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
关于低职高聘的试行办法
(讨论稿)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加强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的意见》精神,建立以专业工作业绩为依据,由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应用与创新能力等要素构成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经院部研究,决定引进竞争机制,在医师中低职高聘一部分副主任医师职称。根据目前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低职高聘实施范围及结构比例
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低职高聘实施的范围,以临床为主。申报人员范围:中专学历、大专学历,取得主治(管)医师资格后,拟申报副主任医师者;
低职高聘岗位数控制在核定的我院专业技术职务岗位限额之内。
二、申报条件
1、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并至少有一次优秀。
2、学历资历要求
(1)中专学历申报副主任医师,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其中取得主治(管)医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2)大专学历或大学普通班学历申报副主任医师,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其中取得主治(管)医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专业工作年限和职龄计算截止时间到2012年7月。
三、副主任医师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要求。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相应专业、学科的理论和技术,了解国内外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发展趋势,并对本专业领域内的疑难问题有研究能力。
2、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取得主治(管)医师资格后,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规定的临床或业务工作量(参照卫生部各专业标准);
(2)有较丰富的本专业疾病诊治经验或较高的技术操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问题和对本专业业务工作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3)具有指导和带教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能对本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或协助指导研究生的经历;
三、评选办法
1、科室推荐。
2、被推荐人填写《低职高聘申请表》。
3、根据医院学术委员会意见,提交院务会研究,决定聘任名单。
4、医院将根据学科发展的需要,不定期进行低职高聘。
2012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