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配、发药制度规范
“四査十对”查处方,対科别、患者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对规格、对数量、对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中成药发药岗位细则
发药流程 1、收放问好
2、按处方呼叫患者姓名,确认无误后发药
3、按处方顺序将药品逐个唱付交与取药者,同时标示并交代用法用量及药品储存方法、注意事项. 4、发药完毕后,向患者交待“您的药齐了” 5.发药人在处方核对及发药处盖章或签全名
审方细则
1.审核处方合法性
(1)处方是本院具处方权医师所开写,不能伪造或簒改。对伪造或簒改的处方,药师应收集足够的证据,拒绝训配,立即报告部门主管领导
(2)必须服从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费医疗、医保险管理的各项規定:尤其特殊管理药品处方应,符合国家特殊药品管理的相关规定。
(3)时效性处方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天。
2.完整性
处方内容完整,包括:科别、姓名、性别、年龄、日期、病历号、诊断、药名、剂型、规格、数量和用法用量、疗程、医师签名且盖章 3.合理性
(1)适当的适应症:用药方案中的药品适用于所治疗的疾病。 (2)适当的药物:用药方案中的药品剂量、疗程和用药次数合理,无重复用药
(3)适当的患者:用药方案中无禁忌症;无不良药物相互作用。
4.审核处方注意事项
(1)审核中如发现与上列情况任意一项不符者,应立即与开写处方的医师联络,由医师更正或重复签名确认,药师不得擅自更改或者调换药品。
(2)按处方核对清单和药品后,遵医嘱将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准确清晰的给患者标示 (3)标示应通俗易懂。 5.审核清单与处方的一致性 (1)清单与处方的药品名称一致 (2)清单与处方的药品数量与规格一致 (3)清单与处方的患者姓名应相同。
核对细则
1.药品质量合格,无发毛、走油、生虫等变质现象。 2.査药品包装完整,无污损,口服液无渗漏 3.核对药品批号,无过期药品
4.核対药品,査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并同清单、电脑、处方相符。
中成药调配岗位细则
调配流程:审方、调配、贴签、核对、签字或盖章 调配细则
对照清单(处方)上的药品名称、剂型、数量进行调配,做到“四查十对”调配时要 注意以下事项
1.调配药品时,应注意效期,并仔细核对药名、规格、数量,避免由剂量问题而引起少给或多给的现象,进行调配时检查药品是否变质(变色、风化、潮解、破碎等);普通药品距药品失效期应≧3个月;院内制剂距药品失效期应当≧1个月。 进行调配时,对于疗程较长的处方要确保所谓配药品在治疗期间内均未超过药厂标示的有效期限。 ◇调配时应近期先用,以免损失。
◇整包装被拆分使用时,剩余药品包装盒不可封口,应敞开摆放
◇药品取用后应放回原位。 ◇调配时应按规定粘贴标签。
2.调配过程中发现药架药品少时应提示补药人员
3.如有药品无货及其它问题及时和组长联系,确认后,同发药员说明
4.签全名:调配完毕后,调配人员在清单上签全名后,将药品与清单一并交给发药人员。若为两位病人调配两张以上处方时,需提醒发药人员以免漏发 贴签细则
1.口服药品应逐品种贴用药标签
2.标签应首先贴在空白处,如信息较多应贴在英文或非重要处,尽可能使病人从药盒上获得更多信息; 3.标签应粘贴整齐,应尽量避免贴在塑料纸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