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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保护文物与发展旅游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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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保护文物与发展旅游的关系

摘 要:文物是中华民族的宝贵物质和精神财富,是支撑和推动民族信念和民族进步的基石和动力,是珍贵的文化资源。以探古而求知的文物旅游自古有之,而随着社会的进步,文物与旅游事业的结合越来越紧密。在我国,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之间存在着较为突出的矛盾,文物对我国发展旅游有着重要意义,发展旅游有利于对文物的保护,但同时也给文物保护工作带来了一些不可忽视的负作用。我们应该在保护好文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文物来推动我国旅游事业的发展,同时,以发展旅游来促进文物保护工作,做到保和用的完美结合。

关键词:文物 旅游业 保护与利用 一、文物对我国发展旅游有着重要意义

文物是人类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是人民群众智慧的结晶,是人类宝贵的文化财富。探古求知是广大旅游者的共同心理。人们希望对自己的民族、国家乃至全人类的历史有所了解,对自己民族、祖国乃至全人类博大精深的文化有所体会。达到这一目的的途径不外乎两条:一是学习书本知识;二是观览文物古迹。作为人类文化载体、反映人类发展历程的文物古迹给人以直观、形象、生动的感受,留给人的印象深刻。观览文物古迹,使人们在游中学,边游边学,学得轻松、愉快、有趣。此外,文物中大量的人类各发展阶段的绝世之作,能满足人们的好奇心。由于文物能满足人们探古、探奇、求知的需求,因而成

为旅游资源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文物古迹是祖先给我们留下的宝贵遗产,也是我们生存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环境保中明确规定,文物古迹的保护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文物作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明程度的有效载体,代表着这个国家的历史和底蕴,显示着这个民族的渊源和风采,文物工作对两个文明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每年都有许多重大的考古新发现。这些新发现充分展现了中国历史文化的源远流长,以及中华民族对人类文明的进步所作出的巨大贡献,极大激发了各族人民的爱国主义精神与文物保护意识,在国际上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基于如此的现实,从实际出发,我们应充分利用文物优势,以文物古迹为主题,开发系列产品,着重发展文物古迹旅游,以推动我国旅游事业的发展。

二、发展旅游业有利于对文物的保护,但同时存在破坏文物的现象

文物古迹作为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充分利用它、保护它,可以推动旅游事业的有序和谐发展。为吸引众多的游客,旅游界必然会注重文物的保护工作,使其尽量完好地展现在旅游者面前,从而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文物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旅游资源,一旦受损,很难恢复原态。文物被破坏后,必然降低文物所在旅游景区(点)的吸引力,影响其经济效应。为了使文物能长久地保存下来,长期为旅游所用,旅游部门必然会重视管辖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发

展旅游可以部分解决文物保护经费不足的新问题。我国的文物古迹众多,而国家财力有限,每年用于文物保护的专项资金应对于大量的文物来说,可谓是杯水车薪,许多文物因缺少经费而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维修和保护而惨遭毁灭。文物既然能为旅游区(点)带来经济效益,那么,旅游景区(点)就应该从其收益中按一定的比例用于区内文物保护。加强文物保护,应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增强人们的文物保护意识。旅游的发展,使大量的文物古迹直接生动鲜活地面对旅游者,使人们获取了丰富的知识,受到了教育,既弘扬了民族文化,又可提升人们的文化素质。文物的这些社会效益可使人们懂得文物的重要价值,熟悉到文物对社会的重要意义,进而使重视文物,保护文物成为全社会的一种共识。

文物资源的合理利用既可以产生社会效益也可以起到文物保护的作用。但是,日益繁荣的旅游业对文物资源的依赖越来越重,这就有可能造成对文物资源的过度利用,加速文物资源的损耗或破坏。如此一来,文物保护和利用之间的矛盾便显得尤为突出,文物保护工作受到一定阻碍。

三、实现文物旅游事业的科学发展,寻求发展与保护利用的最佳契合点——保护是前提,利用是目的

文物旅游事业的开展,要遵循在有保护和加强管理的基础上实行对文物的合理利用。近几年随着地方机构改革,有些县将文物景点分出来给了旅游部门管理,出现了只注重旅游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文物景点环境的保护。有了文物、古文化遗址资源,

才会有文化、文物旅游,才会有地方旅游业的发展和兴旺,才能带动与其相关的地方经济发展。因此,文物和文物遗址是主源,旅游业和地方经济是支流,只有正本清源,才能长流不息。以旅游带动经济发展是正确的,但发展旅游不能以文物古迹被破坏为代价,否则不仅会造成文物资源的损失,而且也不利于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应根据文物保,遵从“五纳入”要求,做好文物保护工作。“五纳入”主要从5个方面对各级文物(或文化遗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即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

文物资源开发和旅游经济发展相结合,已成为保护和利用文物的一个重要途径。 长期以来,总有人在争执“保”与“用”的问题。新颁布的《文物保》是完善我国保护文化遗产制度的重大举措,也为我们利用文物资源发展旅游指明了方向。“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是贯穿《文物保》的基本原则。这四句话、十六个字相辅相成、浑然一体、不可分割。它全面准确地揭示了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保护”与“利用”既有矛盾的一面,又有相互促进的一面。“利用”前面若不冠以“合理”二字加以限定,实践中就可能会与“保护”发生冲突,当产生这种矛盾时“利用”要服从于“保护”,即“保护为主”。反之,如果我们能做到“合理利用”,将会大大促进文物保护事业。所以,“十六字方针”在表述上是思虑周详的,它揭示了“保护是利用的前提,利用是保护的目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法律出版社,2008 [2]钟笑寒:《文物保护与旅游业发展》,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 [3]郑向敏:《文物古迹的保护与旅游开发》,旅游教育,2007 作者简介:钟纪伟,女,广东清远人,清远市技师学院经贸工程系旅游管理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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