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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电缆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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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电缆防护措施

防止挖断地下光、电缆安全措施

一、施工前,主动联系设备管理单位,详细了解地下管线埋设情况,并根据相关图纸资料及管线标识情况,详细做好地下管线调查工作。如果对既有线电缆位置不清楚或设备管理单位无法提供准确位置时,由设计单位会同施工、设备管理单位共同探查、核实,划定防护范围。

二、电、光缆地段开挖,应采取人工开挖探槽,探清管线数量及线路走向,严禁盲目开挖、挖掘机等开挖作业。

三、大型施工机械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对地线管线进行了详细调查,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和设备管理单位到现场进行交底,明确地下管线的分布情况,并履行签认手续。

四、电、光缆加固采用切实可行的加同方案,管线安全防护可采用硬塑料管材等进行管线外套防护,应进行相应的支撑或悬吊吊挂方法,在管线两侧设警示标识牌,同时设置机械施工的安全距离。

五、为防止损伤运行的电、光缆或其他地下管线设施,在施工范围内不应使用大型机械来开挖沟槽,挖到电缆后设备管理单位人员到场指导施工,方可继续进行,以免误伤电缆。

六、挖出的电缆或接头盒,如下面需要挖空时,应采取悬吊保护措施,不得使接头盒受到拉力若电缆接头无保护盒,则应在接头下面垫上加宽长木板,方可悬吊。电缆悬吊时,不得用铁丝或钢丝等,以免损伤电缆护层或绝缘.

六、在开挖过程中将开挖出的余土就近堆放,但堆放点距离沟槽边不少于2米,沟槽开挖过程中均应进行临时施工排水。挖出电缆线的沟槽处,应设置好警示标识牌。

七、施工单位与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配合协议时,要有既有线电缆安全防护措施,设备管理单位未派人员到现场配合和盯控不允许施工。

地下电缆防护措施

八、施工现场要有设备管理单位配合签到单,大型机械在既有线附近作业要建立联签制度。施工单位要妥善保管各种签字记录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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