不被碰撞. 12.在吊运或吊翻物下落时,吊钩要一直顺势往下落,同时还要行车进行校正,随时将吊钩(钢丝绳)保持垂直或接近垂直的瞬间着地下落。 13.操作完毕将吊钩起吊至人身高以上高度并移至安全地段(区域). 14.加强起重机及部件的日常维护保养,保持良好润滑状态,防止其损伤(摩
擦、磨损等)、腐蚀(生锈等),以消除安全隐患。
15。 行车操作人员严禁湿手或带湿手套操作,在操作前应将手上的油或水擦
拭干净,以防油或水进入操作按钮盒造成漏电伤人事故。 16。 行吊“十不吊\"的内容 (1)重量不明或超过负荷不吊; (2)光线暗淡、视线不良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歪拉斜挂不吊;
(5)物件有尖锐棱角未垫好不吊; (6)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7)起吊的重物上有人不吊;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吊;
(9)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10)吊钩直接挂重物不吊。
201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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