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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速A:关于向广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2011-03-25

来源:微智科技网
证券简称:粤高速A 、粤高速B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公告编号:2011-016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广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广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佛公司”)发放委托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整,委托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下浮10%,发放方式为根据广佛公司的资金需求分两期发放,第一期为3500万元整,第二期为1500万元整,并分次偿还,两期贷款期限各为一年,并以实际放款时间为准。本项委托贷款根据需要可以提前还款,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实施。

广佛公司另一方股东未按本公司财务资助比例同等条件出资,但按照股权比例为本项贷款提供信用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本议案不属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对象及金额 名称: 成立日期: 广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一九八八年七月七日󰀀 1

注册地址: 广州市城西沙贝 法定代表人: 周余明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贰亿元人民币󰀀 主营广佛高速公路(起于广州横沙,止于佛山谢边。全长15.7公里)的建设、施工、收费和养护管理,汽车拯救和清洗。󰀀 与本公司存本公司持有广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75%的股权。 在的关联关系:

二、资金主要用途

本次委托贷款主要用于广佛公司日常经营周转和偿还银行贷款。

三、资金使用期限和偿还方式

本次委托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委托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下浮10%,发放方式为根据广佛公司的资金需求分两期发放,第一期为3500万元整,第二期为1500万元整,并分次偿还,两期贷款期限各为一年,并以实际放款时间为准。本项委托贷款根据需要可以提前还款,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实施。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广佛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同属高速公路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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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稳健。由于国家实施了多项银根紧缩,广佛公司近期无法取得“基准利率下浮10%”的银行贷款。为了能够保持广佛公司一贯的信贷,节约财务费用,并且按时偿还到期的银行贷款,维护广佛公司良好的信用,同意向广佛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五、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控股子公司广佛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提供财务资助具有必要性,且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因此同意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1500万元。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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